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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开国——大 赦

历史大观园 明清光辉 2020-07-04 20:05:36 0


6月19日,多铎下令公布多尔衮对江南老百姓的一道特别赦令。 赦令写道:

檄谕河南、南京、浙江、江西、湖广等处文武官员军民人等曰:尔南方诸臣当明国崇祯皇帝遭流贼之难,陵阙焚毁,国破家亡,不遣一兵,不发一矢,如鼠藏穴,其罪一。

及我兵进剿,流贼西奔,尔南方尚未知京师确信,又无遗诏,擅立福王,其罪二。

流贼为尔大仇,不思征讨,而诸将又各自拥众扰害良民,自生反侧,以启兵端,其罪三。

惟此三罪,天下所共愤,王法所不赦。用是恭承天命,爰整六师,

问罪征讨。凡各处文武官员率先以城池地方投顺者,论功大小各升一级。抗命不服者,本身受戮,妻子为俘。若福王悔悟前非,自投军前,当释其前罪,与明国诸王一体优待。其福王亲信诸臣,早知改过归诚,亦论功次大小,仍与禄养。

除了当即同意大赦和许诺官职升迁外,多尔衮的这道赦令——它肯定是李雯写的——贯穿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坚定口吻,似乎是要使人们更加相信此时满人统治这个帝国的决心。晚明社会复杂混乱,政局动荡不定,派系变幻,观念歧异,惶乱犹豫原是这一时代的特色;但正是清朝这类赦令文告中表现出的那种君临天下的口吻,大大消解了那种惶乱犹豫。尽管对南明官员的罪过施加了高压措施,这种声明中充分的自信却使许多人为之折服了。

同一天,即6月19日,绝大多数南明朝廷的官员来到豫王的军营,把他们的名字登记下来供新政权任用。 钱谦益和王铎拟就了一份在赵之龙签署后得以发表的公开声明。这份声明首先为他们与清廷的合作辩解,然后就向人们发出了归顺的号召。

自辽金元以来,由朔漠入主中国者,虽以有道伐无道,靡不弃奸而构衅,问罪以称兵。曾有以讨贼兴师,以救援奋义,逐我中国不共戴天之贼,报我先帝不瞑目之仇,雪耻除凶,高出千古,如大清者乎?

对于这个冗长的、精心措辞的设问,其回答显然就是:从没有任何一个征服者王朝可以和清王朝相提并论。这份声明接着便以谄媚的口吻叙说道,清朝恢复了首都的秩序,重修了皇陵,安抚了皇帝的在天之灵,平息了官员们的悲愤,照顾了皇室,给百姓带来了和平,给官员以工作,继承了前朝旧制。当清军进入南明首都时,太阳突然普照中天。清兵受到纪律约束和限制,因而城里百姓又可以自由地赶集,“三代之师于斯见之”。毫无疑问,南明首都的官员们已经投降了这支正义之师。

靖南(黄得功)复役,谁为一旅之师,故主(福王)来归,弥崇三恪之礼,凡我藩镇督抚,谁非忠臣,谁非孝子,识天命之有归,知大事之已去,投诚归命,保全亿万生灵,此仁人志士之所为,为大丈夫可以自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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