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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通史——从埃尔福特到奥尔米茨:普鲁士联盟政策的失败

历史大观园 工业革命 2020-07-01 23:30:36 0

1848/1849年革命后的德意志历史续篇,是普鲁士的以下尝试:在其领导下统一非奥地利部分的德意志国家,对自由主义的宪法政治方面的要求则只接受那些能与普鲁士君主国兼容的。1849年4月3日,就在国王腓特烈·威廉四世接见德意志国民议会代表团的同一天,外交大臣海因里希·弗里德里希·冯·阿尼姆-海因里希斯多夫(Heinrich Friedrich von Arnim-Heinrichsdorff)伯爵就知会德意志各邦国政府,普鲁士国王愿意领导一个其成员国自愿参加的德意志联邦国家。5月普鲁士政府再次提起海因里希·冯·加格恩有关紧密联邦和宽泛邦联的设想,但立即遭到奥地利首相施瓦岑贝格侯爵的严词拒绝。维也纳政权的核心人物对普鲁士这步棋的目的一清二楚:它企图对奥地利的宏图大略——创建一个由其领导的中欧大国——予以釜底抽薪。

相反,萨克森和汉诺威赞成普鲁士的建议。5月26日,这三个王国的代表在柏林签署了《三王同盟》(Dreikönigsbündnis)条约,该条约借鉴了由腓特烈·威廉的一位朋友和顾问、前圣保罗教堂国民议会的议员、普鲁士将军约瑟夫·马利亚·冯·拉多维茨(Joseph Maria von Radowitz)起草的《联盟宪法》(Unionsverfassung)草案,此宪法草案在重要的两点上与1849年3月28日的《帝国宪法》不同:帝国的首脑对帝国议会的决议拥有绝对否决权,以及帝国议会的众议院不是由平等的普选选出,而是按照对有产者有利的三级选举制产生,后一种选举方式是同月通过国王的特批,也就是以政变的方式,在普鲁士引进的。萨克森和汉诺威参加计划中的联盟是有条件的:其他德意志邦国,除了奥地利,也必须加入联盟。

普鲁士想搞的德意志“联盟”在德意志各政治派别中引起的反响是不同的:民主左派拒绝任何参与,昔日主张“世袭帝制”者1849年6月底在哥达会晤后同意参与。接下来的几个月大多数德意志邦国加入了三王同盟,然而巴伐利亚和符腾堡拒绝加入。10月中旬当普鲁士让联盟“管理委员会”做出决定,于1850年1月举行众议院选举时,在施瓦岑贝格的强大压力下萨克森和汉诺威也退出了联盟。尽管奥地利激烈反对,帝国议会还是在预定的时间被选举出来;1850年3月它在埃尔福特举行了制宪会议,并在4月通过了联盟宪法的修正版。没有巴伐利亚、符腾堡、萨克森和汉诺威的参与——这四国于1850年2月27日签署了它们之间的《四王同盟》(Vierkönigsbündnis)条约——联盟不过仅仅剩下一个躯干而已:这个结果对支持普鲁士政策的自由派和霍亨索伦国家本身都是令人失望的,因此普鲁士明智地不再提作为联盟国家元首的“皇帝”头衔。

1850年5月初在柏林召开的诸侯会议(Fürstenkongreß)上,26个成员国中只有12个愿意毫无保留地承认埃尔福特《联盟宪法》。会议以妥协告终:联盟应暂时存续至1850年7月15日,但先不组建联盟政府。对普鲁士的联盟政策,奥地利的回应是5月10日在法兰克福召开了一次(从未正式解散的)德意志邦联全体成员国会议,目的是恢复德意志邦联。普鲁士和其他联盟国家参加了会议,但拒绝了重新召开邦联会议以及施瓦岑贝格的再次尝试——整个哈布斯堡帝国加入德意志邦联。其结果是,1850年9月2日在法兰克福召开了以奥地利为首的残缺不全的邦联会议,普鲁士领导的联盟国家暂时无限期地保持其邦联成员国的身份。大约在同一时间,普鲁士成功地阻挠了奥地利的另一个打算:在1850年7~10月于卡塞尔(Kassel)召开的德意志关税同盟大会上,柏林击败了维也纳贸易大臣布鲁克(Bruck)的计划——哈布斯堡帝国和关税同盟联合组建中欧关税联盟,这样就能为施瓦岑贝格的政治中欧愿景奠定物质基础。自然没有一个与会国家可以期待奥地利对这一失败会善罢甘休。

此外,普鲁士和奥地利在欧洲层面的关系在1850年夏季和秋季也进一步恶化。在俄国的压力下,普鲁士在7月2日的《柏林和约》中承认丹麦有权提请德意志邦联就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的和平出面干预,倘若干预没有发生或是干预无效,丹麦可自行采取必要行动。两天后,列强俄国、英国和法国在第一次《伦敦议定书》中就丹麦国家的完整性申明,维持丹麦现状,包括丹麦国王任石勒苏益格和荷尔斯泰因公爵的权利。此外,三个列强国家还支持无子女的弗雷德里克七世对继承顺序进行合理安排,以保证丹麦整个国家的完整性,以及荷尔斯泰因与德意志邦联的特殊关系不受影响。奥地利也参与了议定书的签署,但普鲁士和(1849年3月由前德意志中央权力任命的)基尔临时政府均被排除在外。

战火重燃后,战争以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部队7月25日在伊茨特(Idstedt)的败北而暂时告终,残余的邦联会议开始准备进行丹麦所提请的对(现在仅限于荷尔斯泰因)地方统治者的干预。在1850年9月26日出任普鲁士外交大臣的拉多维茨催促下,国王腓特烈·威廉四世随后宣布残余的邦联会议之一切决议全部无效。10月25日邦联会议做出这一决议——普鲁士国王此前特别对此提出过警告,因为该决议缺乏任何法律依据——决定对荷尔斯泰因的地方统治者采取干预措施。

几乎在同一时间,另一场两个德意志强国所卷入的冲突开始白热化:黑森-卡塞尔选帝侯和邦议会中享有特权等级的代表之间发生了宪法纠纷。选帝侯弗里德里希·威廉(Friedrich Wilhelm)的政府不顾自由主义反对派的抗议在1850年5月宣布退出普鲁士领导的联盟。9月初选帝侯解散了议会,违宪地颁布了《紧急税务条例》(Steuernotverordnung)并宣布全国处于战争状态。由于军队、司法和管理部门支持提出抗议的在邦议会中享有特权等级的代表,选帝侯和政府求助于邦联会议。然后残余的邦联会议根据奥地利的相关申请,于9月21日做出决议,驳回黑森-卡塞尔邦议会中享有特权等级之代表的抗税权,要求选帝侯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手段恢复其权威。相反,普鲁士站在享有特权等级之代表一边,它指出退出联盟是违约行为,因此选帝侯国黑森仍是联盟成员。由于选帝侯在国内无法控制局面,邦联会议于10月16日决定派出邦联军队,十天后邦联部队开进选帝侯国黑森。围绕选帝侯国黑森和荷尔斯泰因的冲突就这样在1850年10月改变了性质,普鲁士和奥地利的军事对峙看上去几乎不可避免了。

事实上,在邦联军队和普鲁士军队都开进选帝侯国黑森后,11月8日在富尔达(Fulda)附近的布龙采尔(Bronnzell),巴伐利亚和普鲁士军队曾短暂交火,由于双方军官的干预,很快就停火了。腓特烈·威廉四世的让步阻止了战争的升级,他是迫于内部(来自老普鲁士保守势力)和外部(来自沙皇尼古拉一世)的压力做出让步的。1850年11月29日,普鲁士外交大臣奥托·冯·曼陀菲尔(Otto von Manteuffel)和奥地利首相施瓦岑贝格侯爵签署了《奥尔米茨条约》(Olmützer Punktation)。两个德意志强国达成共识,经过所有德意志邦国政府共同协商友好解决黑森与荷尔斯泰因问题。在这两个问题上,相应条约的预先规定都极大地满足了奥地利的愿望。对德意志邦联的改革应该立即在德累斯顿的大臣会议(Ministerkonferenzen)上进行谈判。奥地利未能按照施瓦岑贝格的心愿让整个哈布斯堡帝国加入德意志邦联,普鲁士则没有达到确立在改革后的邦联会议两个大国平等的原则。在一个秘密补充协议中,普鲁士保证立即将其军队恢复到和平时期的水平:这种单方面裁军让霍亨索伦国家难以接受的程度超过了条约中的所有其他条款。

在北德意志,尤其是在普鲁士自由派圈内,不久人们就谈到“奥尔米茨之耻”。1850年12月3日当外交大臣冯·曼陀菲尔的政府宣言公布后,众议院就条约进行辩论时,尽量想避免与奥地利和俄国闹翻的保守党因此处境艰难。那天普鲁士政策最雄辩的捍卫者——当时35岁的地主奥托·冯·俾斯麦脱颖而出。这位保守派议员解释说,“一个大国唯一健全的基础”就是“国家利己主义,而不是浪漫主义”。普鲁士若是拒绝奥地利的要求,虽然会受大众欢迎,但没有令人信服的开战理由。“无论是在内阁还是在议会,政治家很容易根据流行风向吹响战争的号角,同时在自家的壁炉旁取暖,或是在议会的论坛上慷慨陈词,却让火枪手在雪地上流血,无论其体系是否斩获胜利与荣耀。没有比这更轻而易举的事了,但在这段时间不为战争寻找即使在战后仍然站得住脚之理由的政治家,他的麻烦在后面。”

俾斯麦最不愿看到的就是普鲁士听命于哈布斯堡皇朝。然而,如果霍亨索伦国家要想斗得过奥地利,那初始条件要比1850年底更为有利才行。若想对付俄国、奥地利以及南部和中部德意志邦国的联合部队,普鲁士按照自己政府的估计毫无胜算。但众议院的大多数在1850年12月3日还没有被俾斯麦的论点说服。

第二天,众议院在结束向国王上书的辩论前就被政府下令休会了。当1月4日它再次举行会议时,选帝侯国黑森的司法机构——卡塞尔最高上诉法院在邦联军队的压力下已经放弃反对选帝侯国政府了,权力之争的结果是行政权的胜出。1月6日,基尔的地方统治者在邦联最后通牒式压力下,决定停止一切针对丹麦的敌对行动,将其部队撤回艾德河此岸,并解散所选出的国民议会。鉴于既定事实,两天后普鲁士众议院以146∶142票的微弱多数同意了不再讨论请愿书草案,而是将接受《奥尔米茨条约》默默提上议事日程。

1850年12月8日至1851年5月15日,在德累斯顿的大臣会议上讨论了德意志邦联的未来,结果是放弃任何改革,恢复其先前状态。普鲁士回归邦联会议,没有取得与奥地利平起平坐的地位。在一项1851年5月16日签订的《秘密联盟协议》(Geheimer Allianzvertrag)中,普奥双方保证在对方遭到第三方侵犯时互相支援。1851年8月23日邦联会议通过了所谓的《邦联响应决议》(Bundesreaktionsbeschluß),该决议责成德意志各邦国审查其宪法是否符合邦联法规,也就是要去民主化,从而废除了1849年3月28日帝国宪法中的基本权利部分(这部分在一些邦国中已经通过法律途径正式生效,也就是还有效)。1854年的邦联法规对新闻和结社自由进行了大规模限制。受普鲁士政府委托参与制定上述决议的代表自1851年7月15日起为奥托·冯·俾斯麦。

选帝侯国黑森的冲突结束于一部由 德意志邦联起草,经选帝侯弗里德里希·威廉于1852年4月15日签署的宪法,与之前1831年的宪法相比其自由程度打了不少折扣。同时平等的普选被有利于有产者的选举法代替。荷尔斯泰因地方政府自行解散后,1851年2月2日邦联专员任命了一个民事管理当局。一年后,经过与奥地利和普鲁士协商,弗雷德里克七世国王于1852年2月18日再次作为荷尔斯泰因公爵接过了对那里的统治权。

不久之后,奥古斯腾堡的克里斯蒂安·奥古斯特公爵(Herzog Christian August von Augustenburg)在收到一笔钱之后放弃了对丹麦王位的任何继承权,他曾积极支持过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人的斗争。此举让1852年5月8日的第二次《伦敦协议》成为可能,签署这项国际协议的有奥地利、普鲁士、英国、俄国、法国、瑞典和丹麦。它再次保证丹麦领土的完整,规定了一旦缺乏男性继承人,丹麦、石勒苏益格和荷尔斯泰因的继承顺序,即目前执政的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宗德堡-格吕克斯堡家族的戈特尔皮施分支(gottorpische Linie des Hauses Schleswig-Holstein-Sonderburg-Glücksburg),也就是宗德堡-格吕克斯堡的克里斯蒂安王子(Prinz Christian von Sonderburg-Glücksburg)拥有继承权。至于如果将来某位丹麦国王收回弗雷德里克七世有关不吞并石勒苏益格的保证此规则是否仍旧适用,那就只有天知道了。同样有争议的还有,奥古斯腾堡的克里斯蒂安·奥古斯特公爵放弃的继承权是否对其成年后代具有约束力。因此与表面相反,1852年春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纠纷的最终和平解决还无从谈起。

1848/1849年革命的最后余波是德意志舰队的不复存在,在很多同时代人眼中这是一件极为可耻的事。它是中央权力借助各邦国的赞助创建的。当德意志邦联和对对外贸特别感兴趣的德意志各邦国均无法对新一轮款项分摊达成共识时,邦联会议于1851年12月31日决定解散舰队。普鲁士收购了其中的两艘船,其他的船只被一个邦联委员会销往国外,剩下的于1852年12月1日在不来梅港拍卖。这是一个具有象征性的事件:许多市民视舰队为德意志赢得世界威望的保证,这种期望的下场没有比1852年底遭到拍卖更糟糕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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