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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20年代末,美国主要流行什么?

历史大观园 美国史 2021-09-16 10:32:16 0 福特

到20年代末,美国的大街上跑着3000多万辆汽车。美国的汽车业发展可以用光速形容,在1899年,计算汽车行业的产值,在全世界,美国还排不上名次,可不到10年的时间,美国汽车工业进入了世界前端,这样的进步,几乎可以说是亨利·福特一人之功。

1863年福特生于密歇根州,父母是爱尔兰移民。生于农庄的福特,从小就表现出在机械方面的惊人天赋。

16岁那年,福特到了底特律,底特律在当时就已经是美国一个机械工程中心,后来发展为汽车城,可惜如今是有点没落了。福特从学徒开始在底特律生活了7年,期间对内燃机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学成的福特加入爱迪生照明公司升职到主工程师,1892年,他建造出了第一台汽油发动机,几年后,他造出了他第一辆汽车。

跟同时期别的汽车公司不同,那些品牌首先定位是为有钱人服务。农庄出身的福特觉得,美国地广人稀,数百万的农业家庭过的几乎是与世隔绝的生活。他希望能提供一种方便便宜易操控的交通工具,让农村人能走进城市,增加城乡互通。

在汽车行业摸爬滚打了10年后,福特于1903年成立了福特汽车公司,正好标准石油公司在跟其他同行的竞争中,不得不降低了价格,供应低廉的汽油,于是,1908年,福特推出了“T”型轿车,售价850元美元一辆。农庄里的农民伯伯们发现,这个小车子,很容易开,连没文化的老婆、老妈都能学会,有时候逼急了她们还会自己动手修呢!这价格在中国连QQ都买不到呢。

1913年,福特向整个工业界展示了一场革命,他的装配厂引入了流水线。第一条流水线启用后,装配一辆“T”型轿车由原来的12小时28分钟缩短为10分钟!成本再次降低,“T”型车的价格直降到360美元,根据当时的工资水平,一个普通工人,干4个月就可以考虑购置一辆福特车。到1927年“T”型车停产时,福特卖掉了1500万辆车,成为美国普通家庭的标配。

福特号称“汽车大王”,但跟他同时代竞争的汽车公司也不可小觑,比如通用汽车公司(GM)。如同大哥和二哥的竞争容易弄死三弟一样,福特和通用的竞争,让此时如雨后春笋出现的汽车公司生存压力很大,优胜劣汰几轮后,到1929年,虽然市场还有这么大,可汽车企业只有不到50家了。

《了不起的盖茨比》了不起在,它网罗了20年代美国社会的各种热点。比如,这本小说之前,文学作品描述的交通工具一般是马车、轮船或者火车,而汽车在《了不起的盖茨比》里却是非常重要的道具,其中关键的场景还是个汽车修理厂,描述了美国快速增长的汽车时代。根据小说,盖茨比发达后,开了一辆劳斯莱斯,它是一种原产英国的德国车,豪车的代表。而在2013年电影版的《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盖茨比开了一辆艳黄色的道森伯格,非常招摇。

道森伯格品牌由德国移民在美国创立,跟福特的思路不同,道森伯格坚持高端,为有钱人量身定制,纯手工工艺,没有两辆道森伯格是一模一样的。尤其是1928年公布的“J”型轿车,号称“经典之王”。

如果按小说真实的背景,盖茨比这样的暴发户,一定是首选欧洲豪车。但道森伯格品牌却是真正的美国本土一线豪车,跟它比肩的是宾利和布加迪。道森伯格的盛衰就是一场美国梦,一个移民在美国白手起家打下家业,在随后30年代的经济危机中遭遇灭顶之灾,以至于,现在我们能看到的道森伯格轿车都是古董,只能在拍卖行找到。

有了汽车,很多人第一个可能会联想到汽车广播,现代人大约只有在开车的时候才会收听电台广播了,可是在20年代汽车兴起的时候,听广播是美国人最潮流最热门的娱乐。

无线电广播的发明,是很多科学家心血的集合,关键的人物是费森登,生于加拿大的美国物理学家,虽然他的名字比较生僻,但他在发明创造方面,在当时恐怕也就仅次于爱迪生。跟其他同时期的许多发明家一样,他也是从爱迪生的公司成长起来的。

1906年12月25日,费森登送给能收到无线电信号的人一份神奇的圣诞礼物,他在马萨诸塞州国家电气公司128米的无线电塔上,用小提琴配乐,朗读了一段《圣经》故事,标志着无线电可以用来大众娱乐了。

1920年,美国的第一个商业电台开通在匹兹堡,3年后,共有500家电台,信号覆盖美国所有地区。1929年,1200万美国家庭有了收音机。

当时美国的广播节目应该是很精彩的,但光听声音没图像总是遗憾,尤其是当时的人们已经听说,有了电影这种东西。

淘金热和后来的资源开发,西部也出现了跟东部一样繁华,但景象又截然不同的大城市,比如旧金山和洛杉矶。

加州的发展离不开它周边的水利建设。加州地区石油丰富,大部分石油储量丰富的地区,水资源都比较匮乏。好在加州周边不缺少大河,科罗拉多河、哥伦比亚河水量丰沛,只要能科学引导,不仅能解决水的问题,还能解决电的问题。现在去美国西部旅游,加州附近的大坝是著名的观光景点,而就是这些大坝不仅让洛杉矶成长繁荣起来,也直接导致了好莱坞的诞生。

1886年,一个地产商买下了洛杉矶郊区一片地,开放成一个田园住宅区。他的太太将之命名为Hollywood(冬青树),因为她喜欢冬青,还从苏格兰进口了不少树苗。冬青树需要湿润阴凉的气候,加州干燥晴朗,冬青树很难存活。后来地产商决定在这里建一个小城,沿用了这个名字,我们翻译为好莱坞。

地产商铺设了现在的好莱坞大道雏形,并开始招商招租,到20世纪初,好莱坞吸引了500多居民,大家投票决定,城市就正式定名为“好莱坞”了。

好莱坞距洛杉矶西北11公里,当时洛杉矶已经有10万人口。好莱坞人本来可以自给自足成为一个小城,可是他们遭遇了巨大的危机—水源枯竭了,1910年,好莱坞人再次投票,同意跟洛杉矶合并。

1907年,美国人也预备拍电影了,他们首选的场地,肯定是繁华都市,虽然他们拍的是《基督山伯爵》。在芝加哥拍摄时,天气很不给力,公司听说加州风和日丽,晴空万里,就搬过来完成了拍摄。效果真不错,加州除了天气好,蓝色的晴空下,有海滨、有沙滩、有丘陵、有湖泊、有树林,大部分的自然景观都能找到,尤其是,加州用电还非常便宜。

加州渐渐吸引了很多拍摄队伍,更有人看中了好莱坞这个清秀的小镇,驻扎下来的摄影队越来越多,都七手八脚地搭建自己需要的场景,大约1915年前后,第一家大型制片厂—环球影城就基本落成了。好莱坞后山坡上巨大的“HOLLYWOOD”标志,原本是当地房地产商的售楼招牌,一直没拆,在1949年修整后成为好莱坞的地标。

最早玩电影这门生意的,苦孩子和移民比较多,他们的美国梦是最辉煌的,他们的大名后来让全世界每一个角落都能听到,他们对美国文化的对外扩张也是功劳最大的,我相信一说出他们的名字,每个读者的脑海里都会浮现出他们的经典“logo”和他们曾经创造出的经典画面。他们是:米高梅公司、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派拉蒙公司、华纳兄弟公司、哥伦比亚公司等等。

其中地位最高,混得最牛的是一位捡破烂出身的俄籍犹太人,他叫路易斯·梅耶,就是他一手缔造了米高梅的传奇,我们现在熟知的克拉克·盖博、费雯丽、嘉宝、伊莉莎白·泰勒都是他当年一手提携的巨星,他被称为“好莱坞之王”。

1926年,随着好莱坞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电影从业人员越来越多,劳资纠纷成了电影公司老板最头痛的问题。梅耶提议,成立电影制作人的行业工会,同时,也需要对已经成为产业的电影艺术有一个专业的机构评估。好莱坞接受了这个想法,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电影学术机构—美国电影艺术与科学学院成立了,梅耶是策划委员会主席。

1929年,奥斯卡金像奖第一次在美国颁奖,此后这个美国的小金人代表着电影的世界最高荣誉,每年年初的洛杉矶,都会因为这项小金人的盛事吸引全世界的目光。

在人类很长的一个历史时间内,都是法国引领世界纯艺术的风尚。美国崛起后,经济和文化都想进入世界前列,它自知玩高雅是怎么也玩不过法国人了,干脆,另辟蹊径,玩大众艺术。

快速征服了世界的大众艺术就是爵士乐,它是最早的流行音乐。整个美国的20世纪20年代,又被称为是爵士时代。

爵士乐起源于美国南部,中心是新奥尔良,来自黑人。黑人在非洲没有被卖身为奴之前,过着闻歌起舞的日子。来到美国南部,繁重的劳役也没有压抑他们唱歌跳舞的热情,音乐融入了他们的劳动号子,加上他们从家乡带来的班卓琴等乐器,棉花种植园里,应该是挺热闹的。种植园主们可能也发现这样的发泄有助于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很少加以约束,至少让黑奴保留了享受音乐的自由。

来自非洲的劳动号子,来自西欧各种民谣,来自基督教圣灵感应的圣歌,都是爵士乐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正好是美国社会的重要构成。

黑人一边摘棉花一边唱歌,心里肯定想的是遥远的故乡、离散的亲人和自己黯淡的命运,就算是劳动号子,想特别激昂振奋也是不可能的,大部分是忧伤的,是blue(蓝色的、忧伤的)的,于是这一类音乐我们叫它布鲁斯。

黑人的音乐天赋首先表现在对节奏的掌握自如上,黑人乐者玩节奏玩得出神入化。当时有黑人在钢琴上演绎欧洲的经典名曲,那些庙堂大气的古典音乐,在他们手里被演绎出全新的风格,更灵动更通俗。黑人们完全不搭理乐章上规整严格的节奏要求,他们随心所欲地打散这些节奏,于是就出现了所谓“散拍乐”,又叫拉格泰姆(Ragtime)。

布鲁斯和拉格泰姆组合在一起,就大致形成了Jazz。黑人们大都不识谱,他们玩音乐,随意性非常高,那种漫不经心的风格似乎就是爵士的精髓,无招胜有招,越是漫不经心的东西,往往越难。

美国白人虽然也觉得爵士挺好,但对于由黑人主导的这门艺术,总有些排斥,爵士乐发展起来后,很多白人乐者尝试去黑人化,努力抹杀黑人在爵士乐中的位置,基本上是以失败告终。现在我们一说到爵士乐,脑子里最自然浮现的画面肯定是一个黑人扭动着身体吹萨克斯管,很少会想到白人的爵士乐者。

有歌不能没有舞,19世纪末,除了社交舞蹈,芭蕾依然是最主流的肢体艺术,它标准而刻板,看多了感觉像做操。只是舞蹈这东西有它的特殊性,如果不是有规矩的标准动作,在当时的思想环境下,张牙舞爪地乱扭,可能让人感觉是抽风。

有个生于旧金山的美国小姑娘,从小就很有舞蹈天赋,可她就是不喜欢大家都在学习的芭蕾。20多岁,她游历欧洲,从古希腊的雕塑和绘画中感悟到了最自然的舞蹈方式,她认为肢体动作发自内心的才是完美的,技巧和标准是对舞蹈的玷污,这个一辈子以舞蹈充分释放自己的精灵叫伊莎多拉·邓肯。

“最自由的身体蕴藏最高的智慧”,邓肯的动作,来自海、来自风、来自鸟类的飞翔,来自微风中的枝丫,她全身心追逐自然之灵,整个天地都是她的舞台。

在欧洲,邓肯薄纱轻衫,在古典音乐的伴奏中,披散长发,赤着脚,翩然而舞,让观众似乎看到了希腊神话中那些自在的女神。邓肯的舞蹈自由随性,是最美国化的艺术,可美国人自己并不觉得美,邓肯最后还是成名于欧洲,让全部的艺术生命闪耀在欧洲。

邓肯绝不是突发奇想创新了几个动作的普通舞者,她有自己完整的舞蹈思想和舞蹈理念;而作为舞台上少有的才女,后人通过《邓肯自传》了解到了一个追求自由勇于表达的现代女性形象,她被称为现代舞蹈之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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