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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传——农民被出卖了!

历史大观园 历史故事 2020-06-08 23:57:31 0


朱元璋经过二十几年的现实教育,在流浪生活中,在军营里,在作战时,在后方,随处学习,随时训练自己,更事事听人劝告,征求专家的意见。他在近代史上,不但是一个以屠杀著名的军事统帅,也是一个最阴险残酷的政治家。

他的政治才能,表现在所奠定的帝国规模上。

朱元璋传——农民被出卖了!

●明代直隶开垦事帖。产业凭证,纵60.2厘米,横46厘米。这件开垦事帖是明初发给直隶徽州府祁门县农民黄玄生开垦荒地的产业凭证。

在红军初起时,标榜复宋,韩林儿诈称是宋徽宗的子孙,固然可以暂时地产生政治刺激作用,可是这时距宋朝灭亡已经七十年了,宋朝的遗民故老死亡已尽,七十年后的人民对历史上的皇朝,对一个被屈辱的家族,并不感觉到亲切、怀念、依恋。而且,韩家父子是著名的白莲教世家,突然变成赵家子孙,谁都知道是冒牌,真的都不见得有人理会,何况是假货?到朱元璋北伐时,严正地提出民族独立自主的新号召,汉人应该由汉人自己治理,应该用自己的方式生活,保存原有的文化系统,这一崭新的主张,博得全民族的热烈拥护,瓦解了元朝治下汉官汉兵的敌对心理。在檄文中,更进一步提出,蒙古、色目人只要参加这一文化系统,就一体保护,认其为皇朝的子民。这一举措,不但降低了敌人的抵抗和挣扎行为,并且也吸引过来一部分敌人,化敌为友。到开国以后,这同化的主张仍然被尊为国策,对于参加华族文化集团的外族,并不歧视,蒙古、色目的官吏和汉人同样登用,在朝廷有做到尚书、侍郎大官的,地方做知府、知县,一样临民办事。 在军队里更多,甚至在亲军中也有蒙古军队和军官。 由政府编制勘合(合同文书),给赐汉人姓名,和汉人一无分别。 婚姻则制定法令,准许和汉人通婚,务必要两厢情愿,如汉人不愿,许其同族自相嫁娶。 这样,蒙古、色目人陶育融洽,几代以后,都同化为中华民族的成员了。内中有十几家军人世家,替明朝立下不可磨灭的功绩。对于塞外的外族,则继承元朝的抚育政策,告诉他们新朝仍和前朝一样,尽保护提携的责任,各安生理,不要害怕。

相反的,下诏书恢复人民的衣冠,如唐朝的式样;蒙古人留下的习俗,辫发、椎髻、胡服(男子着裤褶窄袖及辫线腰褶,妇女衣窄袖短衣,下服裙裳)、胡语、胡姓一切禁止。 蒙古习俗丧葬作乐娱尸,礼仪官品座位以右手为尊贵,也逐一改正。 复汉官之威仪,参酌古代礼经和事实需要,规定了各阶层的生活服用、房舍、舆从种种规范和标准,使人民有所遵守。

红军之起,最主要的目的是要实现经济的、政治的、民族的地位平等。在民族方面说,大明帝国的建立已经使汉族成为统治民族,有压迫少数民族的特权,而无被异族压迫的痛苦了。可是,在经济政治方面,虽然推翻了异族对汉族的特权,但就中华民族本身而说,地主对农民的剥削压迫特权,并没有因为胡人的被逐走而有所改变。

元末的农民,大部分参加红军,破坏旧秩序和旧的统治机构。地主的利益恰好相反,他们要保全自己的生命财产,就不能不维持旧秩序,就不能不拥护旧政权。在战争爆发之后,地主们用全力来组织私军,称为民军或义军,建立堡寨,抵抗农民的袭击。这一集团的组成分子,包括现任和退休的官吏、乡绅、儒生和军人,总之,都是丰衣足食、面团团的地主阶层人物。这些人受过教育,有知识,有组织能力,在地方有号召的威望。虽然各地方的地主各自作战,没有统一的指挥和作战计划,战斗力量也有大小强弱之不同,却不可否认是一个比元朝军队更为壮大、更为顽强的力量。他们绝不能和红军妥协,也不和打家劫舍的草寇或割据一隅的群雄合作。可是,等到有一个新政权建立,而这一个新政权是有足够的力量保护地主利益、维持地方秩序的时候,也就毫不犹豫地拥戴这一属于他们自己的新政权了。 同时,新朝廷的一批新兴贵族、官僚,也因劳绩获得大量土地,成为新的地主。(洪武四年十月的公侯佃户统计,六国公二十八侯,凡佃户三万八千一百九十四户。) 新政府对这两种地主的利益,是不敢不,也不能不特别尊重的。这样,农民的生活问题,农民的困苦,就被搁在一边,无人理睬了。

朱元璋传——农民被出卖了!

●明《北京宫城图》。绢本设色。这是明早期所绘的北京紫禁城图。宫城即大内,又称紫禁城。

朱元璋和大部分臣僚都是农民出身的,过去曾亲身受过地主的剥削和压迫。但在革命的过程中,本身的武装力量不够强大,眼看着小明王是被察罕帖木儿、李思齐和孛罗帖木儿两支地主军打垮了的,为了要成事业,不能不低头赔小心,争取地主们的人力、财力的合作。又恨又怕,在朱元璋的心坎里,造成了微妙的、矛盾的、敌对的心理,产生了对旧地主的两面政策。正面是利用有学识、有社会声望的地主,任命为各级官吏和民间征收租粮的政府代理人,建立他的官僚机构。原来经过元末多年的战争,学校停顿,人才缺乏,将军们会打仗,不会做办文墨的事务官。有些读书人,怕朱元璋的残暴、侮辱,百般逃避,抵死不肯做官,饶是立了“士人不为君用”就要杀头的条款,还是逼不出够用的人才。没奈何只好拣一批合用的地主,叫作税户人才,任为地方县令长、知州、知府、布政使,以至朝廷的九卿。另外,因为地主熟悉地方情形,收粮和运粮都比地方官经手方便且省事,而且可以省去一层中饱,乃规定每一收粮万石的地方,派纳粮最多的大地主四人做粮长,管理本区的租粮收运。这样,旧地主做官、做粮长,加上新贵族新官僚的新地主,构成了新的统治集团。 反面则用残酷的手段,消除不肯合作的旧地主。一种惯用的方法是强迫迁徙,使地主离开原有土地,集中到濠州、京师(今江苏南京)、山东、山西等处,釜底抽薪,根本削除了他们在地方的势力。另一种是用苛刑诛灭,假借种种政治案件,株连牵及,一网打尽,灭门抄家。洪武朝的几桩大案,如胡惟庸案、蓝玉案、空印案,屠杀了几万家,不用说了,甚至地方上一个皂隶的逃亡,就屠杀抄没了几百家。洪武十九年朱元璋公布这案子说:“民之顽者,莫甚于溧阳、广德、建平、宜兴、安吉、长兴、归安、德清、崇德蒋士鲁等三百七户。且如潘富系溧阳县皂隶,教唆官长贪赃枉法,自己挟势持权,科民荆杖。朕遣人按治,潘富在逃,自溧阳节次递送至崇德豪民赵真胜奴家。追者回奏,将豪民赵真胜奴并二百余家尽行抄没,持杖者尽皆诛戮,沿途节次递送者一百七十户,尽行枭令,抄没其家。” 豪民尽皆诛戮,抄没的田产当然归官,再由皇帝赏赐给新贵族、新官僚,用屠杀的手段加速度改变土地的持有人。据可信的史料,三十多年中,浙东浙西的故家巨室几乎到了被肃清的地步。

为了增加政府的收入,实现财力和人力的充分利用,朱元璋用二十年的工夫,大规模举行土地丈量和人口普查,六百年来若干朝代若干政治家所不能做到的事情,算是划时代地完成了。丈量土地的原因,是因为过去六百年没有实地普遍调查,土地簿籍和实际情形完全不符合,而且连不符合的簿籍大部分都已丧失,半数以上的土地不在簿籍上,逃避政府租税;半数的土地面积和负担轻重不一样,极不公平。地主的负担转嫁给贫农,土地越多的交租越少,土地越少的交租越多,由之,富的愈富,穷的更穷。经过实际丈量以后,所有过去逃税的土地登记完粮。全国土地,记载田亩面积方圆,编列字号,和田主姓名,制成文册,名为鱼鳞图册。政府据以定赋税标准。洪武二十六年(公元1393年),全国水田总数八百五十万七千六百二十三顷, 夏秋二税收麦四百七十余万石,米二千四百七十余万石,和元代全国岁入粮数一千二百十一万四千七百余石比较,增加了一倍半。

朱元璋传——农民被出卖了!

●鱼鳞册,用以登记户主田产。

人口普查的结果,编定了赋役黄册,把户口编成里甲,以一百一十户为一里,推丁粮多的地主十户做里长,余百户为十甲,每甲十户,设一甲首。每年以里长一人甲首一人,管一里一甲之事,先后次序根据丁粮多少,每甲轮值一年。十甲在十年内先后轮流为政府服义务劳役。一甲服役一年,有九年的休息。每隔十年,地方官以丁粮增减重新编定黄册,使之合乎实际。洪武二十六年统计,全国有户一千六百五万二千六百八十,口六千五十四万五千八百十二。 比之元朝极盛时期——世祖时期的户口,户一千一百六十三万三千二百八十一,口五千三百六十五万四千三百三十七, 户增加了四百四十万,口增加了七百万。

表面上,派大批官吏核实全国田土,定其赋税,详细记载原坂、坟衍、下隰、沃瘠、沙卤的区别,凡置卖田土,必须到官府登记税粮科则,免去贫民产去税存的弊端;十年一次的劳役,轮流休息,又似乎是替一般穷人着想的。其实,穷人是得不到好处的,因为执行丈量的是地主,征收租粮的还是地主,里长甲首依然是地主,地主是绝不会照顾小自耕农和佃农的利益的。而且,愈是大地主,愈有机会让子弟受到教育,通过科举成为官僚绅士,官僚绅士享有非法的逃避租税、合法的免役之权。前一例子,朱元璋说得很明白:“民间洒派、包荒、诡寄、移丘、换段,这等俱是奸顽豪富之家,将次没福受用财富田产,以自己科差洒派细民。境内本无积年荒田,此等豪猾,买嘱贪官污吏,及造册书算人等……当科粮之际,作包荒名色,征纳小户。书算手受财,将田洒派,移丘换段,作诡寄名色,以此靠损小民。” 后一例子,洪武十年(公元1377年)朱元璋告诉中书省官员:“食禄之家,与庶民贵贱有等,趋事执役以奉上者,庶民之事。若贤人君子,既贵其身,而复役其家,则君人野人无所分别,非劝士待贤之道。自今百司见任官员之家,有田土者,输租税外,悉免其徭役。着为令。” 不但见任官,乡绅也享受这特权。洪武十二年又着令:“自今内外官致仕还乡者,复其家终身无所与。” 连在学的学生、生员之家,除本身外,户内也优免二丁差役。 这样,现任官、乡绅、生员都逃避租税,豁免差役,完粮当差的义务,便完全落在自耕农和贫农的身上了。他们不但出自己的一份,连官僚绅士地主的一份,也得一并承当下来。统治集团所享受的特权,造成了更激烈的加速度的兼并,土地愈集中,人民的负担愈重,生活愈困苦。这负担据朱元璋说是“分”,即应尽的义务,洪武十五年他叫户部出榜晓谕两浙江西之民说:“为吾民者当知其分,田赋力役出以供上者,乃其分也。能安其分,则保父母妻子,家昌身裕,斯为忠孝仁义之民。”不然呢?“则不但国法不容,天道亦不容矣!”应该像“中原之民,惟知应役输租,无负官府”。只有如此,才能“上下相安,风俗淳美,共享太平之福!”

里甲的组织,除了精密动员人力以外,最主要的任务是布置全国性的特务网,严密监视并逮捕危害统治的人物。

朱元璋发展了古代的传、过所、公凭这一套制度,制定了路引(通行证或身份证)。法律规定:“凡军民人等往来,但出百里即验文引。如无文引,必须擒拿送官。仍许诸人首告,得实者赏,纵容者同罪。天下要冲去处,设立巡检司,专一盘诘往来奸细及贩卖私盐犯人、逃囚、无引面生可疑之人。” 处刑的办法:“凡无文引,私度关津者杖八十。若关不由门,津不由渡而越度者杖九十。若越度缘边关塞者,杖一百,徒三年;因而出外境者绞。”军民的分别:“若军民出百里之外不给引者,军以逃军论,民以私度关津论。”这制度把人民的行动范围,用无形的铜墙铁壁严密圈禁。路引是要向地方官请领的,请不到的,便被禁锢在生长的土地上,行动不能出百里之外。

要钳制监视全国人民,光靠巡检司是不够的,里甲于是被赋予了辅助巡检司的任务。朱元璋在洪武十九年手令“要人民互相知丁”,知丁是监视的意思。

诰出,凡民邻里互相知丁。互知务业,俱在里甲,县府州务必周知。市村绝不许有逸夫。若或异四业而从释道者,户下除名。凡有夫丁,除公占外,余皆四业,必然有效。

一、知丁之法:某民丁几,受农业者几,受士业者几,受工业者几,受商业者几。且欲士者志于士,进学之时,师友某氏,习有所在,非社学则入县学,非县必州府之学,此其所以知士丁之所在。已成之士为未成士之师,邻里必知生徒之所在。庶几出入可验,无异为也。

一、农业者不出一里之间,朝出暮入,作息之道互知焉。

一、专工之业,远行则引明所在,用工州里,往必知方。巨细作为,邻里采知。巨者归迟,细者归疾,出入不难见也。

一、商:本有巨微,货有重轻,所趋远近水陆,明于引间。归期艰限,其业邻里务必周知。若或经年无信,二载不归,邻里当觉(报告)之询故。本户若或托商在外非为,邻里勿干。

逸夫指的是无业的危险分子。如不执行这命令:

一里之间,百户之内,仍有逸夫,里甲坐视,邻里亲戚不拿,其逸夫或于公门中,或在市闾里,有犯非为,捕获到官,逸夫处死,里甲四邻化外之迁,的不虚示。

又说:

此诰一出,自京为始,遍布天下。一切臣民,朝出暮入,务必从容验丁。市井人民,舍客之际,辨人生理,验人引目。生理是其本业,引目相符而无异,犹恐托业为名,暗有他为。虽然业与引合,又识重轻巨微贵贱,倘有轻重不伦,所赍微细,必假此而他故也,良民察焉。

异为,非为,他为,他故,都是法律术语,即不轨、不法的意思。前一手令是里甲邻里的连坐法,后一手令是旅馆检查规程,再三叮咛训示,把里甲和路引制度关联成为一体,不但圈禁人民在百里内,而且用法律、用手令强迫每一个人都成为政府的代表,执行调查、监视、告密、访问、逮捕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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