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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的成败——构建农民乌托邦

历史大观园 历史教训 2020-06-23 17:06:46 0


(一)

吴元年七月,朱元璋的最后一个劲敌张士诚败局已定。天下大势已定,大臣们都盼他早日称帝。李善长率大臣劝进,朱元璋却示意大家再等一等。朱元璋从来都是领袖集团中最稳重的一个,善于把轻重缓急把握到效率最佳的分寸。虽然前面已经没有大的困难,但战事方殷,还是先集中精力打仗为好。他这样教训群臣:“若天命在我,何必汲汲惶惶?”

直到这一年十二月,南方全部平定,北伐大军也势如破竹,再无任何意外了,他才定下心来搞登基大典。古礼三推三让,他不耐烦搞那套劳什子,只一让便答应了。

没做过皇帝的人想象不到登上那个龙椅前要经过多少繁文缛节。祭天、祭地、祭什么星辰、社稷、太岁、岳、镇、海、渎、山川甚至还有城隍。饮福、受胙、送神,林林总总。在这些令人疲惫的环节中,有一个典礼让朱元璋真的动了感情,那就是追尊祖先为皇帝、皇后。父亲朱五四被尊为仁祖淳皇帝,母亲陈二娘被尊为淳皇后。朱元璋身穿绘有日月山龙等图案的衮服,戴上平天冠,跪在祖先牌位前读罢册文,略一闭目,父母的面孔又浮现在眼前。他们那菜色的脸与龙袍和皇冠是那么不协调。起兵以来,权力越来越大,事情越来越多,他很少有暇想起往事。只有这一刻,他才猛然一惊,清晰地看到自己是从何等低微的位置爬上来的。一时间,家中那个四处漏风的茅草屋里的一切又清晰地出现在脑海。两者间的落差让他突然感觉有些眩晕。

他定一定神,心里默默地说:“爸、妈,不光你们想不到,儿子自己也没想到能有今天。”

(二)

史学家们争论不休的一个问题,是朱元璋何时背叛了农民,成为地主阶级利益的代言人的。

太祖皇帝地下有知,一定会龙颜大怒。

中国历史上另一位农民皇帝刘邦本质上是一个流氓而非农民。在这个意义上,朱元璋可以被称为中国史上唯一的“农民帝王”。他终生保持着农民趣味、农民气派、农民作风。朱元璋终生关心农民,理解农民,同情农民。更为重要的是,在中国历史上,他是唯一没有背叛“农民理想”的起义领袖,终其一生,朱元璋都在为实现农民乌托邦而艰苦奋斗。从这一点上,我们甚至可以说他是“咱农民自己的皇帝”。

在三十一年皇帝生涯中,朱元璋从来不讳言自己的出身。在诏书中,他屡屡说自己是“农夫”:

朕本农夫,深知民间疾苦。
朕本农夫,深知稼穑艰难。

他多次对大臣们讲述农民的生活是多么艰苦,教育他们要关心、爱护农民:士农工商,四种职业之中,最劳苦的是农民。他们终年辛勤劳动,很少得到休息。风调雨顺之年,数口之家犹可足食,“不幸水旱,年谷不登,则举家饥困”,“夫农勤四体,务五谷,身不离畎亩,手不释耒耜,终岁勤劳,不得休息,其所居不过茅茨草榻,所服不过练裳布衣,所饮食不过菜羹粝饭,而国家经费皆其所出……必念农之劳,取之有制,用之有节,使之不致于饥寒……若复加之横敛,则民不胜其苦矣”。

正如邹潘在《天潢玉牒》中所说的那样,朱元璋一生诚心爱民,尤其同情贫弱之人,一说起稼穑之艰苦,每每为之涕泣;他对于富豪大户兼并他人土地,贪官污吏榨取百姓钱财,深恶疾之,犯者必置诸法。在历史上,像他这样对农民和地主爱憎分明的皇帝,绝无仅有。

当然,朱元璋对农民的关心不仅仅体现在语言中。在他的帝国蓝图中,“农民理想”是最根本的指导思想。在他治国举措的方方面面,无不体现着对农民利益的根本关切。

(三)

为了判断朱元璋到底有没有背叛农民阶级,我们必须首先判明什么是农民阶级的社会理想。

我们不能想象,那些追随朱元璋起义的农民们怀抱着后来红军式的革命理想。作为自然经济时代的小农,他们的梦想不可能“超越历史阶段”,不可能超越农民们既渴望平等,又迷信权威的矛盾心理。归结几千年来生息在这片土地上的农民们的社会理想,无非以下几点:

第一,在他们的理想社会里,必须有一个严厉、公正、说一不二的明君,高高在上,杀伐决断,慷慨地向农民身上泼洒阳光雨露。这个明君应该强大威严,洞察一切,任用忠臣,摒弃奸佞,像父亲一样赐予他们纪律与安宁。这个明君又应该仁慈无比,轻徭薄赋,像母亲一样关心他们,爱护他们,在灾害年份及时救济他们。

第二,这个社会应该是一个平均主义的社会。“平均”是农民们最大的理想,也是历次大型起义的口号。作为一个弱势群体,农民们懦弱、自私又善良。他们受够了别人的欺凌,最知道受人欺负的滋味,因此,每个人的土地和财富大体平均,谁也不必遭受嫉妒心的折磨,就成了他们千百年来对理想社会的描述。在孔夫子那里,这个农民理想就被文绉绉描述为“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这句话的最佳白话文解释应该是:“我不怕日子穷,就怕别人不和我一样穷。我不怕东西少,就怕别人比我多。”

第三,作为平均主义的补充,这个社会又应该等级鲜明。天在上,地在下,父为尊,子为卑。“权威主义”的人格结构决定了农民们强烈渴望等级明确、秩序井然的稳固不变的社会。农民们的“平均主义”是小农内部的平均主义,他们从来没有期望过全社会所有成员一律平等,那样“长幼不分、尊卑不明”的自由竞争的社会状态是他们所不敢想象的,他们认为那一定会带来混乱。他们绝对赞成一个社会要有“尊卑上下”,绝对赞成上面赐给他们严明的纪律。他们认为,这样社会才能“四海升平,万民乐业,风调雨顺,君正臣良”。

第四,作为社会最底层的农民,除了害怕天灾之外,最害怕无非是三种人的欺压:一种是贪官污吏层层盘剥,一种是豪强大户以强凌弱,另一种是地痞流氓为非作歹。因此,农民们衷心期望在这个社会里,文武百官能清正廉洁,地主大户能善良守法,地痞流氓能被消灭净尽。换句话说,农民们期望能够得到“公平和正义”,以使“人人辛苦力田,个个尽忠守职,男重贤良,女务贞洁”。

在朱元璋之前,还没有哪个皇帝能实现农民们的全部梦想。即使是那些经历了农民起义烈火洗礼的开国帝王,也不过是在开国之初能做到几年轻徭薄赋而已。更多的帝王是在登上王位的第一天即与地主和官僚沆瀣一气,联起手来鱼肉最底层的广大人民。

(四)

看来是天下穷苦人的祈盼,感得天道循环,向安徽省明光镇赵府村中生下太祖洪武皇帝来。这朝圣人出世,据后来乡亲们回忆,也曾红光烛天(不过元璋当上皇帝前可没人回忆起来过)。这个洪武帝,英雄勇猛,智量宽洪,自古帝王都不及这朝天子,率领二十四员猛将,打下十五个行省。这天子扫清寰宇,荡静中原,国号大明,建都南京,十六朝皇帝班头,三百年开基帝主。这朝天子与历代帝王不同之处,端在于他出身纯正。所以他能与农民心连心,急农民之所急,想农民之所想。

在混乱、腐败的元末社会的最底层辛苦劳作时,朱元璋和所有农民一样,心中朦胧渴望和描画过理想社会的模样。而当身居九重之时,朱元璋发现,一个皇帝心中的理想蓝图与广大农民的梦想居然重合得如此天衣无缝。他发现,实现“农民理想”,即是皇族的利益所在。登基不久,他就在政府文件中这样描述了自己所要建立的理想社会:“人有田耕,安居乐业;男耕女蚕,无有游手;摧富抑强,各安生理;贫富相携,共济互助;轻摇薄敛,阜富与民;趁时稼穑,完交赋税。”

翻阅厚厚的中国历史,他发现,导致历代王朝灭亡的原因不外是两个:一个是地主与官员结合,土地兼并与政治腐败联手,导致贫富差距加大,造成官逼民反;另一个是帝王大权旁落,王朝轻易为权臣、外戚、太监所倾覆。

因此,要保证江山世世代代在朱氏子孙手里,必须根绝这两种现象。

针对第二个原因,他以历代帝王所不及的魄力,大刀阔斧进行了政治改革,废除丞相和大都督这文武两个最高官员制度,把丞相权力一分为六,分给六部;把大都督权力一分为五,成立五军都督府。并且从制度上让各个权力部门相互牵制,谁也不能单独对皇权构成丝毫威胁。用朱元璋自己的话来说:“今我朝罢丞相,设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分理天下庶务,彼此颉颃,不敢相压,事皆朝廷总之,所以稳当。以后子孙做皇帝时,并不许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设立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将犯人凌迟,全家处死。”

经过这样一番大手术,官僚层级被大大简化,天下所有的大小官员都直接向皇帝负责,每个官员都直接为皇帝跑腿。他就可以一管到底,不留一点死角。朱元璋通过这套单薄得近乎透明的官僚网直接观察到他的子民在田间地头的劳作情况,大大提高了做皇帝的安全感。

相比之下,要消灭第一个原因,则要难得多。因为土地兼并与官僚腐败,几乎就如水往低处流,是传统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

无知者无畏,朱元璋并不缺乏向规律挑战的勇气。兼并是由于地主阶级的贪婪,腐败则源自官僚阶层的天性。为了帝国的根本利益,他必须严厉打击地主阶级与官僚阶层。基于这个思路,大明王朝初期呈现出三明治式治理方式,皇帝与底层农民联起手来,共同挤压社会中间阶层即地主和官员的生存空间,由此开创了中国史上前所未有的新奇景观。

在这个思路的指导下,朱元璋进行了不完全的土地改革,用行政力量,沉重打击了地主阶级的利益,把全国的大地主几乎消灭干净,使普天之下农民们的土地大体平均。他展开了人类史上最严酷的惩贪运动,几千年来习惯于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官员成了帝国里最倒霉的职业,一度被群众运动冲击得威风扫地。他爱护百姓,勤劳国事,竭尽全力,发展生产,轻徭薄赋,不断赈灾,在他的治理下,底层人民的吃饭穿衣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他建纲立纪,使全国人民有章可循,有矩可守,每一阶层的人都清楚了自己应该如何生活。他严厉打击地痞流氓,惩办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二流子,使得“流氓”在朱元璋时代几乎绝迹。他还开展了富有创造性的思想教育行动,大力移风易俗,扭转了不良的社会风气。甚至,他还试图在农村推行初级社,实行一定程度的计划经济。

在他的治理下,帝国里官员们大都老老实实,不敢轻拿老百姓一针一线;大地主们多数家破人亡,没有机会再为富不仁,欺压百姓;地痞流氓消失得无影无踪,社会井然有序。

一般来讲,如果一个皇帝能不傻不苶,不在农民们吃不上饭的时候问他们为什么不喝肉粥;能心理正常,不成天迷恋于“秘戏”或者剖开孕妇的肚子看胎儿男女;能自个儿把握朝政,而不是几十年不上朝或者把权力都交给太监们,农民们对于这个皇帝就基本上可以满意了。朱元璋居然超额实现了农民们的全部梦想。生逢朱元璋时代,难道还不是农民们的最大幸福吗?

(五)

朱元璋对地主阶级的恶感,基于双重因素。

作为一个贫农的儿子,朱元璋的血液里天然流淌着对地主阶级的仇恨。朱元璋永远忘不了自己一家在一户户地主的压榨下不断逃亡的惨痛,永远忘不了父亲死后,刘德拒绝施与葬地的屈辱。少年时的经历往往影响人的一生。在朱元璋的头脑里,地主大户们的形象始终如“文革”时的宣传画里的一样,脑满肠肥,冷面黑心。

坐在龙椅上,从一个帝王的角度看下去,地主阶级在朱元璋眼里的形象也并不讨人喜欢。朱元璋虽然看到了“有恒产者有恒心”,但是他更清楚的是地主阶级本性中的贪婪、狡诈、为富不仁对他的统治构成的严重威胁。一方面,富家大户势力过于强大,很容易破坏地方社会秩序,对国家政权构成严重威胁;另一方面,他们难以抑制的兼并土地的欲望,很容易导致贫富差距的急剧扩大,从而诱发王朝的崩溃。

被起义的农民推上皇位的朱元璋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在新帝国内严厉打击地主阶级。

战争时期,军队所过之处,地主纷纷逃亡。新朝建立,他们从藏身的穷山大谷中兴冲冲跑回家乡,却发现他们的土地部分已经被穷人们耕种了。他们出示地契,趾高气扬地要求农民们把土地归还原主,农民们却不买他们的账。地主们不知道,天下已经变色了。朱元璋在洪武元年发布了一道诏书:“各处地主,过去因为兵荒马乱抛下田土,已经被别人耕种了的,这块地的产权归现在的耕种者所有。”这道诏令否定了地主阶级的部分产权,无疑是对地主阶级的一个沉重打击。不少战前的豪门大户千里奔波回来,却发现自己已经从缙绅之家沦为上山开荒的贫农。

甚至对于土地完整的地主,朱元璋也不允许他们恢复旧有的家园。建国之初,荒田处处,朱元璋鼓励百姓开辟荒地。于是大户地主利用其雄厚财力,乘机多犁多占,兼并土地。临濠一地尤为突出。朱元璋敏锐地发现了这一苗头,于洪武四年指示中书省:“如今临濠的空地很多,你们应该调查那些开荒者的身份,让他们大致平均耕种,使穷人有产业,富户不能兼并。如果哪个大户多占土地,转给贫人佃种的,就要惩罚他。”(宜验其丁力,计亩给之,使贫者有所资,富者不得兼并。若兼并之徒多占田以为己业,而转令贫者佃种者,罪之。)

洪武五年五月,他又下诏说:“战争时期,不少人抛下产业,逃到他方。现在天下太平,又都回来了。这些回来的人家,如果原有土地多,而现在人口少,不许他们占有原来那么多的地,有几口人,给几份地。原来土地少而现在人口多的,可以自己开垦无主之地。总之大家要平均,占地太多,要治罪!”

这无疑是一种变相的土改。

不过,这些措施的范围只限于那些逃亡归来的地主。也有许多地主并没有逃亡,他们的庞大的产业经过战争的洗礼,依然地连阡陌,庐舍巍然。更主要的是,这些人在地方上累世经营,根深蒂固,是朱元璋平均天下的主要障碍。

在自然经济时代,凭空剥夺这些人的财产显然不符合“天道人心”,缺乏理论和道德资源的支持,但是,这难不倒朱元璋。只要明确了目的,手段对他来讲从来不是问题。对剩下的大地主,他的基本策略是因地制宜,用各种不同的借口,依次加以摧破。

第一个办法是“徙富室以实京师”。这是历朝历代习用的一个办法。建国不久,朱元璋把江南大量富豪之家强行迁到首都南京,使南京很快发展成为一个人口大约一百万的巨型城市。朱元璋后来对大臣们说:“过去汉高祖刘邦迁徙天下豪富之家到关中,我初不以为然。现在想来,京师是天下根本之地,把他们迁到这里,实在是事有当然,不得不尔。”所谓事有当然,不得不尔,盖因这些豪强大户都是地方上的强悍势力,把他们从地方上拔出,一可以削弱他们的势力,把他们放到皇帝的眼皮底下,防止他们为乱地方;二则他们带来了大量财富,可以活跃首都经济。

毫无疑问,豪门大户并不愿意抛弃庞大的产业,搬离故土。即使搬到了南京,很多人还想方设法逃回故地。为了防止这些富户逃回,朱元璋制定了禁止逃亡的严厉法令,规定“富民私归者处以重罪”,使各地的缙绅不得不死心塌地做新朝首都的居民。

第二个办法是制造冤案,发动百姓诬告陷害地主,以此为由抄没他们的财产。

一个有名的传说是,江南首富沈万三为了讨好朱元璋,出巨资助建了南京城墙的三分之一,孰料朱元璋见沈万三如此富有,深恐其“富可敌国”,欲杀之,经马皇后劝谏,才找了个借口流放云南。沈万三终客死云南,财产都被朱元璋收归国有。这个传说虽然被历史学家证明为杜撰,却十分传神地表现了朱元璋的仇富心理。

在罗织罪名摧残富民这件事上,朱元璋的流氓性格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他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心黑手狠,任意黑白,不怕别人咒骂,不怕后人评说,不但不为妇人之仁,甚至也不受基本道德准则的约束。洪武年间,朱元璋为了惩贪和消灭政治上的异己力量,制造了四大冤案,即空印案、郭桓案、胡惟庸案和蓝玉案。四案加在一起,杀人十数万。强权在手,朱元璋搞起政治斗争来,长袖善舞,左右逢源。在消灭政敌的同时,“放牛拾柴禾——捎带手”,他把江南幸存的地主们也都消灭了。其手段是任意利用案件勾连地主富户,唆使人们诬陷他们藏有贪官寄存的赃款,以便没收他们的财产。绝大多数案件,都是一望而知的冤案。人们也揣摩到皇上的真实意图在没收财产,所以乐得争相告发。《明史》说,郭桓案“核查赃款所寄放的人家,遍及天下,民众中中等以上富裕的人家大抵皆破”。吴宽说他的家乡长洲(治今江苏苏州)在洪武之世,“乡人多被谪徙,或死于刑,邻里殆空”,并谈及三吴地区的情况说:“皇明受命,政令一新,豪民巨族,刬削殆尽。”在胡、蓝党案中,江南有名的豪强地主几乎都受到株连,仅吴江一县,罹祸的就有张、莫礼、张瑾、李鼎、崔龄、徐衍等“不下千家”。此举“并尽洗富土之民,而夷其室庐”。此外,洪武三十年(1397)发生“南北榜”事件后,朱元璋“以江南大家为‘窝主’,许相讦告”,不少江南地主因此罹祸。由于大批地主私田被没收变为官田,明政府的田赋收入飞跃式增长。苏州府在元末应纳秋粮米八十八万两千一百石,到明初一跃增至二百九十余万石,增加了两倍还多。松江府也从六十六万余石骤升至一百四十万余石,增加了一倍有余。

朱元璋的措施卓有成效。不少明代人说,在朱皇帝的流氓手段打击之下,地方上的富家大户已经被清洗一空,一个也没剩下。吴宽说江南“一时富室或徒或死,声销景灭,荡然无存”。贝琼也说,当时三吴地区的大户,“既盈而复,或死或徒,无一存者”。当然,这种说法近年遭到怀疑,有学者研究证明,朱皇帝的清洗并没有那么彻底,也有极少数地主大族采取散发家财、外出逃亡等手段,活了下来。如无锡华宗寿家田地很多,富甲邑中,“至国初悉散所积以免祸”。长洲朱士清入赘乌溪大姓赵惠卿为婿,“赵以富豪于一方”,朱士清预料会出事,“出居于外以避之,后竟保其家”。不过,这样的幸存者毕竟是极少数。

既然不可能改变土地私有制,朱元璋就不可能杜绝地主阶级的再生。无论采取什么手段,朱元璋都做不到绝对平均,大地主没有了,中小地主仍然遍地都是。不过,在整个统治期间,他都不忘时时刻刻敲打中小地主阶级。洪武三年(1370)二月,他特地召见各地富民,告诫他们:“汝等居田里,安享官税者,汝知之乎?古人有言:‘民生有欲,无主乃乱。’使天下一日无主,则强凌弱,众暴寡,富者不得自安,贫者不能自存矣。今朕为尔主,立法定制,使富者得以保其富,贫者得以全其生。尔等当循分守法,能守法则能保身矣。毋凌弱,毋吞贫,毋虐小,毋欺老,孝敬父兄,和睦亲族,周给贫乏,逊顺乡里,如此则为良民。若效昔之所为,非良民矣。”

当然,他也知道中小地主不会人人都谨遵他的最高指示。所以,这些人一旦有不谨慎处,他就连施重手,摧残他们,必至他们家破人亡而止。为了防止大户通过“飞洒”等手段将赋税转移到贫民身上,朱元璋大力在全国进行土地普查,建立鱼鳞图册,以定赋税。通过精细严密的土地丈量,在全国范围内清查出地主隐瞒的大量土地,“业不可隐”,使豪强地主再难隐瞒土地、逃避赋税。朱元璋明确规定,如果地主们有“将田洒派,作诡寄名色、靠损小民等做法……所在被害人户及乡间耿直豪杰,会议将倚恃豪杰之家,捉拿赴京,连家迁发化外,将前项田土给赏被扰群民”。一旦发现奸顽富豪有不法行为,他均以重刑处置。松江豪民王子信交结官吏,“侵害乡民,欺压良善”,被“拿获到官,于本邑枭令,家财入官,田产籍没,人口流移。”粮长张时杰等一百六十人因私分税粮,延期不纳,朱元璋令将其全部处死。

在朱元璋的政策影响下,地方官员也以挫辱地主为得计。如薛岩守镇江执法极严,“豪强为之屏迹”,不敢妄为。苏州府太守王观,因当地百姓拖欠了许多税粮,就把全府的富户都叫到府衙,命令他们拿出家中的储积代老百姓赔偿。

(六)

底层社会的成长经历,使朱元璋终生对官僚阶层保持着底层视角。

在传统中国,庞大的官僚体系就是一丛吸血的庞大根须,每一滴膏血都最终来源于社会底层。因此,从社会底层向上望去,视野中所见的景象自然是一张张贪婪的面孔,是“无官不贪”“无官不可杀”。中国的农民起义,与其说是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的斗争,不如说是农民阶级对官僚阶层的反抗。逼得百姓揭竿而起的,不是地主黑手里悬的霸主鞭,而是各级官吏催粮催款、敲诈勒索时的凶残嘴脸。中国老百姓说得简单而明白:“官逼民反。”在农民起义中有一个意味深长的现象,那就是每一次起义中被屠戮最惨的都是官僚阶层而不是地主阶级。

由于统治技术的粗疏,元代官吏贪污腐化较多数朝代更甚。元代官场,处处离不开钱。“下属拜见要给‘拜见钱’,逢年过节要给‘追节钱’,过生日要给‘生日钱’,管个事要给‘常例钱’,往来迎送要给‘人情钱’,发个传票、拘票要给‘赍发钱’,打官司要给‘公事钱’,甚至无事也白要钱,叫‘撒花钱’。”上级官员到下级地方来检查公务,竟公开带着管钱的库子,检钞称银,争多论少,简直在做买卖。层底百姓平时见不到官员,偶尔地方官下乡,却都是来搜括。所以,朱元璋一见到衙门的官吏,就恨得咬牙切齿。后来,他曾回忆说:“昔在民间时,见州县官吏多不恤民,往往贪财好色,饮酒废事,凡民疾苦,视之漠然,心实怒之。”

一方面怀抱对官僚体系根深蒂固的反感与怀疑,另一方面他又不得不依靠这个体系,这一矛盾反映在朱元璋给官员们的待遇上。在中国历朝历代中,朱元璋对官员们是最苛刻的。一方面,朱元璋对自己的亲戚、家人待之唯恐不厚,宗室、贵族的俸禄异常丰厚。皇子封为亲王后年俸有一万石,是最高官员的近七倍,还不包括其他各种赏赐;另一方面,朱元璋又把官吏的俸禄定得出奇低,对普通官员以“薄俸”为主流,史家因而有“明官俸最薄”之说,顾炎武说:“唐代上州司马是五品官,每年收入数百石,还有月俸六七万钱,收入足以庇身给家。而明代官员的收入,不过是唐代的十分之二到十分之三。”官僚们“月不过米二石、不足食数人”。按照惯例,官员的部分幕僚、随从的报酬和部分办公费是要在年俸中开支的,所以官员们依靠正常的俸禄无法过上舒适的生活,低级官员更连养家活口都有困难。“不足以资生”“困于饥寒”的抱怨不绝于口。

不仅如此,朱元璋甚至舍不得给退休官员开工资,阎步克《品位与职位》文中说:“国初的致仕者居然没有俸禄,赐半俸终身就算是优礼了。”

除了低薪制,朱元璋还取消了官员的许多其他特权。唐、宋两代,官员的子弟会得到“荫封”,可以直接做官,而朱元璋则取消了这一做法,大官之子虽有“荫叙”,但所叙的只是“禄”而非“官”,想做官仍要参加考试。和今天的“党内警告”“降级撤职”作为一种惩罚一样,明代以前,官场上一直实行“以官抵罪”,即官员犯罪,以降职或夺官作为一种抵罪措施。然而,这一特权也被朱元璋毫不留情地勾销了。官员犯罪,与百姓同样,该坐牢坐牢,该流放流放,一点也不予宽容。因此薛允升说:“唐律于官员有犯除名官当,免官免所居官,委曲详备,其优待群僚之意溢于言外。明律一概删去,古谊亡矣!”

很明显,在分配帝国利益蛋糕时,朱元璋对把官僚体系排除在外了。朱元璋的做法显然是“既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他希望这些孔孟之徒能“见义忘利”,吃着孔孟的精神食粮忘我地为他工作。其实,从一个农民的角度思考,朱元璋认为他给官员的并不算太少,因为比起农民来他们的生活还是优越的。更何况,精细的朱元璋认为,做官对中国人来说除了直接物质收获外,还会有成就感等心理上的报偿。朱元璋这样教育广大官员:如果你们清廉为官,虽然收入不是特别丰富,但“守俸如井泉,井虽不满,日汲不竭渊泉”,毕竟可以无忧无虑地生存下去。另外还能“显尔祖宗,荣尔妻子,贵尔本身”“立名于天地间,千万年不朽”。所以,他觉得他对官员们还算是够意思的。

(七)

唯有对农民,朱元璋是关怀备至的。因为,农民的利益与他的利益高度重合。在打击地主阶级利益的同时,朱元璋不遗余力地提高底层人民的社会地位。

元朝社会奴隶制复活,大量贫民因没有生计,卖身为奴。朱元璋即位不久,就下令解放奴隶。他下诏说:“因元末大乱,所在人民或归乡里,或避难地方,势孤力弱,或贫乏不能自存,于庶民之家为奴者,诏书到日,即放为良,不得羁留,强令为奴。”并决定由朝廷出资赎还因饥荒典卖为奴者。在他的政策下,绝大多数奴隶获得了解放。

元朝时期,地主和佃户之间贵贱等分甚严,元法律规定,地主与佃户行主仆之礼,佃户对地主“拱侍如承官府”,在路上遇见田主,“不敢施揖,伺其过而复行”,地主打死佃客,仅科以“杖一百七,征烧埋银五十两”,便告了事。洪武五年(1372),朱元璋下诏改变这种严重不合理的规定:“佃见田主,不论齿序,并如少事长之礼。若在亲属,不拘主佃,则以亲属礼行之。”农民和地主的关系,由父子升为少长,身份地位有了明显提高。

朱元璋在起义中起家,也正是在起义中,他亲身感受到了普通百姓身上蕴藏的力量。他认为,元朝之所以灭亡,在于“昏主恣意奢欲,使百姓困乏”“骄淫奢侈,饫粱肉于犬豕,致怨怒于神人”。起自赤贫的他,当了皇帝后仍然非常俭朴。然而对老百姓,朱元璋却很厚待。朱元璋制定了极低的赋税水平。在全国大多数地区,老百姓的田赋一般是每亩征收三升三合五勺。以亩产一石而论,不过三十税一,也就是说,朱元璋制定的农业税,税率是百分之三到百分之一甚至更低。与元末相比,实在是不啻霄壤。

为了让全国官员理解他的这一做法,在这篇白话诏书里,朱元璋将道理讲得粗鄙而透彻:

且如人家养个鸡狗及猪羊,也等长成然后用。未长成,怎么说道不喂食,不放?必要喂食看放有条理,这等禽兽畜生方可用。如今军官全家老小,吃着穿着的,这见受的职事,都是军身上来。这军便似他家里做饭的锅子一般,便似仓里米一般,又似庄家种的田一般。……似他这般害军啊,却便似自家打破锅子要饭吃么道?却似露天地里放着米,眼前吃一顿,别的都烂了,明日再要米吃,有也无?却似庄家种田,本是一百亩,足本家食用,内卖去十四五亩,荒了数亩,尚且要饱饭吃,得也不得?……害得军十分苦楚,望长远受用,如何能勾?

为了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朱元璋还大力建设民政福利制度。

一有灾荒,他就心神不安。对灾荒的记忆牢牢地刻在他的脑海里。他说:“朕经常想起寒微之时,不断遭遇兵荒饥馑,经常靠野菜度日。今贵为天子,富有天下,未尝一日忘于怀。”他开仓济民,毫不吝啬。他规定:“凡地方发生水旱灾害,地方官不报告的,许老百姓来申诉,我将对官员处以极刑。”因为瞒报灾情及赈灾不力,他杀了不少官员。他执政的特点是对下属极不放心,要求事事向他请示而后行,唯规定救济灾民可以先行动后汇报。洪武二十六年(1393)四月,他命户部通令全国郡县:“自今凡遇岁饥,则先发仓廪以贷民,然后奏闻,著为令。”各地发生水旱灾害,查勘属实,全部蠲免税粮。没有灾情的年头,也会挑一些贫穷地区,减免农业税。整个洪武年间,赈灾所赐布、钞数百万,米百余万,所蠲免的租税无数。

除了这些应急措施,他还建立制度化的福利救济设施。回想起父亲生病无钱救治的惨景,他发布命令,令各地设立“惠民药局”,凡军民有病而无钱医治者,给医药治疗。因为自己做过流浪者,他对无家可归者的疾苦深有体会,他命各地设“养济院”,贫民不能生活的入院赡养。月给米三斗、薪二十斤、冬夏布一匹,小孩子给以上数量的三分之二。这些福利设施帮助人民解决了在旧朝代靠个人力量无法解决的生老病死等困难,使社会上最脆弱群体的生存有了一定保障,显示出了新生政权对民生的关心,也显示了朱元璋不忘本的农民帝王本色。

朱元璋知道,他的帝国的最佳统治模式是建立在一盘散沙式的小农社会之上的。在他的算盘里,自耕农越多越好。因为自耕农恰好处在历代统治者梦寐以求的没有“余粟”“余智”“余力”的状况下,只要他们都能吃得上饭,并且没有渠道自我组织起来,就对帝国构不成丝毫威胁,而且,驯服的小农是专制政权最牢固的基础,他们的劳动成果也是皇族最主要的财政来源。

所以,朱元璋才要制造一个平均化的社会,使尽可能多的人成为自耕农。这样,基层社会的每一个成员,体积大小都差不多,不会相互侵凌,也不会相互融合。在皇权面前,他们都是原子化的个人,对皇权的控制没有丝毫的抵抗力。

现在,他已经把大的土块基本上碾成碎沙,不过,这些沙子在整个中国这个盘子里的分布还不均匀。

明朝初年,因为连年战乱,许多地方百姓非亡即逃,土地荒芜,人烟稀少,官员无人可统治。朱元璋老家凤阳就是个典型的例子,战争过后,凤阳的人口少至平均每平方公里仅仅五个人,许多地方一望都是荆棘,走几天路不见一个人影。

翻开《明史》,荒凉景象在元末明初这个时段比比皆是:

以繁荣著称的扬州,到龙凤三年(1357),“城中居民仅余十八家”。洪武元年(1368),徐达率师北伐,路过河北,发现“道路皆榛塞,人烟断绝”。洪武初,济南知府陈修上奏:“北方郡县,近城之地多荒芜”。卫辉府获嘉县在洪武三年时,“土著不满百,井闾萧然”。

直到洪武十五年,晋府长史致仕的桂彦良上《太平治要十二条》,还说:“中原为天下腹心,号膏腴之地,因人力不至,久致荒芜。”

因此朱元璋在圣旨中说:“丧乱之后,中原草莽,人民稀少。所谓田土辟、户口增,此正中原之急务。”

面对这种情况,朱元璋动用行政力量,组织了人类史上最大的政府组织移民行动。朱元璋一共组织移民一千三百四十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五分之一。这在中国史、人类史上都是绝无仅有的。

“问我祖先在何处,山西洪洞大槐树。”在华北平原的大部分地区,流传着大槐树的传说。这个听起来有点离奇的传说凸显了朱元璋移民的力度之大、措施之严密乃至严酷。

心思缜密的朱元璋对移民组织得很成功。他居高临下,根据各地的人口密度,确定迁出地、迁入地,由各地官员组织护送,并且发给迁移人口一定量的种子、粮食和农具,以使他们到了新地区后能迅速扎下根来,安居乐业。应该说,这是一件便利天下的好事,计划周密,组织有序,措施得力,可圈可点。

可是,我们现在读到的关于明初移民的记载和传说,却一律充满了悲苦和辛酸。民间传说,当时为防止人们半路逃归,每登记一人,在脚小趾上划一小口,所以山西移民皆为小趾重甲;长绳捆绑,押解上路,由此人们都养成了背手习惯;连小便都要报告长官,由军人解开手,才能行事,所以华北各地,都把上厕所叫作解手。

原来,朱元璋不论是为人民办好事,还是镇压老百姓,风格都是一样的,那就是强悍霸气。明初大移民是强制性的,谁搬谁不搬,搬多远,搬到哪儿,都由政府官员一手划定,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老百姓一点发言权和知情权也没有。纵然从长远看,移民造福于民,然而中国老百姓历来安土重迁,要说服他们背井离乡谈何容易。以山西人为例,无论是迁往安徽还是山东,多则四五千里,少则千余里,所到之地又是人烟稀少,荆棘丛生,“既无室庐可居,又无亲戚可依”,其艰难困苦之状可想而知。山西历来比较富裕,兵乱较少,所以百姓并不愿意搬迁。朱元璋仅有的动员手段就是顶在后心上的枪刀,有时甚至是欺骗手段。偃师县《滑氏溯源》一文谈到:人们传说山西迁民,唯不迁洪洞,所以人们都纷纷逃聚洪洞,不料上面骤然行文,独迁洪洞……

通常是,迁民令一下,各地官员就纷纷下乡,把各地百姓整编成一百一十家为一里的队伍,统一到某处集合,点名,发给身份证明,然后由官兵押着,一队队出发,奔向天南海北。洪洞大槐树、苏州阊门、江西南昌筷子巷和朱市巷,都是这些移民出发前集合点名的地方,是移民听候官员们发号施令的所在,时间久远,就被移民的后代传说成了自己的故乡。移民们一队队拖家带口、扶老携幼,拉着家里的坛坛罐罐洒泪告别送行的父老乡亲。无论是寒风刺骨的严冬,还是盛夏酷暑,在押解人的斥骂声中,走在前途未卜的道路上,一路上抛下因生病或者饥寒交迫而倒下者的尸体。

不管过程怎么样,其结果是大手笔地改变了中国的人口布局,大大改变了人口分布不均的现象。许多无地少地的民众得到了属于自己的“三亩地一头牛”,可以在此基础上建设“孩子老婆热炕头”的幸福小农生活。因此,按照历史学家们的标准,朱元璋的大移民功垂千古。

(八)

西谚有云:“穷人的房子风可进,雨可进,未经允许国王不可进。”

在同时代的欧洲社会,像朱元璋这样大规模地强制性搬迁,这样任意剥夺私人财产,这样心血来潮地命令富人替穷人交税,是不可想象的。

我上学时读世界史,书上说欧洲的国王们很穷,要打仗要办事得向商人们借钱,借得多了还不起,就被商人们控制,不得不听商人的话,制定有利于资本主义发展的政策,结果资本主义就这样发展起来了(在日本也是这样,到明治维新前,一些大商人家族控制了大部分领主的财政收入。因此有“大阪商人一怒,天下诸侯惊惧”的民谣)。我读了之后大惑不解:怎么君主还会被商人控制?抄了商人的家,商人的一切不就都是君主的了吗?西方的君主怎么那样笨?

我的想法是典型的中国人的思维方式。虽然私有制在中国起源很早,然而中国人从来没有真正确立起“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概念。

中国社会和西方社会本质上的区别是组织方式的不同。西方社会是个契约社会。统治者的权力总是或多或少产生于契约关系中。在封建时代的君主制下,国王只能对他的直属附庸的封地,在契约性规定的基础上,享有某些权力,所以“你的附庸的附庸就不是你的附庸”。在以古希腊为代表的民主制下,权力的产生基于这样一种假设,即每个公民从根本上说都是平等的,所以公民们在一个国家之内共处,首要的是按照公共约定的方式,通过公开的竞争,组织起政府,把权力自下而上赋予它,使它合法地为众人服务。所以西方行政权力的表情有点像一个雇工,毕恭毕敬,一副被选票所操纵的窝囊样。

当古代中国人群聚之时,要做的第一件事是“明上下,辨尊卑”。他们较量武力,比赛智谋,来进行与大猩猩群中争夺首领颇为类似的惨烈斗争,用朱元璋的习惯语言,就是“其天下土地人民,豪杰分争”。最后,唯一的一个胜利者穿着血迹斑斑的征衣,踩着失败者的头颅登上王位,对所有人发号施令,生杀予夺,即“遂扫平群雄,使百姓息于田野”。其他活下来的竞争失败者和那些胆怯的旁观者于是立刻匍匐在地,山呼万岁,从此成为王者统治下的顺民,即“诸臣下皆曰生民无主,必欲推尊帝号”,成为天下人民的“主人”。学者林沄等研究“王”字的起源,认为王字本是斧钺之形,是杀伐的象征,而“臣”字的本义是奴隶,它的字形是一个卑躬屈膝的人。《说文》说,“臣,像屈服之形也”。

同样是分封制度,中国的封建与西方的封建并不是一回事。两周时代的分封关系不是在大小贵族之间经过博弈产生的,而是作为最后的战胜者的王,以全国土地和臣民的最高所有者的资格,向臣下“授民授疆土”。“授”下去以后,“王”仍然拥有最高的所有权;而且授受双方之间,只存在下级对上级的单方面服从关系,而不存在契约性的相互制约关系。

因为权力的取得是沾满鲜血的,所以中国式权力的表情是居高临下、威严无比的,一副天上地下唯我独尊的霸气和“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大气。没有一个国家像古代中国那样,政治权力决定着一切。每个社会成员,都被政治权力所牢牢控制。政府与他统治下的人民是什么样的关系呢?从这样一个词就可以看得清清楚楚:古代中国称统治人民曰“牧”,即“放牧”。《淮南子》直截了当地说:“夫牧民者,犹畜禽兽也。”在以暴力起家的统治者眼里,被统治者是自己用刀剑猎获来的猪羊,自己对他们拥有绝对的产权,生杀予夺,任由己便。

有了鲜血和头颅做底气,古代中国的最高统治者做起事来,从来都是大刀阔斧、乾纲独断,没有和皮鞭下这些“猪羊”商量的习惯。上古时代,史载商王盘庚欲迁都于殷,但许多人留恋故土,盘庚声色俱厉地说:“不听话的人,我就把他们斩尽杀绝,不让这孬种遗留在新邑蔓延滋长。”

秦始皇时代大规模地移民、修长城,也没听说征求过百姓的意见。甚至到了清朝康熙时代,尚可一道迁海令下,沿海三十里内,人民搬迁一空。如此巨大的行政动员能力,让西方人惊叹不已,说西方任何一个帝王,也不可能有此威权。

虽然中国的皇帝们不可能预见到西方社会的国王终于被富商控制的后果,但他们的政治敏感度确实比西方君主们高多了。战国时期,中国的统治者们就十分锐敏地认识到,不受专制政权控制的私营工商业乃是破坏自然经济、威胁专制“国本”的大敌,由此形成了一整套同西欧封建政权的“重商主义”截然相反的“重农抑商”“重本抑末”的理论和政策。他们希望把天下人尽量控制在无余财、无余力的状态。后来的皇帝们更是知道如果“富商大贾富过王侯”,则意味着他的政治垄断地位将受到挑战,所以中国多数朝代不允许独立的商人富过王侯,太富了,就要“国有化”,就要没收。

因此西方是经济支配的社会,西方的权力为经济发展服务,而在中国,权力是超经济的,是指挥经济的。这是中国和西方社会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区别。

杨小凯说,私有财产制度是比民主政体更重要的现代社会的基石。西方社会私有财产权大于政治权力,所以我们从解剖经济关系入手,可以揭开西方社会的一切秘密。当新的中产阶级的独立经济势力超过了政府的权力,就有能力进行造反,进行政治上的制度创新,这是资本主义产生的一个关键。所以马克思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但事实上,就中国历史而言,中国不可能出现商人造反,只有不断重复的农民起义。

对于中西方社会的这种区别,毛主席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看得最清楚。毛主席最有名的一句话是:“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在历史转型期之初,获得政权除此之外确实别无他法。毛主席是对暴力、政权与革命认识最深的中国人之一。毛主席说:“有了枪就可以造党……还可以造干部、造学校,造民众运动……延安的一切就是枪杆子里造出来的,枪杆子里面出一切东西。……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整个世界只有用枪杆子才可能改造。”(《战争和战略问题》)

我们之所以说毛主席是千古无二的伟人,就是因为他对中国社会有诸如此类的洞见。因为以暴力为基础,中国的专制权力这个东西很神奇,它不能生产出一粒粮食、制造一匹布匹,却可以支配一切东西。只要有了权,土地、财富等一切东西都可以源源而来。

所以,在封建社会里,如果一个人能掌握国家的最高权力,便可以对天下一切人随意“生之、任之、富之、贫之、贵之、贱之”。所以,朱元璋才可以凭一己之喜怒,把国家像揉面团一样揉来揉去。

(九)

经过打击地主和大规模移民,明初社会终于趋向了朱元璋心目中的理想状态。洪武三十年户部统计:全国土地占有数超过七顷的大户,仅有一万四千二百四十一户,而当时全国户数为九百四十九万零七百一十三户,较大的地主仅占全体户数的百分之零点一五。全国人口的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小农。

黄仁宇说:“很显然,朱元璋的明朝带有不少乌托邦的色彩。它看来好像一座大村庄,而不像一个国家。中央集权能够到达如此程度乃因全部组织与结构都已经简化,一个地跨数百万英亩土地的国家已被整肃成为一个严密而又均匀的体制。”

朱元璋成功打造了乌托邦的基础。在这个基础上,朱元璋开始努力构建他的理想社会。

在这个理想社会里,应该人人有饭吃,人人有衣穿。朱元璋投入了极大精力,致力于解决百姓的吃饭、穿衣问题。

为了恢复经济,朱元璋采取了许多具有高度的计划性和组织性的措施。比如为了解决百姓的穿衣问题,朱元璋在洪武元年发布硬性命令:“凡农民家有田五亩至十亩者,栽桑、麻、木棉各半亩。如果有田十亩以上,则种植面积加倍。各级官员要亲自督察,如果不种桑树,就罚他交绢一匹,不种麻和木棉的,罚他麻布、棉布各一匹。”这一规定,要求全国统一执行。

洪武二十七年三月,他又命工部行文,令天下百姓,按国家计划种植桑枣。朱元璋的计划偏好使他的经济指令详细刻板到令人无法接受的程度。他硬性规定,一百户要共同种二亩秧。并且详细规定了种植方式:每一百户共出人力,挑运柴草烧地,耕过再烧,耕烧三遍下种。待秧苗长到三尺高,然后分栽,每五尺宽为一垅。每一百户第一年二百株,第二年四百株,三年六百株。“栽种过数目,造册回报,违者全家发遣充军。”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朱元璋对此极为重视。朱元璋利用集权的优越性,集中力量,修建了许多大规模的水利工程。据洪武二十八年统计,全国府县开塘堰四万零九百八十七处,河四千一百六十二处,陂渠堤岸五千零四十八处。这些基础设施建设大大巩固了农业的基础,对明代的农业生产发挥了长久的影响。在大型工程建设之余,朱元璋甚至还搞了一些民生工程。比如洪武十二年陕西西安甜水渠,引龙首渠水入城,西安居民从此有淡水可吃了。

应该说,建国初期,朱元璋用高度计划和强迫命令的手段,取得了经济建设的巨大成就,初步显示了新政权的强大执政能力。不几年时间,全国的桑、麻、木棉产量就翻了几番,有效地解决了人民的穿衣问题。

经过朱元璋的种种措施,不几年间,农业生产就恢复起来,大面积消灭了赤贫人口,解决了人们的吃饭问题。洪武二十四年,全国耕地面积比建国之初增长了一倍多。而洪武二十六年的岁粮收入,比元朝盛时,增加了将近两倍。

不过,就像他的强制移民一样,朱元璋的惠民政策强调全国一刀切,并且以国家暴力作为执行力的后盾。这种粗糙的计划经济方式集中过多、统得过死,也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以中国地方之大,许多地方不适合种桑麻木棉,但是皇帝命令一下,种也得种,不种也得种,如果不种,惩罚性的课税必不可少。极南诸省如福建气候土地条件不适宜植棉栽桑,可是仍然得上交绢布、棉布。再如中州河南,地罕种桑,“太祖皇帝时要求老百姓种桑,是为了劝百姓勤劳过日子,却演变成了一种税收……到现在为止,河南这个地方不种桑、不织布,每年却还得交绢布税”(《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赋役部》)。《永春县志》亦载:“国初最重农桑之政,令天下府州县提调官用心劝谕农民趁时种植,计地栽桑,计桑科绢,府州县俱有定额。然地各有宜,两浙宜桑,山东、河南等处宜木棉,如永春则宜麻苎,当随地而取之。今有地不种桑,递年输绢,取办于通县丁粮。”

(十)

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乌托邦。而中国人追求“天下一家”的历史尤其历时长久。从《礼记·礼运篇》到《大同书》,中国人乌托邦之梦中的集体主义、平均主义思想之强烈性与连贯性为世界历史所仅见。

在乡村生活中长大的朱元璋的乌托邦梦想尤其执着。自然经济下农民们的生活状态是男耕女织、自给自足。宋朝诗人范成大描绘过一幅耕织图:“昼出耘田夜绩麻,村庄儿女各当家。童孙未解供耕织,也傍桑阴学种瓜。”如果风调雨顺,乡村生活充满平静和安详,但这种一家一户的小生产是非常脆弱的,一有天灾人祸,没有多少剩余的农民们往往破产。对这一点,朱元璋深有体会。既然中国的政治规律是“有了权力可以造一切”,现在,朱元璋希望能把自己手中巨大的权力和农民的淳朴、善良、互助意识结合起来,使农民们组成一个温暖的大家庭,“过失相规,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人人过上勤奋耕织,生活有余的日子。“如此,贫富何患其不均,词讼何患其不息,天下何患其不治。太平万世,理必有然也。”

中国的政治传统为朱元璋进行乌托邦实验提供了可能的平台。因为规划设计全国人民的生活是专制君主应有的权力。《周礼》反复说:“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以为民极。”每一代伟大的政治家,面对自己刀剑征服来的天下,都有一种要在上面画最新最美的图画的冲动。他们把自己当成天才的艺术家,殚精竭虑在这片被他删成白纸的土地上进行美好的艺术创作。用黄仁宇的话来说,这就是“先造成理想上的数学公式,以自然法规的至善至美,向犬牙交错的疆域及熙熙攘攘的百万千万的众生头上笼罩下去。……行不通的地方,只好打折扣,上面冠冕堂皇,下面有名无实。”

明初才子解缙曾经给他提供了一份乡村乌托邦的完美画图。在《献太平十策》中,他根据《周礼》的记载提出,以每二百家编为一“里”,住在一起,“过失相规,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每“里”在村子当中建一个乡村会所,推选年高有德的老人坐在会所里管理大家庭的事务。会所两边设立学校,八岁以上的儿童都在这里学习洒扫应对、日常劳作及礼、乐、射、御(驾车)、书、数,十五岁以上学习《诗》《书》等儒家经典。成年男子早晨都出工耕作私田或公田,晚间饭后都去学校学习道德和礼仪。学校后面设妇女活动室,妇女们相聚在这里从事纺织、缝纫、女红。

这幅蓝图过于完美,几乎与《太阳城》一样浪漫动人。朱元璋当然不会这么书生气,他吸取了解缙蓝图的精神,把这幅蓝图加以修改,在实际生活中加以推行。

在理想社会里,全国人民的社会生活也应该在皇帝的指挥下整齐划一。

人民公社时期,社员们上工都是听队长的统一号令。每天清晨,当村头老树上吊着的那半截铁轨被敲响时,全村的劳动力都从各家各户里走出来,在队长的带领下下地劳动。很少有人知道,这并不是人民公社的发明。六百年前,为了督促人民生产,朱元璋就已经想出了与今天春耕生产动员会类似的非同凡响的主意。“今出号令,止是各里老人劝督,每村置鼓一面,凡遇农种时月,五更擂鼓,众人闻鼓下田。老人点闸,不下田者责决,务要严督,见丁著业,毋容惰夫游食。若老人不肯督劝,农人穷窘为非,各治其罪。”(《教民榜文》)即命令所有的村庄皆置大鼓一面,到耕种时节,清晨鼓声一响,全村人丁都要会集田野,及时耕作。如有怠惰者,由里老督责。里老放纵不管、未加劝督的,则严加惩罚。他还规定,民有不奉天时、负地利者,“皆论如律”。

理想社会里,每个集体都应该充满互助精神。朱元璋发布乡里之间互助互济的文告。说:“乡里人民,贫富不等。婚姻死伤吉凶等事,谁家无之。今后本里人户,凡遇此等,互相周给。且如某家子弟婚姻,某家贫窘,一时难办,一里人户,每户或出钞一贯,每里百户,便是百贯,每户五贯,便是五百贯。如此资助,岂不成就。日后某家婚姻亦依此法,轮流周给。又如某家或父母死伤在地,各家或出钞若干,或出米若干资助,本家或棺椁,或僧道修设善缘等事,皆可了济。日后某家倘有此事,亦如前法互相周给。虽是贫家,些小钱米亦可措办。如此则众擎易举,行之日久,乡里自然亲爱。”

我一直怀疑,今天让人家头痛不已的“随礼风”起源于朱元璋。

基于对淳朴的乡村生活的记忆,朱元璋还吸取传统文化中的有益营养,建立了“乡饮酒礼”制度。这可以说是朱元璋对《周礼》有关记载的一项创造性运用。每年春秋,各地乡村要以每一百户人家为单位,聚在一起,大会饮酒,由乡里德高望重的老人率众乡民宣读誓词:“凡我同里之人,各遵守礼法,毋得恃力凌弱,违者先共治之,然后经官;或贫无所赡,周给其家,三年不立,不使与会。其婚姻丧葬有乏,随力相助。如不从众,及犯奸盗诈伪一切非为之人,不许入会。”通过这样的集会宣誓,培养民众的集体意识和互助精神。而拒绝那些做过坏事的人入会,则是为了让他们产生羞恶之心,以利改过。

朱元璋思想中的社会主义因素还不止于此,他甚至进行了互助社的探索。洪武二十八年他采纳应天府上元县典史隋吉的建议,命令乡里小民或二十家,或四五十家,组成一社,遇到农忙季节,谁家有病,则全社通力合作,协助其耕耘。至于这一制度执行到什么程度,探索的结果如何,史书上没有下文。

(十一)

在影响中国的林林总总的西方思潮中,社会主义思想最终获得独尊地位。这当然因为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性,同时也反映了社会主义思潮与中国文化传统深处具有某种天然的精神共鸣。

不仅仅是儒家,中国的诸子百家思想中都有强烈的集体主义和平均主义意识。《礼记·礼运篇》汇合总结了诸子百家的社会理想,正式提出了大同的理念:“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是谓大同。”孔子的“不患寡而患不均”,孟子倡导“王道仁政”,实行井田制;老子主张“小国寡民”“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墨子呼吁“兼相爱,交相利”“赖其力者生,不赖其力者不生”,崇尚节俭,以粮为纲。这些都与社会主义社会的“平等”“公平”价值理想有着强烈的相似性。后来的《天朝田亩制度》、康有为的《大同书》、孙中山的“平均地权”,也都明显地继承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均平内质。

社会主义强调集体的力量。中国政治家从来都崇尚“定于一”,强调统一人民思想,以产生最大的合力。

法家提倡“一教”,即统一教育、统一思想、统一价值标准。李斯说:“古者天下散乱,不能整齐划一,所以诸侯并立,厚古薄今,崇尚虚言,人人都以为自己所学的是正确的,随便批评领袖们的政策。今皇帝统一天下,宜替天下人分辨黑白,定于一尊。”

黄老学派的《十大经·成法》则说:黄帝问大臣,说,我一人拥有天下,狡猾的百姓层出不穷,他们善辩多智,不守我的法令,我恐怕天下因此而乱。请问怎么能才使百姓都老老实实遵守我的法令?大臣回答:天下成法,要令在于“不多”,一言而止。使天下人都遵守这个“一”,民无乱纪。

那个任劳任怨,提倡兼爱,为天下人服务的墨子,比任何人都崇尚思想一致。他的政治原则是“尚同”。墨子及其门徒结成了一个组织严密、能够进行政治军事行动的武士团体,该团体的首领叫“巨子”,墨子为第一任巨子,他对于所有成员具有决定生死的绝对权威;该团体的组织原则是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和绝对服从。主张“上之所是,必皆是之;所非,必皆非之”(《墨子·尚同》)

中国人对社会主义理想并没有停留在幻想阶段,不止一个封建帝王试图利用手中的权力在这片土地上进行社会主义实践。在朱元璋之前,王莽的实践最为前卫,失败得也最为彻底。王莽推行的王田令,实行土地国家公有,一夫一妻授田百亩。同时,他尝试由政府垄断经营盐、酒、冶铁和铸钱,防止富商操纵市场,勒索百姓。下令建立国家银行,贫苦百姓可以申请国家贷款,年息为所得的十分之一,以杜绝高利贷对百姓的盘剥。王莽推行固定物价政策,市场上的货物由政府规定价格,以维护市场秩序。可惜由于这些措施大大超过了社会的承受力,王莽政权很快被不满的国人颠覆。

甚至在朱元璋之后,雍正皇帝也曾做过井田梦。雍正二年(1724),他拨出官地二百四十顷,挑选无业人员一百户,每个男子分配土地一百亩,作为私田,每八人共管一百亩公田。公田收成归政府,作为农业税。政府给每个男子五十两银子,用来购买种子农具和口粮。公田、私田外多余的土地,用来建设村庄。然而,这个浪漫的复古幻想没能实现。实行不久,耕种者就相继逃亡。

虽然这些过于超前的实验不幸失败了,然而大同理想一直活在中国人的精神深处。强调个人自由、个人权利及个人的独立性的西方个人主义精神向来不合符合中国人崇尚集体主义的心理传统。走社会主义道路,符合中国的民族性格、历史传统、人们心理、思维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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