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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的成败——统一思想,禁止奇装异服

历史大观园 历史教训 2020-06-23 17:06:15 0


(一)

太平天国起义之初,太平军攻占的第一个城市是永安。外面清军围困重重,洪秀全却置敌情于不顾,兴致勃勃地制定起等级秩序。

他把太平军(此时不到一万人)的军官分成十六等,什么王、国宗、侯、丞相、检点、指挥、将军、总制、军帅、师帅等,名类多达三十九种。各等级之间,尊卑严明,绝不可以下犯上,犯者立斩。洪秀全又专门下诏规定,天王一天可吃十斤肉,以下逐级递减半斤,总制以下无肉。

把一万人分成十六等之后,洪秀全又废寝忘食,置敌人数万大军于不顾,耗尽心血制定了烦琐周详的《太平礼制》,规定了这十六级之间见面的称呼,相互应该行什么礼节,对他们的家属、亲戚如何称呼、如何行礼。他规定,人民要称王世子为“幼主万岁”,称他的三儿子为王三殿下千岁,四儿子为王四殿下千岁,如此等等。称他的长女为天长金,二女儿为天二金,如此等等。如果哪位读者有机会和兴趣,可以细读读这本中国历史上的奇书,肯定会受益匪浅。

其实,在洪秀全之前几百年,朱元璋也做了几乎同样的事。

(二)

吴元年,也就是大明开国前一年,朱元璋派多路大军四出统一天下,战事异常频繁:

朱亮祖部挺进浙东,攻打方国珍;徐达部在擒获张士诚后,又匆匆挥师北伐;汤和率大军攻打方国珍控制的庆元;胡美部入福建攻打陈友定;杨璟部出征广西……

军报如雪片般四面八方飞来,将朱元璋的桌案堆得严严实实。然而就在此军务倥偬之际,朱元璋倾注大量精力,抓起了一项看起来无关紧要的工作:制定礼仪,也就是规定未来的大明帝国人民之间见面如何行礼,平时如何穿衣戴帽。

吴元年六月,朱元璋在南京设立了“礼、乐二局”,从全国各地调集专家学者,在他的亲自指导下开始了这项工作。我们需要注意一点:朱元璋当年十月才命令中书省制定法律。也就是说,未来大明帝国的礼仪建设是先于法律工作的,所以史书说“明太祖初定天下,他务未遑,首开礼乐二局,广征耆儒,分曹究讨”。朱元璋经常召见这些礼仪专家,搬来许多古书,和他们一项项探讨那些烦琐异常的礼仪规定,一研究就是半天。

朱元璋是一个极为现实的人。天下初定,百废待兴,无数大事需要朱元璋去抓,为什么他要把工作重心放在礼仪上呢?

这是和朱元璋对未来天下的整体设计分不开的。在朱元璋的帝国蓝图中,礼仪是国家的基础。制度和法律规定是硬力量,而礼仪是软力量。软力量如水,无所不在,无所不包,其重要性甚至重于硬力量。

礼者,防也。这是朱元璋礼仪建设的核心意图。朱元璋说:“礼者,国之防范,人道之纪纲,朝廷所当先务,不可一日无也。”也就是说,礼仪是政权的第一道防线,它在老百姓生活中的重要性过于法律。因为老百姓可能一辈子也不和官府打交道,却一天也离不开礼仪。礼仪看起来似乎缓不可恃,实际上对社会成员心理的塑造却发挥着潜移默化的巨大力量。严明而细致的礼仪,会将名分意识深深刻入人们的集体无意识,使人们规规矩矩,安守本分,不起犯上作乱之心。只有当民众的生活超出规矩,才需要用法律来处置。这就是所谓“明礼以导民,定律以绳顽”。

在朱元璋看来,元朝灭亡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元政府只抓法律而不抓礼仪建设,老百姓没有尊卑上下,对上没有畏伏之心,所以一遇骚动,就纷纷犯上作乱。他说:“元氏昏乱,纪刚不立,主荒臣专,威福下移,由是法度不行,人心涣散,遂致天下骚乱。”也就是说,元政权建纲立纪的工作做得不好,大权落到权臣之手,人心因此涣散,天下因此动乱。所以刚刚当上吴王之后,朱元璋就宣布,礼仪工作是建设国家的第一步:“建国之初,先正纲纪,纲纪先礼。”

从吴元年到洪武三年,整整四年当中,朱元璋都把礼仪工作当作中心工作来抓。经过数百位专家学者数年辛苦工作,终于制定出了诸如《大明集礼》《孝慈录》《洪武礼制》《诸司职掌》《稽古定制》《国朝制作》《大礼要议》《皇朝礼制》《大明礼制》《洪武礼制》《礼制集要》《礼制节文》《太常集礼》《礼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数量如山似海,规定细如牛毛,涵盖了大明王朝上自皇帝,下至细民的生活的方方面面,无所不有,无所不包。因此明人这样高度评价朱元璋的礼治工作,认为他制定的礼仪“上之郊庙朝廷,次之侯王郡邑,下之闾巷州党,洋洋优优,无大无细,隆礼曲礼……其间损益百王,超越千古,或以义起,或沿时革”。

那么,这套尽善尽美的礼仪,都包括哪些内容呢?

(三)

首先是规定了全国百姓如何穿衣。

朱元璋对上自天子、亲王、文武百官,下至老百姓的衣服样式,都做了明确而严格的规定。这些规定从样式、颜色、花纹、料子,到衣袖的长度、开衩的高度,几乎无所不包。一一罗列几乎不可能,只能简单举几个例子:

他规定金绣、锦绣、绫罗这样的材料只能由贵族和官员们使用,普通老百姓不管多有钱,也不能用这些材料来做衣服。老百姓的衣料只限于四种:绸、绢、素纱、布。一般来讲,商人经济实力比较强,偏偏规定商人低人一等,只能穿绢、布两种料子的衣服,即使你富可敌国,也没权利穿绸子。农民家里只要有一人做生意,则全家不许穿绸穿纱。

除皇族外,官员百姓的衣服上不能绣飞鱼、大鹏、狮子等图案,不许用四宝相花、大西番莲、大云花样,不许使用黑、紫、绿、柳黄、姜黄、明黄等色。老百姓的首饰上不许使用黄金、白玉、珍珠、翠玉,只许用银子。

洪武三年(1370),朱元璋下诏规定老百姓不许戴“四带巾”束发。他发明了一种网巾,四四方方,其形状与“四方平定”相谐,因此命名“四方平定巾”,颁行天下,全国百姓都要服用。洪武二十二年又规定农民可以戴斗笠、蒲笠出入市井,但非务农者则绝对不可戴用。至于官员,除洪武初年制定了详细的官帽细则外,洪武二十二年,朱元璋又命令文武官员遇雨时可以戴雨帽,因公出差在外时也可以戴遮阳帽,入城后则不许戴。洪武末年,为了体现皇帝对读书人的特别关照,皇帝特别开恩,允许读书人在天热时戴遮阳帽。

朱元璋对穿靴子特别重视,他规定普通老百姓的靴子“不得裁制花样金线装饰”。也就是说,靴子上不得有任何装饰。洪武二十五年,朱元璋有一次微服查访,发现有的老百姓在靴子上绣了花纹,勃然大怒,回宫后,“以民间违禁,靴巧裁花样,嵌以金线蓝条”,专门下令,严禁普通老百姓穿靴子。

后来北方官员反映,北方冬天太冷,不穿靴子过不了冬。朱元璋遂格外开恩,“惟北地寒苦,许用牛皮直缝靴”。就是说可以穿靴,但只许穿牛皮的,只许做成“直缝靴”这一种样式。

百官入朝时赶上下雨,都穿钉靴,踩在石板路上声音很大。朱元璋认真研究了这个问题,洪武六年下令说:“古者入朝都穿履,自唐朝起始用靴。如今叫官员们带上软底皮鞋,进宫后就套在靴外,出朝则可以脱下来。”

朱元璋的服装政策中,除了对商人的歧视外,更明显的是对艺人、倡优、乐工的歧视。洪武元年,朱元璋命“乐妓不许与庶民妻同,乐工服冠皂青字顶,系红绿帛带”。又命妓院内“男子令戴绿巾,腰系红搭膊,足穿带毛猪皮靴,不许街道中走,止于道边左右行……妓妇戴角冠,身穿皂褚子,出入不许穿华丽衣服”(刘辰《国初事迹》)。“绿帽子”这个名称,就是起源于此项规定。

朱元璋对这项工作兴趣极大,对每个细节都反复推敲,详细考究。为了保证他的指示严格贯彻,他还专门设置“礼房吏”,来专门检查全国人民的服装。不遵守规定,后果可能很严重。比如如果官员庶民在衣服上绣了皇族才能用的龙凤花纹,那么就要挨一百大棍,罚做三年徒刑:“若僭用违禁龙凤纹者,官民各杖一百,徒三年。”朱元璋晚年曾经有一次微服私访,见一群军人和城市游民将靴子的高帮截短,还用金线做装饰,聚在一起踢球玩耍。朱元璋遂命人将他们锁住带到五城兵马司,将他们均砍了脚。由于朱元璋的严刑峻法,服制规定在洪武年间贯彻得很好。正如明人所说:“国朝士女服饰,皆有定制,洪武时律令严明,人遵画一之法。”在朱元璋去世之后,这些规定又成了明朝的祖制,被历代皇帝严格遵守。比如万历年间,有的读书人倚恃皇朝重视知识分子,得意忘形,冬天居然戴起了暖耳。万历皇帝勃然大怒,专门下诏禁读书人戴暖耳,违者五城御史送问。

(四)

第二是规定了全国人民在日常生活中如何行礼。

礼仪中最重要的当然是君臣之礼。

朱元璋刚当皇帝那两年,朝廷礼仪比较粗略,“虽小官亦得上殿,至有逾越班序者”。到洪武三年,礼治规定正式颁布,大明王朝的上朝仪式才明确下来。让我们来看看洪武三年之后,大臣们入宫拜见朱元璋时需要遵守些什么规定:

凡入午门,毋相跪拜、拱揖。入朝官坐立,毋越等,毋谈笑喧哗,指画跂望;行则容止端庄,步武相连;立则拱峙正身,毋趣穿越。

就是说,官员们进了午门之后,就不许乱走乱跑乱动,四处窥视,相互之间也不许行礼寒暄,甚至不许指指点点。要走路,就要一个接一个整整齐齐地走,要站着,就要正身而立。

那么,在皇帝面前,又应该怎么样呢:

凡近侍御前,勿咳嗽、吐唾……如赐坐即坐,不许推让;既立之后,或被顾问,最先一次起立,奏对毕即坐,若复有所问不必更起;同列侍坐或被顾问,一人奏对,余皆静听,毋搀言剿说;如各有所见,侯其人言毕,方许前陈;凡诸儒官于御前奏事或进呈文字,恐有口气,体气,须退立二三步,毋辄进御案。

就是说,在皇帝面前,不许咳嗽,也不许随地吐痰(看来洪武三年以前大明君臣有可能一边聊天一边随地吐痰)。皇帝赐你坐你就坐,不许假装客气。皇帝问你话,第一次你要站起来回答,答完了坐下。第二次再问你,就不用站起来了。说话要一个一个说,一个说完了,其他人再说,不许胡乱插话。见皇帝前要漱好口,洗好澡,站得离皇帝不能太近,怕的是有口臭或者体臭熏着皇帝……

这是御前召对,如果跟着皇帝在宫内走路,还有规定:

令大小官员随从上位行丹墀,身常朝北,不许南向,或左或右环转随侍。

也就是说,跟皇帝走路,身子要朝北,不许朝南。因为“面南”是天子的特权。你要是往南走,就得倒退着走。要是往东西两侧走,就要学螃蟹横行。

除了君臣之礼繁复庞杂外,官员相见,礼仪也相当繁杂,因为每一级别官员之间的礼仪都有区别:“凡揖拜、序立、行走、回避”,都“禁然各有仪节”:

凡公、侯、驸马相见,各行两拜礼。一品官见公、侯、驸马,一品官居右,行两拜礼,公、侯、驸马居左答礼。二品见一品,亦如之。三品以下仿此。若三品见一品,四品见二品,行两拜礼。一品、二品答受从宜,余品仿此。如有亲戚尊卑之分,从行私礼。

也就是说,公、侯、驸马见面,相互两拜。一品大官见了公、侯、驸马,要站在右边先两拜,公、侯、驸马站在左边答礼。以此类推。

洪武三十年,经过反复推敲,朱元璋又对上述规定进行了微调。他规定,官员相见,如果官阶相差在二等以内,则大官站东边,小官站西边,相互行礼。如果官阶差超过二等,则小官在下,大官在上。品级超过四等,则小官拜见,大官坐受。

甚至对行礼的姿势,也有详细规定:“其揖礼,凡下见上躬身举手齐眼为敬,上官随坐随立无答;其次,下官举手齐口,上官举手齐心答之。”

也就是说,小官见大官,如果品级差别大,小官要鞠躬,同时将手举到眼睛的高度。大官不用回礼。如果品级差不多,小官把手举到嘴的位置,大官举到心脏位置。

至于官民之间,当然礼仪森严。百姓见官,跪在何处,如何磕头,都有明确要求。而且一日为官,终生为民父母,与百姓必须永远保持区别。官员退休回老家,老百姓对他们必须与对在职官员一样行礼。退休官员到谁家吃饭,要为他们另设专席,不许坐在普通百姓的下位。“自今内外官致仕还乡者……惟于宗族序尊卑如家人礼,于其外祖及妻家亦序尊卑。若筵宴则设别席,不许坐于无官者之下。”

对于老百姓相互之间如何行礼,当然也有详细规定:洪武四年,诏定官民揖拜礼。“民间拜礼,子孙、弟侄、甥婿见尊长,生徒见师范,婢仆见本使,行顿首四拜礼;其余长幼亲戚,各以序行顿首再拜礼……平交,行控首再拜礼。揖礼则长幼随宜行之。”

也就是说,老百姓之间,晚辈见长辈,学生见老师,仆人见主人,要行顿首四拜礼。同辈朋友之间,行控首再拜礼。

对于老百姓家庭之内的礼仪,规定得更为详尽:“凡子孙之于祖父母每旦必诣前肃揖;若远出隔旬日而见及节序庆贺,皆四拜。余尊长亦然。若尊长疏远者,止行两拜礼。凡民间平交者亦如之。其不如仪者,以违制论。”

也就是说,孙子们每天早上都要到祖父母前请安行肃揖礼。如果因出门等原因隔十天没见着面,或者节日,都要给祖父母四拜。其他尊长,比如叔公,也要这样。如果是远房叔公,那么两拜就行了。

(五)

除了服装和礼仪,朱元璋还专门规定了全国各级别人民的居住面积。

皇帝规定,公侯级别的人,可以住七间、九架的房子;一品、二品,即部长级,可以五间、九架;司长级,五间、七架;六品至九品,即处长和科长级,三间、七架。

老百姓的房子,洪武二十六年定制,不过三间、五架,不许用斗拱,饰彩色。

官员出门时坐什么交通工具也有规定:三品以上乘轿,四品以下乘马,“在外自大使以下皆乘马,武官勋戚亦如之,惟年老公侯及拜三公者,赐轿然后得乘”。

甚至对不同级别的官员,皇帝所赐坐墩,都有细微差别:“其制,皇太子以下青为质,绣蟠龙云花为饰;亲王亦如之。宰相及一品以赤为质,饰止云花;二品以下蒲墩,无饰。凡大朝会赐宴,文官三品以上,武官四品以上,上殿者赐坐墩。”

就是说,皇太子可以坐青色墩,上面绣蟠龙云花纹;宰相坐红色的,上面只绣云纹;二品以下只许坐蒲墩。

甚至连官民们喝酒时使用的酒具,也有严格的等级限制。洪武二十六年规定,公侯及一、二品官员,喝酒时可以用金子做的酒壶,其余的用银器;三品至五品,酒注用银器,酒盏用金器;六品至九品,酒注及酒盏用银器,其余的皆用瓷器、漆器;没有级别的普通百姓,酒盏用银器,酒注只能用锡器,其余的都只能用瓷器、漆器。

其中最有意思的规定,是朱元璋对妇女们发型的严格要求。洪武五年,皇帝下令,民间没出嫁的姑娘,“作三小髻,金钗”,而丫鬟们,“高顶髻,绢布狭领长袄,长裙”,小丫鬟“双髻,长袖短衣,长裙”。

不遵守这些规定,下场同样很严重:“凡官民房舍、车服、器用之类,各有等第。若违式僭用,有官者,杖一百,罢职不叙;无官者,笞五百,罪坐家长。”

也就是说,突破规定住房用车,有官的,就得丢官,还要挨一百大棍。没官的,打五百下,还要罚他的族长。

(六)

今天的读者看到朱元璋如此专注于人们的穿衣戴帽,多会感到可笑和不解。中国老百姓有一句谚语:“管天管地,管不了拉屎放屁。”朱元璋偏偏就像要和这句话叫板。他像一个严厉而认真的中学校长,真的把老百姓的自由剥夺到只剩下“拉屎放屁”的程度。

在朱元璋看来,这是无比严肃的、关乎帝国兴亡的重大问题。

朱元璋从蒙古人手里接过的是一个广大而残破的帝国。战争初息,满目疮痍,“十室九虚,民困食尽”。然而,这些尚不足以让朱元璋心忧。所谓“有土斯有人,有人斯有财”,只要政治安定,不愁经济不迅速恢复。最令他忧心的,是天下百姓的思想混乱,这是他从蒙古人手中继承的最大一笔不良资产。

从草原上征杀过来的蒙古人没能精确掌握汉人那一套经千年积淀而成的精致深刻的治心术。他说“胡元以宽而失”,“九十三年之治,华风沦没,彝道倾颓”。在朱元璋看来,明初社会,思想混乱突出地表现在奇装异服上面。即“先王衣冠礼义之教混为夷狄,上下之间波颓风靡”。他总结历史说:“近世风俗相承,流于奢侈,闾里之民,服食居处与公卿无异,贵贱无等,僭礼败度,此元之所以失政也。”也就是说,过去,伟大的帝王治理天下,必然首先定下礼仪制度,用来辨贵贱、明国威,让人们知道大小上下;元末以来,风俗相承,流于奢侈,富有的老百姓的衣食住行居然与公卿无异,这还了得!贵贱没有区别,这就是元朝灭亡的原因!

禁止奇装异服是中国汉族政权的一个传统。《周礼》中就规定,国家对老百姓穿衣,要“正其服,禁其奇邪”。甚至“作淫声,异服,奇技奇器以疑众者,杀”。也就是说,奇装异服罪可判死刑。这可不仅仅是用来吓唬人的。春秋时期,郑国人子臧就因为“着异服”被杀。《左传》对此还评论道,“服之不中,身之灾也”。因此历代相沿,中国形成了一套关于服装的禁忌。比如明黄色是皇帝的专用色,这就是唐代定下来的。唐高祖以“天子常服黄袍”,遂禁士庶不得服,而服黄有禁自此始。

不过,历代关于服装的规定,到朱元璋才登峰造极,详尽到无以复加。

裤脚做得小一点,皮靴上绣上花样,初看起来,不过是个人爱好问题,但仔细一想,却不然。因为透过衣服、皮靴等,也可以看到“顺民”与“乱民”两种思想倾向的激烈斗争。所以,朱元璋把让人们明白自己的身份当成关系国家存亡的大事来抓。朱元璋说:“礼仪明确了,上下之分才定。这样天下才能安定。”管你的发型,管你的袖子多长,管你冷天能不能戴暖耳,是为了通过这些细节,让你从小事做起,习惯于屈从不合理的现实。

《左传》云:“天有十日,人有十等,下所以事上,上所以共神也。故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皂,皂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专制统治要求泯灭人的自尊和独立、平等意识,使人认识不到自身的独立价值。而作为专制统治的重要手段,等级制度的最大作用是把全国人民都纳入一种从属关系,使每个社会成员都附属于一个权力结构,强调人的不平等,强化每个人的身份意识,使屈服、顺从、奴性成为被统治者的突出性格,让每个阶级的人都有充足的机会来培养奴性。正如朱元璋在《御制大浩续编》中所说:“天尊地卑,理势之必然。富贵贫贱,神明之鉴焉……所以官有等差,民有富贵,而至贱者也岂得易为而用乎。”只有这样,社会秩序才可以得到充分保障。等级制度时刻提醒人民,任何事物也不能超越于政治权力之上。特别是,经济权力必须绝对屈从于政治权力之下。即使你富可敌国,如果没有级别,没有政治地位,也只能住三间小房子,不许穿绸穿纱。如果商人阶层想要获得人们的尊敬,他必须花钱买官,起码也要买一个类似今天“县政协副主席”的闲职,比如什么“登仕郎”,才有可能。如此,才能“富者富安,中者中安,下者下安”,实现大明王朝的“礼法之所治也”。

因此,对于那些不懂礼数的人,朱元璋的不客气程度超出人们的想象。马皇后是大脚,于是有好事之人,在墙上画了幅大脚妇人怀抱西瓜的漫画,意思是“淮西妇人好大脚”。朱元璋查不到是谁画的,就把一条街上的居民杀光了。

对于那些懂礼数的人,朱元璋则不吝奖励。皇帝身边有一位姓杜的修容匠。有一次朱元璋见他把剪下的指甲都用好纸包了起来,就问他这是干吗。杜某回答说这是圣人身体的一部分,哪能随便丢掉呢?我包好了拿回家,恭恭敬敬地收藏起来。朱元璋不信,把杜某留在宫中,命令卫士到杜家去搜查。杜家人从佛阁里拿出一个朱匣,里面装的就是朱元璋的指甲。朱元璋听了卫士的汇报,很高兴,赞扬杜某懂“礼”,马上提拔其为“太常卿”(九卿之一,主持礼仪的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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