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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历史教训——大革命爆发——王仙芝起义

历史大观园 历史教训 2020-06-23 14:58:24 0


庞勋虽败,各地农民起义,并不就此歇息,其面积且日广,声势亦日大。咸通十一年(八七〇) ,光州民逐刺史李弱翁,乾符元年(八七四) ,商州民逐刺史王枢,五年(八七八) ,农民陷朗、岳二州,六年,朗州人周岳陷衡州,石门蛮向瓌陷澧州,桂阳人陈彦谦陷郴州 ,中和元年(八八一)唐朝历史教训——大革命爆发——王仙芝起义 人钟季文陷明州,临海人杜雄陷台州,永嘉人朱褒陷温州,遂昌人卢约陷处州,史不绝书,而成绩最大者端推黄巢(大食文作 Ban?oa 与王仙芝之一派。

黄巢自曹州起事,率领义军,由北而南,复由南而北,转战十几省(就现在言) ,取洛阳,下长安,所至如入无人之境,经过十年,才失败自杀,乃中古民军之最为翘出者,旧、新《书》都为之特立专传。所惜宣宗后官中无实录,五代、北宋三次修史(连《通鉴》计) ,虽极力搜罗故事,仍感觉非常残缺,不徒各书间互有异同,即在同书之内,亦常常发见矛盾,其详将分见下文。试就最简单之人名言之,李孝章又作李孝昌,(《新 ·传》) 黄邺又作黄思邺,(《新 ·传》及《通鉴》) 王璠又作王播,(《通鉴》) 如果尽信,便不难误一为二。再论到年、月、日问题,更不易作左右袒,《新·传》之写作,根本缺乏时间观念,开篇揭出“乾符二年”之后,中间夹叙几十件事,便云“时六年三月也”,换言之,作传之宋祁,并未经过时序考证,只硬把所有事实,随便纳入此上下两限之内,假使读史者不了解其内容,以为叙述次序,取代表事情发生之次序,因而据以批判,便违背当年之现实。更如涉及黄巢本人,忽而说其攻掠蕲、黄,忽而说其进破滑、濮,巢用兵虽然飘忽,要须问其有无分身术之可能。简言之,黄巢事迹,异常踳驳陵乱,向未经人整理,如果不加以深入研究,删讹去复,使得稍露真相,未免蔑视革命之史实。唯是人言庞杂,一国三公,取舍之间,苟不揭出主张,仍贻读者以其谁适从之感,职是之故,本节附注乃多于正文数倍,亦欲法司马《考异》之美意也。今将王、黄二人事迹,分作四项述之,除数处外,极力避免夹叙夹议之写法,务求事实裸现,细大不捐,庶读者各可运用眼光,得出理论。若如王丹岑之近著(《中国农民革命史话》二一〇—二四三页) 往往改窜或杜撰史实,供其构成理论之根据,则固期期以为不可者。

一、王仙芝初期事略

仙芝,濮州人,未起事之先,咸通十四年(八七三) 关东自虢至海受旱灾,同年八月,关东河南大水。(《通鉴》二五二) 又有谣言云:“金色虾蟆争努眼,翻却曹州天下反。”(《旧 ·传》) 乾符二年(八七五) 正月三日 ,仙芝在濮州濮阳县 起义,传檄诸道,言吏贪赋重,赏罚不平,自称天补平均大将军兼海内诸豪都统。(《续宝运录》及旧、新《传》)

黄巢,冤句人,少以贩私盐为事,善骑射,喜任侠,粗涉书传,屡举进士不第;是年夏 ,闻仙芝起,与群从八人募众数千以应,民之困重敛者争归之,数月之间,众至数万。(《新 ·传》《通鉴》)

取濮、曹二州,进攻郓州 ,略沂州,平卢节度宋威击走之

乾符三年(八七六) ,仙芝从沂州转向河南 ,逼颍、陈、宋,破许州之阳翟,汝州之郏城,郑州之阳武。九月,下汝州,执刺史王镣 。十月,南攻唐11 、邓,十一月,破復、郢12 二州,十二月,攻随、安、黄及申、光、舒13 各州14 ,义军所至,大致即现时河南之南部、湖北之东部及安徽之西部。

同月,仙芝攻蕲州,王镣为仙芝致书蕲州刺史裴偓(《新 ·传》“渥”), 偓开城迎降,并上表为之求官,朝只授以左神策军押衙兼监察御史。报至,仙芝喜,巢大怒曰:始者共立大誓,横行天下,今独取官赴左军,使此五千余众安所归乎?请给我兵,吾不留此。因击仙芝伤其首,众亦喧噪不已。仙芝惮众怒,遂不受命,大掠蕲州,并分所属为两部,以三千余人从仙芝及尚君长,二千余人从巢,各分道而去。(《新 ·传》及《通鉴》) 15

二、王仙芝之末路

尚君长领兵入陈、蔡(《新 ·传》及《通鉴》据王坤《惊听录》) 。乾符四年(八七七) 二月,仙芝克鄂州(《新 ·纪》及《通鉴》据《惊听录》) 16 。八月,再度西掠復、郢。(《通鉴》) 十月,又东下蕲、黄17

十一月,遣尚君长等请降于招讨副都监杨复光,复光送君长等赴长安求官爵18 ,途中为宋威截获,伪称在颍州(今阜阳) 西南生擒,斩之19

仙芝闻之,怒,率众渡汉水,攻江陵20 ,荆南节度杨知温不设备,众自贾堑(在今钟祥县) 潜渡,乾符五年(八七八) 正月朔,攻入江陵外郭城21 ,山南东道节度李福悉众来援22 ,挟沙陀五百骑与俱,次荆门(今同名),沙陀骑破仙芝军。仙芝闻之,焚江陵郛郭而去,城下旧三十万户,至是死者什三四。(参《旧 ·纪》及《通鉴》23

六日(壬寅) ,曾元裕破仙芝别部于申州(今信阳) 之东24

二月,仙芝败于黄梅县(今同名) ,死焉25

三月,仙芝余部王重隐克洪、饶二州,重隐旋死,其将徐唐莒代领,不久亦失败26 。同时,别将曹师雄掠宣、润,四月,攻湖州,为镇海节度裴璩所破27 。余部攻取信、吉、虔等州。

综观本项列举之事实,已可断言仙芝与巢分道而后,两人再未曾会在一起,其理由将于下项申言之。论到仙芝失败,无非咎由自取,其重要原因有二:

第一,彼出身盐贩,保存着贪图富贵的观念。唐朝初时只授以闲散差使——左神策军押衙,便欲牺牲群众,献身投降,经黄巢责以大义,加之群众愤怒,才将卑鄙心情暂时按捺下去。然而认识真理不够,终久必然落伍,彼一经离开黄巢,即屡次派遣使人,请求任命(《通鉴》载郑畋奏,“王仙芝七状请降”) ,立场如此不坚定,其失败已属于必然性。

第二,自与黄巢分道,时逾一年,考其活动范围,西不过江陵,东不过黄梅,跼促于现在鄂省东南部一段小小地带,多半时间未闻有何进取,大约无非等候官封。立志既低,士气便馁,其注定失败,不待蓍龟。

注释:

1《史话》误为八七一年(咸通十二)(二〇一页)。

2《通鉴》二五三误柳州。

3此名由法人Klaproth证定。

4《旧·传》作乾符中,其下接叙乾符三年,《新·传》作“乾符二年”,《旧·纪》作二年五月,《新·纪》作二年六月。《通鉴考异》二三云:“《实录》,二年五月,仙芝反于长垣;按《续宝运录》,濮州贼王仙芝……檄末称乾符一年正月三日,则仙芝起必在二年前,今置于(元年)岁末。”首应辨明者,《考异》二四引文又作“乾符二年正月三日”,古人无以“元年”为“一年”之习惯,则今本《考异》二三之“一年”,显为传抄之误。何况乾符元年十一月五日庚寅冬至,始改元乾符,(《通鉴》二五二)在是年正月时,实际仍称“咸通十五年正月”,仙芝焉能于十个月以前预知改元。故今以传檄之日为起义之日。攻取濮州则依旧、新《纪》,放在本年五六月。《史话》以起义为元年十一月。(二一一页)最近韩国磐《黄巢起义事迹考》(《厦大学报》社会科学版一九五六年五期,以下简称韩考)据乾符二年正月七日南郊赦书,有“勿令无路营生,聚为草贼”之语,判定在乾符元年。按“草贼”为通名,非专名。

5《旧·纪》一九下:“濮州贼首王仙芝聚于长垣,其众三千,剽掠闾井,进陷濮州。”(《新·传》《通鉴》略同)唯《旧·传》称“起于濮阳”;今考《隋书》及《旧书·地志》,濮之长垣,已于开皇十六年改名匡城,开皇新设之长垣,又于大业初并入韦城,唐代并无长垣县名称,故从《旧·传》。

6《新旧唐书互证》四云:“新、旧《纪》书黄巢之始,皆在四年三月,相隔太远,恐皆有误。考《旧书·黄巢传》。尚君长弟让以兄奉使见诛,据查牙山,黄巢、黄揆兄弟依让(《新·纪》,四年十一月,尚君长降,宋威杀之,《旧·纪》在五年二月),是黄巢之起,更在四年之后。《新·传》,巢与群从募众数千人以应仙芝,帝使平卢节度使宋威与其副曹全晸数击贼,败之,拜诸道行营招讨使(《新·纪》宋威为招讨在三年二月,《旧·纪》在四年三月,《通鉴》在二年十一月),是巢之起,在威为招讨之前。此一代大事所关,而草率如此,后之人何所取信哉。”按《通鉴》记巢起于二年六月,其“巢少与仙芝皆以贩私盐为事”一句,容易令人看作仙芝未起事之先,二人已经合伙(此句固不定如此解释),今放在夏月,总不至言之过早。至《旧·传》称巢兄弟与尚让共保嵖岈山,系指仙芝死后之事,并非巢到此时才与仙芝部相合,《旧·传》固叙述欠明,赵氏亦失之太泥。

韩考“大起义为何发生于山东”一节,似乎受了地理决定论的影响。中古时所谓“山东”,指太行山以东而言,相当于唐之“河北”,并不是现在“山东省”之等词。许、滑、青、汴、兖、郓、徐、泗都属于河南道之范围,关东则包括更广。而且由前文所举,唐末起义散布各地,时代较前及声势较大之裘甫,乃在浙东。窃谓黄巢出身盐贩,早养成一种与政府对抗之坚忍勇气,其能支持较久,领导的成分要不可忽视也。

7《旧·纪》只称濮州,《旧·传》“陷曹、濮及郓州”,新《纪》《传》及《通鉴》均只称濮、曹二州。今本《旧·纪》五月又言,“郑州节度使李種出兵击之,为贼所败”,《太平御览》引作“乾符二年,王仙芝陷濮州,俘丁壮万人,郓州节度使李穜出兵击之,为所败”。按郓州节度别名天平,驻郓州,濮州在其辖下,今本《旧书》“郑”是“郓”讹,“種”应作“穜”(古童、重通写,故唐朝历史教训——大革命爆发——王仙芝起义 可作锺,董可作蕫),已无可疑(参看拙著《唐方镇年表正补》之天平、义成两条)。唯《通鉴》与《旧·纪》异,其二年六月下称,“天平节度使薛崇出兵击之,为仙芝所败”,沈炳震主张从《通鉴》,此事尚难论定。郓在曹之东北,可信义军曾进兵其地,惟并未攻占。

8见《新·传》及《通鉴》,《通鉴》叙在十二月下。

9《通鉴考异》二四:“乾符三年七月,宋威击王仙芝,破之。《实录》,去年十二月,宋威自青州与副使曹全晸(亦作晟,见《廿二史考异》五五)进军击王仙芝,仙芝败走;按仙芝若以去年十二月败走,中间半年,岂能静处?盖实因威除招讨使连言之,其实仙芝败在此月,不在十二月也。”把此事排在三年七月,全出臆测,毫无根据。《旧·纪》,三年“七月,草贼王仙芝寇掠河南十五州,其众数万”,当有一部分系七月以前之事(参下注⑩),司马晓得仙芝不会安静半年,同时,对于仙芝活动所需之时间,却加以忽略。仙芝从沂州转向西南,据《通鉴》本身说,八月已到许州之阳翟,汝州之郏城,前后仅一月,谓已攻略过七八州,比较其前后活动时间,亦不可信。况且《通鉴》二年十一月下,“群盗侵淫,剽掠十余州,至于淮南”数句,实即前引《旧·纪》三年七月及后引《旧·纪》四年三月两段之变相文字,今《通鉴》先于二年十一月揭出,显与《旧·纪》违背,试问有何信证?尤其错误者,《通鉴》于二年十二月书“王仙芝寇沂州”,三年七月书“宋威击王仙芝于沂州城下,大破之”,是仙芝攻围沂州先后八阅月,此乃任何起义初期实力未充所应避免之错误,仙芝断不至顿兵坚城。如曰一击即去,中间六个月究作何事?“半年岂能静处”之反质,正是请君入瓮。何况《通鉴》下文即接着称,“三年春正月,天平军奏遣将士张晏等救沂州,还至义桥……”假使非沂州已击退仙芝,援兵何至抽回?试为反思,便甚明白。由此推之,《通鉴》三年七月接叙一段:“仙芝亡去,威奏仙芝已死,纵遣诸道兵,还青州,居三日,州县奏仙芝尚在,攻剽如故,时兵始休,诏复发之,士皆忿怨思乱。”正与三年正月天平回军事件相接榫,必原来《补实录》二年底之一节。司马光唯知其一,不知其二,又率以己意武断,割裂分隶,难乎其为信史矣。

《史话》一方面不认识《通鉴》之错误,另一方面又搞自己的一套,叙事几全与旧史(连《通鉴》在内)相背违;(二一二—二一三页)其书首言:“宋威为行营招讨使,指挥平卢、忠武、宣武、义成、天平、淮南六镇的大军……同时出兵四面包围。”把唐军之布置,渲染得井井有条;按二年十一月(此只据《通鉴》,参下注⑩),虽诏淮南等五镇亟加讨捕,然并无部署包围之痕迹。《史话》又言:“唐军从八七五年七月出兵,围剿了一整年,各路大军疲于奔命,始终没接触到农民军的主力,直到公元八七六年六月,宋威才会集了各镇主力,在沂州城下与王仙芝打了一仗。东路的王仙芝虽说受到挫折;但西路的黄巢军却更加发展,连破了阳翟、郏城、阳武、汝州。”宋威与仙芝战,即依《通鉴》说,亦在七月,不在六月。早于二年五六月,仙芝已败天平李穜,何尝未有接触?兖州(即沂海)节度齐克让之出击(见《旧·传》),《史话》亦漏记。至阳翟等四地之攻取,史皆题仙芝名,王氏以属黄巢,既未说明理由,不知从何处体会出来。

10《新·传》之“转寇河南十五州”,纯系抄袭前引之《旧·纪》。考《旧·纪》,四年三月下又称,“青州节度使宋威上表请步骑五千,特为一使……乃授威诸道招讨草贼使,仍给禁兵三千,甲马五百匹。仍谕河南方镇曰:王仙芝本为盐贼,自号草军,南至寿、庐,北经曹、宋,半年烧劫,仅十五州,两火转斗,逾上千众,诸道发遣将士,同共讨除,日月渐深,烟尘未息。……今平卢节度使深愤萑蒲,请行诛讨……今已授指挥诸道兵马招讨草贼使……仍命指挥都头,凡攻讨进退,取宋威处分。”按《通鉴》二年十二月之记事,除寇沂州一节外,纯是《旧·纪》此段之缩编,而比《旧·纪》前差十五个月,故必先将唐朝谕河南方镇之内容,分析清楚,方能决定威为诸道招讨之年月。谕言,“半年烧劫,仅十五州”,如认为二年下半年,则各史料(连《通鉴》)都无此痕迹,此《通鉴》编入二年十二月之必不确切者也。到四年三月,距仙芝起事已逾一年半,且其攻略地点,去平卢甚远,此《旧·纪》编入四年三月之同不可通者也。唯《新·纪》编入三年三月,可信《旧·纪》系后差一年,由此上推至二年秋间,大致为“半年”,相合者一。寿、庐、曹、宋即此一时期内之活动,相合者二。仙芝离沂州未久,加以威自请奋勇,故授为诸道招讨,相合者三。更须声明者,前注⑨所引《旧·纪》,实即谕文之复出,所差只放在三年七月,并改“逾七千众”为“其众数万”而已。

《新》一八三《郑綮传》:“丐补庐州刺史,黄巢掠淮南,綮移檄请无犯州境,巢笑为敛兵,州独完。”或是义军过而不留耶。

依上文观之,十五州并非全属河南道区域。《旧·纪》称,七月“逼颍、许,攻汝州,下之,虏刺史王镣”,《新·纪》陷汝州在九月,单见于《旧·传》者有陈州,见《新·传》《通鉴》者有郑州;按《通鉴》,四年郑畋奏贼往来千里,涂炭诸州,独不敢犯崔安潜之境,安潜是时节度陈许,故《旧·纪》亦只称“历陈、许、襄、邓”。较可疑者,《通鉴》于九月克汝州后,继称“陷阳武,攻郑州”,又称十月“南攻唐、邓”,路途似乎迂逆,或者是先攻郑而后西南入汝,否则攻郑者为别一支队。若《旧·传》以陷汝州排在五年八月之后,其误更无可疑。

11《旧·传》讹“襄”。

12郢州今湖北钟祥;《史话》以为“湖北江陵”,(二一四页)大误。

13《史话》以为安徽怀宁(同上),据《韵编今释》,应是潜山。

14《旧·纪》七月后,“遂南攻唐、邓、安、黄等州”,《旧·传》有“历陈、许、襄、邓”之语(“襄”应“唐”字之讹)《新·纪》,十一月陷郢、复,十二月陷申、光、庐、寿、通、舒六州,《通鉴》同,胡注云,“通当作蕲”,但《通鉴》下文别著蕲州。复按《新·传》称,“转入申、光,残隋州,执刺史,据安州自如,分奇兵围舒,击庐、寿、光等州”(首句已著光州,末句“光”字当是复出),《新·纪》独无隋州,行写“隋”“通”形似,“通”必“隋”之讹,非“蕲”之讹也。其次,谕河南诸镇已称“南至寿、庐”,如注⑩所证不误,则是三年上半年以前事,《新·纪》《新·传》或强行插入,故阙疑不录。隋、安、黄三州系依交通顺序为先后,申、光偏于东北,或别队所经。舒州最东,《新·传》所云分奇兵出围,颇近事理,故附于末。

将安、随二州事排在本年,尤须予以相当说明:(1)《旧·纪》置攻安州于三年七月后,《新·传》置在围舒前(均引见前文),《旧·纪》又于四年三月下称,“时贼渠王仙芝、尚君长在安州”,此皆安州陷于三年之证。《通鉴》独置陷安州于四年八月,未提本据,故知《通鉴》不可信赖。(2)《新·传》之“残随州,执刺史”,系在据安州之前;唯《旧·纪》称四年“八(今本讹“七”,兹校正)月,贼陷随州,执刺史崔休徵”,《新·纪》亦称四年“八月,黄巢陷隋州,执刺史崔休徵”,然《新·纪》实本自《旧·纪》,只嫌“贼”字无着落,故以意易为“黄巢”,此由四年八月巢不在南方,可反映知之。《通鉴》特著八月“乙卯”,仙芝陷随,检《朔闰表》三,是年八月己巳朔,月内无乙卯,由于《旧·纪》有将三年事错编入四年(如前引谕河南方镇一事),又由于《通鉴》之纪日不合,所以认《新·传》为比较可信。再从地理形势察之,仙芝既破復、郢,为避免鄂州实力,故迂回东北,经随、安以入黄、蕲,如其不然,仙芝军岂能飞越;根此数种原因,认本年曾破随、安,似属无可非难之事。

《史话》云:“唐朝的大军,于九月集中河南,农民军……在邓州击溃了李福的大军,十月破唐州。”(同上)循览《旧》《新》两书及《通鉴》,都无击溃李福之记载,杜撰史实,殊失史家忠实态度。王氏屡用“大军”字样,殊不知李福即遵照朝命,派出者亦不过步骑二千(见下文),未得为“大”,余可类推,不复多辨。

<meta charset="UTF-8"> 第四章 农民起义 <link href="../styles/0001.css" rel="stylesheet" type="text/css">

《史话》又云:“十二月,转攻申州、光州、寿州、庐州,并南攻舒州,沿江西进,包围了唐朝历史教训——大革命爆发——王仙芝起义 州。”(同上,唐朝历史教训——大革命爆发——王仙芝起义 应作蕲)王氏编王、黄史话,除《通鉴纪事本末》外,直无暇旁参他书,故对于当日实情,十分隔膜。仙芝主力当十二月时,系由随州(今随县)东南,向安(今安陆)、黄(今黄冈)进攻,故同月即到达蕲州(今蕲春),舒州只是分兵(说见前),就地势言,本是沿江东下,唯王氏不知参据《旧·纪》《新·传》,遂误为破郢、復后东出至舒州,再回军西指而入蕲,非特往返徒劳,有违战略,抑亦完全抹煞前人之记录也。

关于此段时期,唐廷如何对付民军,《史话》有云:“增派……曾元裕为副招讨使,统帅昭义、义成两镇大军驻洛阳;忠武节度使崔安潜守许昌,山南东道节度使李福分扼邓州、汝南……邠宁节度使李侃、凤翔节度使令狐唐朝历史教训——大革命爆发——王仙芝起义 驻潼关……兵力重点是集结在亳州、汴州、许昌、洛阳东西之线,来包围汝州、郑州间的农民军”(同上);如此叙述,令人觉得唐朝部署非常严密。但试检王氏所专据之《通鉴》观之,则并不如此;《通鉴》云:“八月,仙芝陷阳翟、郏城,诏忠武节度使崔安潜发兵击之……又昭义节度使曹翔将步骑五千及义成兵卫东都宫。以左散骑常侍曾元裕为招讨副使,守东都。又诏山南东道节度使李福选步骑二千,守汝、邓要路。仙芝进逼汝州,诏邠宁节度使李侃、凤翔节度使令狐唐朝历史教训——大革命爆发——王仙芝起义 选步兵一千,骑兵五百,守陕州潼关。”《史话》将曹翔所统部队易为元裕,且数不满万,未是大军,误一。陈许(即忠武)节度本治许州,非特命防守,误二。邠宁、凤翔只是合选步骑一千五百,派守潼关,非侃、唐朝历史教训——大革命爆发——王仙芝起义 二人往驻,误三。汴州为宣武所治,于史未见兵力集结之明文,如谓节度治地即兵力所在,则《史话》所举,又有罣漏,误四。统观上之任命,出击者只得安潜一支,其余不过分守据点,守点是消极性防御,包围是积极性合攻,王氏将“守点”看作“包围”,此尤瞢然于战略之运用者也。《旧·纪》曾言,“时关东诸州府兵不能讨贼,但守城而已”,《新·传》略同,王氏不能认识官吏之无能,徒挟私见以驱遣史事,画犬作虎,固知其不类。

15《通鉴》同月又载郑畋奏:“自沂州奏捷之后,仙芝愈肆猖狂,屠陷五六州,疮痍数千里,宋威衰老多病……今淹留亳州,殊无进讨之意;曾元裕拥兵蕲、黄,专欲望风退缩。”因请以崔安潜为行营都统代威,张自勉为副使代元裕云云;据《通鉴考异》二四,此奏本自《补实录》,但未言行与不行,《新·纪》遂于三年十二月大书安潜为都统,自勉为副使,其实四年威、元裕为使副犹如故,因断定《新·纪》错误。余按此奏必原见《郑畋集》(司马光作《考异》,亦尝直引《郑集》),相信集内不署上奏年月,故《补实录》以己意编入三年十二月,而司马氏无从断其是非也。依我个人分析,此奏非上于三年十二月,可得两个反证:其一,《通鉴》三年十二月又载:“招讨副使都监杨复光奏,尚君长弟让据查牙山,官军退保邓州。”招讨副使都监者即招讨副使所部之监军,常与招讨副使同在一起,换言之,则三年十二月元裕方退保邓州(今邓县),并未进至蕲、黄。其二,如果认三年十二月元裕已驻兵蕲、黄,则双方总不免发生接触,仙芝安能自由“出入蕲黄”(语见《新·传》)?复次,四年七月威被黄巢围于宋州,得张自勉来援,巢始解围,亳在宋州南,威进驻亳州,似在解围之后,畋称自勉为骁雄良将,亦似因其援宋立功,据是以观察,元裕进驻蕲、黄,总在四年七月前后,故四年十月《通鉴》有元裕破黄巢于蕲、黄之记载,但所破者是仙芝不是黄巢。司马氏既能断《新·纪》之误,顾仍列畋奏于三年十二月,且附加“上颇采其言”之结语,盖未能将此问题彻底解决也。

16《新·传》开首即列柳彦璋为仙芝部将之一,故以彦璋陷江州事附见传内;唯《旧·纪》四年八(今本讹七)月称“江州贼首柳彦璋”,《新·纪》四月称“江西贼”,《通鉴》三月称“贼帅”,六月只称“柳彦璋”,均未认为仙芝部下,故从阙疑之例。韩考将彦璋与乾符二年事牵合为一起(一二二页),亦不可从。

17此事亦只见《通鉴》,云:“黄巢寇掠蕲、黄,曾元裕击破之,斩首四千级,巢遁去。”按此时巢断不在长江。唐末纪事,即同属一书,往往极参错,如《惊听录》忽而谓巢趣闽广,仙芝指郓州,忽而谓仙芝陷鄂,巢陷郓,已经《通鉴考异》指出,如斯之例,当不在少数。

18《史话》云:“王仙芝派副统帅尚君长秘密去洛阳,与杨复光商谈投降条件。”(二一六页)非也。复光是元裕之监军(说见前注15),当时已进至今湖北境内,不在洛阳,唯复光转送君长等至长安,故路出颍州西南。《旧·传》云:“仙芝乃令尚君长、蔡温球、楚彦威相次诣阙请罪,且求恩命。”《旧·纪》云:“仙芝令其大将尚君长、蔡温玉奉表入朝。”(温玉、温球当为同一人,未详孰是)是也,此事,《旧·传》记在三年十月后,应是四年之讹,《新·纪》《通鉴》均作四年十一月。若《旧·纪》记在五年二月,则因仙芝失败而连类及之。

19《旧·传》“并擒送阙,敕于狗脊岭斩之”,《通鉴》亦作“生擒以献”,似斩于长安。但《旧·纪》称“威乃斩君长、温玉以徇”,《新·纪》称“宋威杀之”,《新·传》称“命侍御史与中人驰驿即讯”,又似斩于军前。狗脊岭,据《通鉴》二四七胡注引宋白《续通典》在京城东市,则《旧·传》为合。

20《旧·传》陷江陵在四年(今本讹三年)七月,今从《旧·纪》《通鉴》放在岁末,盖因五年元旦陷江陵外郛而连言之。《旧·传》又言:“贼怒,悉精锐击官军,威军大败,复光收其余众以统之。”然威似未进至鄂南,亦不见于其他纪传,故从阙疑。《史话》云:“当公元八七七年六月王仙芝围攻襄阳时……派副统帅尚君长秘密去洛阳”(同上),按仙芝自起事以至失败,未尝围攻襄州(即襄阳),此是大大错误。如说是“江陵”之误笔,则各史都未说是“六月”,是两重错误也。仙芝早已丧失革命立场,按兵不动,故派君长等赴长安谋妥协,及闻君长被杀,才率众攻荆州,如依《史话》的叙法,则其早失立场之事实,被遮掩过去,不特与旧史不符,亦非所以昭炯戒。推原《史话》所以致误,实由于《通鉴》四年八月有如下一段:“山南东道节度使李福遣其子将兵救随州,战死,福奏求援兵……忠武大将张贯等四千人与宣武兵援襄州,自申、蔡间逃归。”姑无论陷随州是否四年之事,(见前注14)然援襄州云者,豫备之行动,非谓仙芝已围襄阳。且如《史话》言仙芝“由襄阳撤围,南入荆州”(同上),则须知襄阳、江陵同在汉水之西,仙芝何需乎渡汉?既缺乏地理知识,复出以逆亿,其能了解事实之真象者仅矣。

21《旧·纪》叙在四年十二月,今依《新·纪》及《通鉴》。

22观此,尤徵《史话》“自襄阳撤围,南入荆州”之无稽。

23可参看177页注18。

24《新·纪》,“壬寅,曾元裕及王仙芝战于申州,败之”,又《通鉴》,“壬寅,招讨副使曾元裕大破王仙芝于申州东”。按两书皆称丁酉朔,仙芝陷江陵外郛,则其逗留江陵,必有数日,申州隔江陵,直距亦五六百里,既非被敌尾追,无用急行,岂能于六日之前,回达申州之东。《新·传》曾言,“诸军屡奏破贼皆不实”,余以为此事亦属一例。仙芝是首领,故所遇者虽为别部,亦必指名仙芝以欺骗朝廷,所谓尽信书不如无书也。《新·传》又以其事排在仙芝死后,谅无别据。《史话》云:“王仙芝在李福、高骈两路大军压迫之下,转入河南。”(二一七页)据《通鉴》,正月庚戌(十四日)方以西川高骈为荆南节度,是时仙芝已离开江陵,仙芝之走,只因李福来援,《史话》所叙,殊违当日之实况。

25旧、新《纪》及《通鉴》皆作二月。击败仙芝者,《旧·纪》《新·传》称宋威,《通鉴》据《补实录》作元裕,《旧·传》作王铎(“代为招讨,五年八月,收复荆州,斩仙芝首”。荆今本讹亳,据《考异》所引改正),除《旧·传》绝对不可信外,其为威或元裕,表面虽异,事实则同。依前文,元裕军在申州,打仗者相信是元裕,然威本正招讨,《新·纪》《通鉴》正月下虽著威罢招讨,或尚未交卸,自然引为己功。其次,《考异》引《补实录》云:“元裕奏大破王仙芝于黄梅县,杀戮五万余人,追至曹州南华县,斩仙芝。”南华今东明,谓尾追千五百里以上,始行俘获,亦奏报不实之一例,《通鉴》称“追斩仙芝”,则仍有惑于《实录》也。

《新·传》于仙芝攻江陵之后,未死之前,夹叙“进破朗、岳,遂围潭州,观察使崔瑾拒却之,乃向浙西扰宣、润,不能得所欲,身留江西,趣别部还入河南”一大段,试取《通鉴》比观,纯是仙芝身后之事,今且不论。吾人须记取此一时期,前后不足两月,仙芝焉能作出如许事业,此为时间性问题。从潭州进向浙西,要横过湘东及赣、皖,今《新·传》竟一步超跃,此为空间性问题。有此疑难,其能奉为信史耶。《通鉴》五年三月有“群盗陷朗州、岳州”一条,未指明仙芝党徒。潭州事,《通鉴》不载,但《新·纪》《通鉴》均称是年三月瑾为部下所逐,如《新·传》可信,亦只能安排在三月耳。

26关于重隐事,旧、新《纪》《传》,说各不同:(1)《旧·纪》先称本年“二月,王仙芝余党攻江西”,既曰“余党”,显示仙芝已死。其下又称君长等被杀,“仙芝怒,急攻洪州,陷其郛”,系追叙仙芝未死时之事,换言之,即陷洪州时仙芝未死。(2)《旧·传》言“四(今本讹“三”,前文已校正)年七月陷江陵,十月,又遣将徐唐莒(今本讹君莒,据《考异》引文校正)陷洪州”,以陷洪州为四年事。(3)《新·纪》,五年二月称,“王仙芝伏诛,其将王重隐陷饶州,刺史颜标死之,江西贼徐唐莒陷洪州”,又“四月,饶州将彭令璋(《通鉴》作幼璋)克饶州,自称刺史,徐唐莒伏诛”。按洪(今南昌)、饶(今鄱阳)邻比,依《通鉴》,唐莒是重隐部下,合而观之,当日盖连克二州,不过或称饶,或称洪,或称重隐,或称唐莒,致令读者迷惑耳,年、月与《旧·纪》同。(4)《新·传》叙事最为混乱,攻江陵后称“仙芝自围洪州,取之,使徐唐莒守”,显系抄自《旧·传》。尚君长等被杀后又称,“仙芝怒,还攻洪州,入其郛”,显系抄自《旧·纪》。将一件事分作两件,正所谓多修一回史,越增加一重错误者也。唯《通鉴》所记,前后较联贯,故据为底本而参合《新·纪》书之;其可疑之点,则重隐占洪州之下,继言“贼转掠湖南”,不知是否朗、岳二州之复出,故弗予采入。总言之,关于重隐及曹师雄之行动,史虽不一其词,究丝毫无背叛仙芝痕迹,《史话》所谓仙芝破江陵时,“大将王重隐与曹师雄就脱离了王仙芝”,(二一七页)殊觉无征不信。

其次,韩考引《全唐文》八一九杨钜《唐御史里行虞鼎墓志》:“乾符二年(八七五)黄巢寇饶州……城遂陷。”为王仙芝在元年起事之证,并认定二年巢军已攻下饶州。(一一九及一二二页)按依前文所考,二年时义军只活动于曹、濮、郓、沂数州,实力未伸至长江北岸,更安能渡江而破饶州?志称鼎“咸通十年(八六九)进士,为校书郎,累迁至监察御史里行……寻陟饶州刺史”。唐末升转虽较速,但仅及七年,似未能迁至刺史,各史亦无二年破饶事,唯“五”字略漫便讹“二”,如作“五年”,斯与《新·纪》相合。所难决者《新·纪》明言颜标死事,则破城时饶州刺史不得为虞鼎,鼎至五代方死,或是后来的刺史,而志之记事有误欤?抑《新·纪》所书不确欤?

27《新·传》开首虽列师雄为仙芝部将之一,然传内再不见其名,此一节全本《通鉴》(参下166页注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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