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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报》案

历史大观园 历史图解 2020-06-02 15:51:00 0

>>时间:1903

一份政治色彩不强的普通小报变成激烈鼓吹革命的著名报纸,导致了清朝的皇帝在外国人的法庭上控告自己的人民。苏报案的发生体现了清政府在钳制人民言论上的失败和革命的烽火正呈现着燎原之势。

小报纸引来大官司

光绪二十二年五月(1896年6月),《苏报》诞生在上海公共租界,创办者胡璋是清末著名的画家。《苏报》开始只是一份格调低下的小报,甚至常以黄色新闻招徕读者。光绪二十四年(1898)冬,因为经营不善,胡璋将《苏报》转手卖给了陈范。陈范原来是江西知县,因在任上改除弊俗,被革官罢职,闲居上海。当时距离百日维新的失败仅有几个月的时间,但陈范接手《苏报》后,不惧艰险,在报纸上继续鼓吹变法维新,靠着这样一股劲头,他把《苏报》办成了上海五大中文日报之一。

《苏报》以其犀利的笔锋、大胆的言论赢得了大批的读者,吸引了一批著名的民主人士如章太炎、蔡元培等为其撰稿。光绪二十九年(1903)5月,邹容宣扬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思想的著作《革命军》在上海出版,《苏报》发表章太炎的文章,称赞《革命军》是震撼社会的雷霆之声。6月29日,《苏报》又在头版显著位置刊出节选自章太炎《驳康有为论革命书》的《康有为与觉罗君之关系》,极力赞扬革命,作者在文章中竟然直呼光绪之名:“载湉小丑,未辨菽麦。”报纸一经出版,一时间上海全城轰动。清朝皇室得知后愤恨不已,认为《苏报》的行为等同于大逆,必须严惩。

但是《苏报》最初是以创办者胡璋的日籍妻子生驹悦名义注册的,挂的是“日商”牌子,报馆地址更是在租界这个“国中之国”里面,清廷拿它无可奈何。江苏巡抚恩寿发文命令上海道袁树勋照会各国领事,要逮捕蔡元培、陈范、章太炎、吴稚晖等人,但是被租界当局拒绝了。恩寿只好勾结美国领事馆,最后和各国领事达成协议:“所拘之人,须在租界由中外官员会审。如果有罪,亦在租界之内惩办。”

6月30日章太炎等被拘捕,7月1日邹容主动投案。清政府委托律师指控《苏报》和章太炎、邹容等“故意污蔑今上,诽诋政府,大逆不道”。章太炎、邹容被马车送到巡捕房时,事情已经传得满城风雨,很多上海市民都前来围观。章太炎在车上看到这种情景,还轻松地作诗一首:“风吹枷锁满城香,街市争看员外郎。”

案件的审理与结局

《苏报》案发之后,多次开庭。在7月21日的第二次庭审时,被告律师博易对于原告的身份提出异议:“现在原告究竟是什么人?政府?还是江苏巡抚?上海道台?本律师无从知悉。”原告只好承认是奉旨办理。博易嘲笑道:“以堂堂中国政府,把自己的臣民告上低级法庭,这真是可笑之极!属下的法院怎么能够来判决政府呢?”原告羞愧难当,无言以对。

在审讯的过程中,清政府一直想把犯案的人员引渡到租界以外自己审判,但都被租界当局拒绝了。之后他们甚至不惜以出卖沪宁路权为交换条件,只求把章、邹等人引渡到手,杀一儆百。在这样的诱惑之下,法、俄、德、美等国公使终于松口表示赞成引渡。就在这个关键时刻,7月31日,记者沈克诚因为披露《中俄密约》的消息,在北京被清政府的官吏害死。这个事件被报道出来之后世界震惊。8月5日,英国首相向英国驻华公使直接发出了“现在《苏报》案涉案之人,不能交与中方审判”的训令。到9月10日,清廷最终放弃了引渡人犯的努力。

光绪二十九年十一月(1903年12月初),租界继续开庭审理。涉案人员程吉甫、钱宝仁、陈仲彝、龙积之陆续被无罪释放。但由于清政府的坚持,次年5月21日,法庭终于宣判章太炎监禁三年,邹容监禁二年,“期满驱逐出境,不准逗留租界”。被关押一年之后,邹容不堪狱中的折磨,因病去世,年仅20岁。章太炎则于光绪三十二年五月八日(1906年6月29日)刑满出狱,在出狱的当天就登上了开往日本的客轮。

《苏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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