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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大观园 历史趣闻 2020-06-02 20:41:56 0

身世之谜

“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刘邦《大风歌》

故事从公元前247年二月初八的那个早上开始。

伴随着一声响亮的啼哭,在沛县一个叫中阳里的小山村,农民刘执嘉的妻子王含始生下了一个男婴。这个男婴就是后来“敢叫日月换新天”的刘邦。

这原本是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中一个很普通的早上,因为刘邦的出生却变得非同寻常了。

刘邦一生下来不但体重超出寻常婴儿数倍,而且左脚上有许多颗小黑痣,密密麻麻的一溜儿地排着。

“怎么生了一个怪胎呢?”刘执嘉先是吓了一跳,随即嘀咕着。对于这个老实巴交的庄稼汉来说,他已经有两个儿子了,对于第三个儿子的出生,他已没了初为人父的喜悦和兴奋。

生一个女儿才是他想要的结果。

他虽然略感失望,眼睛却始终盯在婴儿脚上那一排黑痣上。

好奇的他细细一数,黑痣不多不少,正好是七十二颗。

别看这七十二颗痣黑不溜秋的毫不起眼,甚至还有点令人生厌,然而就是这七十二颗黑痣,却给刘邦日后的发迹带来了“飞”一般的感觉。

七十二在古代一直是个神秘的数字。从那个时代再稍往前一点的战国时代,那个时候的阴阳论中将万物归结于“金、木、水、火、土”这五种物质的五行说。按这种学说,七十二这个数字指的就是土。当时的色彩分为:青、黄、赤、白、紫,这五色与五行中的“金、木、水、火、土”对照,“土”对应的是“赤”。个中演变极为复杂,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找这方面的书看看。

刘邦脚上有七十二颗黑痣,七十二在阴阳五行论中是属“土”,而“土”又等于“赤”。这就是刘邦后来自称是赤帝化身的全部依据。古人可以把一些人同天文地理等各方面的事物结合得天衣无缝,从这一点来看,不得不令人佩服。不管这其中牵强杜撰成分有多少,总之,刘邦的出生是非同寻常、是惊世骇俗的。

可惜当时刘执嘉还不知道他这个儿子就是赤龙化身,他看着这个眉毛浓浓、眼睛大大、鼻子高高、耳垂厚厚的婴儿,心里还在嘀咕:“这儿子一点也不像我嘛。”

良久,他把目光回到了王含始身上,夫妻俩相视无语。对于他们来说,心有灵犀一点通,早已心照不宣了。

的确,这个孩子从怀孕起就充满了传奇色彩。

据史书记载,刘邦的出生跟其母亲王含始去了一趟娘家有关。

对于女人来说,嫁人后回娘家是天经地义也是理所当然的。当时刘执嘉家境并不好,尚处于温饱挣扎期,已生两个男孩的王含始没有多少时间回娘家了。问题是,女儿是老母心头的一块肉,你不回娘家,并不代表老母就不想你。

于是老母就装病,急召女儿回来。古往今来,大凡孝子孝女,一听父母病了,肯定会急着往家里赶。

“什么,我娘病了?”王含始没辙了,只得回娘家了。

一进门就抱着好久不见的老娘狠狠地下了一场“及时雨”。可伤感了好一阵才发现情况似乎有点不对。抬起头,王含始发现老娘正微笑着看着自己,嘴角露出一丝狡黠的笑意。王含始不傻,马上明白自己被老娘忽悠了。

其实这也怪不得她老娘,女儿就是母亲身上掉下来的肉,要想久不思娘的儿女回家,托病是最常见、也是屡试不爽的一招。随后的事是,茶也喝了饭也吃了天也聊了,这么一折腾已是下午了。王含始终究放心不下自己的两个儿子,于是向老娘强挤了一把眼泪,便匆匆往回赶。

也就在回家的路上发生了意外。

那时候交通不发达,什么摩托车、汽车、火车统统都没有,除了当官或者有钱的人骑马坐轿外,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最实实在在的交通工具就是自己的双脚了。王含始乃一介女流,很少走这么远的路,走着走着,就累得走不动了,于是坐在大泽边上的一棵大柳树下休息。也许实在是累了,微风吹来,她不知不觉就进入了梦乡。

事情坏就坏在这棵大柳树上。

据事后来寻妻的刘执嘉的说法,他走到大泽边时远远便看见了惊人的一幕:天空先是乌云密布,然后是密布乌云;先是电闪雷鸣,然后是雷鸣电闪。总之在天昏地暗又地暗天昏之际,一条巨大的赤色蛟龙罩在了妻子的身上。

请注意这条龙的颜色,是赤色。也就是和后来刘邦脚上的七十二颗黑痣推算出来的结论是一致的。总之一句话概括:王含始从这以后又怀孕了。

公元前247年二月初八我们的刘邦同志诞生了。

蛟龙缠身而孕和七十二颗黑痣,刘邦一出生就被披上了一层神秘的外衣。七十二颗黑痣可能是有的,但蛟龙缠身却是太过离谱。可惜当时并没有DNA鉴定。因此,刘邦的身世便成了一个不大不小的谜。

上学

现代词语里有一句常用语:赶鸭子上架。大概意思就是逼着别人去做自己不愿做的事。刘邦七八岁的时候,就对这个词深有感触。

小小年纪的刘邦此时已是“声名大振”,究其原因,也没有别的,“魅力”使然。试想,一个七八岁大的小孩今天偷邓家的枇杷,明天摘李家的葡萄,后天打孙家的狗,大后天撵王家的鸡……不名声大振才怪呢!

正因为如此,刘家的破茅屋前每天都门庭若市,为此刘老爹没少伤脑筋。骂,左耳进右耳出;打,好了伤口忘了疼。打骂都无效。刘老爹这两招看家本领失灵后,实在没辙了,只好使用“刘氏三板斧”中的最后一招:教。他咬咬牙痛苦地来了一句话:你小子,读书去。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从这一点来看,刘老爹还是比较深明大义的。

当然,刘老爹说完这句话就痛苦了好一阵,毕竟他们村里没有老师,要从外地请一个老师来得花不少银子。不过,他的疑虑很快得以解决,原因很简单,村里唯一的一个地主——“卢老地主”的儿子卢绾也到了上学的年龄了。

提到卢绾,有必要来简单看一下他的个人资料。

性别:男。

出生地点:中阳里村。

出生日期:公元前247年二月初八。

怎么卢绾的出生日期这么眼熟呢?细心的读者看到这里一定会察觉到什么来吧?不错,卢绾出生的这一天正是刘邦“真龙下凡”的这一天。如果卢绾不是幸运地和刘邦生在一个村子里,而且还是同年同月同日生,或许他将是历史上一个毫不知名的匆匆过客。然而,幸运女神惠顾了他,从而注定了他的一生亦将不平凡。去寺庙上香拜佛的香客,常说沾沾仙气就是这个意思。既然刘邦的出生是“真龙下凡”,同一天出身的卢绾自然也不会差了。

因为“阶级地位和身份”不同,卢老地主以前很看不起处于“贫苦大众”的刘老爹。但人逢喜事精神爽,这一天听说两家都生了一个儿子后,他竟不顾自己“高贵”的身份,提着鸡蛋和礼品主动去了刘家。两家从此结为“百年之好”。刘邦和卢绾自然从小也就成了铁哥们儿。

提到读书的事,如果该出手时不出手,那卢老地主就不是卢老地主了。他拍拍胸脯对刘老爹说,学费我全包了,叫你家小三子(刘邦排行第三)来上学就是。

天底下还有这种掉馅饼的好事,穷了一辈子的刘老爹感动得差点儿没跪地磕头了。既然学费有人包,一个去上学也是上,两个去上学也是上,那让刘交也去吧。

刘交是刘老爹的第四个儿子,比刘邦只小两岁。一听可以上学,抱着老爹又亲又啃,如不是一旁略有吃醋的母亲强行抱开,只怕就没完没了了。

但刘邦与刘交的反应却有天壤之别。

他哭丧着脸,当然不乐意了,他的孩子王正当得好好的,凭什么就让他光荣下岗呢?可胳膊扭不过大腿。刘邦几次抗议无效后,终于明白一个道理: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上学就上学吧,有卢绾在也不寂寞了。刘邦反过来这样安慰自己。

教书的先生姓王,具体姓名我们已经没必要去调查了,我们姑且叫他王老先生好了。当时的学生只有刘邦、卢绾、刘交三个。

一个先生只教三个人那不是古代才有的事,现代很偏僻的山村也有。我前不久在一张报纸上看到,某偏僻山庄一位年仅二十来岁的年轻姑娘,放弃在城市任职的好机会,守在那个穷山沟里当老师。她的学生最多的时候有十多个,最少的时候只有两个。很难想象,一个如花似玉的姑娘,在最美好的豆蔻年华,却甘愿在一个穷山沟里伴随着一群衣服褴褛的孩子,在那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她是从那个穷山沟里走出来的,她要尽自己的微薄之力让更多的孩子走出那个穷山沟。多么感人的话啊,多么平凡而伟大的姑娘啊。

当然,王老先生肯定没有这么伟大,卢老地主提供的年薪放在今天,足以让研究生、博士生都为之心动,王老先生不心动才怪。

现在我们已无法考证卢老地主每年究竟付给王老先生多少年薪。只是如果王老先生临终前知道自己为此至少折十年的寿命,他一定会后悔莫及的,是LIFE(生命)重要还是MONEY(钱财)更重要呢?

刘邦和卢绾从上学第一天起就没少让王老先生伤脑筋。

最初,王老先生的惩罚当然不外乎罚站罚抄书,或拿着大戒尺打手心。可他究竟是拿人家的手短,吃人家的嘴软。雷声大雨点小,那挥得高高的戒尺落到孩子的手上时,已变得像在“挠痒”一般轻了。也正是因为这样,每次罚过打过之后,刘邦和卢绾依我行我素,大有把“革命进行到底”的英雄气概。

有时候王老先生忍无可忍想去“兴师问罪”,可看到双方父母那热情的招待劲,话到嘴边又打住了。是啊,万一他们听了儿子的斑斑劣迹后,不让儿子上学了,那他岂不是自己砸掉自己的铁饭碗了吗?

有一次,两人在上课时间又脚底抹油开了溜,王老先生这次手下毫不留情了,拿起戒尺就照着两人的屁股使劲地打。据事后刘邦和卢绾说,这次打屁股是王老先生下手最重的一次,以至于坚强勇敢的刘邦第一次流下了眼中多余的分泌物。

“绾绾,你看看我的屁股有没有被打出血来?如果有,我一定要叫这个死老头儿血债血还。”刘邦擦了擦眼角,脱下裤子来。

“嗯,血倒是没有……不过,有……”卢绾此时原本清秀的脸上亦变得铁青,刘邦那句“血债血还”让他有点震惊,因此,他不敢真说刘邦屁股上在流血。

“有什么,你什么时候变得婆婆妈妈的像个老太婆了!”刘邦一发威便如山中的老虎。

“左边屁股打出几条血痕来,对,是三横条一竖条,正好是……是个‘王’字。”卢绾为自己的突然发现又惊又喜。

“真的这么巧吗?”刘邦一听,满脸愁云顿消,“那我来看看你的屁股吧。”

“啊……”刘邦惊呼起来了。吓得卢绾七魂丢了三魂:“怎么了?难道我屁股上也有个‘王’字?”

“‘王’字倒是没有,你右边屁股上有个长方形的红块块,你知道像什么吗?像一块地啊。”

“……”

“这是老天的预兆啊,意思是说将来我要做王,而你要做将做侯有很多的地封。”刘邦煞有介事地说着。两人小眼瞪小眼瞪了半晌,随后相视大笑起来。

王老先生这一打,居然打出这样的奇事来,看来他打屁股的水平确实一流啊。刘邦和卢绾被打得皮开肉绽,却还得感谢他,两个字:NB。

就这样,革命与反革命,压迫与反压迫,刘邦、卢绾和王老先生进行了近十年艰苦卓绝的不懈斗争。十年后,也就是在刘邦十八岁时,他们终于取得了革命的最后胜利。王老先生尸骨未寒,刘邦和卢绾就把书本典籍全都烧掉了,从此,开始了他们无束无缚的全新时代——流氓时代。

我是流氓我怕谁

江山代有流氓出,各领风骚数十年。

流氓一词究竟起源于什么时候,我不知道,所以不敢妄下结论,如果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流氓原指无业游民,后来指不务正业、为非作歹的人。这后一个含义应该是白话文以后出现的。而在七八十年代人们通常所说的流氓,特指男女之间性关系上有问题的人。与流氓有关的一个词是“耍流氓”。但“耍流氓”并不是戏弄流氓,而是流氓戏弄别人。流氓的常用语是:我是流氓我怕谁?

中国古代三大顶级流氓是:吕不韦、刘邦、曹操。

吕不韦是当时出名的商人,他最拿手的本事就是用金钱和美女腐蚀国家干部,再利用他们为自己服务。可以说吕不韦的“糖衣炮弹”攻关思想形成了后来流氓的核心思想。这一点,现在的一些腐败堕落分子就做得很好,坚决贯彻了吕氏流氓精神的精髓。

至于曹操,想必大家都有所了解,后人称其为“奸雄”,他的思想精髓是“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让天下人负我”,由此可见其流氓精神理论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大有炉火纯青之势。

这里我们重点来看一下刘邦的流氓生涯。

不读书了,刘邦带着铁哥们儿卢绾整天在外面鬼混。在沛县,无论是大街小巷,还是山村田野,大凡有刘邦在的地方,卢绾都会像一条狗一样跟在他后面,用四个字可以来形容他们:形影不离。

此时的刘邦相貌堂堂,方脸宽额,鼻正口丰。更令人称奇的是其身高已达七尺八寸(秦时的尺,一尺是23.1厘米,八尺就是184.8厘米)。对于体格普遍矮小的江南人来说,他这个身高已经是“亭亭玉立,鹤立鸡群”了。他没有像武林高手一样,拜过师学过艺,但打架的本事却不小,这都与其天生高大魁梧有关。

值得一提的是,刘邦还有个小名叫刘季,季在古词中是最小的意思。刘老爹当时以为他是自己最后一个儿子,便给刘邦取了这个名字。其实刘老爹把四个儿子的名字都取得很有特色。大儿子叫刘伯(伯是最大之意),二儿子叫刘仲(仲又通中,即中间的意思),三儿子刘邦便是刘季。因此,第四个儿子出生后,他只好给这个儿子取了一个“交”(最末之意)字。

刘邦一踏入社会,就觉得刘季这个名字太俗。像个文绉绉的女孩子名字,跟自己高大威武的形象一点儿都不配。别看刘邦平常没怎么好好读书,但关键时刻脑瓜子还是挺灵便的,他大手一挥,自己的名字就从“刘季”变成了“刘邦”。邦,方言里是哥哥的意思。所谓“刘邦”就是“刘哥们儿”。出来混的人都是要讲哥们儿义气的,这个名字正好和当时刘邦的流氓形象相符合。

可以说刘邦这次改名真是神来之笔。从此沛县的黑帮中又多了一个叫刘邦的重量级人物。养个儿子当流氓,为此刘老爹没少唉声叹气。但刘邦依然我行我素,凭着一双铁打的拳头,不出几年,便成了沛县一带的小霸王。小霸王威风无限,而此时真正的西楚霸王还在地上摸鸡屎玩呢!

第一个女人

光阴荏苒,十余年的流氓生涯匆匆而过,刘邦表现得果然和寻常人不同,一个二十七八岁的大青年,却还是光棍一条。此时,刘邦的人生格言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值得赞扬的是,刘邦真是实行晚婚晚育的典型模范。在那个早婚早育的时代,像刘邦这样的超大龄青年就显得有点“异类”了。“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面对众人异样的眼光,刘邦却毫不在乎。

是啊,别看当时刘邦只是一介流氓,但他有远大的抱负和理想。先创业后成家,这一点刘邦就是一个好榜样。

见刘邦迟迟“没动静”,刘老爹便发出这样的感慨来:“生儿生儿,都说生儿子好,我看还是生女儿好些。人家闺女门前都争着去说媒提亲,这倒好,我家小子倒贴送上门去也没人要。这是什么世道啊,做人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呢?”

当然,刘邦晚婚跟他的眼光和抱负有关,但这并不代表他在外面就没有女人,相反,他的女人还很多。这里就简单介绍一下他的第一个女人。

刘邦的第一个女人是一个寡妇。

这个寡妇也姓王,和他娘一个姓。三十来岁就没了丈夫,一个人含辛茹苦地领着一对儿女过日子。维持生计的就是丈夫生前留给她的一个小酒店。先前我们已经说了,刘邦同志整天在外面鬼混,因此,去酒店就成了他每天的“必修课”。而王寡妇家的酒店是他们村子的唯一一家酒店,刘邦自然经常光顾。都说寡妇门前是非多,而颇有几分姿色的寡妇门前是非就更多了。身边没了男人,对于店里的客人,只要不是太过分的骚扰,王寡妇一般是不会介意的(多半是敢怒不敢言),但事情往往有意外。一次,一个在当地也算有头有脸的大叔级别的人物多喝了一点酒,喝酒除了花去身上多余的银子减轻身体负担外,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在适当的时候可以装疯卖傻。那位大叔就是这样的,借着酒性,做出了一个惊人之举,先是一把握住寡妇那只前来酌酒的白白嫩嫩玉葱般的手,众人一阵哄笑(这种举动不足为奇),也许是众人的笑声刺激了他,总之,他的动作进一步展开了,一把抱住了寡妇,然后用那满嘴油腻充满酒气的大嘴就迎上了那片鲜红欲滴的甜唇。寡妇自然又惊又羞,挣扎着反抗了。不反抗倒也罢了,越是挣扎那位大叔越是兴奋,总之他的动作进一步升级了,他疯狂地吻着寡妇香唇的同时,手脚并用,开始撕扯她身上的衣物。

直到这时众人才感到了事态的严重,个个惊得目瞪口呆,空气仿佛凝固了一般。

不过,大凡这样的故事都会有“英雄来救美”。说来还真来了一位,不错,就是我们的刘邦同志。

刘邦不愧为当地的小霸王,出手的时机、火候都掌握得炉火纯青。鲁智深拳打镇关西时只用了三拳就把人给活活打死了。而我们的刘邦同志更厉害,只照着那位大叔的肥头油面一拳下去,那人便直生生地倒在地上,血流如注,再也爬不起来了。

接下来的故事就有些老套了,这一拳打下去,就擦出了爱的火花。不久,王寡妇就以身相许了。救了美人之后通常情况就能得到这样丰厚的回报,难怪古往今来,英雄救美的故事层出不穷呢。

刘邦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是,第一次从王寡妇家出来时,读了近十年书却只懂得“人之初性本善”的他,居然站在山旷上,大声吟道:“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后来,当了皇帝的刘邦荣归故里那天,已是白发苍苍的王寡妇默默地站在人群中,当她那松树皮似的脸上绽放出灿烂如许的笑容,那双早已干涸深陷的双眸突然水汪汪的明亮动人时,我们不难发现,其实这个女人一直都深爱着刘邦,从这一点来看,刘邦同志当年不仅得到她的人更得到了她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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