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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法家代表人物)

法家思想集大成者

韩非简介

韩非生平:韩非(约公元前280~前233),战国末期韩国人,为韩国公子(即国君之子)。中国古代著名的哲学家、思想家、政论家和散文家,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后世称其“韩子”或“韩非子”,著有《韩非子》等。

历史评价:韩非的主张,为结束诸侯割据,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封建国家,提供了理论依据。秦始皇统一中国后采取的许多政治措施,就是韩非理论的实践和发展。

韩非大事记

约公元前280年 出生。

公元前233年 出使秦国。为李斯、姚贾陷害入狱,被迫服毒自杀。

人物关系

韩非传记

劝谏韩王 变法图强

法 家

中国历史上提倡以法制为核心思想的重要学派,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他们以在法律界及法理学方面做出了卓越贡献而闻名,并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这为后来建立中央集权的秦朝制定各项政策提供了相当有效的理论依据,汉朝继承了秦朝的集权体制以及法律体制,这就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法制主体。

公元前453年,晋国实际上已经被韩、赵、魏三个卿大夫瓜分,从此韩、赵、魏称为三晋。公元前403年,周王室正式承认韩、赵、魏三家为诸侯。公元前376年,韩、赵、魏三国废掉晋静公,晋国彻底灭亡。韩国开国君主是晋国大夫韩武子的后代,建都于阳翟(今河南禹州)。公元前375年,韩哀侯灭郑,迁都郑(今河南新郑)。韩国国势最强的时期是韩昭侯在位时,他用法家的申不害为相,内政修明,韩国成小康之治。由于地处中原,韩国被魏国、齐国、楚国和秦国包围,完全没有发展空间。韩国国土面积是战国七雄之中最小的一个,实力也是战国七雄中最弱的。到韩非时期,韩国已日渐衰落。

▲荀卿(约公元前313~前238),战国时期思想家、文学家

儒家学派

儒家,先秦思想流派之一,以孔子为代表。儒家学说,或称为儒教,是对中国以及东方文明发生过重大影响并持续至今的意识形态。儒家思想以仁为核心,主张礼治,强调伦常关系。

韩非师从儒家大师荀卿,但他的思想与荀卿却有很大的不同,他没有承袭儒家的思想,却“喜刑名法术之学”(申不害主张君主应用权术而不是刑法来督责臣下,所以申不害的理论称为“术”;商鞅主张君主要用刑法来治理国家,所以商鞅的理论称为“法”。这两种理论统称“刑名”,即“刑名法术之学”),“归本于黄老”(指韩非的理论与黄老之法相似,都不尚繁华,清简无为)。他继承并发展了法家思想,成为战国末年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反对复古,主张因时制宜。韩非根据当时的形势,主张法治,提出重赏、重罚、重农、重战四项政策。

韩非目睹韩国日趋衰弱,身为韩国公子的他忧心忡忡,曾多次向韩王安上书进谏,希望韩王安励精图治,变法图强,但韩王安思想保守,昏庸无为,他对韩非的进谏置若罔闻,始终都未采纳。这使韩非非常悲愤和失望。

据说韩非有口吃的毛病,口才较差,韩王安不接受他的建议,除了与韩王安自身的眼光有关系外,也可能与韩非的口语表达能力有关——他缺少的是那种能把国君说动的三寸不烂之舌。但韩非是热爱韩国的,即使他在韩国政坛上碌碌无为的他,也没有像当时的其他人那样去往他国施展自己的才华,而是选择了著书立说。

著书立说 论法治国

韩非注意研究历史,认为历史是不断发展进步的。他认为如果当今之世再去赞美尧、舜、汤、武的治国方法,肯定会遭到世人耻笑。因此他主张因时制宜,根据当今的实际情况来制定政策,实行变法革新。他的历史观为当时统治者的改革变法提供了理论根据。在人性论上,他吸收了其老师荀卿的“性本恶”理论,认为民众的本性是“恶劳而好逸”,要以法来约束民众,施刑于民,才能把犯罪行为扼杀于萌芽之中。因此他认为施刑法恰恰是爱民的表现。他的严刑峻法理论后来成为秦朝残暴统治的理论基础。容易让人忽视的是,韩非主张减轻人民的徭役和赋税。他认为严重的徭役和赋税不仅不利于君王统治,反而会让百姓强大起来,反而。所以秦朝对老百姓征收苛捐杂税与韩非的理论无关。

韩非继承和总结了战国时期的法家思想和实践,提出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理论。他主张将法、术、势相结合,建立一个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国家。他认为,法律是处理国家政事的根本,权术是君主控制群臣的工具,势力是君主的政权、威势,即权威。法、术、势三者不可分离,势是法和术的前提,法是臣子必须遵守的,术是君主时刻不能离开的。

对于君主,他主张“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意思是国家的大权要集中在君主(“圣人”)一人手里,君主要想有效治理天下就必须有权有势。

唯物主义

唯物主义是一种哲学思想。这种哲学思想认为在意识与物质之间,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客观世界在人脑中的反映。也就是说“物质第一性、精神第二性,世界的本原是物质,意识是物质的产物和反映”。

韩非的哲学思想主要反映在《解老》《喻老》两篇中。韩非借解释道家《老子》一书,对《老子》哲学体系的核心“道”,进行了唯物主义的改造,赋予其客观物质性的内容。韩非第一次提出了“理”的概念范畴。他认为“道”是世界万物的总规律,“理”是区别各种事物的特殊规律。“道”是“理”的依据,“理”是“道”的体现。各种事物客观存在的原因,都是由它的特殊规律即“理”决定的,而各种事物的特殊规律即“理”又必然受到总规律即“道”的支配。各种特殊规律即“理”的总和,就构成了总规律的“道”。

▲《韩非子·初见秦》书影

▲滥竽充数

韩非的朴素辩证法思想也比较突出,他首先提出了矛盾学说,用矛和盾的寓言故事,说明“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的道理。虽然韩非的主观意图是说明法治与礼治的根本对立,着意批判儒家宣扬的礼治思想,为法治战胜礼治制造理论根据,但它确实客观地揭示了当时儒法两种思想根本对立的现实。当然,韩非的矛盾学说也有过分强调对立,把斗争绝对化的倾向,这也是不能忽视的。韩非对矛盾的转化条件也作了辩证的解释。如国家的强弱,他认为关键是实不实行法治。“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他还以水火为例,说明矛盾转化的条件性。水本来能够克火,但若把水盛在锅里,火就可以反过来克水,把水烧干,这是因为条件不同的缘故。

韩非的思想经过后人整理,被收集在《韩非子》一书中。值得一提的是,《韩非子》中记载了大量脍炙人口的寓言故事,最著名的有“自相矛盾”“守株待兔”“讳疾忌医”“滥竽充数”“老马识途”“画鬼最易”等。这些蕴含着深隽的哲理的生动的寓言故事,将思想性与艺术性的完美结合,给人们以智慧的启迪,具有较高的文学价值。

韩非出使秦国

韩王安对韩非毫不怜惜、毫不犹豫地就派了韩非出使秦国。戏剧性的一幕是,这边一答应韩非出使秦国,那边30万秦兵立即如潮水般退去,就连韩非自己也觉得这个秦王政如此兴师动众,用这种大肆铺张的方式迎他入秦,未免太夸张了。

入秦宣法 君主专制

三纲五常

三纲指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它反映了封建社会中君臣、父子、夫妇之间一种特殊的道德关系。五常即仁、义、礼、智、信,是用以调整、规范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等人伦关系的行为准则。

韩非在政治上不得志,便退而著书,写出了《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等著作,洋洋洒洒10万余言。韩非的书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传到了秦国,被秦王政看到了。秦王政读了韩非的文章,极为赞赏。公元前233年,秦国出兵30万攻打韩国,韩王安不知秦王政为何无缘无故地这般来势汹汹,待秦使来说明只要派韩非出使秦国,秦国就退兵,韩王安才明白其中缘由:不就是想要韩非吗?为了韩非,大动干戈,有必要吗?不过,30万大军着实把韩王安吓得不轻。事实证明,韩非之于秦王政、秦国和即将到来的崭新时代有多重要。有人认为,韩非的理论不仅作为秦王政的治国方略付诸统一实践而大获成功,而且由此主宰了中国整个封建时代王朝和政权的更迭与运行。在中国整个封建君主时代,严格说来,只有两位圣人,一位是孔子,另一位则是韩非。中国封建社会的统治思想明为儒家思想,实为外儒内法,二者相辅相成。儒家思想的三纲五常被历代君主所尊崇;而韩非的法治思想及其整套君主专制的政治策略则与其相辅相成,且更有利于封建专制时代的政权巩固和独裁统治。只是君主帝王们一贯在暗地里运用和操作韩非的思想理论,不似孔子道德文章那般张扬与彰显。其实他们大多都从韩非那里得到了实际、实用、实质的权术,实在、实惠、实效的好处,只是他们都心照不宣,只做不说罢了。

韩非到了秦国以后,故国情结很重,他一心维护韩国,他在秦国上的唯一一篇奏折是《存韩》。每当大臣们讨论先进攻哪个国家的时候,韩非总是为韩国辩护,他主张首先进攻赵国,这与秦国的高官李斯背道而驰,李斯极力主张首先进攻韩国。韩非对韩国的态度让李斯恼火,也让秦王政心里很不爽。所以秦王政一直没有重用韩非。

于是,和在韩国一样,韩非主要做的还是著书立说。

李斯与韩非曾是同学,老师是在战国时期与孟子齐名的荀子,所不同的是孟子主张人性是善的,荀子却认为人性是恶的,应人为地使之向善。可是既然人性是恶的,善的原动力何在呢?这些问题非常难解。韩非、李斯把荀子的思想向极端方向歪曲,形成了自己刻薄寡恩的政治思想。

▲李斯和韩非

陷入内斗 身死秦国

韩非来到秦国后,其实秦王政还是很重视他的。另外,还有一个人在暗地里对韩非的到来也给予了密切的重视和关注,那就是李斯。李斯知道,虽然均是师承荀卿,但是韩非的思想、文采、人格、学识、才华都在他之上,这一切都无形中对他构成了潜在的威胁和实际的影响。

李斯从来都不会放过任何机会,在他得知秦王政还没有决定重用韩非的消息后,就开始算计韩非了。韩非是一个不懂得变通的人,在做人方面有一些缺陷,不像儒家学者,会调和人际关系。不只韩非,法家的代表人物也多是如此。比如商鞅,虽然为秦国的强大立下了汗马功劳,但最终被车裂而死;再比如吴起,他有功于楚国,最后却被楚国的贵族用箭射杀。

李斯对韩非不满意,一部分原因是嫉妒韩非,另一部分是韩非不够尊重李斯,在政见上与李斯不合。

后来,姚贾来到秦国,为秦国效力,破坏了赵、燕、齐、楚四国联盟,并使韩国处于危机之中。为了维护韩国,韩非弹劾了姚贾,从而又得罪了一个狠角色,这为他后来被逼服毒自杀埋下了伏笔。与李斯争论,主要是因为两人政见不合;而与姚贾交恶,弹劾姚贾,则含有人身攻击的成分,比如说人家出身微贱,说人家曾犯盗窃,说人家被赵国驱逐过,说人家拿公家的财物贿赂诸侯,着实有些不厚道。故后来韩非被姚贾反咬一口,也就有些咎由自取了。

姚贾在秦王政面前大肆诋毁韩非。无非是说韩非是韩国贵族出身,韩非终究还是会替韩国效命,不会替秦国出力的,这是人之常情。大王把他留在秦国,就等于给自己留下后患,不如给他定个罪名,把他杀掉。就这么简单,秦王政竟相信了姚贾的毫无根据临时编造的鬼话,将韩非下狱囚禁,不久李斯的毒酒也就端了过来。

不过,秦王政很快就后悔了,急忙派人赦免韩非,但为时已晚,韩非已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