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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说历史——高欢父子的虐政

历史大观园 魏晋风度 2020-06-25 13:04:11 0


高欢起兵反尔朱氏时,曾告诫部众不要欺凌汉人。这一条,后来根本没有做到。东魏初年,文武官吏贪污成风,行台郎中杜弼要求高欢加以整顿。高欢不肯,他说:“弼上前来,我同你说。天下贪污,由来已久。现在督将的家属多在关西,宇文黑獭一直在招诱,是去是留,不少人都拿不定主意。江东又有萧衍这个吴中老翁,专门考究衣冠礼乐,中原士大夫把他看作正朔所在。我如果严明法度,恐怕督将都要投降黑獭,士人都要投奔萧衍,人物流散,这个局面怎么撑得下去!不过你不要心急,你的话我不会忘记的。”

天平四年(537年),沙苑之战以前,杜弼要求先除内贼,然后西征。高欢问谁是内贼。杜弼说:“掠夺百姓的勋贵就是内贼。”高欢不回答,只命兵士夹道列队,弓箭手张弓搭箭,作出预备射的模样;拿刀的举起刀,执矛的按住矛,然后叫杜弼从刀枪丛中走过去。杜弼何曾经历过这样的场面,吓得浑身发抖,遍体流汗。于是高欢阴阳怪气地开导他说:“箭搭上并不射,刀举起了并不斫,矛按着不往前刺,你已经吓得亡魂丧胆。勋贵都是身犯锋镝,百死一生,尽管有点贪财之类的事情,但是都为国家出了力,立了功,不好同寻常人比的啊!”杜弼无可奈何,只能叩头,承认自己见识不高。

这就是高欢的强盗逻辑!依照这种逻辑,兵将的烧杀抢劫,奸淫掳掠,敲诈勒索,横行不法,岂非一齐变成应予谅解的行为?

高欢号令军人时,常令属员张华原做代表。他对鲜卑兵说:“汉民是你们的家奴,男人代你们种田,女人代你们织布,缴粮缴帛,让你们温饱,你们为什么还要欺负人家?”这几句话里暴露出两点实际情况,一是汉人百姓的社会地位极低,等于鲜卑人的家奴;二是鲜卑族武人经常欺凌汉民。张华原对汉人则说:“鲜卑人好像是你们家里的作客(长工),得了你一斛粟、一匹绢,就替你打贼军,使你能够安居乐业,你们为什么还要恨他们?”这是粉饰的辞令,不必另作解释了。

当时鲜卑人轻视汉人,只怕一个高敖曹。一次有人向御史中尉刘贵(鲜卑人)报告,治河的民工溺死了不少。刘贵随口说:“一钱汉,让他们死好了!”“一钱汉”意思是汉人的性命只值一文钱。其时高敖曹恰好在座,闻此勃然大怒,站起来拔刀要斫刘贵。刘贵逃回自己营里,高敖曹不肯完,击鼓集合本部兵士,要打刘贵。侯景等再三劝解,他才罢休。

高欢常在晋阳,使堂弟高岳和侍中孙腾、尚书右仆射高隆之(本姓徐,高欢认他做堂弟)、左仆射司马子如在邺辅政,号称“四贵”。高岳爱好酒色,奢华比高氏诸王都厉害。孙腾先从尔朱荣,后从高欢,是他的心腹,也是“四贵”中最非法专恣的人物。在他手里,若没有贿赂,什么事也办不成。高欢明明知道,也屡加谴责,然而他就是不改,高欢也依旧任用。高隆之为人最阴毒,稍有不合,便要报复。司马子如自称是晋朝皇族后裔,他受纳财贿,毫无顾忌;巡视州县,下级说话稍不合意,便令武士拖下去,把刀搁在颈上,进行威吓,也是个穷凶极恶的人物。

“四贵”的权势越来越大,高欢也不十分放心。东魏武定二年(544年),高欢任高澄做大将军,领中书监;元弼做录尚书事,把左仆射司马子如升做尚书令,由高洋继任左仆射。这个安排的作用,是把门下(侍中、给事中等)所掌机密移归中书,从而削弱“四贵”的权势,把大权集中到高澄手里。录尚书事在两晋南北朝本来是掌实权的,但是魏朝宗室的元弼做这个官,却不过是摆摆样子。

高澄、高洋都是高欢的儿子。这年,高澄二十四岁,高洋只有十六岁。有个著名的高欢试子的故事。高欢拿一团乱丝,叫几个儿子解开。别人都搞得手忙脚乱,还是解不开。高洋拔刀就砍,还说:“乱的该斩!”高欢很欣赏他的“快刀斩乱麻”的作风。还有一次,他叫他俩每人带一队兵,分头出发,然后他又派披甲的骑兵佯攻。高澄等都因事出意外,惊慌失措,高洋却不慌不忙,指挥部下迎敌。徉装敌将的彭乐连忙脱下头盔,说明来意。高洋还不完全相信,一定要把他擒获,押到父亲面前,才把事情完全弄清楚。

高澄一上台便对老的权贵不客气,孙腾见他时,礼貌不太周到,他立刻叫左右把孙腾从坐床上拖下来,立到门外头去。高洋当他的面拜高隆之,叫他叔父,便被高澄骂了一顿。高欢不叫儿子尊重公卿,反而向他们打招呼,说是儿子大了,公等要让让他。因此公卿都怕高澄。

高澄重用博陵崔氏的两个人,一个崔季舒,做中书侍郎,是高澄放在东魏孝静帝身边的人;一个崔暹,做御史中尉(当时是御史台的主官),任务是打击别人,树立高澄的权威。

他们为官从政,颇有做作的地方。有一次,朝廷大员在座,高澄故意使崔暹迟到。侍从报了“崔中尉到”后,高澄起立迎接。两人昂着头,略为提起点袍子,慢吞吞地走进大堂,然后面对而作揖。崔暹不等让坐就坐,酒过两巡,便起立告辞。高澄要留他等席散再走,他推说有紧急公务,必须马上回御史台。他走时,高澄又毕恭毕敬地送出去。又有一次,高澄和大员们游山,在路上遇见崔暹。御史台的侍从手持赤色棍棒,见高澄的导子占住了路面,举起棒就打。高澄一点不动气,而且主动让路。这些举动,分明是做给人看的。

崔暹弹劾过司马子如、咸阳王元坦、并州刺史可朱浑道元等。另一个受高澄重用的尚书左承宋游道也弹劾过一批人,包括司马子如、元坦、孙腾、高隆之、侯景、元羡等。高澄曾把司马子如关进监牢。此公平生没有受过这等惊吓,据说一夜过后头发全部变白。然后高欢出场,写张条子给高澄,说:“司马令(令,尚书令),我之故旧,汝宜宽之。”高澄遵照父亲的指示,要放他出来,但又要做恶作剧。他立马大街,命人把司马子如押到面前,这个老家伙(五十六岁)吓得要命,当是要杀,怎么也想不到是当场脱下刑具,宣布释放。其余被弹劾后降官、罢官、削爵的也有多人。

崔暹真的不惧权贵,看见有问题就弹劾吗?否。在高澄而前,他是个十足的马屁精。魏高阳王元斌有个庶出的妹子玉仪,不受本家承认;做了孙腾家的歌妓,又被抛弃;高澄在街上把她收留下来,非常宠爱,封为琅邪公主。高澄自忖崔暹一定要谏,而且把这估计告诉了崔季舒。不料三天后,崔暹进见时,故意把名刺(名片)落在地上。高澄问:“带上名刺有何用途?”崔暹一本正经地道:“想参见公主。”高澄喜出望外,就拉着他的手臂,领他进去见公主了。后来崔季舒对人说:“崔暹常怪我逢迎别人,会拍马屁,在大将军面前,说叔父(季舒比崔暹长一辈)可杀,但是他自己所作所为,比我严重得多。”

这种靠打击别人来树立自身权威的做法,不会保持团结,只会促进分裂。高欢一死,问题就出来了。侯景从东魏天平三年(536年)任南道行台起,到武定五年(547年)高欢去世,十多年间,一直统率十万大军,驻在河南。他看不起高澄,曾对司马子如说:“高王在,我不敢有异心。高王一旦不在了,我不能和鲜卑小儿共事!”此人在高氏将领中确有特点,他出身边镇戍兵,羯人,右脚比左脚稍短,不精弓马却诡计多端,是个能够独当一面的帅才。河南西有西魏,南有梁朝,高欢不能不借重他,但是估计将来不是儿子所能驾驭,特地留一个慕容绍宗,不加重用,让儿子给他高官厚爵,以防侯景变心。高澄当了权,一味树立自己权威的做法,侯景看在眼里,而且也遭受过弹劾,自然要寒心。高欢病重时,高澄用父亲的名义,写信召侯景来洛阳,显然是来后就不让他走了。但是他不知道,高欢与侯景有过约定,来书须有特定暗号。他收到了没有暗号的信,又知道高欢有病,断定在鲜卑小儿手下没有自己生存的可能,不反也要反了。

高欢将死时,问儿子:“我虽病,汝面更有余忧,何也?”这个问题不像是人说的话,父亲病重,按理儿子必定悲伤,高欢却以为,“澄当以得尽总内外大权为喜,不应更有余忧。”(《通鉴》卷一五九胡三省对上引句作的注)原来高澄之忧,只忧侯景要反,至于父亲之死,倒像是该庆祝的。这对父子都是缺乏人性的两脚动物。高欢之死,高澄并不悲伤,另有一件事情可以作证。高欢死于武定五年正月。四月,高澄到邺,孝静帝设宴招待,他不仅赴宴,而且还偷快地起身舞蹈。依照历代礼法,尊长逝世之初,都不应该这样的。

高欢对孝静帝表面上很恭敬,君巨之间,相安无事。但高澄连这点面子也不买。有一次陪皇帝饮酒,劝酒时毫无礼貌,皇帝耐不住了,气愤地道:“自古以来没有不亡之国,联实在不想活了!”高澄听了,怒道:“朕?朕?狗脚朕!”叫崔季舒打皇帝三拳,然后自顾自走了。

孝静帝恨极,与宗室元大器、侍讲荀济等同谋,以堆土山为名,在宫中掘地道,通到高澄府里,想杀高澄。高澄发觉后,带兵进宫,质问皇帝为什么要反,自称父子有功于社稷。孝静帝也豁出去了,跟他吵道:“自古以来,只有臣反君,从来没有君反臣的。王自己要反,怎么反而责备我!我杀了你,社稷安,不杀,亡国就在眼前……”这是历史上极少见的君臣吵架时的对话。吵当然是白吵的,孝静帝结果被幽禁起来,几个帮他的人都被活活煮死。

武定七年(549年)八月,高澄正在和陈元康、杨愔、崔季舒等秘密商议受禅时,膳奴兰京进来上菜,他突然拿起藏在盘子里的刀,刺死高澄。陈元康掩护高澄,身受重伤,在当天晚上死去;杨愔狼狈逃走,掉了一只靴子;崔季舒躲到厕所里,没有受到任何伤害。兰京是梁徐州刺史兰钦的儿子,被俘后,高澄拒绝兰钦赎取的要求,把他放在身边做膳奴,因而出现这事件。这是高澄自作自受。

高洋得讯,立即进府,指挥将士,杀死兰京和他的几个同伙,然后出外宣布:“膳奴造反,大将军受了点伤,并不严重。”当夜,他命大将军督护唐邕,要他安排好镇守各地的将士,唐邕很快就完成了任务。高澄的死讯过了一两天便瞒不住了。高洋决定留高岳、高隆之、司马子如、杨愔留守邺中,其余勋贵都跟他回晋阳。高澄被刺后的第四天,孝静帝正在高兴,以为大权可以回到帝室了。不料高洋上殿向孝静帝辞行。他带着八千兵士,跟他登殿的二百多人都手按刀柄,像是随时准备厮杀。高洋本人不开一声口,只令人传话,说:“臣有家事,须往晋阳。”传话完后,拜了两拜,便掉转身躯走了。孝静帝大惊失色,目送他的背影,咕道:“此人又像不是好相识,朕的死日看来快要到了!”

高洋其人,比高澄厉害得多。高欢看得很准,认为这个孩子比自己强。高澄却浑然不觉,而且认为兄弟的面相不好,依相法不会富贵。高澄当权时,高洋处处退让。他为妻子李夫人弄了点好的服饰玩物,高澄常要夺取。有时李夫人生气不肯给,他总是笑笑,说:“这种东西并不难得,老兄要嘛,不必小气。”他退朝回府,就闭门静坐,会整天不开口;有时在家里跑跑跳跳,夫人问他这是做什么,他只说玩玩而已,其实是借此习劳,同晋朝陶侃运凳是一样的意思。他城府之深由此可见,高氏兄弟互相防范有如敌手,也由此可见。

高洋既然深自韬晦,所以不但高澄以为他没有什么能为,连功臣宿将也看他不起。后来,处理高澄被刺事件时,他从容自若、有条不紊的手段便使人大为惊奇;到了晋阳大会文武官时,其神采飞扬,言辞敏洽,更令人刮目相看。他修正高澄时不甚妥当的政令,把高澄亲信的二崔打了一顿鞭子,贬滴到北边任职(二人不久复用,从略)。

高澄死前,已在准备受禅。高洋上了台,皇帝就轮到他做了。东魏武定八年(550年)五月,高洋受禅即位。在此之前,自然有封齐郡王,进齐王,进相国,加九锡那一套顺序,笔者就一笔带过了。高洋就是北齐文宣帝。他追尊高欢为高祖神武皇帝(原为太祖献武,后改),高澄为世宗文襄皇帝。那个被废的东魏孝静帝,开头循例封了个王爵,过了一年多,便被杀了。

高洋做皇帝之初,有点励精图治的样子,但是赋役繁重,以致引起淮南人民反抗,此另见有关陈霸先的第五十一篇。他实在是个残酷的暴君,在位的日子稍长,便完全暴露出来了。他恨高隆之以往对他不敬,又恨他不赞成受魏禅,到天保五年(554年),听了崔季舒“隆之每见打官司的人故意表示哀怜之意,表示爱莫能助”的谗言,便勃然大怒,把他禁闭在尚书省里。后来又听到一些别的话,便叫壮士把他打了一百多拳,放出后从驾外出,这个花甲老翁即因伤势转重而死。

高洋把娼妇薛氏纳入后宫。这个女人以前到过高岳家里。高洋听人密报,说高岳造的住宅,处处模仿皇宫的格局,就硬说高岳与薛氏有奸情,逼他服毒酒自杀。他对薛氏原极宠爱,一天忽然想起她和高岳有关系,便借此把她杀了。杀了以后,又似怜香惜玉地把死人脑袋放在怀里,宴饮时拿出放在盘子里,对它流泪,说“佳人难得!”

他的行为越来越放纵,有时整天整夜唱歌舞蹈;有时披头散发,穿着胡服;有时骑驴、骑牛、骑骆驼、骑象,都不加鞍子、僵绳;有时要崔季舒、刘桃枝背着他走,一边走,一边击鼓。他高兴到哪里便到哪里,勋戚的府第,市(唐及唐以前,商店只设于特定的商业区—市),居民区,他都要去,走得累了,就在街上或坐或卧。他不怕热,也不怕冷,在夏大的烈日下赤着膊,在冬天的严寒中脱去衣服,狂奔疾走。从者都吃不消,他一点都不在乎。他扩建曹操造的邺城三台(铜雀、金虎、冰井),改称金凤、圣应、崇光,高达二十七丈,台与台之间相距二百余尺,工匠身上都缚着绳子,以防失足。高洋却登上绝顶,跑来跑去,甚至于在上面舞蹈,面无俱色,看的人倒都觉得害怕。他有一次在路上问一个女人:“你看皇帝好不好?”女人不知道他就是皇帝,实话实说:“痴痴颠颠,哪里像个皇帝!”他听了大怒,马上把她杀了。

他到李后家,用鸣镝(响箭)射岳母崔氏,骂道:“我吃醉了连太后也不认得,这个老太婆算什么东西!”还提起马鞭,把她乱打。他用杨愔做宰相,杨愔还是他的姐夫(高欢把女儿嫁给东魏孝静帝,后来高澄又把她嫁给杨愔),但是上厕所时要杨愔递厕筹(相当于今卫生纸的用具);发脾气时用马鞭打他的背部,弄得袍子上全是血迹。有一天,他手执长矛走马,三次把矛尖对准左巫相斛律金的胸口,斛律金泰然处之,他高兴起来,赐帛一千匹。

高氏妇女,他不问亲琉,都要乱来,有时还要逼她们与左右侍从乱来,不从就杀。

他制作种种杀人工具,有大锅子、长锯,锉刀、碓等,都陈列在殿庭之中。他吃醉了酒,总是要亲手杀人,当作玩耍。杨愔经常把判了死刑的囚犯,关在宫里,叫做“供御囚”。每逢高洋要杀人时,就拉出来让他杀。

高洋的兄弟永安王高浚、上党王高涣,因谏被装进铁笼,关在地牢里,最后被他和刘桃枝用矛乱刺,加上柴火烧死。他对另一个兄弟常山王高演略有忌惮,但也曾把他反绑起来,把刀搁在头颈上,问他:“谁教会你谏的?”高演答道:“天下人都闭紧了嘴,除臣还有谁敢说话?”高洋命人乱棒责打,打了几十棒,他自己酒醉睡着,高演才没有被打死。皇帝残酷,臣子学样,宫吏审案都用酷刑。他又穷兵黩武,打柔然、打突厥,筑长城,争淮南,侵江南,损失兵马数十万,加上修筑三台宫殿,府库蓄积为之一空,到天保之末,连官俸兵晌也不能如数发放了。

天保十年(559年)十月,高洋因酗酒成病而死,年三十一岁。发丧之时,群臣号哭,只有声音,没有一个出眼泪的。其子高殷即位,年仅十五岁。高洋临死时,对常山王高演说:“你要夺位就夺,只希望你不要杀侄儿。”这一点倒有点预见性。

高殷只做了十个月皇帝,常山王便夺了他的位子,把乾明元年改为皇建元年(560年)。高演就是齐昭帝。侄儿废帝终于死在他的手里。他做了一年刚出头便死了,兄弟长广王高湛即位,是为武成帝。此后的北齐史事,另见第五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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