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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生活史——其他民族的文字

历史大观园 宋元文明 2020-07-15 01:03:40 0


在宋辽金代,现今中国疆域内既然存在着多种民族,也必然存在着多种语言和文字。除汉人使用汉语外,存在着另外多种语言和文字。

一 契丹文

契丹族作为辽朝的统治民族,其语言接近于蒙古族语和满洲通古斯族语。辽的一支被统治民族奚族,“契丹与奚言语相通,实一国也”。据宋使彭汝砺诗描写说:“秃鬓奚奴色如玉,颊拳突起深其目。鼻头穹隆脚心曲,被裘骑马追鸿鹄”。似乎像白种人。

契丹语的语法结构显然与汉语不同。宋人记载说,“契丹小儿初读书,先以俗语颠倒其文句而习之,至有一字用两三字者”。例如汉语中“鸟宿池边树,僧敲月下门”的诗句,契丹儿童便念成“月明里和尚门子打,水底里树上老鸦坐”

宋人记载保存了一些契丹语的音译。“刁约使契丹,戏为四句诗”说:“押燕移离毕,看房贺跋支,饯行三匹裂,密赐十貔狸。”移离毕是官名,相当于宋朝仅次于宰相的执政。“贺跋支,如执衣防阖。”匹裂是“小木罂,以色绫木为之,如黄漆”。貔狸“如鼠而大,穴居,食果谷,嗜肉,狄人为珍膳”。宋人余靖懂契丹语,他使辽时曾写一诗说:“夜宴设逻臣拜洗,两朝厥荷情感勤。微臣雅鲁祝若统,圣寿铁摆俱可忒。”其注说,设逻,“厚盛也”;拜洗,即“受赐”;厥荷,即“通好”;感勤,即“厚重”;雅鲁,即“拜舞”;若统,即“福佑”;铁摆,即“嵩高”;可忒,即“无极”。由于契丹语的传世资料十分稀缺,上述的片断音译记录就弥足珍贵。

契丹人仿效汉字,创制契丹文。辽太祖神册五年(920),“始制契丹大字”。稍后又有皇族耶律迭剌“制契丹小字,数少而该贯”。契丹字分大字和小字。大字是类似于汉字的方块字,大体上是增减汉字笔画而成。小字大体上是表音文字,但其拼音结构类似于朝鲜文,仍形似方块字。拼音小字按先左后右,两两下移的原则,拼凑成方块字形。据统计,契丹小字的原字计350个左右,每个单词由一至七个不等的原字排列组合而成。

古代生活史——其他民族的文字

契丹小字《辽道宗哀册》册盖(拓本)(选自清格尔泰、刘凤翥等著《契丹小字研究》)

契丹文和汉文同作为辽朝的官方文字。辽朝灭亡后,契丹文继续行用,直到金朝中期章宗明昌二年(1191),“诏罢契丹字”。但是,因辽亡时皇族耶律大石率部西迁,另建西辽,故契丹文仍行用于西辽社会上层。后来契丹人遗裔耶律楚材随蒙古军西征,“遇西辽前郡王李世昌于西域”,便“学辽字于李公”

契丹文如今已成死文字。由于传世资料颇少,近代对契丹文的研究工作虽有所进展,仍存在相当大的困难。

古代生活史——其他民族的文字

契丹大字《北大王墓志》(选自《中国文明史》第6卷)

古代生活史——其他民族的文字

西夏文《番汉合时掌中珠》(选自《中国文明史》第6卷)

二 西夏文

人们一般认为,党项语属汉藏语系的藏缅语族。西夏文由夏景宗元昊建国后创制,史称“元昊自制蕃书,命野利仁荣演绎之,成十二卷,字形体方整类八分,而画颇重复”。“八分”是指汉代隶书。西夏文成为当时西夏境内的流行文字。西夏灭亡后,西夏文最迟行用到明朝中期,但如今也成为一种死文字。西夏文的传世文献远比契丹文献丰富,特别是今存有一批西夏文的辞典和韵书,如《番汉合时掌中珠》、《音同》、《文海》等,使人们对西夏文的语音、语汇、语法等有了较多的知识。

古代生活史——其他民族的文字

西夏文敕燃马牌(选自《中国文明史》第6卷)

古代生活史——其他民族的文字

女真文《女真进士题名碑》(选自《中国文明史》第6卷)

西夏文的借词数量很大,主要是借自汉语。西夏字是仿造汉字的方块字,两种文字的形体近似,但西夏字形比汉字更为繁复,其书法也有楷书、行书、草书、篆书等区分。

尽管夏景宗元昊一度强调尊崇本民族文字,以加强对宋的独立性,但汉语和汉文在西夏境内毕竟有深厚的基础和影响。实际上,汉文和西夏文同时在西夏社会中流行。

三 女真文

金代女真人是现代满人的祖先。女真语和满语的语汇约有十分之七相同,却先后出现了女真文和满文两种不同的文字。

金太祖天辅三年(1119),“颁女直字”。女真人称“叶鲁、谷神二贤创制女真文字”。女真文字“乃依仿汉人楷字,因契丹字制度,合本国语”而创制,时称“女真大字”。金熙宗天眷元年(1138),另“颁女直小字”。女真大字和小字显然是仿效契丹大字和小字。女真文一直沿用到明朝。明朝前期所编的《女真译语》,成为今存研究女真文的工具书。此后女真文字成为死文字。满人在明朝后期勃兴后,又仿照蒙古文字母,另外创制满文。

女真族原先毕竟是个落后民族,其文化程度较低,语汇也不丰富,即以姓名而论,女真人有几十个姓,连同当时的契丹人、奚人等,都分别确定了相应的汉姓。例如完颜的“汉姓曰王,乌古论曰商”,契丹人姓耶律(移剌)的汉姓为刘,契丹人和奚人姓石抹的汉姓为萧。女真人的名字“或以贱,或以疾,犹有古人尚质之风”。如金初大将完颜粘罕,粘罕的女真语义是心;完颜兀古代生活史——其他民族的文字,兀古代生活史——其他民族的文字的女真语义是头;完颜阇母,阇母的女真语义是釜。但后来女真贵族也感到其名不雅,又另取汉名。如完颜粘罕的汉名为宗翰,完颜兀古代生活史——其他民族的文字的汉名为宗弼。今人往往沿用古代演义小说的惯例,称完颜兀古代生活史——其他民族的文字为金兀古代生活史——其他民族的文字,这自然是不确切的。其实,完颜兀古代生活史——其他民族的文字的汉姓汉名就可叫王宗弼。

女真人作为一个落后民族,其语言的语汇和表达能力,自然与汉语有相当差距。金朝灭辽破宋,占领华北广大地域后,汉人又成为人口的主体。故在金朝境内,汉语和汉文事实上比女真语和女真文更为流行。惟有留在东北的少量女真人,真到元代,还是“各仍旧俗”,最后发展成为今日的满人。迁入中原的大多数女真人却很快汉化。到金朝中期,尽管金世宗大力提倡保持女真旧俗,而他的皇子完颜胡土瓦(汉名允恭)却“颇未熟本朝语”。完颜胡土瓦的儿子金宣宗和金章宗“就学”,“每日先教汉字,至申时汉字课毕,教女直小字,习国朝语”。由此可见,女真人的汉化是当时不可逆转的潮流。金朝灭亡后,中原的女真文便很快消亡了。

四 回鹘文和黑汗(喀喇汗)国文

回鹘语属突厥语系,最初使用古突厥文,为拼音文字。回鹘族自唐朝后期西迁前后,开始依照粟特文字母创制回鹘文。自9世纪中期到15世纪,回鹘文在中亚、新疆等地广泛使用,即使在西辽统治时期,回鹘文仍是当地的主要文字。据金朝后期出使蒙古的吾古孙(乌古孙)仲端说,西辽亡后,“其国人(契丹人)无几,衣服悉回纥也”。“其书契、约束并回纥字,笔苇其管,言语不与中国通。”

受回鹘文影响最大的,是蒙古文。蒙古人“肇基朔方,俗尚简古,未遑制作,凡施用文字,因用汉楷及畏吾字,以达本朝之言”。塔塔统阿是“畏兀人”,“深通本国文字”。成吉思汗西征时,塔塔统阿“就擒”,“遂命教太子诸王以畏兀字书国言”。回鹘、回纥、畏吾、畏兀等都是同音歧译,如今即称维吾尔。直到明代,还编录了《高昌馆来文》和《高昌馆杂字》,实际上是回鹘、汉文辞典。

黑汗(喀喇汗)国是五代至南宋,由操突厥语的民族在今新疆、中亚等地所建立的国家,也是今中国境内第一个接受伊斯兰教的国家。在黑汗王国统治时期,以阿拉伯字母为基础,创制了一种新的文字,今人称之为喀喇国文或阿拉伯字母式的突厥文。这种拼音文字将阿拉伯28个字母删存21个,又另增3个,并对元音和辅音的读法的附加符号也作了些改变。

喀喇汗国文的传世文献主要有《突厥语词典》、叙事长诗《福乐智慧》等。这种文字在新疆等地与回鹘文并存约有四五百年。

五 古藏文

吐蕃人除居今西藏外,在今甘肃、青海等地则与汉人、党项人、回鹘人等杂居。吐蕃人即今藏族祖先,其所用文字,今称古藏文。据有的说法,系参考古梵文字母,按藏语语音略有增减而成。古藏文演变到现代藏文,曾时行过三次厘定工作。传世的古藏文文献,其数量十分丰富。

在邈川一带的吐蕃族唃厮啰政权,受宋朝官封,与西夏相抗。但其与宋往来文字,仍用“蕃书”,即古藏文,需要由宋人译成汉文,转告朝廷。

六 白文的出现

唐宋时期南诏和大理的通行文字是汉文,“言语书数”,“略本于汉”。宋人记载说:“大理国间有文书至南边,及商人持其国佛经,题识犹有用穌字者,穌,武后所作国字也。《唐书》称大理国,今其国止用理字。”从今存的若干碑文看,大理也有个别汉字略异,如乾坤的乾字,大理作積字;股肱的肱字,大理作古代生活史——其他民族的文字字。

在南诏后期,白族民间开始用汉字记录白语,创造了一种用增损汉字笔画构成的白文。白文此后也有所流行。

综上所述,在辽宋金代,今中国境内有着丰富多彩的语言和文字。其中汉文源远流长,事实上占据着主导地位。其他多种文字经历了沧桑变迁,虽也流行一时,但大多成了死文字。各种语言和文字必然互相影响和渗透。例如回鹘“妇人戴油帽,谓之苏幕遮”,或称回鹘舞蹈为苏幕遮,成为宋词的一个词牌。西夏文“背嵬”作为“大将帐前骁勇人”,传到宋朝,又成为军名。西夏人称皮靴为“吊敦背”,也成为宋时的道家文字。但其中以汉语和汉文对其他各族的影响最大。例如在金朝的黄龙府,“凡聚会处,诸国人语言不能相通晓,则各以汉语为证,方能辨之”。汉语事实上是各族的通用语言。


《耆旧续闻》卷7;《老学庵笔记》卷6;《说郛》卷5《谈选》。

《老学庵笔记》卷6;《癸辛杂识》续集下,《黄王不辨》;《耆旧续闻》卷7。

《萍洲可谈》卷1;《江湖长翁文集》卷11,《送学生归赴秋试因省别业三首》。

《宋朝事实类苑》卷60,《岭南人相呼》、《闽人称呼》。

《老学庵笔记》卷2、卷3;《朝野遗记》;《三朝北盟会编》卷151;《鄂国金佗续编》卷25,《杨么事迹》。

《宋会要》职官44之40;《司马文正公传家集》卷39,《言王中正札子》。

《长编》卷367,元皊元年二月戊子。

《历代名臣奏议》卷45,余应求奏;《长编》卷249,熙宁七年正月丙寅。

《宋会要》食货5之24、38之21。

《历代名臣奏议》卷258,虞俦奏;《朱文公文集》卷99,《晓谕逃移民户》。

《司马文正公传家集》卷40,《议谋杀已伤案问欲举而自首状》。

《会编》卷4,《茅斋自叙》;卷162,《绍兴甲寅通和录》。

《挥麈录余话》卷2;《长编》卷341,元丰六年十二月癸酉。

宋时“莫”或可作“岂不”解。如《永乐大典》卷19735《曾公遗录》载宋哲宗说:“府界莫可先行?”《宋史》卷192《兵志》作“府界岂不可先行”。

《鸡肋编》卷中、卷下;《会编》卷140。

《鸡肋编》卷中、卷下;《后山集》卷3,《送杜侍御纯陕西转运》、《次韵苏公西湖徙鱼三首》。

《湖海新闻夷坚续志》前集卷1,《俗谑试题》;后集卷2,《送夫入学》。

《金史》卷114,《合周传》。

参见王曾瑜:《书同文和标准话》,载《文史知识》2004年第1期。

《辽史》卷73,《耶律曷鲁传》;《鄱阳集》卷2,《奚奴》。

《夷坚丙志》卷18,《契丹诵诗》。

《梦溪笔谈》卷25;《中山诗话》。

《辽史》卷2,《太祖纪》;卷75,《突吕不传》;卷76,《耶律鲁不古传》。

《辽史》卷64,《皇子表》。

《金史》卷9,《章宗纪》;《湛然居士文集》卷8,《醉义歌》序。

关于契丹文,参见《内蒙古大学学报》1977年第4期契丹小字研究专刊;贾敬颜:《契丹文》(中国民族古文字研究会编:《中国民族古文字》);刘凤翥、于宝林:《契丹字研究概况》(《中国民族古文字研究》);刘凤翥:《略论契丹语的语系归属与特点》(《大陆杂志》84卷5期);刘凤翥:《契丹文字与汉字和女真字的关系》(《大陆杂志》87卷1期)。

《宋史》卷485,《夏国传》。

关于西夏文,参见吴天墀:《西夏史稿》(增订本)第4章第264-282页;白滨:《西夏文》(中国民族古文字研究会编:《中国民族古文字》);史金波:《西夏文概述》(《中国民族古文字研究》)。

《金史》卷2,《太祖纪》;卷4,《熙宗纪》;卷35,《礼志》;卷73,《完颜希尹传》。

《金史》卷135,《金国语解》;《会编》卷3;陈述:《金史拾补五种》。

《元史》卷59,《地理志》。

《金史》卷19,《世纪补》;卷98,《完颜匡传》。

关于女真文,参见颜华:《女真文》(中国民族古文字研究会编:《中国民族古文字》);金启孮:《女真文字研究概况》(《中国民族古文字研究》)。

《归潜志》卷13。

《元史》卷202,《八思巴传》;卷124,《塔塔统阿传》。

关于回鹘文,参见黄润华、胡振华:《回鹘文》(中国民族古文字研究会编:《中国民族古文字》);耿世民:《回鹘文》(《中国民族古文字研究》)。

关于喀喇汗国文,参见陈宗振:《从〈突厥语词典〉看喀喇汗王朝的文字》(中国民族古文字研究会编:《中国民族古文字研究》)。

关于古藏文,参见罗秉芬:《藏文》(中国民族古文字研究会编:《中国民族古文字》);王尧:《吐蕃文献叙录》(《中国民族古文字研究》)。

《宋会要》蕃夷6之18;《长编》卷306,元丰三年七月壬申;卷341,元丰六年十二月癸酉。

《大理行记》。

《桂海虞衡志》;《宾退录》卷5。

《金石萃编》卷160,《护法明公德运碑赞》。

关于白文,参见赵衍荪:《白文》(中国民族古文字研究会编:《中国民族古文字》)。

《挥麈录》卷4。

程大昌:《演繁露》卷9,《背嵬》。参见汤开建:《有关“铁鹞子”诸问题的考释》(《宋史研究论文集》1987年年会编刊)。

参见王曾瑜:《〈宋史〉与〈金史〉杂考》五“荒诞的郭京六甲神兵”(上海图书馆历史文献研究所编《历史文献》第1辑)。

《靖康稗史笺证·宣和乙巳奉使金国行程录》。

经过唐末农民战争的扫荡和五代十国时期的战乱,门阀士族遭到毁灭性的打击,他们的旧式的以血缘为纽带的家族组织随之崩溃,族人星散,宗法关系松弛。残存的士族后裔,因为亡失家谱,世系中绝,谱牒之学日趋衰落。谱牒之学本是门阀士族用来炫耀自己贵族血统的一门学问。郑樵指出,隋、唐而上,官府有簿状,私家有谱系,选举官员必据簿状,私家婚姻必依谱系。历代还设图谱局,凡百官和族姓的家状,上交官府,为之考订翔实,从而使“贵有常尊,贱有等威”,所以“人尚谱系之学,家藏谱系之书”。但在门阀士族退出历史舞台后,“取士不问家世,婚姻不问阀阅”,即无人修谱续牒,又无人试图利用旧式的门阀士族血统来谋求政治和经济上的特权。因此,到北宋初期,即使“名臣巨族”,也“未尝有家谱”。由于士大夫不讲究谱牒,世人也不载,“由贱而贵者耻言其先,由贫而富者不录其祖,而谱遂大废”。一般庶族地主(宋称官僚地主)因为出身微贱,不愿追述自己的祖先,无从追溯自己的世次,同时,地主士大夫正陶醉于新王朝的太平盛世而怡然自得,尚未感到需要重新建立一种新的家族组织。契丹族在建立辽朝后,对境内的部族实行新的编制,以加强对本族和其他被征服的游牧、渔猎各族部落的统治。这些新的部落组织由国家任命的官员管理,各自有固定的居住区域。这些部落组织不同于中原地区汉族的家族组织。

宋代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决定了一般官员、地主都不享有世袭固定官职和田产的特权。到仁宗时期,有些敏感的士大夫逐渐意识到自己各个家庭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地位的不稳定性,于是就产生了一种需要,即在国家的强力干预之外,寻找某种自救或自助的办法。同时,由于农民对地主的人身隶属关系相对松弛,地主阶级也正需要寻找一种补充手段,以便加强对于农民的控制。这个办法或手段,就是利用农村公社的残余,建立起新的民间家族组织。

宋仁宗皇祐、至和间(1049-1056),欧阳修和苏洵不约而同地率先编写本族的新族谱,并且提出了编写新族谱的方法;范仲淹也在苏州创建义庄,以其田租供养族人。这时,理学家张载、程颢、程颐等人也推波助澜,大力宣传造家谱和立“宗子之法”的好处。在这些著名政治家和学者的倡导和推动下,新的民间家族组织便在各地陆续建立起来。

地处北方的金朝,其猛安、谋克最初是女真族的氏族部落组织,猛安代表部落联盟中的部落,谋克代表氏族。在攻灭辽朝和北宋的过程中,猛安、谋克迅速由氏族组织转化为奴隶制下的军事组织。建国后,基本规定每三百户为谋克,每十谋克为猛安,逐步变成一种以地域来划分的生产单位和基层军事组织,散落于汉族的州县之间。受汉族租佃制的影响,女真猛安、谋克出卖奴隶,将所占土地出租,收取田租,但他们仍旧四五十户“结为保聚,农作时,令相助济”,维持着类似汉族的一个个家族。金朝统治下的汉族,继承北宋中期以后的传统,也建立起民间家族组织,编纂族谱,有些文人还为这些族谱撰序。

以下介绍宋代民间家族组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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