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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生活史——居住用具

历史大观园 隋唐气象 2020-07-15 00:35:23 0


研究居住生活离不开建筑。各种不同建筑形式不仅造就了人们居住活动的空间,而且影响着居住生活的面貌或习俗。隋唐五代在建筑上的成就主要表现在城市建设和宗教建筑上。其他如私人住宅中园林的兴起、建筑技术中建筑构件定型化的趋势等也都是当时建筑的特点。以下我们研究居住生活,将不去特别叙述那些建筑技术,而只注意与人们居住生活有关的部分,也就是从城市入手,通过各种建筑形式乃至家具、陈设等来看当时人居住生活的大小舞台及其环境。

一 城市、宫殿

宫殿与城市密不可分。城市特别都城的中心是宫殿,而宫殿的位置、状况不仅与皇族生活有关,而且影响着都市中其他人的生活,所以我们将二者放在一起研究。又因为城市是古代社会生活的中心,皇帝、百官、工商业者及其他各色人等都生活在城市中,因此有关城市的史料比较多,考古发现也比较多,这就使我们能够花较大篇幅来探讨这一问题。

隋唐五代的城市规划基本上仍是一种棋盘式的封闭规划。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它在将密封式城市规划推向极致的同时,又开始向宋以后那种开放式的街道布局转化。隋唐的长安城是上述棋盘式规划的典型。隋大兴唐长安城的特点首先是大,东西宽9721米、南北长8651米,周长约37公里。城中纵贯南北的朱雀大街宽150米,而宫城与皇城之间的横街宽达220米,是现在北京东西长安街宽度的二至三倍。在这巨大的城市内,除去宫城、皇城和东市西市外,其余的居民区被分成整齐的108个长方块,称108坊。这就是所谓的棋盘式布局。108坊各坊面积大小不一,最小的南北长500-590米、东西宽550-700米;最大的南北长660-838米、东西宽1020-1125米。各坊的四面街也都很宽,约在100-150米之间。《乾古代生活史——居住用具巽子》曾记载了一个故事,讲在崇仁坊的北街有上万人聚集一起围观一女子,可见街道之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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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宫莲花纹瓦当 西安 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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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宫鎏金铜铺首 西安 唐

长安城规模宏大致使人口众多,估计城内大约居住着100万人,其中有固定人口也有流动人口。后者包括赶考的举人、赴选的官吏、上番的士兵以及经商的商人,外来的使节等。在唐朝前期,由于运粮道路不畅,固定人口口粮的供应是个很大的问题。遇到灾荒,常常不得不流浪到四方去找饭吃,当时叫做“逐食”,甚至连皇帝也不能幸免。唐高宗咸亨元年(670),关中地区遭到严重灾害。结果,“诏令任往诸州逐食”。流动人口的粮食供应也是个大问题。唐宪宗元和年间(806-820)的某一年,由于旱灾,无法保证流动人口的口粮,宪宗皇帝甚至下令暂时停止当年的各种选举活动。韩愈还为此写了篇辩解的奏状,叫《论今年权停举选状》。他在文中说:“陛下怜悯京师之人,虑其乏食,故权停举选,以绝其来者,所以省费而足食也。臣伏思之,窃以为十口之家,益之以一二人,于食未有所费。今京师之人不啻百万。都计举者不过五七千人,并其童仆畜马,不当京师百分之一。以十口之家计之,诚未为有所损益。”从这里我们可以得知,长安人口有100万,而光是来赶考的举人连同仆隶就有1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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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陵鸱尾 陕西礼泉 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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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城的另一特点是布局井然有序。当时的统治者为了加强管理以及更有效地保卫自己,改变了过去民居与宫殿官府混杂在一起的布局,将长安的宫殿区、中央衙署区与居民区严格区分开来。在唐代,长安城的宫殿区主要有三个,即正北的太极宫、东北的大明宫以及东部的兴庆宫,一般将太极宫建筑群称为宫城。中央衙署集中在宫城南面,被称为皇城。宫城和皇城都有围墙环绕,各门都有士兵把守。皇帝及其家属主要生活在宫殿区。太极宫和大明宫是相通的,互相来往没有问题,就是大明宫与兴庆宫之间也有“复道”相连。所谓复道是一种城墙旁边的夹墙,始修于唐玄宗开元年间,宽处达20余米,皇帝们在里面行走,外面看不见,这样可以确保安全。这条复道还一直通到长安的游览胜地曲江。

太极宫宫殿区的北门叫玄武门,在唐朝前期皇帝生活特别是皇帝的政治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这是由于唐朝禁军中就护卫宫殿来说,最重要的是北军。而玄武门就由北军将领把守。谁控制了把守玄武门的北军将领,谁就掌握了政治斗争的主动权。唐太宗杀死兄弟、夺取政权的“玄武门之变”所以能取得胜利,就是因为这一点。大明宫是唐高宗以后唐朝政治生活的中心。大明宫宫殿区的正殿是含元殿,举行最重大的典礼。一般常朝在含元殿北面的宣政殿。宣政殿的北面是紫宸殿,也叫便殿,是皇帝随意接见大臣的地方。宣政殿与紫宸殿之间有两道门,叫东西上阁门。不要小看了这两道门,它划开了内朝和外朝,给宫廷生活以重大影响。唐文宗大和九年(835年)发生的“甘露之变”,反映了朝官和宦官的矛盾。宦官在这场斗争中获胜的原因之一,就是宦官抢在政变军队赶到之前,把文宗皇帝拥进了东上阁门,然后“门即阖,内官呼万岁者数四”,胜利心情跃然纸上。兴庆宫宫殿区是唐玄宗兴建的,占有两坊地。兴庆宫的西南盖有“花萼相辉楼”和“勤政务本楼”。勤政楼面向南,前面有个大广场,玄宗常在这里设宴观乐。从兴庆宫宫殿区与周围坊市的关系看,这一处宫殿区是比较开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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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寺大雁塔 西安 唐

现在看一个具体的宫殿。唐长安城大明宫宫殿区的正殿含元殿无疑是当时最壮观的宫殿。它建筑在龙首原高岗上,高五十余尺、面阔十一间,左右立有栖凤、翔鸾两阁,形成为古代生活史——居住用具状。殿前有龙尾道,道长75米。《唐语林》说含元殿是:“每元朔朝会,禁军羽杖宿于殿庭。金甲葆戈,杂以绮绣,文武缨佩,蕃夷酋长皆序立,仰观玉座,若在霄汉。”这种建筑适应了皇帝至高无上的政治生活的需要。

与宫殿的相对集中相呼应,长安城还出现了分区居住的倾向。这种分区居住大部分是自然形成的,但也有少部分出自统治者自身的需要。

长安城东高西低,相差约30米。低处常遭水灾,因此官僚们的住宅多集中在朱雀街以东。特别是大明宫、兴庆宫两处宫殿建在东北部和东部以后,那里更是成为官僚尤其高官们向往的地方。宰相如李林甫住平康坊、杨国忠住宣阳坊、元载住大宁坊、郭子仪住亲仁坊等,就都在大明宫和兴庆宫附近。因而可以说长安城的东部是官僚居住区。长安城的西部则是庶民居住区。平民、举子、商人、手工业者多居住在这里。唐代有个靠精明发家致富的著名人物窦某。他种树卖木材、收购麻鞋做法烛、买地建食店,很快成了大富翁,而他活动的嘉会坊、崇贤坊、延寿坊、西市就都在长安城的西部。因此徐松《唐两京城坊考》说:“万年县(万年县领街东户口,长安县领街西户口——笔者注)户口减于长安。又公卿以下居止多在朱雀街东,第宅所占勋贵,由是商贾所凑;多归西市。”又说:“长安县所领四万余户。比万年为多,浮寄流寓,不可胜记。”讲的都是这种情形。

其他分区倾向还有以下一些:由于鸿胪寺在朱雀街西以及西北角数坊多建有祆寺、大秦寺等,导致那一地区成为西域等少数族人集中居住区;翊善、来庭两坊因靠近大明宫,成为宦官集中居住区。隋炀帝还曾将魏、齐、周、陈的乐人子弟集中在一坊居住,人为地安排了一个乐人居住区。此外,造乐器者集中在崇仁坊;士大夫入道多在亲仁坊;凶肆等为丧葬服务的机构多在丰邑坊。从史籍看,还有鸡坊、客户坊、籍坊、僧坊、铜坊、徒坊、患坊等字样,显然这些也反映了某一类人集中居住在某一处的倾向。由于长安城太大,城的南部居民很少,《唐两京城坊考》说“自兴善寺以南四坊,东西尽郭,率无第宅。虽时有居者,烟火不接,耕垦种植,阡陌相连”,于是有些官僚的别墅就建在城南。长安城的东南部是游览胜地,包括有慈恩寺、杏园、芙蓉园、曲江等。这样我们可以大致看出长安城分区居住的概况,即朱雀街东为官僚居住区,街西为庶民居住区,街西北一部为西域人居住区,城南多为农田、别墅,东南则为游览地。

长安城还有一个特点是封闭性强、便于控制。城里的居民区即每一坊都有高墙环绕,除去皇城南面四坊为避免冲了宫阙王气,因而只开东西二门以外,其他各坊都是四面开门。坊门由坊正负责开关。每天晚上鼓声一响,就准备关门,鼓响八百声,门就关上,再不许坊中人出坊。第二天五更二点自宫内“晓鼓”声起,诸街鼓顺序敲动,坊门就可开启。这鼓要敲三千下,到天亮为止。唐人小说《任氏传》讲郑六早晨从任氏宅出来想要回家,“及里门,门扃未发”,只好“坐以候鼓”,即等到鼓响门开才能出坊。各坊坊正如果违反规定开关坊门就要受到惩罚。坊中设有宽约15米的东西、南北大街各一条,形成十字街(但上述皇城南面的四坊只有东西大街),街内治安由左右街使负责。各坊在坊角处还设有武侯铺,由卫士把守,每铺的卫士依铺的大小不同有五或三十人。这种铺有些像现代的派出所。坊里与坊里的隔绝限制了交往,对市民生活有一些影响。唐代著名传奇小说《李娃传》就对此有所描述。小说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倡女李娃在平康坊租了间房待客。举子郑生喜欢李娃,就倾其所有,住在李娃处。一年后郑生财尽,李娃将他骗至宣阳坊李姨处,自己退掉平康坊住房搬走。郑生回到平康坊发现房锁人走,十分惊慌,急于返回宣阳坊质问李姨。但这时天色已晚,坊门将闭,他只好卖掉衣服,住店暂息一宿,第二天郑生赶到宣阳坊,才知李姨是李娃同伙,也已搬走。郑生打听不到李娃下落,穷困交加,只能乞食为生。一次要饭到安邑坊,被李娃发现。李娃救起郑生,最后帮助他考取了进士。从这篇小说可以看到,坊门的定时开关影响了郑生寻找李姨。而且安邑坊就在宣阳坊旁边,只是由于坊墙的相隔,互相来往不多,才使得郑生找到李娃十分困难,难怪唐代诗人白居易曾有诗叹道“隔墙如隔山”了。封闭的又是整齐划分的坊里制使长安的街道两旁满目皆是耸立的黄土墙,虽然各坊内相当热闹,但坊外的街景却是十分单调的。

以上介绍的城市和宫殿主要限于长安,其实隋唐的其他城市特别是各道治所也都很发达。当年隋炀帝曾在江都修建过新奇豪奢的“观文殿”和“迷楼”。据《大业拾遗记》,观文殿前两厢为书堂,各十二间,每一间有十二个装书的宝厨,隋炀帝就分别在各间读书。二十四间书堂中,每三间开一方门,门垂锦幔,上有两个飞仙,门的底下有机关。当隋炀帝到来时,有宫人在前引导。宫人离门一丈远时脚踩机关,仙人于是下来揭开幔帐,然后再升上去,门扇打开,书厨也随之相继打开。这一连串的动作都由一个机关操纵,很是奇妙。迷楼由浙人项升设计建造,“楼阁高下,轩窗掩映。幽房曲室,玉栏朱楯,互相连属;回环四合,曲屋自通。千门万牖,上下金碧。金虬伏于栋下,玉兽蹲于户旁。壁砌生光,琐窗射日,工巧之极”。其他如武则天在洛阳建造的通天宫,又叫明堂,史称其“高二百九十四尺,方三百尺”。这座宫殿竟然高达近百米,真不知当时耸立在洛阳城中是怎样的一种宏伟景象!到唐末五代,虽然北方战乱不断,南方却相对平静,各藩镇治所或各地方政权都城所在地都有长足发展。我们看福建王氏闽政权建的福州城。福州城由大城和南北夹城组成。大城周长二十六里四千八百丈,城墙高三十五尺,厚十七尺,外面包砖一千五百万片。城墙上建屋一千八百零十间,叫作“廊”。若干廊之间建一铺,置鼓报时,共三十六铺。又有六个角楼,一个敌楼,敌楼高二十三层。整个布局严谨有序。五代时南方各政权的君主们住在这样安全、严密的城内,更肆意挥霍,修建了一座又一座豪华的宫殿。例如南汉的昭阳殿,“用金为仰阳,银为地面,檐楹榱桷皆傅白金,殿下设水渠,浸以真珠。又琢水精琥珀为日月,列于东西玉柱之首”;南熏殿“柱皆通透刻镂,础石各置炉燃香,有气无形”。闽国的东华宫,“以珊瑚为棁榆,琉璃为棂瓦,檀楠为梁栋,真珠为帘幕,范金为柱础”;楚王作九龙殿,“刻沉香为八龙,饰以金宝,各长百尺,抱柱相向,己居其中,自言身一龙也”。这些宫殿耗费了大量民脂民膏,满足了帝王们奢侈生活的需要,同时也在客观上反映出南方经济的发展。

隋唐五代大部分城市都与长安城一样,实行着封闭式的坊里布局。例如洛阳除宫殿和三市外有103坊。这些坊多为方形,每坊的面积比长安的坊小得多。洛阳的坊四周也有坊墙,坊中也有十字街。侍郎韦陟就住在洛阳履信坊十字街西道北。洛阳坊分区居住的状况不明显,但也并非没有。例如道术坊就是隋炀帝集中了大量五行、占侯、卜筮等后设置的,而且“设使检察,不许出入”,以利控制。观德坊在唐初也是“唯内臣所居,长寿中敕不许他人居止”。除洛阳外,我们从史籍中还可以知道其他一些城市中坊的情形或坊的名字。例如吴县和长洲县各有三十坊;成都有花林坊、锦浦坊、金马坊、书台坊;长沙有鸡狗坊;越州有清道坊;幽州有来远坊、辽西坊、遵化坊;定州有博陵坊等。这些坊也与长安城一样设置坊墙,具有封闭性。所以隋朝不许汴州民居向大街开门,唐代定州也只有上元日才允许夜里开启坊门。

封闭式的坊里制在整个隋唐五代基本上被维持了下来。但是从唐朝中期开始,在各坊内部已不断出现了“侵街”现象。所谓侵街,就是居民将自己的住房向处扩展,侵占了坊内的街道,有些甚至在坊墙上向坊外街开门。由于自家向外开门,常常不能和坊门的开关保持一致,影响了治安,唐五代的统治者就屡下诏书,禁止侵街行为,但屡禁不止。到后周显德年间(954-959),大梁城内的街道因侵街而变得很窄,以至“通大车者盖寡”。这种侵街以及后来兴起的夜市、草市,极大地动摇了坊里制的基础。到宋代,封闭式的坊里制就彻底崩溃了。

二 官衙、住宅

官衙和住宅是当时社会的主要建筑形式,二者在使用上可以互通,例如唐朝宰相元载得罪诛死后,他的住宅被充作了“百司廨署”,唐宪宗元和年间(806-820)长安宣平坊东南角的诸王府卖给了邠宁节度使高霞寓为住宅,因此官衙和住宅在结构与布局上基本相同。除此之外,由于别墅实际是住宅的一种,园林则是官衙、住宅的附属,寺院又常由住宅变来,所以我们也将在本节对这几种建筑有所涉及。

(一)官衙

隋唐五代的官衙总的说比较宽敞。清代学者顾炎武在《日知录》中曾说到“予见天下州之为唐旧治者,其城郭必宽广、街道必皆正直,廨舍之为唐旧创者,其基址必皆宏敞。宋以下所置,时弥近者制弥陋”。顾炎武说的主要是地方官衙。如果分中央和地方来看,中央各衙署占地面积和房间数似均不多。除去国学有供学生住宿的学舍1200间、翰林学士每人有一间办公用房外,其他衙署的办公用房都很少,例如枢密使初建,办公处只有二三间房。不过尽管如此,中央各衙署内大都建有亭子供官员们休息、小酌。唐玄宗开元之前百司各部门还在长安游览胜地的曲江岸边建有许多亭子,供所属官吏和家属们游玩宴饮。中唐以后,这些亭子中只剩下尚书省的亭子了。地方上的衙署要比中央各部司大得多。就都畿而言,仅京兆府廨的修建就花了两万贯钱,极一时之壮丽,而河南府廨也占了洛阳宣范坊的半坊地。现在看各州县。一般说来,州的衙署包括有数重门、正厅堂、内厅寝室、诸曹司的若干院落、厩库、鞠场、传舍等。举南唐袁州为例,“所建立郡斋使宅、堂宇轩廊、东序西厅、州司使院、备武厅、毬场、上供库、甲仗库、鼓角楼、宜春馆、衙堂职掌、三院诸司,总六百余间”。这些地方州县的官衙内除去房间众多外,还建有亭榭、池塘,种植有竹木。白居易为苏州刺史,曾写了大量诗歌吟咏在苏州官衙的生活。从其中《郡中西园》二诗中可知当时衙内西园有松竹、有池桥,可闲游、可泛舟,白居易于是感叹说:“谁知郡府内,景物闲如此。”

不论中央官衙还是地方衙署,当时在官衙的墙壁上都有所装饰。这种装饰有三类:一类是壁画;大约画在正厅正面的墙上。所画内容以松、鹤、鹰、狮子为多,有时也有些小山水。第二类是写厅壁记。所谓厅壁记,是创自唐朝的一种文体,写在朝廷百司诸厅乃至郡县诸厅的墙壁上,内容为“叙官秩创置及迁授始末”,目的是“欲著前政履历,而发将来健羡焉”。唐五代留下了许多厅壁记原文,我们举其中一例以见一斑。《文苑英华》卷797有唐元稹作《翰林承旨学士厅壁记》。文中说:

旧制学士无得以承旨为名者。应对顾问,参会班第,旋次以官为上下。宪宗章武孝皇帝以永真元年即大位,始命郑公古代生活史——居住用具 因为承旨学士,位在诸学士右,居在东第一阁。乘舆奉郊庙,辄得乘厩马自浴殿由内朝以从,揭鸡竿而布大泽,则升丹凤之西南隅,外宾客进见于麟德(殿),则直上禁中以俟。大凡大诏令、大废置、丞相之密画、内外之密奏,上之所甚注意,莫不专受专对,他人无得而参。非自异也,法不当言。用是十七年间,由郑至杜十一人。而凡参大政,其不至者,卫公诏及门而返,事适然也。至于张,则弄相印以俟其病间者久之,卒不与,命也已。若此,则安可以昧陋不肖之稹继居九丞相二名卿之后乎?……昔鲁恭王余画先贤于壁以自警,临我以十一贤之名氏,岂直自警哉!由是谨述其迁授书于座隅。长庆元年八月十日记。

元稹的这篇厅壁记写在“东庑之右”,后因年久而有所脱落,到十六年后的开成二年丁居晦就又写了《重修承旨学士壁记》。从这两篇壁记看,厅壁记所记确是此官厅官职的迁授和职掌,撰写者多为名人,写作的目的是自警、自励。壁记写在墙上,可为官衙增辉,实际已成为厅内的一种装饰了。官衙墙上的第三类装饰是将当时朝廷颁布的各项法规书写在墙壁上,使官吏处事时常常观览。例如后唐长兴二年(931)明宗就曾“诏有司及天下州县,于律、令、格、式、《六典》中录本局公事,书于厅壁,令其遵行”。这种将政事与修饰结合起来装饰房屋、以便督促官吏照章办事并能增加厅堂美观的做法,是这一时期官衙室内装饰的一个特点。

官衙一般是办公场所,但与日常生活也有相当的联系。例如工作餐即会食多在官衙举行,各种官员宴会也常在官衙举办(参见第一篇《食生活》)。有些州县因官衙的公堂太小,就要另建专门的宴会厅,叫做“设厅”。唐沈亚之在《华州新葺设厅记》中说过去宴会在公堂举行,需要不停地挪动文具几案,有许多坏处:“夫几砚者,公事之重器也。以宴而迁,以宴而复,则居不得常,屡更其所。政之为困,不由此耶?且吏入公门,望其居则必庄,是几砚之处,宜其严也。今朝彻而暮置,事之者既劳,固以慢矣。而况酒行乐作,妇女列坐,优者与诙谐摇笑,讥左右侍立,或衔哂坏容,不可罪也。夫狎久则不敬”,于是在正厅的西南另建设厅,专门用来举行宴会。

(二)住宅

隋唐五代的住宅虽有富贵等级的不同(这里当然不包括贫苦百姓),但从记载和残留下的文物资料看,其基本格局都差不多,即采用有明显中轴线和左右对称的平面布局。1959年陕西省西安中堡村唐墓出土有一套住宅模型就符合这一布局。这套模型是一个狭长的四合院,正中轴线从南到北分别排列着大门、亭、中堂、后院、正寝;东西两厢各有三处廊屋;后院中还有假山等。比这一模型所显示的住宅稍微复杂一些的就有两个院子,前院横长,主院方阔,四周均以廊屋环绕;前院与主院之间的门称中门;大门和中门多有门楼;院侧有马厩。更复杂的住宅由多重院落组成,每一院落的基本结构仍不出四合院式布局,只是多了些园池亭台。

这种四合院落式住宅,有的在大门处设有门屏。门屏起着遮挡门内景况的作用,高约八尺。一般客人前来拜访,首先被挡在门屏处。门屏过后是大门,大户人家门的颜色涂为朱红,所以杜甫有“朱门酒肉臭”的著名诗句。进大门之后又有中门。中门外设有外舍一类建筑,也叫门馆、宾馆,供客人小憩。远道来访的客人虽被接待但尚未得到主人接见之前,也必须在中门外的客舍内住宿。唐朝有秀才孙恪在洛阳访一大宅,见“户侧有小房,帘帷颇洁,谓伺客之所”,指的就是这种门馆。进入中门一般是个庭院,这庭院有大有小。宰相杨国忠主持吏部铨选事时想逗人笑乐,在自己家中选官,“设席呼选人名,引入于中庭。不问资序,短小者道州参军,胡者湖州文学,帘中大笑”。庭院中能设席点官,可知这是个不小的庭院。穿过庭院,就到了住宅主要活动场所的厅堂。按隋唐五代时期厅、堂都是招待客人的地方,往往互称,如果严格说来,似乎只有堂屋或堂屋的中间称“中堂”,其他都可称厅,因此有东厅、西厅、前厅、外厅等说法。一般来说,客人在厅中也不过是小憩,即如更衣、吃茶之类,只有到一定时候、够一定规格才能上堂去见主人,主人也只在堂上摆宴待客。由于中堂是宴请客人的场所,是住宅的门面,因此当时人住宅中最好的地方就是中堂。看一户人家是否富贵,就要看他们家中堂修的怎样。《旧唐书》卷152《马璘传》说:“璘之第,经始中堂,费钱二十万贯……及璘卒于军,子弟护丧归京师。士庶观其中堂,或假称故吏,争往赴吊者数十百人。德宗……仍诏毁璘中堂。”一间中堂导致士庶争相参观,乃至被皇帝勒令拆除,可知这中堂豪华到什么地步。中堂之后就是一家人居住的卧室了。也有中堂待客,堂之东西间用作卧室的。堂屋左右一般都有厢房,是亲属或仆人居住处,有时也包括厨房,《乾古代生活史——居住用具子》记吴郡有一宅,除堂屋外,“西廊之北一房充库,一房即花红(女仆名——笔者注)及乳母,一间充厨”。于是可以说,门、厅堂、寝室、廊屋是构成一套住宅的最主要部分。所以当时人形容大官僚的住宅时就说是“朱门素壁”、“环廊曲阁”、“中堂高会”之类了。

住宅里当然还有许多其他设施。例如园林,这在下面我们还有详述。此外大的住宅院落中还建有楼阁。唐朝人李晦“私第有楼,下临酒肆”,就是一例。更大的住宅内还要有击毬的场所,《乾古代生活史——居住用具子》就曾记载了太尉李晟想吞并邻居宅屋建一个击毬之所的故事。住宅中还有厨房厕所,大致都在院落西侧。大户人家还有马厩,即拴马、喂马场所;在主院的外侧。正由于它外在于主院,所以是可以拆除的。住宅中还有井,一般情况下是数家人共用一口井,大户人家是自家用井。如果原是数家一井,后来自己在庭院中凿井,就会遭到众人的非议。唐朝诗人姚舍在《街西居三首》中就感叹道:“浅浅一井泉,数家共汲之。独我恶水浊,凿井庭之陲。自凿还自饮,亦为众所非。”

隋唐五代住宅的内部墙上,有的装饰有壁画如奏乐图、骏马图等,但远不如前述官衙内的壁画多。这大约是由于住宅厅堂内部的画大都装饰在屏风或帷帐上,墙壁自然就不需要画什么了。当时官僚的住宅中有的还设有夹壁墙,称作“复壁”,其作用一是为了收藏金钱书画,另外也是为了自身的安全。《资治通鉴》卷215记李林甫“自以多结怨,常虞刺客……居则重关复壁,以石甃地,墙中置板,如防大敌。一夕屡徙床,虽家人莫知其处”。隋唐五代时宰相的住宅一般没有兵士守卫,因此李林甫才这么害怕刺客。到唐宪宗时(806-820),果然有刺客刺死了宰相武元衡,并刺伤裴度。为确保裴度安全进而保证对淮西藩镇的征讨,宪宗特别“诏以卫兵宿(裴)度私第”。从这一点看,当时对高级官员住宅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得并不出色。

(三)园林别墅

隋唐五代的园林特别是私人园林较前代有所发展,很多官僚贵族都在自家或别墅内穿池堆山,树花置石。由于这种私人园林可分为城内自家住宅和城郊城外别墅两大类,所以我们将园林和别墅合并一起叙述。

先看官家园林。隋唐五代官家园林仍以皇家园林为最宏大最奢华。有代表性的是隋炀帝在洛阳建造的西苑。《海山记》这样描绘西苑说:“乃辟地周二百里为西苑……内为十六院。聚巧石为山,凿地为五湖四海……每湖四方十里……湖中积土石为山,构亭殿,屈曲环绕……又凿北海,周环四十里,中有三山,效蓬莱、方丈、瀛洲,上皆台榭回廊。”唐时将西苑的大部分废掉,只留下了北海,改称凝碧池。从西苑的布局可知它继承了秦汉以来的造园传统,即在水中以人工堆积高山。但分为十六院和利用巧石则是它的新特点。官家园林还有些类似今天的公园,即由官家修建供士庶游览的园林。隋唐时这种园林以长安的曲江风景区最为有名。曲江位于长安城的东南角,包括紫云楼、芙蓉苑、杏园等景区,有山有水,有亭有楼,花卉环绕,烟水明媚。每到春天,都城的士庶纷纷来曲江踏青,或登楼远眺,或池上泛舟,十分热闹。类似这种供游览的园林在隋唐其他大城市,以及五代十国各政权所在地都有一些。唐懿宗时(860-874)淮南节度使李蔚“以其郡无胜游之地”,“命于戏马亭西连玉钩斜道,开辟池沼,构葺亭台……都人士女得以游观”。这是晚唐扬州所建供人游览的园林。此外如后蜀时代成都浣花溪一带也是供人游览的园林所在。史称“时百姓饶富,夹江皆创亭榭。都人士女倾城游玩。珠翠罗绮,名花异卉,馥郁十里”。后蜀后主孟昶甚至拿它与唐代长安城的曲江相比,说:“曲江金殿锁千门,殆未及此。”官家园林还有一种是修在州县官府内的园林。这种园林一般不允许庶民擅入,是供官僚仕宦们悠游遣兴的场所。前面提到的白居易所吟《郡中西园》一诗,就是对苏州官署内园林的描绘。

私家园林也可分为二类。

一类园林建在城内,与住宅连在一起。由于隋唐五代还处在造园艺术的初级阶段,模仿自然的痕迹比较浓厚,因此园林占地面积较大,在城市里除大官僚外,一般家庭还没有自己的园林。又因为当时的造园风尚要求一定要有池沼水塘,而在缺水的地方就无法造园。比如说长安和洛阳,长安的名园就少于洛阳。这一时期私家园林的典型首推白居易。白居易在洛阳履道里有一套住宅,“地方十七亩,居室三之一,水五之一,竹九之一,而岛树桥道间之”。白居易晚年为躲避党争,求得在洛阳任职,于自家园林中邀友吟咏,悠然自得,所作《池上篇》诗云:“十亩之宅,五亩之园。有水一池,有竹千竿。勿谓土狭,勿谓地偏。足以容膝,足以息肩。有堂有亭,有桥有船。有书有酒,有歌有弦。有叟在中,白须飒然。识分知足,外无求焉。”今天我们读此诗,还能真切地感到白居易那跃然纸上的优哉游哉心态。洛阳还有一处园林也值得一提,那就是离休宰相裴度的园林。他“立第于集贤里,筑山穿池,竹木丛萃。有风亭水榭,梯桥架阁,岛屿回环,极都城之胜概”。由于这些大官僚家中的园林亭馆建筑得非常好,引得许多公卿大夫前往游玩,也使得各级官府常常借他们的园林宴饮宾客。例如路恕“私第有佳林园,自贞元初……迄于元和末,仅四十年,朝之名卿,咸从之游”。又如张柬之的园林在江陵,“公卿多假之游宴”;马璘的家园“进属官司,自后公卿赐宴,多于璘之山池”。后一种情况说明在唐后期皇帝的园林已经开始不如臣下的私家园林了。

古代生活史——居住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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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园林的第二类是别墅式的或设在别墅中的。换句话说,自己的住宅在城内市中心,周围无从建园林,于是在城郊或城外山谷里建别墅,在别墅中建园林。唐朝宰相王起与兄弟王龟同住在长安光福里,而王龟又在城南荒僻的永达里建园林;御史中丞崔宽“有别墅在皇城之南,池馆台榭,当时第一”。与这种别墅同类,当时还有“别业”一词,以及“庄”或“园”等,这些词汇有时可以通用,例如著名的王维辋川别墅,就曾被称作辋川别业;裴度在洛阳午桥建的别墅,白居易称它为午桥庄;至于将别业称为庄的就更多了。如果强要区分,似乎别业或庄、园在规模上可能大于别墅,其中除宅院园林外或许还颇有些田业。

别墅为寄意山水的官僚们休息宴乐而设,因而它的主要部分就是池馆台榭。隋唐五代时最著名的别墅是唐朝宰相李德裕的平泉庄。《剧谈录》说它:“去洛城三十里。卉木台榭,若造仙府。有虚栏,前引泉水,萦回穿凿,像巴峡洞庭十二峰九派迄于海门江山景物之状。竹间行径有平石,以手摩之,皆隐隐见云霞龙凤草树之形。”李德裕营建此别墅时,“远方之人多以土产异物奉之……时文人有题平泉诗者:陇右诸侯供语鸟,日南太守送花钱(‘花钱’一作‘名花’)”。李德裕自己也作了大量的诗描述他苦心建造的平泉山庄,诗中提到了山石、亭台、竹木、飞泉,有双碧潭,有花药栏,有书楼晴望,有重台芙蓉,大小数十景。李德裕是唐代一位享有“山水癖”之称的官僚,因此他不惜花费大量人力财力建造了这片占地很大、场景颇多的园林。据说李德裕当时曾写了个《家戒序录》,“志其草木之得处,刊于石,云:移吾片石,折树一枝,非子孙也”。到晚唐,洛阳几成废墟,李德裕平泉庄中的花木“多为都下移掘,樵人鬻卖,园亭扫地矣”,就连李德裕最宝贵的“醒酒石”,也被一位监军使搬到自家的花园中去了。

这一时期园林中还有一种很常见但又很值得研究的建筑,即“亭”。按亭起源比较晚,这一时期正是它的发生发展期,因此有时我们觉得史籍中记载的亭和现在的亭不太一样,只是到了晚唐五代,亭的形制和功能才逐渐定型。在早期的园林中,亭的装饰作用不大,主要还是为了实用。湖洲有个游览胜地叫白古代生活史——居住用具洲,在唐文宗(827-840)之前数百年中没有建亭,后来刺史杨君建了五座亭,白居易因此写了《白古代生活史——居住用具洲五亭记》,说这五亭是“架大溪跨长汀者,谓之白古代生活史——居住用具亭;介三园阅百卉者,谓之集芳亭;面广池目列岫者,谓之山光亭;玩晨曦者谓之朝霞亭;狎清涟者谓之碧波亭。五亭间开,万象迭入”。这是官家修建、目的为赏景的亭子。除此之外,在唐中后期用于赏景的私人亭子也很多,只要翻开唐代史籍,什么“孙氏林亭”、“郝氏林亭”等就会看到不少。当时的亭子除了供游乐观赏外,还是宴会的好地方。最有名的例子有新进士会宴的曲江亭子。其他如三司使在长安永达坊的亭子里宴丞郎;幕僚们饯朝客于折柳亭等,史不绝书。这种可以宴饮的亭子有的被称为“设亭”,形制比较大也比较特别,其形如飞鹏,“左右翼为厨为廊”。除用作宴会厅外,亭子还是处理公务的地方,甚至是寄宿的所在,因此史籍中才有“夜憩××亭”、“旅寄×××亭子”的记载。唐德宗贞元十九年(803)白居易拔萃及第后,在长安找住处,结果“得常乐里故关相国私第之东亭而处之”,就是亭子供居住的一例。“亭”作为一种建筑形式而有这么多用途,难怪当时就有人说“作一亭而众美具”,强调亭的功用好于“楼观台榭”,因而“贤人君子多建之”。不过说到底,亭子作为园林中的建筑仍是主要的,只不过它在这一时期带有一些初期亭子的特征而已。到五代时,那种只容二人对酌的小亭出现了,小亭遂成为后世亭子的主流。

(四)寺观

最后附带谈一下寺观。寺观是僧侣、道士主要的居住生活空间。在隋唐五代,寺观建筑结构与宫殿、官署、住宅均基本相同。这从大量舍宅为寺、舍宅为观等事例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寺观与官署、住宅比较大的不同是寺院内建有塔和钟楼。

寺观一般也采取院落式组群布局,多以大殿为中心。大的寺观规模很大,例如大兴善寺、昊天观都占有一坊之地。慈恩寺有十余个院落,房间1897间;章敬寺更有48院,4130间房。寺观的大殿或廊院的墙上常画有壁画,著名画家如韩干、吴道子等人都曾在上面画过经变画。五代前蜀成都的上清宫还画王子晋像作为前蜀政权的远祖,并画唐朝二十帝像于殿堂的四壁。寺观中还有食堂,有澡堂,供僧道们饮食沐浴。寺观的园林也十分有名,有时甚至连朝廷宫殿需要的花木,都要从寺院中移植,像安国寺的牡丹当时已是名满洛阳了。

寺观又不仅是僧道们居住生活的空间,它和世俗世界,和世俗民众的生活发生着许许多多的联系。这种联系大致可分为两类。其一,寺观特别是寺院是当时城市中娱乐的中心,吸引着许多市民。例如民众要看戏,可以到寺院的戏场去;要欣赏壁画,可以到寺院去;要游览园林,也可以到寺院去。寺院的塔可以供士庶登高远眺,寺院的楼阁可以供进士摆酒设宴。过年过节,街市的男女老少也都要结伴到寺院去看灯观景。第二类联系是指寺观可以作为旅舍为世俗之人提供住处。到寺院居住的人或者是为读书,或者是途中求宿。大家熟悉的唐人小说《莺莺传》,描写了张生与崔氏女莺莺的一段爱情故事。当时张生与崔氏母女就都是在前往长安的途中,住在山西永济县的名刹普救寺中的。崔氏女住在寺院的西厢,张生住在何处不知。他们一直在这寺院住了一个月之久。唐人笔记《卢氏小说》还讲了一个举子在寺院读书的故事。故事说宋济在长安大寺的西明寺僧院读书,碰见微服来访的唐德宗。德宗“曰:所业者何?曰:作诗。又曰:闻今上好作诗,何如?宋济曰:圣意不测”,于是德宗夸他“宋五大坦率”。当时一般规模的寺院就有很多客房,实际就是个大旅店。还有的寺院建有病坊,收留病人达数百人之多。寺院的这些功能是当时社会居住生活的一种重要补充,与之相关的“旅舍、邸店、赁居”等居住方式,我们将放在下一篇,与“行生活”一并叙述。

三 张设与家具

这一节介绍隋唐五代时期室内的陈设。限于史料,我们只选择介绍其中一些最重要的张设和家具。

这一时期的室内居住生活与前代相似,仍然是由于厅堂阔大,需要张设一些遮蔽物以为屏障或挡御风寒。这些张设物主要有帐、幄、帷、屏、帘等,下面分别进行研究。

(一)帐

帐有多种含义,大略来看至少有三种。一种是行军或出游时携带的帐,类似现在的帐篷,供外出的军队或士庶休息、宴饮、居住用。《唐六典》卷11殿中省尚舍局记皇帝出行要准备五等帐,即古帐、大帐、次帐、小次帐、小帐。古帐由八十块毡布构成,高二丈,长、宽各二丈五尺,前有五梁、后有七梁。大帐以下各帐的高度和长度递减,到小帐,以二十块毡布组成,高八尺,长、宽各九尺。“帐皆乌毡为表,朱绫为履”。隋大业三年(607)七月,炀帝北巡到榆林郡,就“于郡城东御大帐……宴启民及其部落三千五百人”。官司或百姓也常将这种帐支在屋外,用途多是举行各种仪式如迎送客人、婚丧嫁娶,以及外出时休息等,其形式则主要是宴饮。《旧唐书》卷133《李晟传》说赐李晟永崇里宅第,“入第之日,京兆府供帐酒馔”,吃完后“鼓吹迎导”,送进宅第。士庶出游,在游览处多设帐歇息。《开元天宝遗事》说:“都人士女,每至正月半后,各乘车跨马,供帐于园圃、或郊野中,为探春之宴。”这时若放眼望去,“山顶林间,供帐帘幕,筵席甚盛”。“帐”在这种意义上常和幄、幕连用,称作“帐幄”或“帐幕”。这时的帐与室内张设实际没什么关系。帐的第二种含义是指它被张设在室内即宫殿或厅堂中,起着保暖和遮蔽的作用。《隋书》卷85《宇文化及传》说宇文化及杀死隋炀帝后,“入据六宫……每于帐中南面端坐”。这里的帐就是张设在宫殿里的。《太平广记》卷52记张卓在京师进一宅的厅事,见“帐内妆饰一女,年可十五六”。这个帐是张设在厅里的。“帐”张在室内,作用与帷有些相似,因此常被连称为“帷帐”。帐的第三种含义也是帐在室内张设中最重要的含义,是指它被张设在睡床上,叫做“寝帐”或“床帐”。《开元天宝遗事》说王元宝华侈,“常于寝帐床前雕矮童二人,捧七宝博山炉”。《十国春秋》卷49讲后蜀高祖奢侈,寝室有“煌明帐,色浅红,类鲛绡……施之大小床皆称”。到后蜀后主初即位,比较节俭,“寝处惟紫罗帐”。这里的帐都是指寝帐或床帐。

(二)幄

幄与帐的第一义基本相同,不过更具有“屋”的含义,并特别使用于各种礼仪中。《旧唐书》卷110《辛云京传》说辛云京死时,“宰相及诸道节度使祭者凡七十余幄”。这是用于丧礼的一例。士庶游春,所设帐幕也可称幄,甚至有妇女“以红裙递相插褂,以为宴幄”。这时的“幄”与“帐”很难区别,因此当时人就常将幄、帐混用。《十国春秋》卷20记南唐徐知锷“游蒜山,除地为场。联虎皮为大幄,号虎帐,与宾僚会饮其中”。这里的幄就是帐。因此敦煌壁画中的种种嫁娶图,描绘了在室外所搭帐篷中举行婚礼的情景,这些帐篷就可称为帐也可以称为幄。幄也用于室内张设,这时仍与帐连称,相当于帐的第二种含义。前引《唐六典》在讲完五等帐后又说:“凡致斋,则设幄于正殿西序及室内,俱东向,张于楹下。”后面注曰:“若朔望受朝,则施幄帐于正殿。帐裙顶带方阔一丈六尺。”从注中可以明确看到幄在这里就是一种帐。幄帐张设在室内也主要是为了保暖和屏障,置于宫殿似乎还为增加些庄严的气氛。

(三)帷

按“帷”的用途最广泛,其含义也最不明确。在史籍中可以有帷帐、帷幄、帘帷、屏帷等多种用法,似乎所有张设都可以和“帷”发生关系,反过来说,也就可知“帷”具有着帐、帘、屏的作用。帷用作帐,这时的帷也写作“帏”。辽代字书《龙龛手镜》释“帏”为“单帐也”。帷用作帐时,既设在室内也用于室外。《太平广记》卷557陈癞子条说他“处于中堂,坐碧纱帏中”。这是用在室内。《隋书》卷67《裴矩传》说隋炀帝为夸示中国之盛,“令三市店肆皆设帷帐,盛列酒食……(蛮夷)所到之处,悉令邀延就坐,醉饱而散”。这里的帷帐就支在店肆的室外。帷在这一意义上常与帐、幄、幕、古代生活史——居住用具等配合使用。帷用于“帐”义,不是它的基本含义。帷的基本含义应该是“围也”。《说文解字》说“在旁曰帷”,因此“帷”主要是指采用布帛为材料、以围绕为形式的屏障。它的目的是隔断。在这一含义上,帷常与屏、障等配合使用。《太平广记》卷182讲了一个有趣的故事。故事说赵悰的岳父是地方上一位大将。赵悰多年考进士不能及第,十分穷困,妻族也瞧不起他。有一年春天军中设宴,“大将家相率列棚观之。其妻虽贫,不能无往,然所服故弊,众以帷隔绝之”。后来有快马持春榜来报,说“赵郎及第矣。妻之族即撤去帷障,相与同席”。这个故事揭示出世态炎凉和唐代民众特别武人对进士的尊崇,同时告诉我们“帷”的遮蔽作用,因此这里将帷又叫做“帷障”。当时还有叫“屏帷”的。《太平广记》卷343说进士王胜闯入同州功曹某人的正堂,“其堂中,屏帷四合”,即用屏和帷围出一块天地。这里“帷”的围绕、遮蔽即“四合”的作用就看得很明显了。“帷”还可以挂在楹柱间,从室内的上部垂下来,其作用也是遮蔽和挡御风寒。这是帷的另一种含义。帷在用于这一含义上时,常和“帘”、“幕”等配合使用。《说文解字》释“幕”字时就说:“帷在上曰幕。”《太平广记》卷455记王知古夜行至一甲第,厅舍内“栾栌宏敞,帷幕鲜华”。这种帷幕就是悬挂在室内栾栌上的。又前引进士王胜的故事,除描写堂中有四合的屏帷外,还写王胜等人看“见堂中垂帘帷”。一个“垂”字,也把“帷”悬挂在厅堂上部的特征描画出来了。这时的帷有些像今天的落地窗帘,但不仅置于窗前,更多的是置于门前或厅堂的后部正中。所以史籍中还有“闭户重帷”、“以翠屏画帷饰于堂门”、“帷飘白玉堂”等记载。总之,“帷”在隋唐五代的室内张设中十分重要,一间稍许像点儿样的房间,没有“帷”是不可想象的。

(四)屏风

屏风在隋唐五代时期室内陈设中也占有重要位置。屏风主要也起遮蔽与挡御风寒的作用,它与帷的不同处一是材料不同、二是不能悬挂在楹柱上。屏风不是用布帛做的,一般以木为骨,以纸为画。其他还有用铜做的,以及用玻璃、云母、玉石等材料做的。总之它由硬物组成,因此可以折叠或搬动。屏风分连地屏风和床上屏风两种。顾名思义,连地屏风放在地上,床上屏风放在床上。无论连地屏风还是床上屏风,它的装饰都有多种多样。最简单的是素屏风,即不做任何装饰。其他还有在屏风上饰以珍珠、玳瑁,或采用“金银平脱”工艺的。当时在屏风的面上时兴写字画画。写字有名的例子是唐太宗在屏风上写《列女传》和房玄龄在屏风上写《家诫》。绘画则以人物画如伎乐、仕女为多,但也有画云鹤、画奔马,以及山水和花鸟的。白居易写《素屏谣》,就说当时在屏风上多写画名家作品如“李阳冰之篆字、张旭之笔迹、边鸾之花鸟、张璪之松石”。连地屏风有时单独使用,有时则使用许多扇。例如隋炀帝放在迷楼中的乌铜屏,高五尺、宽三尺,数十面连在一起,环绕在寝室内。五代十国时后蜀孟知祥“作画屏七十张,关百钮而斗之,用于寝室”。除去这种皇帝使用的、扇数颇多的屏风外,当时还流行六扇屏风,也叫“六曲屏风”。这在史籍中记载很多。至于床上屏风,又移床上屏、小屏、小山屏,不仅施于卧床也放在坐床(或榻)上,起到挡风寒的作用。所以当时的诗歌中就有“就日移轻榻,遮风展小屏”、“低屏软褥卧藤床,升向前轩就日阳”等诗句。

(五)帘

帘在这一时期也是室内张设中的必备物。帘的形制比较清楚,主要用在门上,也有用于窗前的。帘的材料有布、帛,也有竹、草等,颜色以红绿为主,即所谓“朱帘”、“翠帘”。高级一点的就施银钩、络珍珠。《唐国史补》卷上记尚书左丞李廙有清德,“门帘甚弊”。其妹夫刘晏正掌权,“令潜度(门帘之)广狭,以粗竹织成,不加缘饰,将以赠廙。三携至门,不敢发言而去”。这里提到的竹帘比较粗陋,而《清异录》卷下另记有所谓“赤紫色,人在帘间,自外望之,绕身有光”的瑞英帘,则是用于宫廷中的高级门帘了。帘的作用主要当然也是遮蔽。特别是妇女,当她们在会见男客时一般必须要隔着帘子。在这种场合下的帘子也就不仅施于门口,也施于室内帷帐的开口处。当时不单一般妇女遵从着这种礼俗,尊贵如武则天也不例外。《刘宾客嘉话录》记河东张嘉贞“面奏天后,天后对之。河东请去帘,曰:臣生自寒微,今蒙召对,然咫尺天颜,犹隔云雾,伏乞陛下去帘。则天许之”。此外《旧五代史》卷24《罗隐传》还有一段有趣的记载,即说罗隐诗名满天下,但相貌极丑。唐宰相郑畋的女儿喜欢罗隐的诗,“讽诵不已。(郑)畋疑其女有慕才之意。一日,(罗)隐至第,郑女垂帘而窥之。自是绝不咏其诗”。由此也可知唐五代的妇女在正式场合还没有开放到任意抛头露面的程度。

(六)茵褥

茵褥在隋唐五代室内布置中属于铺设类,也十分重要。茵褥主要有两种。一种铺在地上,类似现在的地毯,当时也叫地衣。材料有竹,以及木棉、毛毡等。前者用于夏季,后者用于冬季。堂内有茵毯。可能属于比较富裕的宅第,而更奢侈一些的人家,甚至还将茵毯铺在台阶上。《唐国史补》记唐朝大臣韦陟贵盛、房琯清俭。有一次韦陟有病,“房尚书琯使子弟问之。延入卧内,行步悉藉茵毯。房氏子袜而登阶,侍婢皆笑之”。由此也可知道,连尚书这样的高官也可能并不铺设裀毯。著名诗人白居易写过有名的《红线毯》,批评宫廷里嫌太原和成都的茵褥都不好,非要每年让宣州进贡加丝毯。诗中说:“宣城太守知不知,一丈毯,千两丝,地不知寒人要暖,少夺人衣作地衣。”茵褥的第二种是铺在榻等坐具上。《太平广记》卷346“李湘”条记李湘去见女巫,女巫“别置榻,设裀褥以延之”。

根据以上介绍,我们对当时室内张设的一些主要物品已有大致了解,而这些物品的好坏有无在当时就意味着这家主人居住生活乃至一般家庭生活的优劣程度。换句话说,当时就是以上述一些张设作为室内装饰的代表的。《太平广记》卷53记张茂实到-处宅院,入中堂,“屏帏茵褥之盛,固非人世所有”,这是说华盛;《旧唐书·岑文本传》说岑文本“居处卑陋,室无茵褥帷帐之饰”,这说的就是清俭。由此,上述帐帷帘屏茵褥在当时居住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也就十分明确了。

这一时期使用频繁的家具主要有床榻、几案、橱柜等,下面逐一进行介绍。

1.床

床在这一时期仍与前代一样,有寝床和坐床两种。寝床比较大,多以木制,好的就用柏木、沉香木,也有用象牙制作的。床的形制与前代差不多,腿有直脚和踞脚两种。有的床比较高,底下造有搘床龟或搘床石。床上一般还有帐子。坐床有许多种。一般的坐床与榻相似,有大有小,大的可以数人同坐。唐代小说《游仙窟》所记张郎和崔十娘、崔五嫂就是在中堂的坐床上饮酒作乐的。床上一般铺有席或茵褥,也有帷帐,有时在帐中还有屏风。坐在床上一般还是跪坐或盘坐。坐床中还有两种特别的床即胡床和绳床。这两种床前代也有,但到此时使用更加普遍。胡床是一种类似今天马扎的可折叠的轻便椅子,但到唐后期,可能有些不能折叠的椅子也被称作胡床。绳床与今天的靠背椅类似,原来仅在寺院使用,后来普及到民间,先后有倚床、倚子等名称。《唐语林》卷6记颜真卿被李希烈拘留时所作的体育活动是:“立两藤倚子相背,以两手握其倚处,悬足点空,不止地三二寸,数千百下。”这里把椅子的形象写得很清楚,实际就是藤靠背椅。到唐后期,“椅子”一词开始出现。日本僧人园仁所写《入唐求法巡行礼记》记录的是唐文宗至唐武宗时(827-846)事,书中所记“椅子”一词就有四五处之多。椅子的普及反映此时高坐具的流行,相应地,高脚桌子也出现了。高脚椅子和高脚桌子在唐代墓室壁画和敦煌壁画中都有反映。

除了卧床与坐床外,床还有其他许多用处。例如玩杂技时叠椅用的“朱画床子”,大的也只有一尺余。此外还有摆设字画的床,以及饭床、梳床、茶床等,这些床实际与后面将要介绍的“案”的用途基本相同。

2.榻

榻和床有时很难区别。按照字书的解释,大的叫床,小的叫榻,但实际上床也有小的,榻也有大的,这里将二者分别叙述只是为了方便。榻也有寝榻和坐榻两种。寝榻与寝床相似。《太平广记》卷38“李泌”条记唐肃宗欣赏李泌,“寝则对榻,出则联镳”。这时的榻就是床。另有一种寝榻叫“土榻”,实际就是后来北方常见的火炕。榻的这种用法为床所没有。坐榻与坐床一样,常被放置在帷帐内,上面也铺席或茵褥,坐时一般不垂足,与客人同坐一榻表示对客人的尊敬和亲热。此外在敦煌壁画中有一种长条凳是垂足坐的。有学者认为这长条凳也是榻,它是低坐具向高坐具过渡时的产物。

3.几案、橱柜

几案中的“几”有二义,一是凭几;一与案相同。这里我们不谈凭几。几案是类似后代桌子的平面家具。在席地而坐时,几案都较低矮。隋唐五代时期这种几案仍然存在,特别是百官宴会时,高官坐堂上,低官席地坐堂下,每人面前都有食案。不过随着床榻的普及,特别是高坐具的出现,几案也发生了变化。一种变化是将几案搬在榻上,用法如现在北方农村的炕桌。另一种是加高几案的腿,然后放在床榻或椅子、凳子前面,与今天的桌子相似。当时的官府已有这种高足几案了,官员们就在这案上堆放文卷,也在案上办公。有的案上还铺有案褥,案褥四周垂下来将案腿遮住。《太平广记》卷171“王璥”条记王璥判案时,就“先令一人伏案褥下听之”。这时的案一定是高足,否则底下不可能藏住人。从敦煌文书可以看到这种高足案的形象。此外敦煌壁画各种婚嫁图中还有许多高脚的长条桌,这些长条桌大约也是案的一种。不过隋唐五代似乎始终没有出现“桌子”一词。

当时在室内置放的家具中还有橱柜。橱与柜在形制上应基本相同,但橱似乎以存放书卷为多(如前面提到的隋炀帝观文殿中的书橱),而柜则存放衣物和钱财。在大多数情况下,柜是有门的,一般都较大。当时常有士庶为躲避盗贼而藏在柜中的事情。也有无门的大柜,比较罕见。《旧唐书》卷135《王伓传》说王伓接受贿赂,贪得无厌,“宅中为无门大柜,唯开一窍,足以受物,以藏金宝,其妻或寝卧于上”。这里所说的柜显然很大,同时从形制上看,它属于一种卧柜。隋唐五代墓葬出土随葬品中的明器柜大部分都是这种卧柜。除此之外,见于史籍的柜还有竖柜、床头柜、食柜等。从名称看,竖柜不同于卧柜。可能和现在的大立柜差不多;床头柜或许比较小;食柜则是专门存放粮食用的,根据敦煌文书,这种食柜大小不等,大约可装粮食二至三十石。

隋唐五代室内家具除上述床榻(包括椅子、凳子)、几案(包括桌子)、橱柜之外,还有台(妆台、镜台、台盘等)、箱(巾箱)之类。由于有关史料太少,我们无法详细介绍,这里只提一下镜台。镜台是化妆时用的家具,质量好坏有很大差别,《太平广记》卷226“马待封”条就记载了唐玄宗开元年间皇后的一个镜台。文中说这镜台上下两层,“皆有门户。后将栉沐,启镜奁后,台下开门,有木妇人手持巾栉至。后取已,木人即还。至于面脂妆粉、眉黛髻花,应所用物,皆木人执。继至,取毕即还,门户复闭。如是供给皆木人。后既妆罢,诸门皆阖,乃持去。其妆台金银彩画,木妇人衣服装饰,穷极精妙焉”。这真是一个非常精巧的高级镜台,应说是隋唐五代家具中的佼佼者。

四 居住、用具的社会性

住生活的社会性在这里主要指它的等级性、地方性和民族性,下面分别进行论述。

(一)等级性

如同前代一样,隋唐五代时期的住生活也体现出严格的等级性,突出表现是用法律形式即在律、令、格、式上将这种等级性固定了下来。《唐律疏议》卷26“杂律”说:“诸营造舍宅……于令有违者,杖一百”。这里的“令”,指唐令中的《营缮令》等。仁井田陞《唐令拾遗》将《营缮令》复原了若干条,其中有一条说:“宫殿皆四阿,施鸱尾”。“四阿”指屋顶的样式,“鸱尾”指屋脊的装饰,这二者都是宫殿专用的,一般官员甚至割据藩镇也不能随便使用。后唐明宗就曾下诏将魏州、汴州、益州原有的“宫殿悉去鸱尾,赐节度使为衙署”

《营缮令》还有一条专对官员及庶人宅舍制定的令文。令文说:“王公已下,舍屋不得施重拱藻井;三品已上,堂舍不得过五间九架,厅厦两头,门屋不得过五间五架;五品已上,堂舍不得过五间七架,厅厦两头,门屋不得过三间两架。仍通作鸟头大门。勋官各依本品。六品七品已下,堂舍不得过三间五架,门屋不得过一间两架。非常参官,不得造轴心舍,及施悬鱼对凤瓦兽通袱乳梁装饰……庶人所造堂舍不得过三间四架、门屋一间两架,仍不得辄施装饰。”这是从房屋间数架数和屋顶装饰来规定的等级界限,其中的堂舍指正堂、中堂、门屋即前面所说待宾客的门馆。“鸟头大门”,《唐六典》卷23作“乌头门”。据研究,这乌头门的形制是左右立门柱,柱顶套黑色柱筒,柱上安衡木,柱内安两扇门。由于柱筒是黑色,所以叫“乌头门”。乌头门在法律上只允许六品以上大臣使用,是当时等级限制的一个标志。

古代生活史——居住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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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缮令》始于唐,隋朝还没有。不过即使在制定了详尽的律令制度后,贵族权臣们实际仍不会完全照此实行。下面就简述一下隋唐五代贵族官吏宅舍建筑的奢侈程度及其变化。

隋朝大约自隋炀帝以后建筑趋于奢丽,像杨素在洛阳的住宅,占有一坊之地。按每坊平均长宽500米算,是占地25万平方米。《隋书》卷48《杨素传》说他“负冒财货,营求产业。东西二京,居宅侈丽。朝毁夕复,营缮无已”。到唐朝初年,由于社会相对比较贫穷,创业大臣又大多节俭,因而当时一些著名大臣如岑文本、魏征都是居处卑陋,没有像样的正堂正室。著名将领李靖的家庙后来成了杨国忠的马厩,也可知其简陋。到高宗武后时,大小官吏们开始着意修建自己的宅舍。《旧唐书》卷81《李义琰传》记李义琰为宰相,“宅无正寝,弟义古代生活史——居住用具为岐州司功参军,乃市堂材送焉”,并对义琰说:“凡人仕为丞尉,即营第宅。兄官高禄重,岂宜卑陋以逼下也。”这时奢靡之风已逐渐兴起,像武延秀、宗楚客、张易之的宅舍就都很奢侈。到唐玄宗时期奢侈之风更盛,但据《旧唐书》所言,当时“犹存制度”,也就是说这时虽然奢侈,但大致仍能遵守《营缮令》等法律规定。但是“及安史大乱之后,法度隳驰。内臣戎帅竞务奢豪,亭馆第舍,力穷乃止”。前节所述马璘的中堂,以及内官刘忠翼之第,就都因为太豪奢而被唐德宗下令毁除。德宗并命有司“条举格令”,重申“第舍不得逾制”。类似的诏命我们在唐文宗时也见到过。《旧唐书·马璘传》点出内臣和戎帅,说明此两类人是唐后期宅舍逾制的突出代表。实际上朝官而奢侈的也有,元载就是一个典型例子。史记其“城中开南北二甲第,室宇宏丽,冠绝当时。又于近郊起亭榭……城南膏腴别墅,连疆接轸,凡数十所”。不过总的来说,还是节度使们的宅舍最奢豪最不遵法度,而且一般说来皇帝对节帅的这种“逾制”不太过问。到五代时,北方因为战乱,宅舍建筑的规模和奢侈程度均不如唐后期,以至后唐时有人感叹说:“今大内楼观,不及旧时长安卿相之家。”但是南方十国政权内的贵族大臣们却任意造作,不讲什么制度,宅舍十分奢侈。前蜀内给事欧阳晃“患所居之隘,纵火焚西邻军营,明旦召匠广其居,帝不问”;徐延琼“经营土木,构第于锦水应圣桥西,横亘数坊,务极奢丽”

皇族贵族将相权臣的住宅最为奢华,这在上面讲发展过程时已提到几例。这些人住宅奢华的表现之一是占地面积大。除上述占一坊之地(如杨素)或占数坊地(如徐延琼)者外,又如程执恭为扩建居室,唐宪宗赐他20亩地,合今天的一万多平方米;郭子仪宅在长安亲仁里,居其里四分之一,占地达十四万六千多平方米。奢华的另一表现是宅舍的装修。《朝野佥载》卷3记“宗楚客造一新宅成,皆是文柏为梁,沉香和红粉以泥壁,开门则香气蓬勃。磨文石为阶砌及地,着吉莫靴者,行则仰仆……太平公主就其宅看,叹曰:看他行坐处,我等虚生浪死”。《杜阳杂编》卷上记:“元载末年造芸辉堂于私第。芸辉,香草名也,出于阗国,其香洁白如玉,入土不朽烂,舂之为屑以涂其壁,故号芸辉焉。而更构沉檀为梁栋,饰金银为户牖,内设悬黎屏风、紫绡帐。”从这两条史料可知,当时贵族大臣建筑宅舍时,注意使用上好的木材如柏木、檀木,墙壁上时兴抹上掺有香料的泥,呈红色或白色,而唐前期似以红色为多。这种香料来自远方,一般大臣无力弄到。

除上述宅舍的等级和贵族大臣的奢华外,反映等级制度的还有门戟和行马。门戟置于宫殿门、州府门和王公、三品以上大臣门前,依等级不同戟数也不同,例如宫殿门立二十四戟、正一品门十六戟、三品门十二戟等。门前立戟可显示地位的高贵。唐玄宗朝张介然阶品已达三品,门前可以列戟,但他认为“若列于帝城,乡里不知臣贵。臣,河东人也,请列戟于故乡。”玄宗回答说:“所给可列故乡,京城伫当别赐。”这样,张介然就在京城住所和故乡祖宅门前均列戟,充分显示了自己地位的尊贵。行马是由木条交叉而成拦阻人马通行的木栅,一般放在官署前,有时也放在宅舍前。门口有行马表示了此处地位的高贵,李商隐有《九日》诗说令狐绹“郎君官贵施行马,东阁无因再得窥”。因此当时也以“门施行马,庭列凫钟”等语言来形容某人家地位的高贵。

一般官吏住生活的具体情况我们不太清楚。据前引岐州司功参军李义古代生活史——居住用具的话,即所谓“凡人仕为丞尉,即营第宅”看,不少官吏在孜孜致力于营建宅舍。大约地方上官吏的宅舍稍好,京师的官吏就相对要差一些。韩愈到长安三十年后才有自己的一处住房。房子有中堂待客,有北堂治膳,还有东堂、南亭,西偏又有若干间房,庭中更有八九株树。这他已经很满足了,说虽然“此屋岂为华”,但“于我自有余”,因为“开门问谁来,无非卿大夫”。这与刘禹锡《陋室铭》的旨趣是一样的。

百姓的宅舍也因贫富而有很大差别。巨富如长安的王元宝,“举以金银叠(垒?)为屋,壁上以红泥泥之。于宅中置一礼贤堂,以沉檀为轩栏,以碔砆甃地面,以锦文石为柱础。又以铜线穿钱甃于后园花径中,贵其泥雨不滑也”。一般百姓的住宅占地,若按《唐令》规定是“良口三人已下给一亩,三口加一亩。贱口五人给一亩,五口加一亩”。但“若京城及州、县郭下园宅,不在此例”。所谓“不在此例”,主要指贵族官僚可以超标准占地。《唐令》的规定不用说是理论上的,平民百姓所占宅地往往达不到这一标准。但即使如此,我们仍可以将其视为当时一户百姓的一种平均的园宅占地面积,即三口之家占地一亩、六口之家占地二亩、九口之家占地三亩。因此当时一户人家的宅院占地一至三亩或许是比较正常的。《太平广记》卷344“寇鄘”条说寇鄘是个占卜之人,花40贯钱买了个谁也不敢住的凶宅。这宅在长安永平里西南,“有堂屋三间,甚庳,东西厢共五间,地约三亩”。这处住所应当是比较好的,只因传闻是凶宅才贱卖于寇鄘,它的面积就是三亩。敦煌文书S4707是一件“马法律宅舍测量”残卷。据此文书,这位马法律的宅舍共有堂一口,东房一口,小东房一口,西房一口,厨舍一口,连台基共合82.44平方米,加上房屋间空地的51.75平方米,也不过是134.19平方米,只相当于唐亩的四分之一强。马法律在当地不算是穷人,他还有几间房,但他拥有的宅舍面积和前面讲到的官僚贵族们20亩或10万平方米的住宅面积不是有天壤之别吗?据此件敦煌文书,我们还可以知道当时一般平民住房中每间房的面积尺寸及其整体布局。若将它们画成图则大致如下图所示:

古代生活史——居住用具

百姓中还有许多是租房而住。这其中也有贫富差别。富者如前引《李娃传》中的郑生,在长安除租房住布政里外,还一掷千金,寄居在妓女家达数月之久;穷的就只好租破旧房舍或在阔亲戚的外舍栖身。

比起马法律之类,贫民的住处更等而下之。他们大多住草房茅屋,也有借居寺庙的。洛阳振德坊是贫民聚集处。由于他们每日只吃些糟糠,因而被称为“糠市”。奴仆们多住在主人家的马厩中。《开元天宝遗事》卷下说苏颋少时常与仆夫杂处,读书时常借马厩灶中的火光,于是还有“吹火照书”的美谈。敦煌石窟85窟壁画中有一院落住宅,其中画一人卧于马厩前,那大约也是仆夫一类人的住处。当然还有无房可住四处流浪的穷人,一遇天寒雪落,就会出现“路有冻死骨”的悲惨场面。

(二)地方性、民族性

地方性和民族性表现在地域上是交叉的。此处除几大民族聚集地外,其他均作地方性处理。

北方建筑多用土石。就建筑群而言,除前述宫殿、官衙、寺观外,在隋末和唐末五代的北方乡村还有许多堡、垒、棚、寨等。这些堡、寨有的建在险要处,是为避兵乱;也有的建在战场附近,目的为了作战。黄巢曾撤民居以为寨屋,号“瓦子寨”,说明寨中房屋建筑与一般民居基本相同,都是用砖瓦构建的。后唐曾于博州营垒。垒刚刚建成,不料后梁军队兵压新垒,“时板筑虽毕,墙仞低庳,战具未备,沙城散恶”,结果后唐军几乎大败。这垒是用夯土筑成的。

南方由于土质不好,即所谓“土薄”,因此建筑多用竹木,称为竹屋、草屋、茅屋等。前述杜甫在成都住的就是茅屋,元稹也说巴蜀是“短檐苫稻草”。江西、湖南多竹屋,所以刘禹锡在《采菱行》中说“家家竹楼临广陌”。随着北方官员就任南方,也就有一些人试图改变当地的建房习惯。例如《旧唐书》卷96《宋璟传》说“广州旧俗,皆以竹茅为屋,屡有火灾。(宋)璟教人烧瓦,改造店肆,自是无复延烧之患”。不过这种改变风俗的事情看起来没能一下子完成,因此到唐德宗时李復在广州又“劝导百姓,令变茅屋为瓦舍”。牛僧孺在湖北武昌也曾致力于改变当地民众板筑土墙的习俗,而代之以砖。正是由于这些北方出身的官员的不懈努力,到五代时南方地区的建筑已有了明显变化。这从第一章第一节“城市、宫殿”的介绍中可以看得很清楚。不过即使这样,各地的房屋样式与装饰仍然各有特点。例如南汉、闽的宫殿中多装饰海中珠宝;楚的宫殿中铺的地衣多为竹或木棉制作等。其他如屋顶的大小、颜色的素雅都与北方建筑有区别,只是由于史料太少,这里就只能从略了。

关于各少数民族住生活的史料也不多,下面大致按北方、西域、南方的顺序来介绍。北方包括突厥、回纥、契丹、奚等。这些民族主要住的是帐、庐。庐又叫穹庐,唐人慧琳在解释穹庐时说:“戎蕃之人以毡为庐帐,其顶高圆,形如天象穹窿高大,故号穹庐。王及首领所居之者可容百人,诸余庶品即全家共处一庐,行即古代生活史——居住用具驰负去,毡帐也”。敦煌壁画上有许多帐、庐的形象,大致是圆形穹顶,白色,开一方门。通过门可以看见在庐帐内部壁面有交叉的骨架。庐帐的顶上有天窗,有的天窗上加有毡盖,庐帐内则铺毡毯。突厥在可汗大帐的牙门前建有狼头纛,帐内坐皆向东。契丹到五代时由于“燕人所教,乃为城郭宫室之制于漠北……屋门皆东向”。这种屋门东向的习惯是因为他们过去的车帐都是东向的。出兵打仗。契丹还是设穹庐。有一次曾在长百余里、宽五十里的地域内“布以毡帐”,致使后唐军队“但见穹庐如岗阜相属”

渤海文明程度较高,宫室建筑已如中原;室韦在居室上蒙皮或粗席;靺鞨则是居无室庐,只挖个半地窖式坑,然后“梁木其上,覆以土,如丘冢然,夏出随水草,冬入处”

吐蕃虽有城郭庐舍,但多不肯住,仍愿住毡帐,赞普住的叫大拂庐,高五丈,长宽各二十七步,部民住的叫小拂庐。吐谷浑居住习惯与吐蕃相类。黠戛斯虽住毡帐,但冬天住屋室,上面覆盖木皮。党项也有屋室,习惯却以毛毡盖在屋上。

西域指今新疆一带,其建筑的主要特点是没有木结构的城楼和角楼,代替它们的是一些筒拱顶。土结构的房屋占绝大多数,它们的顶多是平头。此外还有垒石为屋的。石屋有的垒得很高,可达八九层。西域各国国王的坐具带有明显的西方特色,例如有狮子座椅或金羊座椅等。于阗国王还喜欢住内部绘有壁画的房屋。

南方主要指南诏及各种蛮、獠。他们的居住特点是楼居。这是由于南方潮湿、草丛多毒蛇的缘故。这种楼居的建筑叫“干栏”。南诏王的座位方向也是朝东。这与突厥以及回纥可汗的坐向相一致。

上述民族的居住方式是在不断变动的。前述契丹就因为受到燕人的影响而改为屋居。这是一种情况。另一种情况是少数民族迁入内地,也就放弃了原来“毡墙毳幕”的居住习惯,改为“上栋下宇”了。这可以突厥启民可汗“于万寿戍置城造屋”,“思改戎俗”为一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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