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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帝国——财政地方主义和新的政治角色

历史大观园 隋唐气象 2020-07-07 09:44:21 0


最后一个受地方主义重大影响的晚唐制度变革是财政管理方式的转变。“安史之乱”导致了华北农民的大量死亡和逃离,战乱地区众多户籍和税收记录遭到破坏,国家丧失了对华北大部分地区的控制,因此爆发了空前规模的财政危机。国家不得不采取一些权宜之计,比如出售僧人度牒,但在平息叛乱之后几十年里征收各种新税,扩增旧税种,以及国家实行专卖,合在一起构成税收源流,为唐朝在最后150年中提供资金。这一税制的基本架构延续到1368年明朝建立。

新财政制度改革的关键是由德宗皇帝于780年颁布实施以取代均田制的两税法。这一新税制事实上是原来以财产为标准将家庭划分为九等的户税和以粮食产出为标准将土地划分为三等的地税的结合。这两种税合并在一起,并用货币缴纳,税额基于民户财产和土地占有的规模和质量,而不是成年男丁的数量。之所以称之为两税法,是因为一年分两次征收,一次在夏季冬小麦收割之后,而另一次在秋季米粟收获之后。

因此,两税法试图根据民户实际财产的多少来规定税额,这反映出政府已经意识到土地和财产的不平等,而一年征收两次则说明政府希望依据新的一年多次收获的农业历对税收做出调整。通过这一改革,唐朝政府放弃了几百年来农民平均化以及国家直接管理每个家庭的旧理念。这把政府降低到简单的依照财产收税的角色。国家放弃过去任何直接控制人口日常活动的尝试,标志着帝制中国前后两半期之间的一个巨大变化。

由于户税征收不管被征税的财产的性质和来源,政府首次开始定期向商人征税,他们在提供国家岁入方面变得越来越重要。税制也确立了累进征收的原则,有更多财产的人不应该只付成比例的税,而应付更大比例的税额。其他向商人征收的税包括通关时的关税和针对某些特定货物课的税,比如茶。

此外,“安史之乱”后不久政府设立了盐铁使管理自己对这些必需品的专卖,后来试图对酒施行专卖,但因为制造贩卖私酒相对容易而失败了。因为盐的生产限于极少的特定区域,专卖不难强制推行,只有今天的河北、四川、陕西等地控制在节度使之手的盐池除外。8世纪70年代之后,专卖成为朝廷税收的主要来源。事实上,以盐的专卖收入为主的来自南方的税收维持着“安史之乱”后失去对华北大部分地区征税能力的唐帝国。

新的财政体制成为中国地方主义发展的重要因素。一般北方的税收主要来自户部管理的两税法,而南方的税收主要来自由盐铁使在南方专卖食盐的收入。纵贯8世纪晚期和9世纪中期,这两个部门的管理者为帝国财权而斗争,并以税收官吏作为地方权力和帝国影响力的基础。盐的专卖部门把控制权延伸到货币铸造、开矿、茶和其他商品税以及关税的征收。810年的一条法令确认两个部门之间的帝国财政分野,盐铁使负责长江流域两税的征收。

盐铁使的下属机构不仅控制南方的财政管理,也对民事管理施加影响。这一新的机构独立于原来的户部,几乎不受朝廷任何形式的控制。事实上这是一个掌握着华南和华中地区国家财政的独立部门。8世纪80年代,已经是最有权力的帝国财政官员的盐铁使开始处理长江三角洲富裕和生产发达地区的土地纠纷。巨大的财政资源和对充满活力的经济区的控制相结合,这给朝廷带来的威胁甚至比北方节度使的威胁更大,后者除了纳税以外基本保持忠诚。

当掌管整个长江三角洲地区的藩镇节度使韩滉同时被任命为盐铁转运使时,一个有效控制大宗帝国税收的长江下游地区政府出现的可能性在786—787年间大大增加。对王朝而言幸运的是,韩滉于三个月后死亡,于是他的藩镇被分为几个较小的单元。然而,在8世纪 90年代委任观察使兼任盐铁使的政策重新实行,在805年他们当中的一位试图据浙西藩镇作乱。他的图谋没有得逞,之后政府小心地把财政职位与民事管理权分离。

除了导致独特的东南地区自治模式,新财政管理政策对政治权力的几个方面都有重大的影响。正如新军事政策鼓励军人的职业化,新财政政策导致了财政官员的职业化。所有户部和参与控制盐铁专卖的官员依靠他们在财政上的经验步步攀升,户部尚书基本都由原来的转运使担任。因此,财政事务的专门知识,而不是传统文官体系内的履历或是考察文学修养的科举考试,成为新人在财政部门获得权势的途径。最终,这些职业化的训练和优先提拔资格,通过内部通婚得以加强,形成了在11世纪掌控宋朝的财政贵族阶级。

这一职业化的趋势在藩镇层面上更明显。除了职业化军官,节度使也把财政专家收进自己的幕府作为个人助手。盐铁使和户部也建立了地方机构,财政官僚从一般官吏那里取得了税收的权力。很多这样的新职业化人员本来就是商人,他们在自身的商业活动经营中培养了处理账目和使用钱财的专业才能。因此,虽然南北方出现不同形式的地方政府,但它们都从地方社会招揽新人,开了从社会大规模选拔官员的先河。这在宋代的唯才是用政策下发展到顶点。

唐朝地方主义导致新势力兴起的最后一个方面是宦官招募模式的变化。如同当时几位作者提到的,朝廷上大多数宦官是来自今天福建、广东等南方边远省份家庭的孩子。其中很多,包括著名的高力士,据说都是非汉族的后裔。这个趋势甚至在9世纪头几十年里更突出,当时很多宦官都有南方土著血统。因此,808年一篇科考应试文本攻击宦官统治说:“至于这些蛮夷之后和刑余之人,来自蛮荒之地,舍弃尊亲,甘为下役,君王宝贵的生命安全和军队的控制怎么能信任他们,还让他们在内充当最亲近的顾问,在外充当君王耳目?”

节度使、财政机构、地方政府,甚至宦官群体,为按照传统的家世相传方式不能在朝廷任职的人们提供了入仕之路。这些科举制之外新的仕途,真正宣告了朝廷里贵族统治的结束。从五代到宋朝头百年里崛起的高度多元化的精英,其产生的根源就在晚唐。同时,后世通过联姻、结义亲和土地积累来构筑地方权力基础的行为,其源头也在于此。这种精神和这些方法是中国宋朝新出现的乡绅阶层确立自己地位的方式,他们的活动在12世纪时最为明显。因此,从晚唐时代新兴势力的发展模式和策略,我们可以看到中华帝国晚期乡绅阶层产生的历史进程的最初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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