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再来看甲骨文中反映的农业信仰方面的礼俗,大略有求年受年礼俗、出于农业灾祸观念的御灾礼俗、告秋及告麦礼俗,以及登尝礼俗等。
一 农业御灾礼俗
甲骨文言“年”、“受年”,有拜求、祈求之义;前后受相呼应,均是祈求神灵保佑农谷丰收,故两词每同见于一辞:
其 年于河 ,受年。(《合集》28261)
辛巳卜,亘,贞祀岳, 来岁受年。(《合集》9658正)
其 年于方,受年。(《合集》28244)
年来,其卯于上甲 ,受年。(《合集》28272)
其 年于河,叀今辛亥 ,受年。(《合集》30688)
甲子 于河,受禾。
□□卜,贞 于夒,受禾。(《合集》33270)
癸酉卜,弜 ,受禾。
癸酉卜, 禾于三黾。
癸酉,贞受禾。(《合集》33304)
丁丑卜,叀 往 禾于河,受禾。(《合集》32001)
己亥,贞 禾于河,受禾。(《合集》33271)
上举辞中年、禾相通,故“年”、“受年”也有称“禾”、“受禾”者,但后者主要见诸晚期。拜祈的对象,有自然神如河、岳、夒、三黾、土、方等,有先公先王先祖先臣如上甲、高祖、高、多毓、黄尹等,还有天神或气象神,如日神、风神等。
拜求年成丰收,要备祭品,自有种种相关的祭祀仪式,如:
贞 年于岳,燎三小 ,卯三牛。(《合集》385)
壬申贞, 禾于河,燎三牛,沉三牛。
壬申贞, 禾于夒,燎三牛,卯三小 。(《合集》33277)
乙卯贞, 禾于岳,燎三小 ,宜三牛。
□□贞, 禾河,沉三牛,宜大牢。(《合集》33292)
辛卯贞,其 禾于河,燎二 ,沉牛二。
河燎三 ,沉牛三。(《合集》33283)
其 年于河,叀牛用。
叀牢用。(《合集》28258)
乙卯卜,贞 禾于高,燎九牛。(《合集》33305 33313)
辛未贞, 禾于河,燎三牢,沉三牛,宜牢。
辛未贞,其 禾于高祖。
辛未贞, 禾于高祖,燎五十牛。
辛未贞, 禾高祖、河,于辛巳 燎。(《合集》32028)
年上甲、示壬,叀兹祝用。(《屯南》2666)
□卯卜, ,贞求年娥于河。(《合集》10129)
贞于祊求年娥。(《合集》10130正)
贞勿于祊求年娥。(《合集》10128)
贞勿求年我。(《合集》10127)
可见,年、求年有祀仪和祝告,向神灵献上酒及众多祭牲。在通常情况下,向山岳、先祖诸神年用燎祭为常,而向河神年,用沉祭是其特色。有一次向高祖年,烧燎牛牲多达五十头,其场面之盛大可以想见。但有时则数祭并举,用牲种类不一而其数对应,如卯三小,燎牛数也是三头;燎二,沉牛也是二。末四辞之“求年娥”与“求年我”,裘锡圭先生读如“求年宜”,释我、娥义同《周礼·春官·大祝》“宜于社,造于祖”的宜,是祈求年成福宜之祭。可从。
甲骨文中揭示的农业灾祸观念,大致有两类,一类基于鬼神崇拜,以为鬼神作祟能害及农作物生长,影响年成好否,如:
贞隹帝害我年。二月。(《合集》10124正)
庚子卜, ,贞年有害。五月。(《合集》10125;新大龟七版之四)
己亥卜,左害禾。(《合集》33342)
癸未卜,亡害禾。(《天理》532)
甲子卜,隹岳害禾。(《屯南》2106)
庚寅卜,隹夒害禾。
庚寅卜,隹河害禾。(《合集》33337)
河弗害我年。(《英藏》780正)
……高祖害禾。(《合集》33339)
庚辰卜,贞黄尹害我年。(《合集》902正)
除上帝主宰着商王朝的农作收成等外,为害禾稼生长的鬼神,基本上就是上述年受年的祈求对象。
另一类是因自然灾害影响谷物收成而产生的灾祸观念,如:
癸巳卜,争,贞日若兹敏(晦),隹年(忧)。三月。(《合集》10145)
丙辰卜,争,贞□见眉(昧)不雨,受年。(《合集》10144)
庚辰卜,大,贞雨不正辰,不隹年(忧)。(《合集》24933)
贞兹雨不隹年(忧)。(《合集》10143)
贞兹雨隹年(忧)。(《合集》10142)
□□卜,若兹不雨,隹年[忧]。(《合集》12878正)
己酉卜,粱年有正雨。(《合集》10138)
贞黍年有正雨。(《丙编》264)
庚午卜,贞禾及雨。三月。(《前》3·29·3)
贞今秋禾不遘大水。(《合集》33351)
□戌卜,□水弗害禾。(《英藏》2430)
贞兹风不隹孽。(《合集》10131)
丙午卜,亘,贞今日风(忧)。(《合集》13369)
癸未卜, ,贞兹雹隹降(忧)。(《合集》11423正)
庚寅卜, ,贞虹不隹年。
庚寅卜, ,贞虹隹年。(《合集》13443正)
……贞雷不隹(忧)。(《合集》13415)
庚申卜,出,贞今岁螽不至兹商。二月。(《合集》24225)
螽其出于田。(《合集》28425)
河、夒害禾稼生长(《合集》33337) 禾遭遇涝灾(《合集》33351)
甲骨文“日若兹敏”,敏读如晦,指天风气混而太阳昏晦不明现象,被视为年成有灾的预示。“见眉不雨”,犹言天见明时不雨,亦视为与受年有关。眉用为时称,指昧旦日始出的天明之际,“雨不正辰”,指雨不时,《左传》昭公元年云:“雪霜风雨之不时”,“雨不下而霖不止,是雨不时也,据其苗稼生死则为水与旱也”。雨水失调,阴雨少阳,暴雨构涝,缺雨致旱,或山洪徒起,或河水泛滥,均能直接对农作物造成危害。对应于“雨不正辰”,则称为“正雨”或“及雨”,自然是指雨量适宜及时。另外风、雹、虹、雷等,也常被当时视为农作的祸殃。螽字从彭邦炯先生释,指专食禾苗的蝗虫,“螽至”、“螽其出”谓发生蝗灾。由于自然灾害对农作物生长与收成常直接带来祸殃,故一般都以“忧”、“孽”称之,而不像称鬼神作祟为“害年”、“害禾”。
在当时人心目中,自然灾害还被视为上帝对下界的惩罚,如甲骨文有云:
贞帝令雨弗其正年。
贞帝令雨正年。(《合集》10139)
贞受年。
辛卯卜, ,贞帝其暵(旱)我。三月。(《山博》0941)
□丑卜,贞不雨,帝隹暵(旱)我。(《合集》10164)
贞翌癸卯帝其令风。
翌癸卯帝不令风,夕雾。(《合集》672正)
庚戌卜,贞帝其降 (馑)。(《合集》10168)
贞帝不降大 (馑)。九月。(《合集》10167)
上帝可以让下界风调雨顺,“正年”而谷物宜有丰登,也可以“降(馑)”、“降大(馑)”,及令旱魃为虐,纵风狂作,使作物歉收而“弗其正年”,饥馑遍野。但应注意者,甲骨文中上帝不是祈求年成的对象,殷人只能向其他天神、气象气候神、自然神祇或人鬼祈求,似乎在殷人的观念中,自然灾害从根本上讲是上帝对下界惩罚的征象,鬼神作祟皆直接受上帝旨意或间接影响而起。由此说来,因自然灾害而产生的灾祸观念,从本质上讲仍属于鬼神崇拜的宗教信仰范畴。
由于风、蝗灾、雨对农作危害最剧,因此当时已有一系列出于信仰观念的消极的御灾礼俗。有关祭风、宁风的行事,详本书第九章,这里从略。下面来谈御蝗灾的行事。
帝令雨正年(《合集》10139)
(一)宁息蝗灾的行事
甲骨文中记有宁息蝗灾的“宁螽”行事,还有侦伺蝗群灾情去向的卜问。如:
(1)庚戌卜,有 螽,隹帝令 。(《合集》14157)
(2)庚戌卜,贞有 螽,告[于]祊。四月。(《合集》14158)
(3)乙酉卜, ,贞螽大 。六月。
乙酉卜, ,贞祊宗,亡不若。(《山博》0616)
(4)庚午,贞螽大 ,于帝五 臣宁。在祖乙宗卜。(《合集》34148)
(5)□酉卜,于……告螽 。(《合集》33232)
(6)辛卯,贞于夕令方商。
丁酉,贞螽不 。
其 ,螽。
甲辰卜,其求禾于河。
甲辰卜,于岳求禾。(《合集》33281)
(7)……贞其宁螽,来辛卯 。(《合集》33233正)
(8)庚申卜,出,贞今岁螽不至兹商。二月。(《合集》24225)
(9)……入商。左卜占曰:弜入商。甲申螽夕至,宁,用三大牢。
贞其宁螽于帝五 臣,于日告。
宁于滴。(《屯南》930)
(10)乙亥卜,其宁螽于 。(《合集》32028)
(1)(2)辞同卜一事,字,于省吾先生释庶的初字,训为盛、多之义。又读“螽”为“秋”,意同“有秋”,指丰盛的秋收。按此说有误,同辞“帝令”,读如僭,有差失、灾害义,如《左传》僖公九年引《诗·大雅·抑》“不僭不贼,鲜不为则”,杜注:“僭,过差也;贼,伤害也”;既然言有丰盛的秋收,又言帝令,意思恰相反,前后显然矛盾,可知当读为“螽”,谓四月蝗群之盛,乃上帝下令降的灾害,告祭于坊神。(3)—(5)例之“螽大”、“螽”,义为集结、群集降临,内含侦伺蝗群灾情去向之意。或六月告蝗群灾临,或祭于祊宗。其中(4)辞之“帝五臣”,另详本书第九章第一节,记在先王祖乙宗庙贞卜宁息蝗灾于帝五工臣。(6)版五辞习卜,谓辛卯卜问夕时在商地进行方褅之祭,六天后丁酉卜问蝗群是否会灾临,又七天后甲辰卜问向自然神河、岳求农作年成收获。(7)辞贞卜宁息蝗灾,来日辛卯用酒祭。(8)记二月庚申预卜今岁蝗灾会否降临兹商;(9)记某日占卜蝗灾会否进入商地,左卜占后说:蝗群不会进入兹商,不料甲申日晚蝗群灾临,为了宁息蝗灾,在滴水用了三大牢致祭,并在当天向帝五臣进行了祷告。(10)“宁螽于”,上节指出,是度田高下的测影平台,别辞云:“庚辰□,燎”(《屯南》750)、“禾于”(《合集》41540),记在举行燎祭或酒祭拜求年成丰收,此又作了宁息蝗灾的祭祀场所。
预卜商是否有蝗灾(《合集》24225)
(二)宁雨、求雨的礼俗
古人对干旱不雨或霖雨成潦尤为关注,因为这常直接涉及农作物收成、田猎渔牧生产、土木工程建设、战争胜负等,足以影响社会经济生活和政治生活的稳定,乃至国家的安危。《墨子·七患》云:“夏书曰:禹七年水。殷书曰:汤五年旱。此其离(罹)凶饿甚矣。”《帝王世纪》称夏末“灾异并见,雨日斗射”。史传有“禹抑鸿水,十三年过家不入门”之说,商汤有“救旱也,乘素车白马,着布衣,身婴白茅,以身为牲,祷于桑林之野”的举动。雨水失调竟成为夏商国家倾覆的一个重要外因。甲骨文中记商王田猎出行、战争、祭祖,以及年成丰稔等等,每关注于雨情,如:
乙卯贞,侑岁于祖乙,不雨。(《屯南》761)
今日辛王其田,湄日亡灾,不雨。(《合集》29093)
贞不雨,惟兹商有乍(忧)。(《合集》776)
或记祭祀祖先,卜不下雨。或贞卜田猎是否有雨。《周易·夬卦》云:“君子夬夬独行,遇雨若濡,有愠。”外出遭雨淋得一身湿,总是扫兴的。或记商邑不雨,为旱象起祸忧之征。《周易·小畜》亦有云:“密云不雨,自我西郊”,是旱灾之兆。甲骨文中又有大量雨情雨量变化的资料,有记“大雨”、“小雨”、“雨小”、“雨少”、“少雨”、“雨多”、“多雨”、“疾雨”、“雨疾”、“雨不疾”、“从(纵)雨”、“延雨”、“退雨”、“去雨”等等的一批气象用语。又有记来雨的方位的,辞云:
癸卯卜,今日雨。
其自东来雨。
其自南来雨。
其自西来雨。
其自北来雨。(《合集》12870甲、乙)
此乃反映了当时官方对雨情的气象观察和预测。为了求得风调雨顺,有祭雨的礼俗,大略说来可分三类,一类是直接向雨神致祭,如:
庚子卜,燎雨。(《安明》2508)
燎于云雨。(《屯南》770)
燎大雨。(《合集》34279)
王其侑于滴,在右石燎,有雨。(《合集》28180)
祭仪主要为烧燎祭,盖取烟气升腾可贯于上。云能致雨,或又与云神同祭。这类祭雨比较直观,原始意味很浓。
另两类重在社会功利目的。一类是在雨水盛多易构涝积灾之际,有去雨、退雨、宁雨之祭:
甲申卜,去雨于河。(《屯南》679)
昃侑退雨。(《美国》288)
癸酉卜,贞王 ,亡退雨。(《合集》24757)
丁酉,贞其宁雨于方。(《合集》32992)
己未卜,宁雨于土。(《合集》34088)
癸酉卜,宁雨□岳、梖。(《合集》14482)
宁雨于兕。(《屯南》744)
于上甲宁雨。(《屯南》1053)
这类祭祀的目的,是求降雨减弱消退或停息,但所祭对象一般并非直接为雨神,而是方神、土地山川动植物神或商族祖先神等,其具体祭法今已难详,未见用烧燎祭,殆处于降雨中,不能烧薪之故。
汉董仲舒《春秋繁露》卷十六《止雨》,对当时的止雨之祭有较详细的描绘,其云:
雨太多,令县邑以土日,塞水渎,绝道,盖井,禁妇人不得行入市。令县乡里皆埽社下。县邑若丞、令史、啬夫三人以上,祝一人;乡啬夫若吏三人以上,祝一人;里正父老三人以上,祝一人;皆斋三日,各衣时衣。具豚一,黍盐美酒财足,祭社,击鼓三日而祝,先再拜,乃跪陈,陈已,复再拜,乃起。祝曰:“嗟!天生五谷以养人,今淫雨太多,五谷不和,敬进肥牲清酒,以请社灵,幸为止雨,除民所苦,无使阴灭阳。阴灭阳,不顺于天。天之常意,在于利人。人愿止雨,敢告于社。”鼓而无歌,至罢乃止。
这里也不见用燎祭,而其止雨祭社,颇与商代“宁雨于土(社)”相合,饶有兴味。
还有一类就是雨水少缺失调或旱情严重下的求雨之祭,困于危急,灾害波及的社会面大,故祀神亦泛,祭礼繁杂而隆,耗费的物力人力也不小。如:
乙卯卜,王求雨于土。(《合集》34493)
癸巳其求雨于东。
于南方求雨。(《安明》2481、《合集》30175)
庚午卜,其侑于洹,有雨。(《安明》1725)
壬午卜,于河 雨,燎。(《合集》12853)
既川燎,有雨。(《合集》28180)
山有从(纵)雨。(《合集》40306)
己卯卜,燎岳,雨。
癸未卜,燎十山 ,雨。(《美国》127)
癸巳贞,其燎十山,雨。(《合集》33233)
其 二山,有大雨。(《合集》30454)
壬午卜, 雨燎 。(《合集》30457)
丁酉卜,扶,燎山羊 豭,雨。(《合集》20980正)
庚子卜,□,贞求雨娥(宜)于祊。(《合集》16973)
甲子卜, ,贞于岳求雨娥(宜)。(《合集》12864)
庚辰卜, ,贞求雨我(宜),[得]。
□求雨我(宜),弗其得。(《合集》12862正)
贞求雨我(宜)于岳。(《合集》14521)
于岳求,有大雨。(《合集》34226)
辛巳贞,雨不既,其燎于亳土(社)。
辛巳贞,雨不既,其燎于兕。(《屯南》1105)
王侑岁于帝五臣正,隹亡雨。
□□ 侑于帝五臣,有大雨。(《合集》30391)
于帝臣,有雨。
于 宗 ,有雨。
于 宗 ,有雨。(《合集》30298)
贞王其 于右宗夒,有大雨。
其 ,有大雨。(《合集》30319)
即右宗夒,有雨。(《合集》30318)
戊寅卜,巫又伐,今夕雨。(《北美》10)
贞 年于大甲十 ,祖乙十 。
求雨于上甲, 。(《合集》672正)
庚戌……三示, 雨。(《合集》21082)
于大乙 雨。(《英藏》1757)
高妣燎叀羊,有大雨。
叀羊,此有大雨。(《合集》27499)
其 年于虎母,叀今日 , 。
叀小 ,有雨。(《合集》28265)
弜 于伊尹,亡雨。(《合集》27656)
雨、求雨的对象大致也为四方神、山川土地神、帝五臣、气候神、先王先妣旧臣等,且其神格和方位地望有所确指,显示了泛神性和地域性的特征,一则表明了商代神统领域中存在的错综复杂的领属关系,同时也说明旱情波及面广,常引起社会上下总体的焦虑,雨之祭每成为社会整体动作。再者,求雨于山川自然神,盖古人心目中自视山川有出云致雨的神性,故祀之也。如《左传》昭公十六年云:“郑大旱,使屠击、祝款、竖柎有事于桑山”,旧注:“有事,祭山也。”《礼记·祭法》云:“山林川谷丘陵能出云、为风雨、见怪物,皆曰神。”《论衡·龙虚篇》云:“山致其高,云雨起焉。”又上揭甲骨文“求雨娥”、“求雨我”,裘锡圭先生读如“求雨宜”,谓求雨水得宜之祭。别辞有云:
[戊]子,□,□王令……河,沈三牛燎三牛卯五牛。王占曰:丁其雨。九曰丁酉允雨。(《合集》12948正)
叀小 ,有大雨。(《合集》30024)
雨,叀黑羊用,有大雨。
叀白羊,有大雨。
叀乙 ,有大雨。
叀丙 ,有大雨。
叀丁 ,[有]大雨。(《合集》30022 30866)
雨之祭对用牲的种类、毛色和大小颇注重。别辞云:“乙巳,贞禾于三玄牛。”(《山博》0865)玄牛是青黑色牛,疑指水牛。是知不特雨注重用牲的种类、毛色和大小等,年之祭也如此。乙、丙、丁,十干纪日,知雨之祭常连天累日举行,反映了人们冀望下雨的焦虑迫切心情。
雨的祭仪,除上述辞例中所见信、燎、岁、伐、酒、沉、卯等常见的几种外,还有三种较具特色的祭礼。一种是“龙”之祭及饰龙神祈雨。甲骨文云:
乙未卜,龙,亡其雨。(《合集》13002)
叀廌[龙],亡有大雨。(《合集》28422)
甲申卜, ,贞舟龙……
贞舟龙不其受□。(《合集》4928甲乙)
…… 龙。(《合集》34386)
其 龙。(《屯南》1033)
己巳,贞其 龙。
弜 。(《合集》32439)
……卜,其兄(祀)龙,兹用。(《合集》30464)
……龙其兄(祀),王受又。(《巴黎》15)
其乍龙于凡田,有雨。(《合集》29990)
□□龙□□田,有雨。(《合集》27021)
作土龙、焚巫尩祈雨(《合集》29990)
在殷人心目中,龙神能致雨。“廌龙”,鹿为祭仪,盖妆扮龙头饰或戴帽饰之祈雨祭。“舟龙”,殆泛龙舟竞渡的祭祀活动。“龙”,饶宗颐先生以为“犹言祈龙,盖龙亦殷人祈祝之对象”,并引《左传》桓公五年:“龙见而雩”,谓龙是星名,即火星,“殷人祀龙,意者即雩祭,所以祈年也”。但龙也可能指龙神而非星名,甲骨文中另云“龙宗”(《合集》35255),殆安放龙神之主的建筑物。,旧释寻字,屈万里先生注意到甲骨文有“王其舟于滴”、“王其舟于河”,谓字像平伸双手度物之状,疑为度的初字,读为渡。许进雄先生指出寻字像席长及伸长两臂距离,有继续、再次之意。可从。“龙”与“弜”,盖正反卜问是否继续采用龙舟竞渡的祭礼活动。“其兄龙”意同“龙其兄”,错综语序,兄假为祀,或读为祝,祀而祝求之祭。“乍龙”,许进雄先生认为大概是化装舞蹈,装扮作龙神以祈雨。裘锡圭先生认为,乍龙是作土龙求雨,古文献中不乏其事,如《山海经·大荒东经》:“旱而为应龙之状,乃得大雨”,郭璞注:“今之土龙本此”;《淮南子·墜形训》:“土龙致雨”,高诱注:“汤遭旱,作土龙以像龙,云龙,故致雨也。”上举后四辞当均与制作龙神以祈雨的古老成俗有关。
《春秋繁露·求雨》记汉代传统的祈雨礼俗,春旱求雨,“以甲乙日为大苍龙一,长八丈,居中央,为小龙七,各长四丈,于东方,皆东向,其间相去八尺,小童八人,皆斋三日,服青衣而舞之”;夏求雨,“以丙丁日为大赤龙一,长七丈,居中央,又为小龙六,各长三丈,于南方,皆南向,其间相去七尺,壮者七人,皆斋三日,服赤衣而舞之”;季夏求雨,“以戊己日为大黄龙一,长五丈,居中央,又为小龙四,各长二丈,于南方,皆南向,其间相去五尺,丈夫五人,皆斋三日,服黄衣而舞之”;秋求雨,“以庚辛日为大白龙一,长九丈,居中央,为小龙八,各长四丈五尺,于西方,皆西向,其间相去九尺,鳏者九人,皆斋三日,服白衣而舞之”;“冬舞龙六日”,“以壬癸日为大黑龙一,长六丈,居中央,又为小龙五,各长三丈,于北方,皆北向,其间相去六尺,老者六人,皆斋三日,衣黑衣而舞之”。总之,“四时皆以水日为龙,必取洁土为之,结盖,龙成而发之,四时皆以庚子之日,令吏民夫妇皆偶处,凡求雨之大体。”这对理解商代社会的乍龙祈雨可能会有所启示。
第二种是焚巫尪祈雨。裘锡圭先生曾指出,上古时代旱灾严重时,常焚人求雨,《左传》僖公二十一年有记:“夏大旱,公欲焚巫尪。”《春秋繁露·求雨》有云:“春旱求雨……暴巫聚蛇八日。……秋暴巫尪至九日。”甲骨文有一字,像尪在火上,裘锡圭先生认为,是专指“焚巫尪”之“焚”的异体。如辞云:
壬辰卜,焚小母,雨。
壬辰卜,焚 ,雨。(《合集》32290)
贞今丙戌焚 ,有从雨。(《合集》9177)
贞焚 ,有雨。(《合集》1121正)
丙戌卜,焚 。(《合集》32301)
辛卯卜,焚旅,雨。(《屯南》148)
戊申卜,其焚永女,雨。(《合集》32297)
其焚高,有大雨。(《合集》30791)
裘氏认为,所焚巫尪小母、、、、、旅、永女等等,大多为女性,来之各地方族。焚巫尪祈雨还常提到具体祭地,如:
乙亥贞,焚 于企京,雨(《邺》3下45·13)
贞焚……塾……(《合集》1134)
甲申卜,焚于京 。(《屯南》100)
甲子卜,焚于 京,有从雨。(《合集》1138)
辛未卜,焚 于凡京,壬申。
戊辰卜,焚 于郑,雨。
戊辰卜,焚于 ,雨。
戊辰卜,焚 东,雨。(《安明》2475)
甲申,贞焚 ,雨。
在主京焚 。(《安明》2478)
辞中的企京、凡京、京、京、主京、东、塾、郑、等,均为焚巫尪的祭祀场所。从其命名意义看,称某京者,似为商王邑内外的土丘或人工构筑祭祀高台。塾,似为宗庙宫室门塾内外之露天场地。又有河边水畔之地,王邑郊外野地,以及各地族氏邑聚所在地。大体说应均是直接遭受旱情之地。有的一片甲骨上同时记有好几个焚巫尪的祭地,可知其时受灾区范围不小。上举《安明》2475一片,自戊辰至壬申前后五天在四个地方举行这种雨祭礼,至少焚了两个巫尪,可见其隆重和酷烈,也反映了旱情的严重程度和人们祈雨的焦切愿望。
焚巫尪祈雨的祷拜对象,一般并非雨神本身,当如上文所述,大多为各地信奉的地方性要神,别辞有:“焚凡于兕,雨”(《合集》32295),兕即为土著动物神,盖旱虐所及已引起社会的总动员,惊动面广泛,祈神亦滥,所谓“神飨而民听”,“其政德而均布福”,人间如之,神界亦然,地域不同,祈神当异,在打破地域宗教信仰的同时,又必须兼顾各族固有的自发宗教的封闭性社会意识形态。
焚巫尪祈雨的祭礼中当有祷告之辞。文献中有所谓汤祷旱文,如《吕氏春秋·顺民》云:
昔者汤克夏而正天下,天大旱,五年不收,汤乃以身祷于桑林,曰:余一人有罪,无及万夫,万夫有罪,在余一人,无以一人之不敏,使上帝鬼神伤民之命。于是剪其髪,其手,以身为牺牲,用祈福于上帝,……雨乃大至。
又载见《墨子·兼爱下》、《国语·周语上》、《尚书大传》等,祷辞大同小异。辞中用语较符合商人习惯,如汤自称“余一人”,甲骨文中有类似之例。此当有一定史影依据。祷旱文中提及的“上帝鬼神”,自包括所祈各地要神,与甲骨文“帝令雨”及雨于地方山川神祇、祖先神等契合。汤象征性地剪发断指甲以身为牲祈雨,诚如裘氏所说,在上古时代,由于宗教上或习俗上的需要,地位较高者也可以成为牺牲品。甲骨文的焚巫尪,所焚者身份未必很低,其人一般均有其名,前揭《合集》32295“焚凡”,又作“焚”(《京人》133),知为女性,而商代的下层平民或奴隶是没有资格有其名的。
焚巫尪祈雨的祭礼中除有祷辞外,还有其他内容,如前引《合集》32290焚小母两辞,同版又记“其三羊”,知不仅用人祭,另又用了羊牲。又如:
叀庚焚,有[雨]。
其乍龙于凡田,有雨。(《合集》29990)
则不只焚巫尪,还举行了上述乍土龙祈雨的祭礼。
第三种是奏乐舞蹈的求雨祭礼。如:
呼舞,亡雨。
呼舞,有雨。(《英藏》996)
壬戌卜,癸亥奏舞,雨。(《安明》2476)
戊寅卜,于癸舞雨不。三月。
辛巳卜,取岳从不。从。
乙酉卜,于丙奏岳,从用。不雨。
乙未卜,其雨丁不。四月。
乙未卜,翌丁不其雨。允不。
乙未卜,丙出舞。
乙未卜,于丁出舞。
丙申卜,入岳。
辛丑卜,奏 。比甲辰卩雨少。四月。(《屯南》4513 4518,即《合集》20398)
奏舞的求雨祭礼,或连续多天举行。上举后一版同事异卜刻辞,记武丁时一轮祈雨祭事,于三月戊寅卜五日后癸未舞雨,又三日后丙戌奏岳祈雨,又十日后的四月丙申纳岳主而出舞祈雨,至次曰丁酉又出舞,又四日后辛丑奏祀雨,又等到三日后甲辰卩时(字省形,约当今之21至23时)降小雨,前后行事达27天。又如:
庚寅卜,辛卯奏舞,雨。
庚寅卜,癸巳奏舞,雨。
庚寅卜,甲午奏舞,雨。(《合集》12819)
自辛卯至甲午四天,择其前后几天奏舞祈雨。奏为奏乐器甲骨文又有云:
癸丑卜,叀旧熹用。
叀新熹用。
叀 用。
弜用。
其置庸壴,于既卯。
叀邲卯。
今夕雨。(《合集》30693)
旧熹、新熹、、庸、壴,皆为商代乐器名,卯牲之祭,又数乐并奏,祈求今夕雨。甲骨文又有“奏鼗”(《合集》14125)、“奏”(《合集》14311),鼗为鼗鼓,为弦乐。《诗·小雅·甫田》云:“琴瑟击鼓,以御田祖,以祈甘雨”,讲的是奏乐祭地神以祈雨,可与甲骨文相参照。奏乐时还常伴之以舞,如:
叀万呼舞,有雨。
叀戍呼舞,有大雨。(《安明》1821)
万、戍为舞师名。《周礼·地官·舞师》:“教皇舞,帅而舞旱暵之事。”又有舞具,如:
今日乙 ,亡雨。
其 ,有大雨。
于 ,有大雨。(《安明》1827,即《合集》30031)
己丑卜,舞羊,今夕从雨,于庚雨。(《合集》20975)
于丁亥奏戚,不雨。(《诚斋》77)
丁弜奏戚,其雨。(《合集》31036)
戴面具之祈雨舞(《合集》30031)
字从雨,乃专指祈雨之舞。似为头戴双角面具的跣足舞,也可能是一种手持双角形舞具的跣足舞。,地名。舞羊似指装扮成羊或戴羊面具的舞蹈。戚指玉斧之类,《礼记·乐记》:“干戚旄狄以舞之”,注:“戚,斧也”,似戚为武舞。又《礼记·月令》记古代求雨之祭要用歌乐,其云:“大雩帝,用盛乐”,郑注:“雩,吁嗟求雨之祭也。”就甲骨文所见,也每每伴之以歌乐,如:
叀各奏有正,有大雨。
叀嘉奏,有大雨。
叀商奏有正,有大雨。(《合集》30032)
各、嘉、商,是为商代歌乐之曲名。前引《合集》20398一辞云:
奏 。比甲辰卩雨少。
似商代奏乐伴舞求雨时,不仅有歌声吁嗟以辞祷告,又有“奏”,属文于册,焚以上达。
商代的燎祭雨神,去雨、退雨、宁雨之祭,以及旱暵时的土龙求雨和焚巫尪祈雨等祭礼,以其场面和内容,一般都置于野外露天场所举行。但奏乐歌舞的求雨祭礼,主要为上层贵族的高层次祈雨方式,情况有所不同。甲骨文有云:
叀庸奏有正。
万,叀美奏有正。
于盂庭奏。
于新室奏。(《安明》1823 《明续》2285)
盂庭当为盂宫内的封闭式露天庭院,新室是商王的宫室名,知这类祭礼有举行于宫室区者,或在室内,或在庭中。另外,也有行于野外的,如:
丙寅卜,其呼雨。
丁卯卜,叀今日方有雨。
弗有雨。
其方有雨。
其 于 ,有雨。
其 于茧京,有雨。(《屯南》108)
和茧京,大概是商王都郊外特定的平台式祭地,还是度田高下的测影平台。丙寅和丁卯连续两天,分别于和茧京两地,用乐舞祈雨,以呼其方降雨。
总之,商代不同社会阶层,祭雨礼仪是有不同的。
二 “告秋”及“告麦”礼俗
接下来先谈谈商代的“告秋”礼俗。甲骨文中的“秋”是一个与农作物生长到成熟周期关系密切的词,除有时用其本义蝗虫形之螽字而指蝗灾外(见前文),又每每用指谷物收获季节。如:
丁亥卜,贞今秋受年,吉刈。
不吉刈。(《屯南》620 2991)
这是预卜等到今秋的收获季节,谷物是否能顺利刈收回来。
“告秋”是向神灵报告谷物长势,以求得秋收有成,故不必非要到秋季再告。如甲骨文有云:
丙辰卜,贞告秋于祊。四月。(《怀特》22)
四月尚是农作物生长旺季,就已在宗祊告秋,可知不是报告收成,而是报告长势,祈求来秋丰收。所告的神灵和有关祭礼见下辞:
甲申卜, ,贞告秋于河。(《合集》9627)
□戌贞,其告秋于高祖夒六[牛]。(《合集》33227)
弜其立?。
其告秋上甲。
夒即宗。
河[即]宗。(《合集》28207)
贞于王亥告秋,爯。(《合集》9630)
乙亥,贞取岳舞,有雨。
贞其告秋于上甲,不[雨]。(《屯南》2906 3080)
其告秋于上甲一牛。
壬午卜,其 秋于上甲,卯牛。(《屯南》867)
其告秋于上甲二牛。三牛。四牛。(《合集》28206)
□□,贞……告秋,其用自上甲。(《合集》32033)
“告秋”的对象,主要包括自然神河、岳、夒,以及商人先公远祖王亥及先公近祖上甲等等。傅同,为人工夯筑的坛埤式祭台。爯是爯册,即举册祈告。“立从”是立斿,斿兼以招引神祇至宗坊石室。建旗立斿常用来招集众人,似当时告秋还是统治者阅众劝勉勤力农事的时机。显然,告秋性质应属外祭而非内祭,为郊祈行事,行之于郊外农田附近的祭台或宗彷石室,举册向神灵祈告。告秋还关注有雨无雨,舞祭以祈雨,求稼禾生长顺利,至秋有获。告秋有与秋同卜,当与告意义相近的祭名。告秋的祭牲大都用牛,一牛至六牛不等,卯为剖牲祭。
“告秋”祭礼(《屯南》867)
甲骨文中还有一种“告麦”礼俗,辞云:
[甲]午卜, ,[翌]乙未[有告]麦。
[乙未]卜,[,翌]丙[申有]告麦。
□亥卜, ,翌庚子有告麦。允有告麦。
庚子卜, ,翌辛丑有告麦。
翌辛丑亡其告麦。(《合集》9620 9625;《蔡缀》201)
“告麦”为甲骨卜辞恒语,具体意义众说不一。郭沫若先生云:“《月令》:‘孟夏之月,农乃登麦,天子乃以彘尝麦,先荐寝庙。’此云‘告麦’,盖谓此。”胡厚宣师持否定意见,指出:“今案辞言‘有告麦’、‘亡告麦’、‘允有告麦’、‘允亡’,则告麦之决非祭名可知。余谓告麦者,乃侯白(伯)之国,来告麦之丰收于殷王。”于省吾先生又提出一说,认为:“告麦的意义是:商王在外边的臣吏,窥伺邻近部落所种或所获的麦子,对于商王作了一种情报,商王根据这种情报,才进行武力掠夺。”杨升南先生则认为,“告麦”与甲骨文中的“观耤”、“省黍”等事例一样,应是一种农业生产中的管理措施,“告麦”是为各地官吏向中央政府报告苗情。
今案,甲骨文“告麦”未见与战争行事同卜,故于说难以信从。从同版甲骨辞例多见再三卜“告麦”看,“告麦”与“告秋”意义相类似。“告麦”每每在连天累日的状态下选择最佳日子进行,上揭卜辞甲午至庚子,前后四次,由卜官为商王卜问乙未到辛丑七天内该哪一天有“告麦”,则“告麦”似乎指王畿农田区内农官观察麦之丰稔实况随时以告,以便商王择时安排祭礼活动。惜所告的对象不明,仪式举行的地点似在朝内,届时主持者很有可能即商王本人,但总是笼罩在一种神秘的气氛中进行,不过其中当亦内伏一些具体事象。别辞有云:
壬辰贞,在冏, 来告艿,王其黍。(《摭续》106)
丙子卜,贞丁令往告禾。丁。(《合集》20240)
贞有告粱豕,呼逐。(《合集》10239)
“告艿”谓报告田间杂草清除以便种植。“告禾”,禾指谷物或粟之类农作物,某日令某人前往告禾,则恐属下告禾稼生长中的农做安排。“告粱”是告野豕践害粱的生长或收获。以此例之,“告麦”或许也要告种种影响及王室农田麦收之丰稔的情况,如此演成一种农业信仰礼俗。唯“告艿”一般在种植之际,“告秋”、“告禾”、“告粱”可在谷物生长期间,“告麦”则非指告苗情,乃专在麦收季节,与“告秋”在郊外举行等等,均是有所不同的。《月令》说的“孟夏之月,农乃登麦,天子乃以彘尝麦,先荐寝庙”,当是承商代“告麦”礼演绎而来。
三 农业登尝礼俗
登尝礼俗,也属于农业信仰礼俗之一。陈梦家先生认为,登尝是在农事收获之后,以新黍先荐于寝庙让祖先尝新。学人多依其说。然核之《礼记·月令》,有记孟秋之月,“农乃登谷,天子尝新,以荐寝庙”;但另有记仲夏之月,“农乃登黍,是月也,天子乃以雏尝黍,以含桃先荐寝庙”,孔颖达疏云:“黍非新成,直取旧黍。”陈奇猷先生即据以指出,仲夏之月(五月)黍尚未成熟,所谓登黍,“盖农种黍,以籽种之,余者进之,以为应物之食而已”。是知文献中所述登尝礼俗,实有两类,一类是秋收后登献新谷,另一类是仲夏取陈黍先荐祭于祖先。
据《论衡·祭意》云:“凡祭祀之义有二,一曰报功,二曰修先。报功以勉力,修先以崇恩。”文献中所述登尝礼俗,正有报功和修先二义。秋收后登献新谷,属于“报功”之祭;仲夏取陈黍先荐于祖先,以求得到未来新黍丰收之佑,则属于所谓“修先”之祭。如《周礼·春官·大司乐》贾公彦疏云:“五谷成,于神有功,故报祭之。”秋收有获,于神有功,登献新谷,意在回报神灵佑护五谷丰登之功,并冀望继续得到保佑,以此为勉。《孔丛子·论书》说的“每岁之大尝而报祭焉”,《礼记·郊特牲》说的“郊之祭也,大报本反始也”,性质均属于“报功”之祭。而仲夏取陈黍先荐祭祖先,意在修先崇恩,祈求五谷有成。《礼记·郊特牲》又有云:“蜡之祭也,主先啬而祭司啬也,祭百种,以报啬也。”郑注:“先啬,若神农者;司啬,后稷是也。”唐孔颖达疏云:“种曰稼,敛曰啬,不云稼而云啬者,取其成功收敛,受啬而祭也。”但“祭百种以报啬”的礼意,当带有修先崇恩的行事性质。
今细读甲骨文,知商代已有此报功和修先两类登尝礼俗。如:
辛丑卜, , 黎登辛亥。十二月。
辛丑卜,于一月辛酉 黎登。十二月。(《合集》21221)
壬午卜,争,贞令登取 黍。(《怀特》448)
“登黍”在十二月或一月,与前述“令黍”、“立黍”的种黍月份相同,显而易见,登献的黍不是才收获的新黍,当如孔疏所说,是“直取旧黍”,即陈黍。“令登取黍”,是取在地傍河粮仓的陈黍。取陈黍先登荐神灵,意在“修先以崇恩”,祈求未来五谷有成。惟《月令》登旧黍在仲夏,与商代异。
此外,商代也有秋献新谷“报功以勉力”的,如:
今秋品禾。九[月](?)。(《合集》9615)
□□,大,贞见新粱,翌……(《合集》24432)
庚寅卜,贞王宾登粱,亡尤。(《合集》38686)
贞登黍。
勿登黍。(《合集》235正)
□□卜,争,贞[翌]乙亥登[南]冏黍于祖乙。(《合集》1599)
己巳贞,王其登南冏米,叀乙亥。
己巳贞,王米冏,其登于祖乙。(《合集》34165)
登献南冏新米回报祖乙(《合集》34165)
庚寅贞,王米于冏以祖乙。(《屯南》936)
乙未贞,王米,叀父丁,以于冏米。(《后》上25·7)
“品禾”的品有品别、品尝义。“今秋品禾”或即如《月令》言孟秋“农乃登、谷,天子尝新,先荐寝庙”。“见新粱”,见读如献,新粱指新收获之粱,可能是地方向王朝进献新粱,也可能是向祖先荐献新粱,此当属后者。南冏与冏同地,为王室田庄。“登南冏黍”,一称“登南冏米”及“以于冏米”,则以亦有登进、荐献义,米当指经加工过的黍米。裘锡圭先生曾指出,商王亲耕往往在南冏及冏田,所种大都是黍,乃因商代贵黍贱粟而冏田之黍常被用来祭祖之故,按照古礼,王亲耕的收获用来祭祀,是表示对鬼神和祖先的恭敬。看来王登亲耕的南冏黍当是新黍。秋收有获,于祖先神灵有功,登献新黍新米,正意在回报祖先神灵佑护五谷丰登之功,并冀望继续得到保佑,以此为勉,这与文献说的“报功以勉力”之祭,性质是一致的。
商代王家的登尝之礼,大都是在祖先的宗庙里举行,如:
丙子卜,其登粱于宗。(《合集》30306)
于宗登粱。(《屯南》1075 1221 1851)
王其登粱二升。
叀邲各 祼 。(《屯南》618)
辛卯卜,贞王宾二升,登禾,亡尤。(《合集》38696)
□□卜,彭,贞其延登粱……飨父庚、父甲家。(《合集》30345)
宗、升、家皆祖先宗庙之谓,在规模、建制、布局、宗法上当有某些区别。“二升”指安放某两位祖神主之庙,卜问王在二升登粱、登禾,“邲各祼”,是否等到黄昏后上灯时分的时举行祼酒之祭礼。有时常明言登荐给哪位祖如:
癸未卜,登粱于二示。(《库》1061)
甲午卜,登粱于高祖乙。(《合集》32459)
丁未登来祖辛。(《合集》32572)
癸未卜,其 登粱于祖乙。(《合集》32592)
辛亥贞,其登米于祖乙。(《屯南》189)
□□卜,贞王[宾]母癸,登禾,[亡]尤。(《合集》36318)
丁卯卜,登[于]□乙。
叀白粱。(《合集》34601)
癸丑卜,王,丁粱入,其登于父甲。(《合集》27455)
庚申卜, 粱其 兄辛。(《合集》27632)
不备举。从甲骨文统计,王室登荐的祖先,有先公上甲、二示(即示壬、示癸),有先王高祖乙、祖乙、祖辛、羌甲、祖丁、南庚、父庚、父甲、兄辛,有商王的配偶母癸,还有身份不详的祖先神小丁,等等,登尝之礼当也是在宗庙举行。从登字或写作看,字像双手捧豆形食器向神主进献食品,则登尝之礼自有其礼具。登尝的粮食食品,有粱(秫,糯粟)、白粱(白秫,糯粟之上品)、黍、穄(不黏黍)、米(黍米)、禾(粟)、粱(或释馨香之馨,但有可能指储藏在地粮仓的陈粱)、来(小麦)等品。
从殷墟甲骨文及大量自史前至夏商农业考古资料所提供的信息表明,夏商社会毫无疑问是一个已有久远传承的以农业经济构成为主体的社会,商王朝也是建立在这一农业社会的坚实基盘之上的,经统治者对农业文化成俗长期的缘饰和整合,已逐步建立起一系列“纪农协功”的传统礼俗,通过“礼俗以驭其民”,作为立国之本的必不可缺部分。
甲骨文中所见的农业礼俗,可以分为农业生产礼俗和农业信仰礼俗两个分野。就农业生产礼俗而言,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商王为首的统治者每每介身农作的全过程,重视天象和农业气象观测,按农业生产时季所规定,适时举行各类农作仪式,如相地之宜、田、省黍、立黍、耤田等等。特别是商王的亲耕耤田,劝农重农,亲为表率,因俗颁政,象征意义尤为明显,被后世王朝发扬成一种传统的“藉田礼”,习行不衰,成为历代统治者“重农”的国家礼典。
在农业信仰礼俗方面,大略说来有求年受年礼俗、御除农业灾殃礼俗、告秋与告麦礼俗、登尝礼俗等等,均是本之宗教观念形态。求年受年礼俗是祈求神灵保佑农作物丰收。御除农业灾殃礼俗主要属于针对自然灾害而形成的消极御灾行事,由于风、雨、蝗等灾对农作危害最直接,故祭风、宁雨御涝、求雨御旱及宁息蝗灾的“宁螽”等祭祀行事最为多见;其中尤以求雨行事惊动的社会面最大,有关祭礼最具特色,如饰龙神祈雨之祭、十分酷烈的焚巫尪求雨之祭、歌乐舞蹈求雨之祭等等,有的后世犹行。告秋祭祀行事一般行于郊外,是在谷物生长期间向神灵祈告谷物长势。告麦则专在麦收季节行诸朝中,以便商王择时安排祭礼活动。
登尝礼俗有岁末或春耕播种时季向祖先进献陈黍和秋收后荐献新黍两类祭祀行事,前者为求农作丰收之佑,后者当属谷物丰登报功之祭。
郭沫若:《卜辞通纂》,日本东京文求堂书店,1933年,第103页。
胡厚宣师:《卜辞中所见殷代之农业》,《甲骨学商史论丛二集》,成都,齐鲁大学国学研究所专刊之一,1945年,第101—132页。
参见张秉权:《甲骨文与甲骨学》,台北国立编译馆,1988年,第468—474页。
赤塚忠:《殷代たおける上帝祭礼の复原》,《二松学舍大学论文集》,1966年;又收入《中国古代の宗教と文化——殷王朝の祭祀》,日本东京角川书店,1977年,第529—610页。
杨升南:《商代经济史》,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93—97页。
杨升南:《商代经济史》,第155—157页。
参见裘锡圭:《甲骨文中所见的商代农业》,《古文字论集》,第170—17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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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张政烺:《释甲骨文尊田及土田》,《中国历史文献研究集刊》第3集,岳麓书社,1983年。
严一萍:《释艿》,《中国文字》第16册,1965年;又收入《甲骨古文字研究》第一辑,台北艺文印书馆,1976年,第33—35页。
参见前揭裘锡圭:《甲骨文中所见的商代农业》。
参见蔡哲茂:《卜辞生字再探》,《芮逸夫、高去寻两先生纪念论文集·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64本4分,1993年。
《太平御览》卷八二引《礼含文嘉》。
《后汉书》卷二《明帝纪》注引。
《后汉书》卷二《明帝纪》注引。
参见裘锡圭:《释“求”》,《古文字研究》第15辑,中华书局,1986年;又收入《古文字论集》,中华书局,1992年,第62—63页。
见严一萍:《关于“战后殷墟出土的新大龟七版”》,《甲骨古文字研究》,台北艺文印书馆,1976年,第353页。
彭邦炯:《商人卜螽说》,《农业考古》1983年第2期。
于省吾:《释庶》,《甲骨文字释林》,中华书局,1979年,第434页。
《史记·河渠书》引《夏书》。
《尸子》。
参见前揭裘锡圭:《释“求”》。
饶宗颐:《巴黎所见甲骨录》,选堂丛书之三,香港,1956年,考释第18页。
分别见《合集》24608、24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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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进雄:《明义士收藏甲骨释文篇》( The menzies collection of Shang Dynasty Oracle Bones .Vol.ⅱ,The Text,the Royal Antario museum,Toronto,1977.),第79页。
上揭《明义士收藏甲骨释文篇》,第137页。
裘锡圭:《说卜辞的焚巫尪与作土龙》,《甲骨文与殷商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
《国语·周语上》。
参见胡厚宣师:《重论“余一人”问题》,《古文字研究》第6辑,中华书局,1981年。
郭沫若:《卜辞通纂》,科学出版社,1983年,第411页。
胡厚宣师:《殷代封建制度考》,《甲骨学商史论丛初集》第一册,成都,齐鲁大学国学研究所专刊之一,1944年,第32页上。
于省吾:《商代的谷类作物》,《东北人民大学人文科学学报》1957年第1期。
参见杨升南:《商代经济史》,第122页。
参见陈梦家:《殷虚卜辞综述》,第529页。
陈奇猷:《吕氏春秋校释·仲夏纪》,上海学林出版社,1984年,第247页。
参见裘锡圭:《关于商代的宗族组织与贵族和平民阶级的初步研究》,《文史》第17辑,中华书局,1983年。
俗尚,既是一种文化现象,也是一种社会经济生活现象。文化属于生活的直接产物,俗尚则是社会经济生活最亲切自然的表现。人生俗尚为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便习而重复遵循的社会行为方式,地缘人情,人们面对人生所持的精神面貌以及对自身生活行为的种种社会规范,包括时尚崇好、伦理公德与学校教育,乃至有关疾病医疗手段与卫生保健成俗等等的生成,一方面取决于自然环境、风土气候、地理地貌、经济物产诸外部蕴育条件,同时也与人居其地“习已成性”的社会生活地著性及人生价值取向紧密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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