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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石器时代,房屋除了有居住功能,原来还有这层意义

在新石器时代,房屋除了有居住功能,原来还有这层意义。文化上的融合过程兴盛于新石器时代后期,与此同时在黄河中游地区房屋构造开始向多样化发展。区域间的交流不仅体现于陶器和玉器等遗物之中,从建筑构造的技术变化也可看出其中的动向。

在新石器时代,房屋除了有居住功能,原来还有这层意义

史前时代的房屋是指在地面挖坑,再在坑中立柱并建盖屋顶的半地穴式房屋。因为半地穴式房屋常见于绳文时代、弥生时代以及古坟时代,所以我们难免会以为亚洲东部的房屋也一样。

而且值得注意的是,半地穴式房屋主要分布在远东至华北一带,是一种属于北方地带的房屋构造。从这个意义上来看,读者应当也会意识到,日本史前时代的半地穴式房屋也处于这种大陆北方系文化的传统之中。

从淮河流域到长江中下游地区在新石器时代是以地面建筑为主。即所谓平地式房屋,是用支柱和墙壁支撑屋顶的一种房屋样式。首先在地面挖掘用作墙基的基槽,在基槽里树立木柱,并编制骨架,再将墙泥涂抹其上筑成墙壁。这种房屋构造是盛行于新石器时代中期淮河流域的长排连间式房屋的基本构造形式。

而在长江下游地区,新石器时代中期的浙江省余姚市河姆渡遗址以及浙江省桐乡县罗家角遗址则是采用干栏式建筑。这与广东高要茅岗遗址的事例相同,是湖沼地带特有的房屋构造。

另一方面,黄河流域以北基本上是半地穴式房屋。但是在黄河下游、中游地区以及渭河流域,呈现出半地穴式房屋与地面建筑两种系统交错的形式,可见分属两种系统的房屋构造。另外,从半地穴式房屋的平面图来看,太行山脉东麓至黄河中游及下游地区以圆形房屋为主。到新石器时代后期,圆形房屋开始向平地式的地面建筑转换,并出现了筑造土坯墙的技术。

内蒙古中南部至陕西盆地以方形半地穴式房屋为主。在陕西盆地也就是渭河流域,新石器时代中期并存着方形和圆形的半地穴式房屋,并且出现了在同一住址内还存在地面式建筑的复杂动向。但是在新石器时代后期,渭河流域的房屋出现了方形平面多于圆形平面的倾向。而在辽西以北的中国东北部至远东的一部分地区,则以方形半地穴式房屋最为常见。

到了新石器时代后期,包括西北地区在内的长城地带及与其接触的黄土高原一带,出现了在斜坡上挖掘洞穴用于居住的窑洞式房屋。这种房屋构造适宜新石器时代后期的寒冷干燥气候,逐渐从西北部向长城地带及黄土高原普及。

如上所述,在各地可见一定的区域性房屋构造的变迁和系统性,但在新石器时代后期,尤其是以在黄河中游和下游地区为中心的区域内,平地穴式房屋即地面建筑与半地穴式房屋开始并存。

在平地式房屋的区域,例如河南省淮阳县平粮台遗址出现了基坛建筑。即先筑造基坛,再在其上修筑房屋。这种建筑形式形成了商周社会宫殿建筑的基本构造。也就是说,此前曾存在因区域系统而各不相同的房屋构造或建筑技术,而新石器时代后期相当于相互融合的阶段。这种趋势与前文所述的陶器器种以及玉器的情况十分类似。

上述文化上的融合过程兴盛于新石器时代后期,与此同时在黄河中游地区房屋构造开始向多样化发展。即基坛建筑、平地式地面建筑、半地穴式房屋、窑洞式房屋等。其中前三者因顺应社会的机能分化而产生机能上的不同,因而在建筑的社会机能的意义上也各具不同的用途。同时这些建筑形式还反映着居民的阶层差距,逐渐产生了顺应阶层差距的房屋构造。在商代后期的都城殷墟,并存着基坛建筑、地面建筑和半地穴式房屋。正可谓反映着使用这些建筑的人们的阶层差距,也反映着神殿或宗庙、贵族阶层的住宅、普通房屋、粮食贮存仓库等建筑物的机能不同,也就是说这些因社会分化而产生的不同都反映在了房屋建筑的构造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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