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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如何对待贪官?朱元璋为抑制贪腐做了哪些行政改革?

历史大观园 明清光辉 2020-05-09 14:17:13 0 朱元璋

盼望能够出人头地的手艺人所服侍的明朝高官,也曾经面临残酷的人生抉择。

朱元璋如何对待贪官?朱元璋为抑制贪腐做了哪些行政改革?

从元末的战乱中奋斗到最后的功臣们,在明朝成立之后成为掌控政权中枢的高官。身为功臣,他们被赐予大量的田地,摇身成为大地主,而与此同时,他们还经常乱用特权从民间搜刮财富。这些人被认为是杭州产高级丝织品的最大客户。被派去做地方官的官僚们也一味知道剥削。

朱元璋了解江淮贫困地区的生活之苦,他也通过自己的经历证明了当大众心怀不满将力量集合起来的时候,能够爆发出足以颠覆王朝的力量。因此,作为明朝的统治者,他对功臣、高官们虐待百姓的行为心存危机感也不是令人费解的事情。

比如说,洪武四年(1371)夏,明朝免去了浙江、江西的秋税。当时朱元璋的诏书内容如下:

朕本农夫,深知民间疾苦。……念尔江西之民未归附时,土豪割据,狼驱蚕食,赀财空匮。及归附之后,供亿更繁,今已九年。其为困苦,朕甚愍焉!……(两浙之民)自归附之后,民力未苏,兼以贪官污吏害民肥己四载于兹。……朕甚悯焉!……其今年秋粮及没官田租俱与蠲免。……呜呼!食为民之天,民乃邦之本,一视同仁……

这段话至少应是那一时期朱元璋的真心话。

洪武四年,那时朱元璋似乎考虑过通过完善制度来防止腐败。同年秋,朱元璋在江南设置粮长(前文已经有所涉及),设计了一套非官僚征税而是民间负责的制度。

入冬以后,朱元璋宣布严禁官员收受贿赂,违反者严惩。为了防止地方官员与当地有势力的人关系密切而从事非法勾当,引进了“南北更调制”。该制度规定北人官南,南人官北。该政策后来被作为“回避制”(即异地做官)而制度化,一直延续到清朝。

王朝的理念与政权的实际操作,随着时间的推移日渐背离。洪武九年,朱元璋心中的绝望感愈来愈强。他为了实现他所描绘的帝国的蓝图行使强权,积极在政权内部进行肃清活动。首先对地方官开始了被称作“空印案”的肃清。

当时,为了防止地方财政收支报告出现不完备时拖延办公,盛行预持盖有官印的空白报表以便随时填用之风。朱元璋以此类空白报表为腐败之温床,对地方官员为首的官员们进行严办。

此次可称为地方官员大换血的肃清连带进行了行政改革。明朝的行政机构继承了元朝的制度,按现在的说法,直属相当于国务院的中书省的行省,兼具地方军政与民政的职能。洪武九年(1376)六月,各省设置了承宣布政使司(执掌行政)、提刑按察使司(负责监察、裁判)和都指挥使司(担当军事)。为防止地方权力集中于一个长官手中,他们之间互相牵制。这种改革的大刀,在洪武十三年(1380)的时候指向了中央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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