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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解析——族群

历史大观园 明清光辉 2020-07-24 13:10:28 0


在多民族的清帝国,族群认同作为公开讨论的事务,其程度可能在帝国史上前所未有。在众多原因之中,最重要的莫过于公然承认非汉民族统治的事实,且宫廷内部对统治民族也有许多非常公开的不同意见。其次是清代大规模的帝国扩张使其领土超越明代的两倍之多,并且帝制瓦解之后在中国遗留下民族分离主义的棘手问题。最后是中国内地的边陲区域被新移民所填满。虽然将近2000年来都宣称这些区域是帝国的一部分,但是在近代早期之前这些地方自认为汉人的人口寥寥无几。

在扩张的“我朝”范围内遭遇到多元文化族群的必然性,给清朝属民一种来自“他者”的深刻挑战,这样的状况与近代早期欧洲人与新大陆人群接触的情形相去不远。汉人与这些蛮夷之别是否仅在于一整套的文化习俗:如以筷子进食、密集的定居农业、从夫而居的父系家庭制度、适切的葬礼与祭祀祖先,或是至少对精英阶层而言之习得汉字书写的能力?还是如王夫之在明清易代之际所主张,我们与他们之间存在着更本质性的生物(种族)区别?

此问题对同化或“教化”这些异族人群的可能性当然有深远的含义。是否应该以密集的基础教育课程教育他们,如同18世纪中叶在云南所引进的那样,还是这样的计划根本徒劳无功,甚至毫无必要?异族通婚应该受鼓励,或是禁止?其理由是如此将使汉人退化成变节的混种或种族背叛者,抑或是让蛮族提升?这些原住民是否如一些相当成熟的清代民族志作品所言,彼此之间极端不同,或者实际上彼此相似,而可用“苗”这样的类别将这些没有区别的“他者”归纳起来?

简而言之,这些奇怪的生物究竟是谁?他们真的是“民”,或是其他物种,如同中国文字中“虫”“犭”的偏旁部首用来表示其族属名称所暗示的那样?如果他们确实是人,尽管比较原始,是否如同16世纪贬谪到云南的杨慎,其带有激进文化相对论的主张,认为“民”实际上并非一种单一的范畴,事实上是有各种不同的“民”,而有些尚未被发现?或者他们的存在反而是印证一种单一的人类演化进程,在这些原始民族之中,必然有些很像我们汉人在远古时期的样子?他们的文化习俗是否只是可悲可鄙的,或者是其中有如“高贵野蛮人”的部分,即使不受仿效亦可让人欣赏?大量清代原住民的图册(有如清代版的《国家地理杂志》)似乎暗示也许就是如此。

而如果野蛮人确实是汉人的祖先,其是否很有可能在文明演进的过程中得到的同时也失去了一些?19世纪20年代一位对台湾原住民的观察者就这么认为。深陷困境之道光时代的文化不振(cultural malaise),以及经济衰退、不断发生的自然灾害,与欧洲强权扩张威胁的影响,他主张当前社会失控的商业化已腐蚀了我们与生俱来的本性,所以我们应该“反本修古”,以这些高贵的原始人为模范。

即使在大家都同意其本质上为汉民族的人口中,对于某些人可否真的视为具有完整能力的“民”,也有争论。其中一群人是居住在福建、广东沿海,多半为船居渔民或商贩的疍民。虽然他们在生理构造上和语言上与其务农的邻居没有分别,然而由于他们无法持有岸上的地产权、无法拥有墓地来妥善安葬其祖先,且女性们通常被联想为娼妓,而让他们在有礼教的地方社会中,成为不适宜的婚配对象,并逐渐被排挤成一个特定的、受到鄙视的文化群体。据说疍民是帝国早期到中期,自华北、华中较晚一波南迁而居的移民后代,但最近的研究认为,与移入时间早晚的关系相较,影响较大的是当移民抵达时是否成功取得良田,由此决定家族是否会被归类为疍民。

然而疍民的社会身份也是会改变的、可协商的。如一疍户因经商发财,或甚至干起海盗勾当而获取地产,“登陆”之后也许只需一二代的时间便能去除“疍”这个标签。详细研究福州地区精英家族的族谱之后显示,他们之中至少有些是在清朝年间自疍民发迹的。这些新近富有的家庭会将自己的父系宗族嫁接到另一个纯正的“民”户,甚至断定其一名数代前的男性祖先为此家收养,以此解释姓氏不同的尴尬事实。借此他们宣称自己是最早由中原南迁的移民后代,因而不可能是疍民出身。如同多元文化之清帝国的其他身份一般,这根本上是地方共识的产物。如果你能说服你的邻居你不是“疍”而是“民”,那你就是“民”了。

某种程度上可以比较的是“客家”的例子。客家的命名是将他们与住在华南的“本地人”做区分。客家也许是最后一波南迁移民的后代,经过数世纪的通婚及孤立于外的生活,逐渐发展出基于方言、饮食、如女性不缠足的社会风俗等可分辨的外在特征与文化认同。他们大部分都居住在高地上(较晚抵达南方时仅余可得之地),并发展出适合其生态区位(ecological niche)的各种技术,包括林业与茶叶栽种、靛青染与烟草等等。他们的生活要与其平地邻居紧密调和,与其交易以取得食粮。

清代中叶是客家发展最好的时代。不仅他们的产品为市场所需,且雍正与乾隆年间早期的开矿热潮也让这些已长期适应山居生活的人们有了新的生计。客家移民从刚开始以广东梅县为中心,扩散到东南包括台湾在内的高地,而新近致富的客家人开始取得科举功名,进入帝国的文化精英阶层。虽然这群人数世纪以来就在那里了,但似乎只有到了18世纪“客家”这个标签才开始广泛通行,而19世纪早期在新的客家士人领导之下,从散布各方的客家人中形成一种超越的、自豪的文化认同。客家族群在政治上开始主动积极,最后在太平天国起义与1911年的辛亥革命中扮演了核心角色。

当然,在地理流动性高的清代中国社会中,族群的基础可以仅建立在其来自相同的地方,而在特定的条件下,可以导向社会边缘化。在长江中游货物集散中心的汉口,陕西商人虽然是城中最富有的人群之一,但由于服装、饮食与群聚的居住模式呈现的特征,及其执拗孤僻的行为而受其他人的怀疑。在河港城市湘潭,1819年江西“客商”在一场江西地方戏剧演出时,遭湖南当地群众攻击。而在快速成长的通商口岸上海,来自江南富庶地区,如宁波、无锡与苏州等地的移民,形成了都市精英,而来自苏北地区较穷困的移民则被视为是低贱的文化群体。他们因其粗俗的苏北方言与行为举止受到轻视,被有系统地导引至最低贱、薪资最微薄的工作,且被怀疑是与太平军和后来日本人合作的叛徒。虽然“苏北”认同在江苏北部没有特别意义,但在上海被其他人建构之后,即变成一种集体认同的单位,最终更成为共同的骄傲。

在清帝国,族群边缘化最客观的标志之一,是较难进入科举制度。稀少的科举员额分配,在定居的主流人口和他们在文化上被污名化的邻居之间激起的冲突,可与重大经济对立造成的冲突相提并论。因而这个特别的议题是帝国族群政策的焦点所在。例如倾向同化政策的雍正皇帝于18世纪20年代在云南制定了特别的苗族考试,以培养本地的士人精英,而在1734年,他给予贵州非汉人口特别的科举员额。1732年江西棚民,多半是但不全是客家人,因被排除在乡试之外而酿起暴动之后,雍正宣布有土地的棚民可以参与科举。为了缓和棚民与当地人之间的敌视,雍正皇帝为这两类人群各自制定录取员额,然而实际上此亦将棚民与本地人有别的概念更加具体化了。

雍正皇帝在1729年下了一道诏令,宣布疍民与其他受污名的人群均改籍为“凡民”,拥有所有一般平民依其地位所有的权利,包括参与科举。但是继任者乾隆皇帝在位的最初数十年,逐步地消除几乎所有的“扶持行动”(affirmative action)政策。1771年,乾隆皇帝甚至修改其父在1729年的诏令,指明之前那些受到污名的人群,必须要成为有土地的纳税户四代之后,方能拥有参与科举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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