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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和明帝国——官方宗教

历史大观园 明清光辉 2020-07-15 09:53:48 0


除了上述所列举的祭祀,还有些完全是官方的其他祭祀,而这些祭祀仅只准在特殊的场所举行。由这些仪式所献祭的神祇,都被认为是典范性的,但不具有全国性的地位。如果它们是死者的神灵,他们就将在其出生地,或者在他们的拜官之地,或者在他们的埋葬之地,被人祭拜。因此,在官方宗教的范围内,全国性的祭拜与地方性的祭拜之间,可以划出一条固定的线索。

官方宗教的核心是祭祀的献祭仪式。献祭仪式可以被理解为一种宇宙的专题探讨,这些仪式,通过统治者的权威而在全帝国建立起来,旨在促进人与诸神祇之间的伟大共同体的周期性复兴。它的成功,是通过达到一种和谐与祥和的体验作为衡量标准。这些体验,出自于有准备的斋戒与虔诚;语言、姿势、色彩、音乐和舞蹈的精心编排;欢宴、香火与美酒的香味的混合。

祭祀的所有参加者都必须经受一至三天的斋戒,在此期间,他们避免分散注意力和不洁的关系,并且克制其内心。他们都必须离开他们的家居,住在斋戒之地,禁止饮酒和吃强刺激的食物,并且不与患病者、服丧者或是涉及到刑事诉讼者打交道。

尽管存在着具体差异,但祭祀的基本形式却如下所述:当参加者到达祭祀地点时,他们要脱下他们的鞋子,登上祭坛,乐师和舞蹈人员各就其位。献祭仪式从对诸神的祈祷开始,随后贡献上燔祭品、三盏燔酒;朗诵祷告文;以献祭酒祝酒;分享献祭燔肉;端走碗碟和酒杯;护送离去的神祇;最后目送献祭品投入燃烧的坑中。献祭伴随着乐生与舞生们的表演,同时所有参加者都面对诸神顶礼祭拜。

每当数位神被共同祭拜时,它们要按主次排列。排列中的一个巨大差异表现在,献祭给主要神祇的祭祀为“正祭”,献给其他神祇的从属的祭祀为“从祭”。一种不太明显的区别,则是主要的受祀者(主祀)与次要的受祀者(配祀)之间的区别。同一个级别的神祇之间,其排列次序,由安放牌位的神龛的位置标明出来。主神牌位放在神殿的最高处,面南而立,模仿宇宙进程中的男性,或者宇宙进程的“阳”的一面。其次之神,在排列上则位于主神的东面,即在主神的左侧,面对正西而立。下一次神位,位于主神的西侧,面对东方而立。再下一个神祇,则占据东侧的第二个位置,然后是西侧的第二个位置,如此等等,依次排列。其原则是,在排列次序上首先由高度与相邻程度来标明,而在任何一对神祇中,相比之下更受尊敬者都在东侧。然而,在皇地祇与社稷神的情形中,它们的神匾则模仿女性的从属地位,或者表示宇宙进程中静止性的一面(阴)。它们面对北方,而在后者的情形下,社神的牌位则总是被安放在东侧,次尊贵的神祇,由于通常在主神的东侧,现在则正在其右边。因此,神位的尊贵由基本方位来决定,而不是由身体的左右对称所控制。

官方宗教的祭拜仪式的设计,目的是创造一种小宇宙,用以表达天、地、人的宇宙的三位一体、宇宙进程的周期性,以及宇宙元素的等级秩序。只有当所有这些条件都被满足时,那些出席仪式者才有可能“感到神明”(感神),这正如明太祖在他即位初年所说:“草创之初,典礼未备,其将何以交神明致灵贶?”

神祇们,就其性质来说,据信能够与人进行沟通。在有明一代诸多的事例中可以引述一个例子,1376年,据称明太祖对钦天监的报告感到心烦意乱,报告报称,五大行星的运行“次序混乱”,而太阳和月亮也处于不和,他提出需要批评朝政。呈送的一份冗长的奏疏答辩道:“盖天为万物之祖,王为万邦之君。天之生物,不能自治,故生圣人以代天工,以君治之而成其能,是以人君为天之子。天子有过中之政,则不言垂象以代其言,犹父之教子也。天子知天之示教,而改行修省求贤于下,下之人言得以达,则是天使之言也。人君于是而听纳之,则嘉其不违教命,虽怒亦转而嘉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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