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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史——中国资产阶级的诞生

历史大观园 近代岁月 2020-07-15 10:40:19 0


19世纪末与20世纪初的经济剧变

中国在对外开放以前的许多世纪,都是繁荣和发达的。精耕细作的密集型农业,保证粮食产量高于欧洲在工业革命以前的产量。中国的人口在18世纪增加了一倍,据统计,到1850年已超过4亿。费用低廉而管理良好的内河运输系统,承担着日益繁忙的地区之间的交通运输。城市化的步伐正在加快,市场网络日益将农村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手工业已成为农村里的第二职业。传统技术已发展到极其完美的水平。如果不进行一场工业革命,看来更进一步的改进是不可能的,而且又无利可图。而受到人口压力,平均收入低下,消费需求不足,劳动力充足,以及相对的原料短缺,则又阻碍了工业革命的实现。中国的经济似乎已陷入了“超稳定的陷阱”之中。关于这个问题,伊懋可曾有很好的论述。

西方势力的进入中国,对于中国经济体制的运转产生了深刻的冲击。在过去,由于明清两代政府抑制贸易和航海事业,使中国的经济体制变成内向型的。“松动并最终打破中国的超稳定的陷阱,是西方的历史性贡献。”在19世纪中期的战争和叛乱的危机中,中国经济发展的许多新动力因素正在聚集。1860年以后,中国的对外贸易急剧增长,建立了最初的现代企业,包括兵工厂、轮船公司、钢铁厂和纺织厂。这种新发展的中心是在沿海的城市,其中的上海很快即确立其突出的显著地位。这些新的港口城市,与中国过去时代的城镇大不相同。16世纪至18世纪,以往具有中等重要性的城市,既是市场或行政中心,也是商人们渴望与之合流的官僚士绅聚居之地,似乎政治与社会秩序完美的结合于其中。而其领袖人物,同时也是这个秩序中的活跃分子和主要受益者。清末的沿海港口,与上述城市不同之处,不在于其高度集中的人口——这使上海成为20世纪亚洲最大的城市之一。马可·波罗不是早就指出,中世纪的一些中国城市人口已为数百万计了吗?19世纪后半期勃兴的沿海大城市,由于其已成为技术革新和政治变革中心,遂脱离了中国城市的传统。中国沿海城市的这种双重演变,是由外国人的到来所引起的;中国人从外国人那里学到新的生产技术和组织方法,并且在外国租界内谴责清政府的暴虐与无能。尽管清政府虽竭尽全力,但再也不能像过去控制内地城市那样,来控制这些新兴城市了。诚然,上海—广州—香港轴线,仅是在这个大陆帝国边缘形成的一个狭窄走廊。但是,通过这个缺口,却涌现出行将被推倒(或许仅是动摇其基础)持续数千年之久的文明观念、技术和人才。

中国的资产阶级正是在这些新兴的城市中诞生的。其成长过程,和这个边缘地带对西方的影响的开放程度,是分不开的。在有些人看来,这个地带和孔夫子的“真正”农村中国,是格格不入的。同样的指责也落到资产阶级身上,并因其由买办组成而遭排斥——必要时,因其为中国人而获得谅解。商埠的概念,也合乎作为航海国家的中国传统——这种传统,与占主导地位的内陆帝国传统一样也确实一样存在,现代资产阶级是被嫁接在中国的传统社会之中的。

复杂的社会基础

当现代经济部门开始在19世纪下半叶形成时,占统治地位的城市阶层——官僚和商人力图对这些经济部门加以控制,并将由此而来的好处据为己有。

由于容易接近权力和掌握国家资金,政府官员获得了双重特权。实际上,在所有“不发达的国家”中,掌握政权的人,都在现代化的过程中起着主导作用。高级官员以政府的名义进行活动,收集情报,获得颁授特权——垄断权、免税权和贷款权。在中国,国家控制整个商人团体的传统,只能加强当局对现代化的压制。官僚们得到其天然盟友士绅的支持。从18世纪起,为数众多的地主已开始走向城市。由于把料理乡下田产的事务交给了别人,这些进入城市的新贵们即投身于高利贷和商业,或社会公益事业。从这一时期起,兴起了各式各样的慈善组织(善堂)和公务部门(局)。在这些善堂和局中,士绅和较低级的机关合作,实际上负责管理市政。尽管士绅们的创业意识和管理才能得到政府的关照,但国家资金的拮据和新的生产技术的复杂性,迫使官员常去寻求商人的帮助。

商人阶级的传统可以上溯到帝国的初始年代。这个阶级在中世纪的经济革命时期,曾得到蓬勃的发展。自从18世纪以后,这个阶级显出了再度的繁荣,并提高了威信,可以从地方行会与行业同业公会数目的猛增得到证明。中国商人从漫长的历史中,继承了商业和财务两方面的高度才能,繁琐的规章,中介人的繁多,以及运转的专业分工,使得商人能够将小手工业者和农民的产品成为商品化,并将其纳入——但不是控制本地的,或者是区域的;在较少的情况下,或是全国的市场。

中国商人能有抓住和利用时机致富的非凡才能,鼓励其与外国人合作。在一些开放的港口城市里,西方人办的工厂和运输公司为数众多。在1900年前后,将自己的才能为外国企业服务的买办人数,据估计已达2万。通过一些业务上的接触,中国商人获得了现代的管理和生产技术。这些人构成了一个面向外部世界的开拓者集团;其与外国社会的关系,也许比与中国传统社会的关系更为密切。但是中国商人在与外国人的接触中,其民族和社会的特性,并没有如信奉基督教和流行穿着西装的人那样数典忘祖,而是表现为地区行会、行业同业公会和1914年以后的商会之中,并以新的力量来激发这些组织。

但是,各式各样的障碍,延缓了商人阶级转变为企业家和实业家组成的现代资产阶级进程。这些障碍,部分来自商人传统自身,如来自销售和生产两个系统之间的严格区分。在19世纪下半叶以前,中国几乎没有采用由商人将原料分发给手工业者加工的办法;而在曼彻斯特和里昂,正是这种制度的广泛采用,标志着资本主义制度的诞生。同样,中国商人嗜好商业投机,为迅速获得高额的利润而甘冒风险。但最主要的还是商人社会地位的低下,阻碍了其在经济上和政治上的转变。当然,不能把儒家对商业的谴责看得过分认真;过去数百年来,实践一直在与僵化死板的原则相对抗。实际上,商人对公共权力的让步,并不表示商业活动受到压制,而是表现为各种形式的控制与合作,最典型的例子就是17世纪和18世纪的食盐销售制度。不过,商人这种退让的主动性,是为发财致富争取更多的机会。扬州盐商的豪富与权力便是明证。商人阶级的成员要想脱离自己的出身,爬上更高的社会阶梯,或者是由官僚的提携,或者是通过科举考试,或者花钱捐得官衔。不过这种向上爬的运动,也为一部分士绅从事反方向的运动所抵消。所谓反方向运动,就是这些人暗中或间接投身于商业活动。

19世纪末,以官僚和士绅阶层为一方,与商人为另一方的合作增强了,并且有了部分的相互融合,结果就产生了商业资产阶级。在政府的倡导下,在现代经济部门中出现了混合企业(官督商办或官商合办),由公私两方共同出资,在上级官员监督之下,由商人来从事经营。随着岁月的流逝,这种官僚资本主义变得越来越少国家行政色彩了。当20世纪的最初10年,这种官僚资本主义发展到最佳状态时,企业领导人亦官亦商的双重依附关系,构成了官僚资本主义的唯一基础,例如张謇和严信厚。这一新的城市绅商群体的出现,受到19世纪中叶以来的大量捐官的认可,也受到20世纪初叶(1903年的诏书)商人地位的上升的认可,更使官吏和退职官员对经商表现出日益增长的兴趣和鼓励。

在这个新的混杂的阶级队伍里,各种力量的对比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在20世纪始初阶段,官吏似乎处于主宰地位。官僚主持着上海和广州的各种慈善协会(爱育善堂),也主持着雏形市议会的上海华界总工局,甚至担任新的商会长(清末商会的总数已达800左右)。但在以后的年代里,由于科举制的废除(1905年),中央政权的衰落,地方政权的军事化,官僚阶级的势力因之而削弱。商人们逐渐在城市绅商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参加了1905年抵制美货运动,由此也显示其在经济领域和政治领域不可轻视的影响。加入资产阶级队伍的官吏或其子孙的行为,越来越像公司的首脑和私人资本家。曾国藩的外孙聂云台在1920年前后,成了庞大的中国实业家协会的主要领袖和代言人之一。

条约口岸的作用

中国资产阶级的形成,也有其外部环境的原因,即由外国势力的进入和条约口岸租界所造成的。

在明朝,中国最初出现的资本主义萌芽,并没有开花结果,也没有促成一场技术革命,更没有产生现代的资产阶级就枯萎了。历史学家们对于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遭受挫折的原因,至今还没有清楚地说明。学者们对此各执一词,归咎于官僚主义的压迫(E.巴拉兹)、制度运转不灵(费维恺)、原料缺乏,认为是习于按常规办事的小生产和信息灵通的商人之间缺少配合(伊懋可),甚至还有人认为是缺乏能源。充其量也只能像E.巴拉兹那样指出,在许多世纪中,商人阶层的兴旺,都是与国家权力和官僚控制的减弱同时出现。但是,一旦占主导地位的政治和意识形态秩序受到削弱,就会出现资本主义萌芽;可是这个萌芽,又将或迟或早为政治和意识形态秩序的减弱,因而为发生的变乱所扼杀。因此,对于处在瘫痪过程中的专制和儒教政权,唯一的代替物似乎就是具有破坏性的无政府状态。

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中国资产阶级的迅速兴起,是由官僚主义控制的削弱(商人将其能量释放出来),以及相对安全而有秩序的孤岛,即“租界的庇护”(这种庇护保存了商人的能量)这两者同时的存在促成的。尽管居住在租界里的中国商人,受到二等居民的待遇,长期被剥夺了参与城市管理的权利而又必须纳税,但也因外国人的存在而受益。租界里的巡捕,必要时能够得到从外国居民中招募的义勇队的支持,使条约口岸免受骚乱的干扰,也免受19世纪末以来各省连年不断的小规模叛乱的侵扰。这些义勇队的武装实力并无多大作用,而是停泊在主要口岸,或沿扬子江上下游弋的炮舰的威胁,足以保持这些“国中之国”的安全。在这种安全避难所里,各种公共事业(海关和邮局)引进了公正和正规化等行政优点。“模范租界”提供公用事业,如廉价的民用和工业用电,自来水、电车和电话,完全可以和西方的大城市媲美。但是中国的绅商们在租界内首先寻求的,是财产和人身的安全,把自己的钱财存入外国银行,其保险库是北京政府永远无法打开的;还可以向租界的会审公廨提出申诉,以抵制清政府官员的高压政策。外国人为了本地区的商业利益,希望保证其正常发展,不要受到政府当局的干扰,上海租界工部局于1902年提出,任何在租界内的中国居民,原则上在未被会审公廨审判定罪之前,均不得引渡交给清政府当局,在1903年的“苏报案”中,这个原则得到明确的验证。当南京的两江总督要求立即引渡激进的反满新闻记者时,工部局中的英国多数派对会审公廨施加压力,要求按西方法治原则审判,结果只判处了短期监禁。

革命的反清运动与中国资产阶级的形成,都得益于由租界发展而成的国际飞地的存在;两者齐头并进,互相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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