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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史——外交官

历史大观园 近代岁月 2020-07-15 10:38:07 0


北京的外交使团,在他们之中资历最深的一个官员屋中聚会,当我们在暖和的天气聚会于英国公使馆时,窗户朝馆内的一个小院子敞开着,院中的紫丁香正在春季盛开着。公使馆的鹦鹉常常一直耐心地听着,还参加我们的讨论(有时很得体),不时地发出哑哑笑声,或者一声压低的咯咯声,或者突然一声尖叫。它是一只会说话的鹦鹉,但是只会讲汉语,所以参会的大部分外交官都听不懂。

外交使团

在民国初年,外国在华建立的机构中,最惹人注目的是北京外交使团,是由15国的特命全权公使组成。秘鲁、挪威(1905年与瑞典分离)和墨西哥也与中国有条约关系;享有“最惠国”条款利益的国家共18个,但在1913年,挪威、秘鲁和墨西哥三国未派代表驻于北京。在外交使团内,有11个和中国签订《辛丑和约》的国家——德国、奥匈帝国、比利时、西班牙、美国、法国、英国、意大利、日本、荷兰和俄国,形成一个交往密切的圈子。实际影响中国和世界事务的国家,是英国、日本、俄国、美国、德国和法国为其中之佼佼者。

华蕾先生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的意大利驻华公使,基本上公正地评价了其同事们的汉语能力。朱尔典爵士在1876年作为一名见习翻译来华,在英国领事馆长期任职,工作出色,1906年在北京任公使之前,还出任过驻朝鲜公使。除了朱尔典外,外国公使都是典型的“外交官”,从一个职位调到另外一个职位(到1913年,比利时的贾尔牒男爵,丹麦的阿列斐伯爵,意大利的斯弗尔扎伯爵,法国的康悌)。朱尔典继续担任公使,直到1920年。其在北京的同僚之一,在叙及当时写道:

对他来说,中国不过是许多驻地中的一个,代表着其事业的开始和终结……在我看来,其世界是由大英帝国和中国所组成,而俄国和日本在背景朦胧中出现(有时近得碍手碍脚),其他的许多国家则在周围大惊小怪,干涉与其并不直接有关及其完全不了解的事情。

朱尔典的前任是萨道义爵士,1900—1906年在北京,虽然是比朱尔典爵士更为职业化的外交官[他是很受赞扬的《外交实践手册》(1917年及以后几版)的作者]。萨道义也是作为一名见习翻译开始其事业,因能讲一些汉语和流利的日语而闻名。他多年在日本、暹罗、秘鲁和摩洛哥的领事馆中任职,1895年被任命为驻东京的公使。其私人秘书描述其是“一个严厉的人,对其属员很严格,要他们做大量的工作,如其所自称的那样,是从一所严格的学校中培养出来的,这就是巴夏礼爵士学校……我从萨道义爵士那里学到了额尔金勋爵与中国官员打交道的一句箴言,决不要提出没有正当理由的要求;当你提出了合理的要求,就一定要得到满足”。日本的几任公使都是职业外交官(东京帝国大学法律部毕业生),因其过去在驻华领事馆工作具有丰富经验,可能已懂得一些汉语。日本和英国的外交文件表明,在这些年来,日本人和英国人一起,在所有列强的外交官中,是对中国的政治经济事务了解得最多的外国人。

1898年至1905年的美国公使,是前共和党议员康格,通过其与麦金莱总统的私人关系而获任此职的。康格的继任者为1905年至1909年任职的柔克义,是一位职业外交官,在19世纪80年代已经在北京和汉城任职。柔克义是一位颇有造诣的语言学家和学者(熟悉西藏的佛教,中亚及近代以前的中国与西方世界,现代以前的朝鲜和东南亚的关系)。1909年至1913年的美国驻北京公使嘉乐恒,是塔夫脱总统选派的,长期在伊利诺伊州共和党内活动,并曾作为麦金莱总统和老罗斯福总统的特使,派往古巴和委内瑞拉,是一位有经验的外交官。1913年至1919年的美国驻华公使芮恩施,曾在任威斯康星大学政治学教授时,其学术著作曾引起两任总统威尔逊的重视。芮恩施的回忆录《一个美国外交官在中国》(1922年),表达其对中国人渴望国际平等的深切同情(虽然是无效的)。巴黎和会把山东交给日本后不久,芮恩施就辞职了。

与中国外务部的日常接触,由主要国家公使馆中的“汉务参赞”进行。“汉务参赞”往往能影响公使馆负责人的观点。例如,从1911年至1922年任汉务参赞的巴尔敦,便是英国公使馆中起支配作用的人物。巴尔敦娶了怡和洋行一名董事的长女为妻,狂热地维护英国利益,其人虽不机敏,却惯于使用强硬手段,因之颇受在华的英国人喜爱;而其须对付的中国官员,则视其为不受欢迎的人。1922—1929年,巴尔敦任英国驻上海总领事。美国的驻华公使馆的汉务参赞,多来自美国在华的传教士。

使馆界(东交民巷)

驻北京的公使及其属僚居住在使馆界内,是国际法上的不正常现象。1901年的《辛丑和约》规定:“大清国国家允定,各使馆境界,以为专与住用之地,并独由使馆管理。中国民人,概不准在界内居住,亦可自行防守。”新的公使馆界区,比1900年以前扩大了九倍,位于内城宏伟的南城墙内,周围新建了一道围墙(和常驻的卫兵守卫)。使馆界的北面和东面,以一块地势略为倾斜的“缓冲地带”为界——这一块开阔的空地,是义和团运动中被夷为平地的帝国翰林院旧址,此时用作打马球,踢足球,学骑马和公使馆卫队训练的场地,也算是用来保护使馆界的。使馆界是从南城墙的前门向东延伸到哈德门(崇文门)(萨道义爵士等人在1904年谴责其同僚们的胃口太大了)。

事实上外交使团扩大的“权利”,大大超过《辛丑和约》第7款规定的范围。部分缓冲地被租给公使馆卫兵常常光顾的旅馆、酒吧间和一个领有执照的妓院。从理论上来说,这块缓冲地是列强共同拥有的产业;与这一原则背道而驰的,是个别国家颁发建筑许可证是有偿条件的。实际上使馆界内已经有了商业企业、商店、教育机构和大量非外交人员——尽管清政府从来不打算开放北京,使之成为外国侨民居住和经商的一个中心。在使馆界内或周围,有顺利饭店、北京饭店、六国饭店(常常聚集一批寻求贷款和采矿合同的人);有汇丰银行、道胜银行、德华银行和横滨正金银行;有几个外国大型货栈,有一个士兵基督教青年会,两家卫理公会医院,一座为公使馆卫兵用的天主教堂,一座卫理公会教堂(可容纳1500人),一所卫理公会女子学校和燕京大学(也是卫理公会办的);有伦敦布道会的罗克哈特医学院,美国海外布道会的教堂和学校,盲人慈善堂等。按照规定,华人只有穿着特定制服的使馆仆人及雇员,才准许进入使馆界。事实上,使馆界内经常住有相当数量的中国人,这些人通常住在六国饭店。在1911年以后,六国饭店是以北京政府下台官员避难去处而出名。外交使团屡次向中国政府要求在使馆界内的“避难权”。张勋将军在1917年实行溥仪复辟失败后,就藏在使馆界内的荷兰公使馆内。

1914年才对使馆界进行联合治理,取消了三个独立部分(西段、英国段和东段)。在此以前,各段都是自行治理,并有自己的章程。由三名《辛丑和约》缔约国代表,两名使馆界内的居民代表组成行政委员会,监督执行新的治安章程和道路章程。公使馆和居民私人缴纳土地税,来维持行政委员会的费用。

总的来说,在北京的外交官,是生活在一个与中国人隔开的社会里。这种情况,在清末的最后十来年开始发生变化,民国以后变化更大。1885—1898年任美国驻华公使的田贝所说有一定道理:

新外交官来到北京后,第一个任务就是去拜会总理衙门,即后来的外务部,向总理衙门致意和取得对其官方资格的承认……对总理衙门的拜会,是新来者唯一必须做的事……互相也不必进行社交会面。这对中国人和外国人来说,都可以大大松一口气。除了极少数的情况外,社交对双方来说,都是特别令人厌烦的事。

在义和团运动后,清政府实行“新政”的太平日子里,受过外国教育的外务部和邮传部年轻官员,在晚上与公使馆的人打扑克消遣,这是大家已习知的。但是在北京的外国侨民社团(不论是外交人员或是私人)的生活,是独特的和自我封闭的。其中最为典型的要算英国人了,“他们以宴会、舞会、聊天及打高尔夫球等活动,来消解其思乡的苦闷,在欢乐中完全不顾其所在国人民的习俗、语言和情感”。意大利公使回忆1918年时,说:“一个外交官的山中城堡,对妇女和小孩来说,如果只从卫生的观点来看,这是件好事。但是大多数外交官生活在这个国家内,是处于孤立状态,并且与之格格不入。”

虽然外交官在北京是与外界隔离,但其在北京的物质生活享受却是十分奢侈的。下面是1900年英国公使馆大院:

占地在二英亩以上……原来是梁亲王的王府,由女王陛下政府租用。正房为公使的住所。这是一座优美的中式建筑,大门很雄伟,有一条高出地面的甬道穿过两条富丽堂皇的回廊(中文叫亭子)。这些建筑的屋顶都覆盖着只准高官才能使用的绿色琉璃瓦;黄色的琉璃瓦是皇宫专用之物。秘书们住在平房内,只有一秘例外,住在两层的西式楼房里;见习翻译和随员住在三所房子里……还有一个小教堂,一个剧场和一个保龄球场。

美国公使馆是用从美国运来的材料建成的,具有文艺复兴时代殖民地的豪华风格,周围的附属建筑,是一座真正的农庄,秘书、随员、见习领事和文书都住在那里。这是一个风景如画的村庄,有一座古庙和许多独立的宅院;每一处都用高墙围着,墙内还有花园。

1913年,意大利公使馆的一秘写道,他家里共有“从头等仆役到三等苦力”10名仆人,其中包括“厨师、码米童(manmiton)和两名阿妈,一人叫‘洗衣和照顾婴儿的阿妈’(wash-and-baby amah),一人叫‘绣绣阿妈’(sew-sew-amah)”。此外,公使馆的仆人包括“四名马夫,即一名老马夫和他的三个儿子(还有他的一个饲养小毛驴的孙子,由我付给薪金);还有一名洗衣匠及其帮手,一名花工和四名园丁,一名‘看门的’即门房,一名‘听差’即送信的”。

在20世纪20年代以前,北京的汽车很少,也没有像样的汽车行道。外国人主要靠骑马和乘马车前往赛马场(位于北京西郊,距城约四英里,义和团运动时被焚毁,重建后规模更大),或到颐和园野餐,或去香山。外国人喜爱散步。从崇文门至前门一段的南城墙,根据《辛丑和约》的条款,已移交给各国公使馆,很多外国人都在这里散步。这里有使馆界卫兵巡逻,中国人不得到此。在夏季的数日中,除了海关的官员外,外国人都到京城以西12英里的西山,特别是到八大处去避暑。八大处以众多寺庙闻名,外国人(和中国的权贵们)租赁寺庙房屋。外国人给八大处的八个山峰另外起了名字,其中有一座叫“布鲁斯峰”,还有一座叫“蒲安臣峰”。外国人在一年其他时间里,无休止地举行宴会、舞会和看戏等活动,从比较正式的礼仪中稍得放松——虽然大家都知道,朱尔典在炎热的夏日晚间,甚至在租赁的寺庙中单独就餐时,也是衣着整齐正规。外国人在八大处的周围农村散步,使这些欧洲游客得以接近中国民众的日常生活。

当然,除了娱乐外,还有工作。在1900年10月至1920年5月期间,公使团举行了219次正式会议。外交官们在一起无休止地讨论印花税、货币流通、金融危机以及其他财政事项;也讨论商业、航运和条约港口租界的事务,甚至上海公共租界的会审公廨,外交人员和领事馆工作人员的权利和特权;也讨论到中国的辛亥革命及其后果的问题;显而易见,还要讨论使馆界本身的管理问题。

外交压力

在治外法权和“不平等条约”制度下,北京的公使团和在条约港口领事馆属员,实际上可以认为是中国政府的组成部分,具有对在华外国侨民进行民事裁决和刑事审判的特权。公使们借故生端的警惕,一切违反条约的真实的或想像的情况——不但指字面上的违反,而且指精神上的违反。在《南京条约》订立后几十年积累的事例中,所指的精神违反,已成为缔约列强对条约权利含糊而任意解释的精神源泉。每当外国侨民的地位和利益受到中国政府的某项措施影响时,公使们总是毫不犹豫地对外务部或其他部门施加强大的压力,声称其已受到直接损失,百般进行交涉,很少同意接受适度的赔偿;对“侵犯利益行动的”“负责”官员进行无端的指责;要求一些被认为是诋毁外国人的出版物要受到查禁。这些要求,比清除长江和珠江航道上的障碍物要容易得多。此外,公使们还用很多时间和精力,攻击清政府或地方政府给予某一列强的特许权,或与之订立合同的行动。美国公使田贝在1906年写道:“在欧洲的国家里,如果他试图做这些事情中的一小部分,他就会拿护照离任。”田贝公使指出,驻华公使(由于国内“大报”上观点所造成的压力)“不得不假定,在一切案件中,其本国同胞都是对的,中国人都是错的”。如果这位公使胆敢对涉及其本国同胞的主要利益进行是非调查,他将因此被认为意志薄弱或道德败坏。

但是,列强外交官对中国中央及地方政府的影响,还低于自己的估计。晚清及后来民国的官员有许多办法来拖延,佯装不知,或干脆不理不睬某一西方强国的纠缠。由于民族主义意识与维护主权的愿望渗入晚清的官僚集团,然后渗入民国的后继者,使之对外公使的抵制态度有所发展。就1913年的善后贷款而言,几个债主认为,让一个外国人进入中国政府监理贷款的分配,即能左右袁世凯总统的贷款使用。因此,列强争着担任民国的顾问和审计,最后贷款协定实际被拖延下来。实际上,外国稽核和会计所了解的,只是袁世凯愿意让其知道的事。

列强追求某些要求表现的态度(这些要求,常常是以中国含糊的声明为依据,而这些声明又常常是在外国的压力下作出的),与时运亨通的特权享受者提出要求的态度,对中国主权的损害,要比其真正获得的实利要大得多。最能说明问题的例子,是美国坚持要参加1909年计划中的湖广铁路贷款。张之洞在1909年6月刚与德、英、法三国银行集团谈妥了贷款协议(在摩根财团、库恩—罗博财团、纽约第一银行和花旗银行怂恿下),这时美国塔夫脱总统发给摄政的醇亲王一封私人电报,要求美国银行集团也参与贷款。美国所以提出这项要求,是根据1903年和1904年中国政府对美国公使康格所作的承诺,即中国无力向汉口至四川的铁路(此时是拟议中的湖广铁路网的一部分)投资时,英国和美国资本可享有提供贷款的优先权。美国以此为据,对中国政府无情地施加压力,同时向巴黎和伦敦发出措辞严厉的照会。但是,那项被美国国务院称之为“庄严义务”的中国对康格的保证,并不存在。事实上,在1903年和1904年清政府外务部已断然拒绝了康格代表美国企业集团提出的要求。清政府在1903年对此类要求答复中称:“某国愿意承办何处铁路,亦应听中国商明准驳,方于自主之权无损。自不得以贵国与某国自行商议之事,作为中国允许之据。”美国1903年的交换文本,甚至在华盛顿也找不到。1909年7月,美国国务院要求北京立即把这些文本送到伦敦,以便支持其在伦敦进行谈判;但在美国拿到文本后,由于内容对美国不利,根本就没有给英国人看。

最后,由于压力而不是由于所谓“保证”,中国同意了塔夫脱电报的内容,欧洲金融集团也同意美国参加贷款。因为欧洲金融集团担心如果拒绝美国的要求,也可能难以实现对自己十分含糊的贷款保证。美国向湖广铁路网系统贷款并不曾实现,但在追逐并不实际的经济利益时,列强完全是把中国视为商品目标,而不是作为平等的贸易伙伴。

语言障碍是导致外交专横的一个重要原因。驻北京的外国官员,很少有人懂得汉语,条约港口的外国商人也多是如此;其中也有少数值得尊敬的人,但这是例外。在领事一级,语言状况稍微好一些。在1913年,英国除在北京的公使馆,还在28个港口设有领事馆,其中8个是总领事馆(广州、成都、汉口、喀什噶尔、沈阳、上海、天津、云南府),配备有较多的工作人员。在1913年,驻北京的英国公使馆有7名见习翻译。在20世纪以前,与美国领事馆形成对比的,在英国领事馆任职的,都是高度职业化的外交人员。这些人员都是通过竞争考试录用的,要在中国进行其终生事业。一个人在被任命为见习翻译之后,作为未来的领事,首先要在北京进行两年的汉语学习;结业之后,还要进行一次语言考试。这次考试的成绩,对于其未来工作的安排,是至关重要的。

1913年,美国在中国设有5个总领事馆(广州、汉口、沈阳、上海、天津)和9个领事馆;1912年,才任命第一个见习翻译,即是安立德。此人后任美国公使馆的商务参赞并是《中国:工商手册》(1926年)的作者。1913年,美国驻北京公使馆配备有9名见习翻译;在领事中,有些人显然是“中国通”,如驻长沙的领事詹森和驻上海的领事高思两人,后来都担任过驻华大使。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典型的短期任命和付酬雇用代理领事制度,与之相比,显然是个很大的变化。

在1917年以前,俄国领事馆人员具有的专业知识,与英国相当。俄国从圣彼得堡大学东方语言学院教师中,或从俄国的传教士中选用使馆人员。一些俄国传教士,从18世纪以来就在北京接受汉语言的训练。到1913年,俄国在中国设有8个总领事馆(广州、哈尔滨、喀什噶尔、沈阳、牛庄、上海、天津、北京)和11个领事馆(其中9个设在满洲和蒙古)。当年有4名见习翻译为公使馆工作。

1913年,日本在中国设有8个总领事馆(广州、青岛、汉口、哈尔滨、沈阳、上海、天津、香港)和22个领事馆(其中10个设在满洲)。日本外交人员认为,被派驻中国,不如去欧洲或美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日本的领事馆官员,据说是把在华任职当成踏脚石,其外交语言能力常常受到会议的批评。总的来说,日本的领事队伍是高度职业化的(通过高级文官考试,主要是录用著名的东京和京都大学的毕业生),到中国去任职的人,要对中国的情况有些了解。

关于其他国家,德国1913年在中国设有1个总领事馆和8个领事馆;法国设有3个总领事馆和10个领事馆;奥匈帝国共设3个领事馆,比利时6个,意大利7个,墨西哥4个,荷兰9个,葡萄牙7个,西班牙7个,但通常由第三国侨民代管。缔约国列强,无一例外在广州、上海、汉口、天津都设有领事;而其余的领事机构所设置之地,则反映其各自声称的“势力范围”,例如俄国和日本的领事馆多分布于满洲,英国的领事馆主要分布在长江流域,法国的领事馆则分布在中国的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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