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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说历史——豪强地主和军功地主的出现

历史大观园 百家争鸣 2020-07-14 00:25:52 0


战国时期,随着因土地买卖而出现的土地兼并局面的日渐扩大,出现了“富者田连阡陌,贫者亡立锥之地”的社会现象,许多达官显贵和身份显赫之人,逐渐占有大量土地,成为颇有社会影响力的豪强地主。

战国时期的豪强地主,包括各国的封君,也包括贵戚及其他有权势的显贵。战国封君中,赵国的平原君和齐国的孟尝君都是其中的代表。他们享有征收封邑赋税的特权,还占有大量土地,并向失地农民放债。另有一些因仕途上升的官吏,或因垄断经营而致富的富商大贾,也往往成为豪强地主。这类地主通过接受赏赐、购置土地等形式,形成事实上的土地兼并。如,赵将赵括曾用赵王所赐金帛,“日视便利田宅可买者买之”(《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为与国家争夺劳动力资源,豪强地主往往利用权势,吸引农民归附,借以逃避国家的赋税徭役。《韩非子·诡使》说:“士卒之逃事状(藏)匿,附托有威之门,以避徭赋,而上不得者万数。”这里所谓的“有威之门”,就是指当时的豪强地主。

另一类是军功地主。战国时期,各国为奖励“耕战之士”,通常采取赏田的办法。如,吴起为魏河西守,曾宣布士兵中“有能先登者,仕之国大夫,赐之上田,上宅”(《韩非子·内储说上》)。魏国考选“武卒”,中试的,也可以“利其田宅”(《荀子·议兵》)。商鞅在秦变法,行二十等爵制,接军功大小,赏以爵位,升爵一级,可得田一顷。这些因军功获赏者,就是当时的军功地主,有军功者可以合法占有田宅和臣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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