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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知宋——夜市卖菱藕——宋人的夜生活

历史大观园 历史疑问 2020-06-15 10:37:24 0


《水浒传》中第二十一回“宋江怒杀阎婆惜”,写到宋江被阎婆惜晾了大半夜,挨到五更天,出得阎婆惜家门:“忍那口气没出处,一直要奔回下处来。却从县前,见一碗灯明,看时,却是卖汤药的王公来到县前赶早市。那老儿见是宋江来,慌忙道:‘押司如何今日出来得早?’宋江道:‘便是夜来酒醉,错听更鼓。’王公道:‘押司必然伤酒,且请一盏醒酒二陈汤。’宋江道:‘最好。’就凳上坐了,那老子浓浓的奉一盏二陈汤,递与宋江吃。”

这段文字非常形象地描写了郓城县的早市。

第四十四回“石秀智杀裴如海”则写了蓟州(今天津蓟县)的早市:“却说本处城中一个卖糕粥的王公,其日早挑着担糕粥,点着个灯笼,一个小猴子跟着出来赶早市。”

在宋代以前,城市实行的是坊市制。“坊”是居民住宅区,“市”是商业交易区。两者在空间上是分隔开来的。居民区的坊之间也是互相隔离的,围有围墙,各有坊门;而所有的商业活动只能集中在“市”里进行。每天早上和晚上,以鼓声为号,坊门市门都定时开启和关闭。

唐代法律明确规定,除官府特许外,开门之前、闭门之后,在坊和市中夜行者都算作“犯夜”,必笞二十大板。唐代前期包括长安、洛阳在内所有的城市是没有早市和夜市的。所以现在影视剧如果说武则天时期有夜市纯粹是不读历史。

唐后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这种严格的城市管理制度被打破。这一时期的唐诗就反映出夜市已经出现。比如唐代宗大历年间诗人王建的《十五夜望月寄杜郎中时会琴客》就写到:

夜市千灯照碧云,髙楼红袖客纷纷。

如今不似时平日,犹自笙歌彻晓闻。

而晚唐诗人杜荀鹤也有首《送人游吴》诗:

君到姑苏见,人家尽枕河。

古宫闲地少,水港小桥多。

夜市卖菱藕,春船载绮罗。

遥知未眠月,乡思在渔歌。

即很明确地记述了夜市的出现。

到了宋代,“坊市之中,邸店有限,工商外至,络绎无穷”,封闭的城市管理模式逐渐不能适应城市商品经济的发展。于是,原先住宅坊区内临街的民宅(相当于现在沿街房)陆续开起了店铺,坊墙也被拆除,坊内隔绝的格局逐渐被打破。越来越多的人在坊内街道两旁开设了店铺,过去实行的“宵禁”也宣布取消。为了满足市场的需要,追逐商业利益,“日中为市”的惯例被打破,早市、夜市应运而生。

而夜市在《水浒传》中也有描写。

宋代不仅有夜市,还出现了早市,这些在《水浒传》中都有所反映。《水浒传》在第六十六回“吴用智取大名府”一章中梁山好汉为智取大名府,乔装改扮成赶夜市商贩:这大名府是河北头一个大郡冲要去处,却有诸路买卖,云屯雾集。只听放灯,便来赶趁。……不移时,楼上鼓打二更。时迁上到楼上,只做买闹鹅儿的,各处阁子里去看。撞见解珍、解宝,拖着钢叉,叉上挂着兔儿,在阁前踅着。

据孟元老的《东京梦华录》记载,早市又叫鬼市,“潘楼东去十字街,谓之土市子,又谓之竹竿市。又东十字大街,曰从行裹角茶坊。毎五更点灯博易,买卖衣服、图画、花环、领抹之类,至晓即散,谓之鬼市子”。

所谓“鬼市”,是因五更至天亮这段时间是传说中鬼出没的时间,而鸡鸣之前,鬼要返回阴间。时间上正符合早市“半夜而合,鸡鸣而散”的特点。

《东京梦华录》还记载,一般夜市三更结束,早市“才五更又复开张。如耍闹去处,通晓不绝”。首都东京开封府的著名大酒楼——潘楼,“其下,每日自五更市合,买卖衣物、书画、珍玩、犀玉。至平明,羊头、肚肺、赤白腰子、奶房、肚胘、鹑兔鸠鸽野味、螃蟹、蛤蜊之类讫,方有诸手作人上市买卖零碎作料”。

可见红火生意一茬接一茬,非常繁忙。

到南宋时期的“行在”临安(今杭州)夜市热闹不减。《都城纪胜》有如下描述:中瓦前的夜市最盛,“扑卖奇巧器皿、百色物件,与日间无异。其余坊巷市井,买卖关扑,酒楼歌馆,直至四鼓后方静。而五鼓朝马将动,其有趁卖早市者,复起开张,无论四时皆然。如遇元宵犹盛”。

可见宋代经济的活跃程度,与现在比都毫不逊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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