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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奴隶买卖文书——唐代的奴隶市场

历史大观园 历史评论 2020-06-14 17:30:55 0


唐朝的市场制度和人口买卖

到唐代为止,中国都市的商业活动是不能够在都市内随意进行的,营业地点受到官府的严格限制,长安是东市和西市,洛阳则有南市和北市,各种商店都被集中在这些地方。甚至,在这样的市场内部,同业者的店被安排在同一处比邻相接,像这样的同业店舖并列又被称为「行」。金银行就是一例,日语的银行一词就是受到其影响。

根据明治末期由大谷探险队带入,现在收藏在龙谷大学的吐鲁番文书记载,在盛唐天宝元年(七四二年)的西州,除了綵帛行、帛练行、穀麦行、米麵行、菓子行(水果店)、菜子行(种子店)、铛釜行(金属器具店的一种)、凡器行(器皿店)这些名字的存在之外,口马、香料、药品、颜料、刀具、皮革製品等商品也分别在不同的行流通贩售。西州是指吐鲁番盆地的首都高昌,因为上述的大谷文书是设在西州(曾有一段时间称为交河郡)的市场公定物价表的残卷,所以应该也有处理其他商品的行,例如在长安为人所知的金银行、珠玉行、肉行、衣行等。相应地,在长安、洛阳、太原、扬州、益州(成都)、幽州(北京)等唐朝本土大都市的市场裡面,至少从本文书知道的各种「行」应该全部都有。

虽然有人口买卖的地方不一定有奴隶制,可是有奴隶制的地方一定有人口买卖。因此,在唐帝国,为了满足奴婢的需求量进行人口买卖是很普遍的。然而在建国初期的内乱平息,国内安定之后,奴婢的大量供给源则面临枯竭,而且伴随著在良贱制底下被认可的奴隶解放,从而使得奴婢减少,如果是这样的话,就必然需要从国外输入奴隶吧。先前介绍的吐鲁番出土的汉文文书《唐开元十九年(七三一年)唐荣买婢市券》即可作为部分证明。

敦煌文书裡可以散见人口买卖的实例,其中一件是如实记载著唐代的敦煌(沙州)有奴隶市场,裡面进行蕃汉奴隶的交易,稍后会介绍。另外一件是八世纪中叶在敦煌的奴隶市场,有位名叫王修智的汉人行商(原文为行客,意指沿街叫卖的商人)参与了贩卖十三岁的粟特人男奴隶一事,其中的一位保证人是住在敦煌的百姓安神庆,他应该也是粟特人。在唐朝的核心地带,几乎没留下任何的古文书,在正式的历史书籍裡也鲜少记载像人口买卖这种日常琐事。可是,没有史料与不存在的事实,完全是两码子事。实际上,长安也好,洛阳也好,都存在过大规模的奴隶市场。

工业革命后机械文明时代的人们,甚至是活在现在电脑发达时代的我们,对奴隶的认知是浅薄的。可是在机械文明时代以前,奴隶可以说是最高级的精密机械,胜过现代机器人。而且,奴隶的价格相当于马价一到两匹的程度,有时候则比马还便宜。当时的上流阶级拥有可与现代高级车匹敌的马,对他们而言,作为随侍警卫或私兵的强悍奴隶(军事奴隶),或是作为耕作庄园的劳动奴隶(农业生产奴隶),为了传宗接代的婢妾,能歌善舞的艺人,包办以料理为首的家事奴隶(家内劳动奴隶),不论时代或地区,都是相当有魅力的商品。另一方面,对仲介奴隶的商人而言,这也是最高级的商品。还有对经营女肆(娼楼)的生意人而言,女奴隶也是获利可观的商品。当时,在人口世界第一的唐帝国,而且又是位于中心地的长安洛阳的奴隶市场,可以想见是多麽的繁荣。

奴隶与马的价格

根据日野开三郎和池田温的研究,证明了在唐朝以长安洛阳两都为首,以及各州县的官府所在地的市场裡,存在著交易奴婢和马、骆驼以下的家畜的「口马行」,这已经是超过二十年前的事了。这个「口」是指生口即奴隶,因此口马行的意思便是「买卖奴隶和马等家畜的店舖群」。从这个名称也可窥知奴婢和以马为首的家畜同样被视为物品,而且实际上奴婢和家畜是被关在牢笼裡面或者手脚被捆绑繫住,放在一起贩卖。

知名画家张大千在敦煌壁画的摹写上相当活跃,他的少数敦煌文书被收藏在四川图书馆内,其中有极为零碎的断片是关于口马行的资料。这似乎也是八世纪的公定物价表的一部分,将其复原的话,推定是首先将奴婢大致区分为中国国内产(家生)和外国产(蕃),再分类为丁奴(二十一至五十九岁的丁男奴隶)、中奴(十六至二十岁的中男奴隶)、丁婢(二十一至五十九岁的女奴隶)、中婢(十六至二十岁的女奴隶),接著再各自分为上、次、下三个等级来设定价格。

原本是和均田制、租庸调制结合,将男女依照年龄分为丁和中的「丁中」制度裡面,也有小(四到十五岁)、黄(一到三岁)、老(六十岁以上)的区分,因此理论上即使有小奴、小婢或黄奴、黄婢也是很正常的。从其他的史料也可以确认到有许多相当于这个年龄的奴婢存在。

总之,此物价表成为证明敦煌存在过奴隶市场的贵重史料,以下将介绍该物价表,顺便一览从断片得知的奴隶和马的种类和价格。

解读奴隶买卖文书——唐代的奴隶市场

但是,这裡所列举的奴隶和马的价格,若以唐代前半期来看,不得不说似乎太贵了。因此,池田温站在概观的立场指出:「唐代的物价水准,在隋末唐初的混乱期是高的,(太宗的)贞观之治以后的安定期是低的,(则天)武后期稍微高涨,(玄宗的)开元天宝的鼎盛期又变低,安史之乱后急速暴涨,在贞元末年到元和长庆年间再度降低趋稳,但是唐朝后期安定期的绢价水准是盛唐时的近两倍左右,黄巢之乱以后的唐末又再度高腾。」他推测本物价表的断片应该是安史之乱或者是之后的那段时期的东西。

那麽,唐朝前半的安定期即太宗的贞观之治以及接续的高宗时代,甚至是玄宗的开元之治时代,奴隶和马的价格又是多少呢?省略细部的论证,单纯利用滨口重国、日野开三郎、池田温的研究成果,价格大概如下。顺带一提,文和钱同样是计算铜钱的单位(枚数),一千文=一千钱=一贯。

太宗、高宗、玄宗时代的安定期:

解读奴隶买卖文书——唐代的奴隶市场

普通奴隶的价格是普通马一到二匹左右,比良马稍微便宜一点。池田温对关于当时日本和唐朝的物价诸史料进行比较检讨之后(一九八三,页四十七~五十一),指出普通绢一疋和穀物代表的粟麦一石(=十斗=一百升。唐代的量器升是近代日本的约三分之一,所以一石相当六十公升)几乎等价,可将之视为铜钱四百文,所以普通奴隶的价格换算成普通绢就要二十五到五十疋,用粟麦换算则为二十五到五十石。还有,粟麦二十五到五十石的量,不过是与拥有二十亩(=一百到一百二十公亩=一万到一万两千平方公尺)上下的田地的小农在一年内的穀物收穫量相差不远,所以可以用这个大概推算出奴隶价和马价的基准。

虽是如此,上面为了管理两都和各州县的公立市场而设定的公定价格表,终究是提供标准而已。虽然有助于推测实际的最低价格,可是无法作为上限的参考。滨口重国表示:「来自外国的珍贵奴婢,或是年轻貌美的女子,拥有一身才艺的奴婢等的价格不斐,高达几十万钱也不稀奇,对富豪显贵而言,拥有如此名贵的奴婢,乃是值得互相炫耀之事。」根据日野开三郎的研究,从当时的小说裡面,可以看到有不少权贵富豪追求名马投下巨资,或是为了美姬不惜砸下重金等的题材。

砸下重金赢得的美姬,当然指的是女奴隶。按照当时的用语,细婢、良马,意即美丽的女婢和骏马,在商品的单价裡面是最高级的东西。能够拥有马的是王侯、贵族、官僚、富豪等上流阶级的人,被称为突厥马、波斯马等赫赫有名的外来品种的马,在今日看来就像是高级进口车。一般庶民广泛作为骑乘用、载货用的是驴子,甚至连国内产的马也买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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