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野史传说 > 历史趣闻

宋代居然普遍存在“洗儿”现象,宋代“洗儿”的恶习是如何被善化的?

历史大观园 历史趣闻 2021-08-12 23:04:03 0 苏轼

湮没了黄尘古道,荒芜了烽火边城。岁月带不走那一串串熟悉的姓名,这是历史的魅力,一起来研究下“宋代“洗儿”的恶习如何被善化”的话题,感受历史的心境。

朱德写的《我的母亲》一文中有一句话:“母亲一共生了十三个儿女。因为家境贫穷,无法全部养活,只留下了八个,以后再生下的被迫溺死了。”现在想来,八个孩子已经实在太多,后面的五个孩子甫出生门即入死道,实在是人世间最悲凉的一幕。

在宋代王得臣所撰写的《塵史》里也有一则与孩子生死相关的纪录,让人瞠目结舌。

中国人自古以来有一个根深蒂固的思想叫“多子多福”,但在宋代的福建一带,杀婴现象竟然普遍存在,甚至成为一种习俗,还有一个很隐晦的名称叫“洗儿”。有人说如果是杀害女婴则在现代也屡见不鲜,但在这里有些男婴也难逃噩运。

此事以“建、剑尤甚”,意思是杀婴最严重的两个地方是建州和剑州(今南平一带)。这里一般的家庭,如果儿子生得多,那么“至第四子则率皆不举”,“不举”两字看似平常,其实是在呼吸之间即生生剥夺一条生命。如果是女孩则更悲惨,“女则不待三”,意为如果已经有了两个女儿,则第三个女儿“往往临蓐以器贮水,才产即溺之”,女儿生下来也许眼睛都没有睁开,即告别了人世。

后来又看资料,苏轼在《与朱鄂州书》中说:“岳、鄂间田野小人,例只养二男一女,过此辄杀之。”意谓湖南湖北一带也曾有此恶习。而朱熹的父亲朱松在一篇《戒杀子文》中也说到江西土民“多止育两子,过是不问男女,生辄投水盆中杀之”。

在《塵史》中,谈及造成这种残酷现象的原因,王得臣一笔带过,认为“其资产不足以赡也”,蔡襄也避重就轻地说:“南方地狭人贫,终年佣作,仅能了得身丁,其间不能输纳者,父子流移,逃避他所,又有甚者,往往生子不举。”

如果发生在极少数极端贫困的家庭中,或是发生在自然灾害或战争动乱时期,此事尚可于万难中有一丝理解。但北宋中期即使赋税很重,应该也还没到民不聊生的地步。

书中说四明的俞仲宽在剑州顺昌为官时,看到“洗儿”习俗为之震惊,于是也写了一篇《戒杀子文》来劝谕当地百姓。

他把各乡里德高望重的父老们都召集到官衙来,在廊下就座,还为他们准备了酒食,亲自斟酒之后,才拿出了他写的文章,谆谆谕劝大家千万不要再杀孩子。官长宅心仁厚又言辞恳切,父老乡亲们都很感动,于是“岁月间活者以千计”。由此可见,只是卑劣的习俗杀人而已,经过劝导,孩子是可以养活的。转运判官曹辅特意上书朝廷,朝廷对俞仲宽的做法也表嘉许,还要求立法在整个福建路推行。活人无数,俞曹皆具无量功德矣。

后来王得臣到福建为官,当了转运副使,还跟俞仲宽结了亲家,论法有一人应当回避,俞仲宽即卸任而去。

王得臣还记了一事,说他曾经到过俞仲宽的家乡,在那里他听人说,俞仲宽曾经有一次从外还乡时,“有小儿数百迎于郊”,确实是一个让人感动到涕泪的画面。太上立德,能够德化善化一方百姓,俞仲宽确实为人叹服,王得臣对他的评价是“虽古循吏盖未之有也”,信哉斯言!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或者相关专家观点,本站发表仅供历史爱好者学习参考,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本文地址:/ysxl/lsqw/31416.html

  • 手机访问

站点声明:

历史学习笔记,本站内容整理自网络,原作无法考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

Copyright © http://www.historyhot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粤ICP备20055648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