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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丕传——僚属受谴

历史大观园 历史故事 2020-06-13 11:36:57 0

建安十七年(212),对于曹丕而言是不大吉利顺遂的一年。暮春时节他在铜雀“会考”中受挫,到了仲夏,他所主持的一次僚属聚饮又出了纰漏,致使两位与他亲密无间的文学掾,受到老父曹操的惩罚,而他自己的政治地位,也或多或少受到影响。

事情的由来说来话长。

这年初夏的一日,曹丕忽然得知一个不幸的消息:丞相府仓曹掾阮瑀,因病医治无效,遽然长逝了!

曹丕对阮瑀的身体状况非常了解。这位老先生年高体衰多病,而且精神相当悲观,所以他近来所写的诗篇,多有愁苦之句。诸如“临川多悲风,秋日苦清凉。客子易为戚,感此用哀伤”,这是秋日之悲;“苦雨滋玄冬,引日弥且长。客行易感悴,我心摧已伤”,这是冬日之愁。甚至径直描述垂老畏死之感,其《老病诗》云:

白发随栉堕,未寒思厚衣。

四肢易懈倦,行步益疏迟。

常恐时岁尽,魂魄忽高飞。

自知百年后,堂上生旅葵。

尽管如此,阮瑀之死仍然给曹丕的心灵以强烈的震动,七年前南皮畅游时,阮瑀那豪饮高谈的模样又浮现在眼前。那时候,曹丕曾经预言“斯乐难常”,但是他只是认为天下多事,许多人同时会聚一处不容易,并没有想到谁人将被死神召去。而今阮瑀去了,参加南皮畅游之人便永远缺席一位而不再有完整的团聚了。这沉重的失落感,令曹丕不禁泣下沾襟。

阮瑀的丧事结束之后不久,也就是五月下旬的一天,曹丕邀请昔日曾经参加南皮之游而现今在邺城的诸官员,在东阁讲堂雅集。这一来是重温旧梦,二来是怀思阮瑀。然而曹丕万万没有想到,一场普普通通的怀旧雅集,竟然差一点完全断送两位来宾的前程。

一开始,集会者围坐清谈。大家回忆南皮畅游的往事,品评阮瑀留下的诗文。曹丕还当众朗诵了自己新近所撰的一篇《寡妇赋》,这是他探望了阮瑀的遗孀和孤子之后的抒怀之作。赋文代阮瑀的遗孀立言,自述“人皆处兮欢乐,我独怨兮无依,抚遗孤兮太息,俯哀伤兮告谁”这般深沉的哀痛,在座诸人闻之,无不惨然不乐。

幸好厨下按时送上了美酒佳肴,才使凝重的气氛和缓过来。酒过三巡,菜呈八珍,众人桃花上睑,话语渐多。就在这时,门外的庭院中传来一阵儿童的嬉笑声,大家刚刚转头观望,一个总角垂髫的小男童便从中门跑入大厅。这男童唇红齿白,目朗神清,着红衫,系玉带,面对众人毫无怯懦之色。他不是别人,即是曹丕的爱子曹睿。

原来,曹睿完成晨课之后,即到园中嬉戏。他听到东阁讲堂人声不绝,即不顾左右的劝阻,径自前来“闯宴”。曹睿的突然出现,使宴会的气氛更加活跃。应众宾客的要求,他当场背诵《诗经》中的诗歌,《论语》中的语录,又表演了握管习字和简单的剑舞,博得了众人的一致称赞。其父曹丕更是得意非凡,以致一连畅饮了五觞。

大量醇厚美酒下肚,曹丕进入了高度亢奋的状态。于是,他站起身来,表示要亲自给大家舞剑助兴。曹丕的剑术非同寻常。他少学击剑,见过很多良师的技艺。东汉桓、灵二帝之际,有御前侍卫姓王名越者,以剑法精妙名著京师。王越传其徒史阿,而曹丕即从史阿习剑,尽得其妙。一次曹丕与军中诸将聚饮,座中有奋威将军邓展,亦精于剑术,且有空手夺白刃之绝招。曹丕与邓展共谈击剑之法,认为邓展所言犹有不足处。那邓展也是心高气傲之人,当即要求与曹丕比试比试。其时酒酣耳热,众宾正食甘蔗,二人便以蔗秆当剑,一决高低。相交数合,曹丕之“剑”竟三中邓展之臂。邓展大不服气,固求再试一次。曹丕心知邓展求胜心切,必定长驱直入,便佯作退却,待对方来得切近,突然止步扬“剑”,正中邓展的脑门。这一来邓展心悦诚服,举座皆惊。

当下曹丕抽紫电,舞青霜,所到之处但见一团白光闪耀,真真是“霍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在座的文士罕见这般出色的武艺表演,纷纷喝起彩来。

不一会,曹丕止步收势,还剑入鞘,在满堂赞美之声中返回原座。他身旁的曹睿十分懂事,连忙给父亲满满斟上一觞美酒。曹丕正欲举觞,一名侍从走到近前报告:“夫人前来接小公子回房休息。”

曹丕放下羽觞,微笑着吩咐道:“夫人既已来到,不妨入内与客人一见。”

甄氏建安九年(204)归曹丕,建安十一年生曹睿。曹睿之后仅生一女,此后再无生育。母以子贵,甄氏自然疼爱独子曹睿,无以复加。今日丈夫宴集臣僚,作为内眷,她本不便抛头露面。但因爱子日过中天犹未回房休息,实在放心不下,故而亲自前往东阁催促。不想丈夫在兴头之上让她进去见客,她只好理云鬓,整裙裾,款款进入大厅。三十一岁的甄夫人,丰容秀雅,花貌玉肤。她来在厅堂上首曹丕的座位旁边,含笑向诸位宾客问候示意,仪态万方,光彩照人。在座宾客,纷纷离席拜伏还礼,不敢仰视,唯有刘桢、吴质二人例外。

刘桢其人,颇有点“文士风流大不拘”的味道。他讨厌繁杂琐碎的庶务,其《杂诗》就有“沉起簿领间,回回自纷乱。释此出西城,登高且游观”之句,写的确是实情。他又酷爱美好的事物,故而有“投翰长叹息,绮丽不可忘”的深沉感触。他和曹丕私交甚笃,彼此言语亦比较随便。由于以上种种因素的综合作用,再加上酒精的刺激,使得刘桢在跪拜如仪之际,突然产生了一个大胆的念头:素闻甄夫人国色天香,姿容绝世,今日何不趁此极为难得的良机,一睹芳容?昔日李延年有诗云:“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为了博得佳人一顾,城国倾覆亦在所不惜,这是何等的风流慷慨?今日我若因瞻仰芳容而获罪遭谴,比起倾覆城国来又算得了什么!主意既已打定,跪在地上的刘桢便把头抬起,两眼目不转睛地注视着甄夫人。

无独有偶,转了同样念头的还有刘桢左侧的吴质。这吴质与曹丕的私人关系更是亲密得非同寻常。从表面上看,他只是五官中郎将府的一名文学掾属;实际上,智计非凡的他,乃是曹丕的心腹之人,曹丕凡有机密之事多要找他谋划。吴质有一大毛病,即是使酒。汉魏时人所谓的“使酒”,意思是酒后任性而为。吴质也是久闻甄氏美艳绝伦而无缘一睹仙姿,今天酒壮人胆,跪伏在地的他也把头抬了起来。不过,吴质究竟比刘桢老练精明,他抬头片刻看清仙人真容之后,赶紧又把头埋了下去。

甄夫人在刘桢的注视之下,觉得不大自在。她转头看了看身旁的丈夫,曹丕依然微笑如常,似乎对一切毫无觉察。甄夫人只好把曹睿唤过来,母子同向在座诸人示意告别之后,回房休息去了。

其实,曹丕把一切都看在眼里,只不过他心中毫无恼怒,而是满腔充溢着一种展示家珍的自豪感。儿子的资质仪表,是出类拔萃的。自己的文才武艺,是出类拔萃的。夫人的容貌风度,也是出类拔萃的。我曹丕独有众美,让众宾客见识见识、欣赏欣赏有何不好?项羽有言云:“富贵不归故乡,就像穿着锦绣衣服在夜间行路,谁知道呢?”今我有众美而人若不知,岂非与“衣绣夜行”无异?于是,他微笑不语,任僚属一饱眼福。

但是,曹丕的老父曹操,却没有儿子这么通达大方了。

曹丕宴集僚属之后数日,就有人把宴集情况报告了曹操。曹操听说儿子的幕僚,竟然敢在大庭广众之中对儿媳妇行“注目礼”,不禁勃然大怒,拍案而起。他马上下令:以大不敬之罪,从速惩治刘桢与吴质二人。

曹操突发雷震之怒是有原因的。从政治思想上说,他是一位崇尚法治的政治家,史称之为“揽申、商之法术”。所谓“申、商”,即法家的代表人物申不害、商鞅。法家最强调尊君卑臣,不容上下混淆。曹操让曹丕开府署,置僚属,目的是使长子学习处理政事和控驭臣下之术,并不是要他去开设一所成员关系平等亲密的文学沙龙或俱乐部。如今刘桢、吴质竟然以对待朋友之妻一般的举止,来对待上司的夫人,以下凌上,是可忍,孰不可忍?再从生活作风上说,年近六十的曹操,与二十六岁的曹丕,是差距较大的两代人。大体说来,中国古代士大夫的生活作风,两汉时比较守旧,而魏晋时则十分放达,放达到可以与猪共槽饮酒,相互对弄婢妾。生活作风嬗变的阶段,正是在汉末魏初。曹丕已经属于生活作风趋向开放的新一代,所以他认为刘桢、吴质注视自己的夫人,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大事。然而曹操却属于生活作风较为保守的旧一代,在他看来,这类行为实在有伤风化,此风断不可长。最后,恐怕还要从曹操的下意识去找原因。甄氏天生丽质,曹操早有独占芳华之心。其后因长子抢先下了手,他只好忍痛割爱。在其下意识中,甄氏乃是曹家私有的宝物,或者我自己把玩,或者我儿子占有,他人不仅不可以染指,连看也不许看一眼。一定要看么?那就对你不客气!既然如此,刘桢与吴质当然要倒霉了。

执法官员迅速行动,首先把“罪行”严重的刘桢逮捕下狱,准备判处死刑。接着,把“罪行”较轻的吴质停职软禁,拟稍后再作处置。这样一来,不仅曹丕慌了神,而且邺城的官员们都大为震惊。

曹丕倒也讲义气,也有爱护下属之心。他立即向老父说明一切,并把主要责任都揽到自己身上。与此同时,一些为人正派的官员也都纷纷向曹操求情。曹操有所冷静下来之后,也不愿意把事关儿媳的案子处置得过了分,弄得天下人皆知。因此,刘桢才侥幸保全了性命。

不久,执法的官员宣布了处理结果:刘桢从轻发落,判处罚输作部;吴质罪不至刑,警告之后免于惩罚。至此,曹丕和所有关心此二人命运者,才算松了一口大气。

所谓“罚输作部”,即是到官府的手工作坊做一年苦工,劳动改造。刘桢那一双握惯了笔翰的手,而今整天要和石块、木头、金属打交道,真是苦不堪言。不过,一想到自己捡回了宝贵的生命,他也就满足了。

至于吴质,虽然侥幸逃脱做苦工的厄运,却又接到一纸调令,要他到邺城以南近二百里处的朝歌县(今河南省淇县)去任县长。按照当时官制,凡有民户万家以上者,其县的行政长官称“令”;万家以下,则称“长”。吴质从五官中郎将府的掾属,外放为小县县长,这个跟斗栽得不算太大,但也不算太小。

僚属受谴,作为府主的曹丕自然也不能辞其咎。他受到曹操的严厉责备,要他以后认真管制臣下,也严格约束自己,拿出当上司的样子来。曹丕不敢多作辩解,唯唯称是,勉强渡过了自己给自己造成的难关。

秋风时起,木叶尽脱。十月间,曹操起水步三军十余万,号称四十万,准备从淮南方向大举进攻江东的孙权,以雪赤壁败逃之耻。曹丕与其弟曹植,都奉命随同前往。就在曹丕收拾行装之际,他接到了刘桢送上的一首表示送行之意的五言诗,诗云:

秋月多悲怀,感慨以长叹。终日不遑寐,叙意于濡翰。

明燈曜闺中,清风凄已寒。白露涂前庭,应门重其关。

四节相推斥,岁月忽已殚。壮士远出征,戎事将独难。

涕泣洒衣裳,能不怀所叹?

曹丕把这首诗读了两遍,心中一热,忍不住清泪盈眶。他立即放下手中正在处理的事务,赶到刘桢服刑的“作部”去探望一番,同时送去一些衣物用品。曹丕嘱刘桢“多多保重”,刘桢请曹丕“善自珍摄”,两人在瑟瑟秋风中洒泪而别。

几天之后,曹丕即离开邺城,随父前往淮南。他一身戎装,高坐战马之上,口里却不停地反复低吟《诗经·秦风·蒹葭》中的四句:“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究竟他所怀思的“伊人”,是月貌花容的甄氏?还是蓬头垢面的刘桢?这一点连他自己都好像弄不明白。这正是:

文人习气栽斤斗,收拾轻狂夹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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