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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伦三岛国王詹姆士一世治理英国时,有哪些水土不服的地方?

却说伊丽莎白一世孤独终老,只好让侄孙子——苏格兰的国王詹姆士六世兼职,成为英格兰斯图加特王朝的第一位君主——詹姆士一世,同时成为苏格兰、英格兰、爱尔兰的国王,英伦三岛终于有了统一的老大。

原来说过,詹姆士这个小同志是个童工,一岁就是苏格兰国王了,一辈子不会干别的,只会当国王。以为自己是个当国王的专家,给几个兼职也不怵,可是啊,国王和国王不一样啊,他在苏格兰那种乡下地方称王称霸习惯了,来到伦敦这个大都市,非常之水土不服。詹姆士因为生下来就是国王,所以受教育程度很高,算是一个学者,颇有著作,还会写诗。作为一个读书人,詹姆士从小就知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一直有一个坚定意识,叫做“君权神授”,整个世界,上帝之下就是国王,凡事说一不二的。可到了英格兰这个地方,古怪啊,有个叫议会的东西,居然可以对国王指手画脚,所有的军国大事,他们不点头,国王着急上火不管用。上院还好说,一群老贵族,专心养老,没什么事,不太让国王不愉快。最招人嫌的是下院,既然是叫“平民院”,自然都是些乡下人,那些乡绅、地主、新兴资本主义组成的团伙,处处跟国王作对,总想着跟国王分权的事。

詹姆士35岁来到英国当主子,伦敦人也欺负外地人,不拿人家当干部。詹姆士同志也不先了解情况,不知道英国议会这帮人对本土的国王都不给面子,更何况是外地来的干部。詹姆士一上班还是比较聪明,他预备采用“釜底抽薪”的办法,既然下院总和自己作对,他只要控制下院议员的人选就行了嘛。谁知,下院的同志们非常客气地告诉他,议会的议员任命跟国王一点关系都没有,这事是议会自己决定的。詹姆士气得直跳,拍着桌子说:“太嘚瑟了!不要忘了议会的权力是国王给的!”他一说完这话,下院的议员集体笑翻在地上,马上有议员拿出电脑,找到杨白劳写的世界史,让詹姆士好好了解英国议会的起源。而从这事之后,英国议会发现新国王是个土鳖,于是,议员们更是欺负他没商量,还让他有了一个永垂千古的外号“最聪明的笨蛋”。

其实詹姆士还是挺可怜的。前文说过,伊丽莎白一世在中晚年的时候从辉煌坠落为平庸,对西班牙的战事、爱尔兰的叛乱加上农业歉收,詹姆士接班的时候,接受了英国王室近40万英镑的外债。詹姆士前半生一直在严寒的苏格兰高地生活,苏格兰一直就不富裕,国王的生活也就是小康,绝对没条件奢侈。一到伦敦花花世界,詹姆士找到暴发户的感觉,天天吃肉包子蘸白糖,吃一个还丢一个,过上了大款的生活。几年之后,英王室的财务缺口几乎翻了一倍,詹姆士没认为这是什么大事,身为一个国王,手头没钱那不是笑话吗,国王创收的办法很简单,收税啊。1608年,詹姆士将1000多种商品的税率从30%涨到40%,这可以直接让王室增加近10万英镑的年收入。

詹姆士作为一个外地人,实在是太不了解英国的国情,英格兰一直有一个优良的传统,那就是“国王自理”,不管国家有多富裕,英王只能花自己那份钱。作为英王,除了常规的税收外,就是自己领土上的收入。按道理说,英王是英国最大的地主,收入不错,可开销也大啊。开party、组织出门打猎、装修寝宫之类的活动都不能拿到国库报销的,如果还要经常打赏宠臣,那就更加花钱如流水,所以历史上,英王大部分都是穷鬼,伊丽莎白女王通过海盗搞钱绝对是自谋生路致富的典型。詹姆士擅自通过加税来搞钱,这个动作在英国就算是骇人听闻了,议会气坏了,连收税这么大的事,国王都敢自己说了算,懂不懂大英法律啊?下院于是想出各种办法阻挠国王。人穷志短,鸟为食亡,这可是关乎经济效益的大事,谁也不能给面子了,詹姆士一不做二不休,两次将议会解散。不管反对的呼声多高,强行收税,这个乡下来的新领导一时间把自己整得很难看。

且让国王和议会继续互相咬,我们先将注意力从英国的高层转入英国的民间,詹姆士一朝,除了国王和议会的恩怨,还有一个巨大的问题就是宗教矛盾。略懂历史的同学应该知道,此时的英国正到了一个关键的路口,即将掀起巨大的变革风暴,所有这个阶段发生的矛盾,都是日后那些大事的根源,而宗教是根源的根源,如果基督教的事不讲清楚,后面的事就更不好解释了。

信不到一起

原来说过欧洲浩瀚的宗教改革。基督教被分割出一个叫新教的派系(按中国的习惯,基督教指的就是新教),跟传统天主教对立。而新教也在变革中分成几个体系,一个是路德派,一个是加尔文派,还有一个就是英国此时的国教——安立甘教。

说到英国的国教时曾经说过,英国最后确立这个国教,是新教和天主教的妥协,在新教的框架下,保留了一些天主教的东西,比如,英国还是有自己的教会和主教。宗教这件事,由不得摇摆不定,两头不着。骑墙派的整法,让很多激进的新教徒不满,他们提出英国应该深化宗教改革,最终的目的是要将英国国教中天主教的成分彻底剔除干净,在这个精神下,英国诞生了一个新的教派——清教。而清教徒从此就开始对国王的宗教政策唧唧歪歪。英国的国教是考虑了很多方面利益的平衡解决方法,清教徒的鼓噪让国王非常烦恼,从伊丽莎白那一朝开始,就开始让这些清教徒保持安静,时不时还镇压他们一下子。大家都知道,改革派一般都有先进性,所以清教徒广泛存在于当时英国新兴的资产阶级这个阶层。到詹姆士这一辈,这些清教徒靠着自己强大的经济实力,向政坛渗透,成为议会下院的重要力量。

其实,詹姆士国王来英国上班之前,英格兰的清教徒还是对他有点期待的,为什么呢?詹姆士本人是个加尔文派的新教徒,加尔文派在新教中比较激进(这个教派的特点是喜欢讲道,大家去参观教堂,如果发现教堂的讲台在教堂的中轴线上,正前方的中间,就可以知道,这个教堂是加尔文派的),所有清教徒都期待这个激进的新教英王过来一举涤清天主教留在英国的所有痕迹,最好能彻底取消教会和主教这些残渣余孽。

可是,出乎意料的是,詹姆士国王是个务实的信徒,他在权衡收益后,认为一个由国王控制的教会对王室还是非常有利的,所以他选择了维持现状,尊重国教。面对这个情况,清教徒内部随着出现分化,一部分比较随和的教徒选择还是留在英国的教会内,希望从内部推动改革,最后达到结束教会的目的;而另一些比较激进的清教徒则认为,扫帚不到,灰尘不会自己跑掉,坚决退出,跟英国的教会决裂。这部分激进分子成立了一个新的教派,叫作分离派,跟教会作斗争。

教会是英王的教会,强硬抵制是没有好处的,分离派成为詹姆士国王很不喜欢的一群人,好在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这些人中的一部分不堪迫害,只好登上一条船,希望能到海外找到一方乐土,让他们获得理想中的宗教自由。1620年,“五月花”号出海并在北美的普利茅斯港登陆,建立了后来信仰自由的美利坚合众国。

天主教在英国没有被赶尽杀绝,日子也并不好过,原来伊丽莎白就规定,留在英国的天主教徒必须老老实实参加英国教会的活动,如果不从,每个月交20英镑出来。英国此时已经是新教当道了,为什么天主教徒在英国还可以这么硬气呢?很简单,有后台啊,后台就是西班牙。这些死硬派的天主教徒知道,万一英国人迫害自己,自己马上可以找西班牙寻求庇护。不过这事天主教的算盘打错了。17世纪的欧洲,战火缭绕,几乎没有不打架的君王,而詹姆士国王却是个异类,是个著名的和平人士,最恨打仗,所以虽然伊丽莎白在位和西班牙打破头,但是詹姆士一上台就与西班牙寻求和解,西班牙被打得心里发虚,也不想跟英国人为敌,为了表达友善,宣布以后英国的天主教徒再想宗教避难,他们就不好大张旗鼓地接收了。这事让英国的天主教徒感到了危机,看来他们不采取办法自救是不行了。

历史无数次证明,恐怖分子是没有血统遗传的,任何人逼急了都能搞恐怖袭击。英国的天主教徒竟然组织了大批火药,埋在英国下院,预备发动连环爆炸,行动的目的是将英王和议会所有人统统炸上天。计划是好的,执行力是很差的。刚一部署好,有内部人士想到下院中有几个天主教徒,要提前通知他们,不能一锅端掉了。这一通知可就热闹了,一传十、十传百,一个惊天大阴谋就露馅了,天主教造反,那还不镇压吗?这个事件就是著名的“火药阴谋案”,这个事件发生在11月5日,据说如果此事成功,国会一带将炸成废墟,英国人还是有幽默感的,这一天后来成为英国的“焰火节”。每到这一天,英国人满大街放焰火,火树银花,模拟爆炸现场。这个事也带给英国天主教转机,造反起义无门后,为了保留有生力量让天主教在英国传承下去,教徒们选择了跟英王妥协,而詹姆士为了向西班牙表示友好,也没有将天主教赶绝,这事,自然让英国的清教徒更是不爽。

除了和议会不对付,宗教问题乱麻麻,詹姆士这位老兄私生活也遭人非议。话说这家伙喜欢帅哥,欧洲的君王乃至全世界的君王,喜欢同性绝对算不得大事,虽然这是基督教不允许的。当然,他也不敢公开表达自己的性取向,最多就是对某位爱卿特别关照罢了。那些面目姣好、服饰华丽、有明显脂粉气质的帅哥在詹姆士国王的宫廷内来回走动,他们都以最快的速度获得这个国家的权力和爵位,其中做小白脸做得最成功的,要属乔治·维利尔斯。

白金汉公爵

乔治出生于英国中部一个乡绅的家庭,从小在法国学习音乐舞蹈、骑马格斗各种技能,成人后生得俊朗妩媚,色艺双绝。1614年,乔治与詹姆士初见,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在随后的几年里,乔治从骑士如同直升机一般以最快的速度成为白金汉公爵。因为乔治不是出身贵族,一个平民出身的人成为公爵,对英国人来说还是够惊人的,特别是,詹姆士在位的后几年,乔治几乎完全把持了朝政,成为全英国最有权力的人。(白金汉公爵是欧洲历史的风头人物,在大仲马的小说《三个火枪手》里,他被描写成法国国王路易十三的老婆——安娜的情夫,所有人都说大仲马的小说一般都有些原型,不是完全瞎编,所以怀疑乔治在伺候英王的间歇还要关照法国王后,生活得异常充实。)

自从白金汉公爵主持国事,后面那些愚蠢丢脸的事就不能算在詹姆士头上了。1618年至1648年,是欧洲历史上最混乱的30年战争时期,整个欧洲大陆打得翻天覆地(参看《德意志是铁打的》)。对于悬在海上的英国来说,虽然没有直接卷入,但也不能置身事外。毕竟这场战争还是宗教改革导致的,不参与显得没有立场,尤其詹姆士的女婿,新教加尔文派的教徒弗里德里克是当时波希米亚的国王,而西班牙竟然出兵占领了他的土地,对詹姆士来说,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是一个巨大的考验。

三十年战争分成两大集团。一派是天主教代表集团,西班牙、奥地利,还有此时欧洲势力最牛的哈布斯堡家族(《德意志是铁打的》有详细介绍);另一派当然是新教,包括丹麦、荷兰,俄国也站在这边起哄,而法国虽然是天主教国家,可从各方面利益考虑,也加入新教这边找哈布斯堡家族的麻烦。英国显然应该加入新教体团,向西班牙宣战,替驸马爷出头,当时的英国下院摩拳擦掌,都预备投身到欧洲热火朝天的群架中去。白金汉公爵深察圣意,他知道主子是最怕打架的,跟老牌劲旅西班牙刚刚缓和的关系又敌对了非常不好,最聪明的办法就是跟西班牙联姻,仇家变亲家,凡事好商量。西班牙给面子从驸马爷的领土上撤出去,英格兰不费一兵一卒就可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另一个诱人的利益就是,西班牙公主嫁入英格兰,肯定带着巨大的嫁妆,正好可以缓解王室窘迫的财政危机。

计划一确立,白金汉公爵就找出詹姆士的次子,现任太子查理,给他收拾干净,到西班牙求婚去了。鉴于英国和西班牙的宿怨,白金汉知道,这次联姻不会得到英国人的祝福,所以乔装易容,鬼鬼祟祟,渡海而去。

在前文我们曾经说过,伊丽莎白女王继位之初,西班牙国王腓力二世曾上门求婚,伊小姐为了自己的地位能被欧洲诸国承认,态度暧昧地调戏了西班牙国王一把,这个事我们大家应该记得,西班牙人更记得。

却说白金汉公爵带着查理偷偷摸摸来到西班牙。腓力二世的孙子先是讶异,随后就偷笑了。接下来,英国人受到了腓力四世的殷勤接待,专门安排宫殿给他们居住,吃山珍海味,还经常给安排舞会、KTV、桑拿之类的活动,中间还特意组织了宫廷巡游,让长公主胳膊上绑着蓝色丝带作为标识从查理眼前飘过。西班牙美女果然不是盖的,风情艳冶,查理暗爽了好久。白金汉公爵见西班牙对自己的客气态度,似乎有准驸马的规格,心中也暗自窃喜,每晚两人凑在一起讨论这事,都觉得实在是一个妙计。白金汉公爵和查理在西班牙好吃好喝住了几个月,胖了好几十斤后终于脑子清楚了,西班牙国王一边像喂猪一样招呼英国贵宾,一边继续在欧洲战场打得如火如荼,非常high,一点也没有从詹姆士的女婿土地上撤军的意思,分明是故意拖延。白金汉公爵此时不得不承认,被西班牙人涮了。腓力四世终于替他爷爷腓力二世报了当年被耍之仇,伊丽莎白泉下有知,定是很郁闷。

求亲团灰溜溜地返回英国。听说这两个人求婚失败的消息,整个英国都欢腾了,他们知道,既然巴结不上,就必须开战了,英国下院早就想收拾西班牙人。白金汉公爵和查理受此侮辱,更是恼羞成怒,本来是挺反战的两个人,现在成为坚定的主战派,强烈要求狠揍西班牙一顿。

詹姆士国王作为一个和平人士,断然不愿看到打架斗殴的事。于是在1625年,体弱多病的詹姆士一世驾崩,将王位传给查理,使之成为查理一世,你要打自己打去吧,我反正是不想看了!詹姆士为斯图加特王朝奠定了非常糟糕的开始,他想不到的是,他造成的所有恶果都被他儿子放大,最后终于不可收拾,甚至要用一个国王的鲜血来清洗。

无论詹姆士一世是多么傻的国王,他任内有一件大事是不能不提的,那就是主持编撰了一部英文版《圣经》,这部只有8000左右个单词的通俗易读版《圣经》很快流传到英国各阶层,成为广大群众接近上帝的最好工具。这部被叫作“钦定版《圣经》”的书在世界文化史上地位非常超然,后世的《圣经》基本都是在这个基础上编修的,而现在的英文成为世界通用语言也和它有极大的关系,它被称为现代英语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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