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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通史——排犹和焚烧女巫:中世纪晚期之社会矛盾

历史大观园 文艺复兴 2020-07-01 23:25:57 0

然而,进步并非那个时代的唯一标签。相反,在地理大发现开始的中世纪末,充满了各种鲜明的矛盾。就在意大利文艺复兴胜利进军的末期,在欧洲大部分地区,尤其是在德意志神圣罗马帝国和法国,发生了对犹太人的残酷迫害。对犹太人的整体谴责并不新鲜:他们是杀害耶稣的凶手,他们拒绝相信耶稣基督是弥赛亚,他们通过放高利贷剥削信奉基督教的债务人,按照教会法基督徒是不许吃利息的。中世纪末又出现了新的谴责:犹太人向井中投毒,他们亵渎圣体并谋杀基督徒做人祭。

1348~1350年鼠疫流行期间,对犹太人的旧恨新仇无论从规模上还是残酷性方面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黑死病”,又叫鼠疫或肺鼠疫,是由意大利水手从东方带进欧洲的。然而,不久后仇恨犹太人的基督徒就散布一种广为流传的说法——犹太人才是瘟疫的真正元凶,是他们往公共水井中投了毒。发生在1350年的对少数族群的迫害不能说是自发的,虽然这些行为大多是由城市下层贫民施行的,但到处都有富裕的市民阶层饶有兴趣地出面组织,他们希望自己的犹太债权人能够死掉或是至少把后者的财产据为己有。

暴力举动的始作俑者知道自己有一个强大的盟友——皇帝,按照法律他本该是犹太人的保护者,他们是他的“纳税奴仆”。罗马之王和后来的皇帝查理四世,在1349年4月,也就是在“袭击犹太人”八个月之前,把准备要杀掉的有钱的犹太人的房屋许给了帝国自由城市纽伦堡的贵族和城市新贵们。类似赏赐查理也给了其他帝国城市,包括法兰克福,还有勃兰登堡的藩侯路德维希(Ludwig)。“袭击犹太人”,这意味着打死或活活烧死,这样的事发生在巴塞尔、弗莱堡(Freiburg)、斯特拉斯堡(Straßburg)、科隆和其他许多城市。

像摆脱债务或是仅仅出于贪婪这类经济动机,在14世纪中期出现的对少数族群的迫害中起过重要作用,但还不足以解释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事情。1348~1350年的排犹恰逢社会巨变期,在许多德意志城市中手工业行会与城市商人新贵间展开了权力斗争。“旧的思想和价值观陷入动摇,经济形势通过负债往往变得格外危急,境况不稳,社会状况越来越扑朔迷离,”捷克历史学家克劳斯(František Graus)写道,“在普遍缺乏安全感和传统价值观开始丢失的情况下,人们寻找那个承担一切罪恶的‘罪魁祸首’——就像在此之前和数百年之后——就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了。扮演避雷针角色、作为一切罪行的替罪羊有谁比犹太人更合适呢,更何况迫害他们的同时还能劫掠财物、中饱私囊呢?通常对犹太人的妖魔化容易让人相信,犹太人这群撒旦正在阴谋制造惨案;一旦正常的社会阀门快要失灵,操纵‘民众的愤怒’就势在必行了……”

克劳斯视1350年左右对犹太人的迫害为一个历史性的转折点。“虽然此前和此后一些对少数族群的迫害没有留下长期后果,1348~1350年对犹太人的谋杀却形成了那个真正的转折点。虽然在大多数城市,‘袭击犹太人’之后不久犹太人又返回了这些城市,但这一波迫害让犹太人的地位在中世纪晚期和近代早期起了决定性变化。几乎所有的城市都驱逐了他们,他们被排斥到中等规模的货币市场以外(此前他们已不参与大宗金融交易了),他们只能进行小额信贷或进行不值钱的货物交易。”逃脱了这场灾难的犹太人此后一般都去了波兰,波兰国王卡齐米日三世大帝(Kasimir III. der Große,1333~1370年在位)欢迎他们去那里,把他们看作可以抗衡城市中德意志市民阶层的力量,并正式招揽他们。他们从德意志带往东欧的是受了中古高地德语影响的意第绪语。

排犹在中世纪末的欧洲几乎到处可见,15世纪初甚至出现在犹太人的新家乡——波兰,那里居住着很多从德语国家移民来的犹太人。1290年犹太人被驱逐出英格兰,1394年他们被赶出法国,1492年西班牙也不让他们容身了。在联合王国卡斯蒂利亚和阿拉贡驱逐不过是一系列特别残酷迫害的最终结局。犹太人在西班牙的鼎盛时期为13世纪,那时收复失地运动把安达卢西亚(Andalusien)大部地区从伊斯兰统治下解放出来。14世纪中期在纳瓦拉(Navarra)也发生了鼠疫期对犹太人的迫害。从14世纪末开始出现了强迫犹太人受洗改信基督教的行为,这也是犹太人当时唯一幸免于难的机会。

15世纪初,西班牙一半以上的犹太人属于“改宗者”或“新信徒”。一个流行的骂人词“马拉诺”(marranos=猪猡)反映出广泛存在的猜疑,即被迫改信基督教的人只是表面改变了信仰,他们在内心深处依然是犹太人。经过新老基督徒之间的激烈斗争,西班牙很多城市敕令改宗者不得担任公职。

为了甄别真假基督徒,成立了教会和国家联手的专门机构宗教裁判所(Inquisition)。1483年起该机构仅隶属于王室,为找出“真相”往往进行严刑拷打,有时甚至把“罪人”送上柴堆活活烧死。继续存在的犹太社区被认为该对新基督徒的犹太化倾向负责。1483年新成立的异端审理理事会(Consejo de la Suprema y General Inquisición)裁决把犹太人驱逐出安达卢西亚。九年后,“天主教国王”卡斯蒂利亚的伊莎贝拉和阿拉贡的斐迪南(Ferdinand von Aragon)于1492年下诏书,把所有犹太人从他们的王国中驱逐出境。那一年基督徒征服了伊比利亚半岛最后一个被伊斯兰人统治的地方——格拉纳达王国,也是在那一年哥伦布发现了美洲。

据估计西班牙犹太人的总数达20万,其中约5万人受洗改信基督教。和其他改宗者一样,他们无权从事地位较高的职业,被承认是真正的西班牙人的只有那些能证明其血缘纯正的基督徒。直到1865年,公共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才无须提供这种证明。大约有5万没有改信基督教的犹太人试图乘帆船前往北非,再从那里去奥斯曼帝国,其中只有一部分人如愿以偿。差不多有10万人移居葡萄牙,致使当地居民中犹太人的比例上升到约五分之一。居留许可在葡萄牙很昂贵,没有足够资金的人则被卖为奴隶。

1496年葡萄牙国王曼努埃尔一世(Emanuel I.)在与卡斯蒂利亚国王的婚约中承诺,把所有西班牙和葡萄牙的犹太人从国内驱逐。这位君主确实成功地让很多人改信了基督教,犹太人的孩子被强行受洗并送到基督徒家庭中寄养,剩下的一直坚定信仰犹太教、断食断水都不改初衷的犹太人则被卖为奴隶。内心往往对犹太信仰忠贞不渝的葡萄牙“马拉诺”在经过16世纪前三分之一时期所发生的新老基督徒之间的血腥战斗后,被允许移民。其中许多人迁移到奥斯曼帝国的一个重要的商业中心萨洛尼卡(Saloniki),在那里他们得以回归犹太教。

在西班牙国王腓力二世(Philipp II.,1556~1598年在位)于1580年兼任葡萄牙国王之后,宗教裁判所的势力更加强大,出逃的葡萄牙和西班牙的马拉诺人数迅速上升。他们逃往新教国家,首选是荷兰,在那里他们不是作为天主教徒得到容忍,而是仅仅作为犹太人。除了来自伊比利亚半岛的塞法迪(Sephardim)犹太人,很快又有很多来自中欧的犹太人到荷兰定居,后者被称为阿什肯纳兹(Aschkenasim)犹太人。但欧洲犹太教的文化先锋是那些来自西班牙和葡萄牙的移民,他们在阿姆斯特丹和其他荷兰城市有机会回归他们父辈的信仰。

中世纪末的排犹并非孤立现象。自14世纪中叶起猎巫审判(Hexenprozesse)越来越多,1400~1750年在整个欧洲共有大约5万人为此丧生,其中大部分是妇女,对施巫术的世俗惩罚方式是在火刑柱上烧死。巫师,尤其是女巫,据说是与魔鬼私通的人,她们受罪恶欲望的驱使专门勾引那些承诺要保持贞洁的男人。此外会治病或是会接生的单身女性,也就是那些与科学医学竞争的人,也常常被怀疑施行巫术。

男人也会因施巫术而遭到迫害,在欧洲范围内的西方因此而被处死者中有20%~30%为男性。尤其男人是施巫术还是搞异端的界限是难以划分的,比如位于法国和瑞士汝拉(Jura)地区的瓦勒度派(Waldenser)凡人修士们的追随者。法国的女民族英雄圣女贞德(Jeanne d’Arc),在英国人的活动下,也被宗教法庭控告为行巫术和散布异端邪说,并于1431年5月31日被烧死在鲁昂。通常只要行为离经叛道、引人注目,也包括精神失常,都会引发巫师审判。

猎巫审判几乎是一种纯粹西方的现象:在希腊和俄国东正教只有相当个别的巫师审判案。妇女成为首要的受害者 是出于一种根深蒂固的偏见。“自古以来人们就认为女性有施魔法的倾向,”美国历史学家H.C.埃里克·米德福特(H. C. Erik Midelfort)写道,“她们是古典以及中世纪文学中‘典型’的吸血女妖式人物。《圣经》中也提到魔女们。妇女因其精神和体力上的弱点,被亚里士多德和其他哲学家认为是不完整的男人。在中世纪基督教神父和领军的神学家们的著作中,妇女往往被描述为特别容易轻信、迷信、恶毒和妒忌成性。此外,她们还被认为是受身体欲望驱使者,很容易受到比她们强的人(如男性和鬼神)的诱惑。西方文化,还不仅仅限于西方文化,对女性的这种评估,为打造一种重男轻女的社会秩序起了重要作用。”

在15和16世纪的转折期危机情绪随处可见,人们惧怕末日将至。这种精神氛围很适合寻找替罪羊,可以让他们对所有困难和损失负责。中世纪繁荣期的女学者如神秘主义者希尔德加德·冯·宾根(Hildegard von Bingen,1098~1179年)和海洛薇兹(Heloise,1101~1164年,经院哲学家皮埃尔·阿伯拉尔的学生和情人),若是生活在中世纪后期意大利以外的地方,那她们恐怕也难找到像她们活着时的那种个人发展机会。凡文艺复兴没有发生的地方,在15世纪除了科学和技术的进步,确实出现了很多退步。罗伯特·I.穆尔的“迫害社会”(verfolgende Gesellschaft)一词,用来形容中世纪末期要比形容12和13世纪更为贴切。

然而总会有矫正措施,它们出现在欧洲第一次革命过程中,并保证了一种动态的均势。神权与王权之间的权重分布已经不同于主教叙任权争议之初了:王权在西欧正在形成的民族国家中把神权挤到了第二位,却未能取代教会的超国家权力。封建贵族损失了许多其原有的功能,尤其是在军事方面,他们必须接受新出现的,主要是市民阶层的权力精英——官吏。社会等级制构成与诸侯力量抗衡的势力,并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政治上的分权。

中世纪晚期的社会是一个矛盾制度化了的社会。基督教教义为其提供了一个共同的规范性基础,也就是一把尺子,可以用来衡量任何一种尘世的现实。这同样适用于教宗的统治,在1500年前后的文艺复兴高潮期,教宗统治的世俗程度和权力意识均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境地。这就引起反对力量的登场,这种反对力量向教宗统治举起一面教会要求的镜子。教会要求与教会统治的俗世现实之间的矛盾引起了一场新的革命,它将从根本上改变西方:宗教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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