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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亚发现——碑文中的村落风景

历史大观园 帝国时代 2020-07-01 09:02:55 0


对收获物课以税金

从碑文可知,当时的人们在村落里过着自给自足的日常生活。生产的收成等会有一部分被课以税金。碑文记载,“村长是村落的责任人,因此不是让村民们上缴园地的正当赋租,而是(让他们)达到满足的状态”。村落的田地广阔,其中部分用作园地,收获物要被课税。但是,据说村民可获得赋税免除权。碑文中有“归属于阿亚巴补罗稻田的有地主之长、九名男帮工、十五名女帮工和十四名孩子,还有槟榔树六十棵、椰子树一百四十棵”,可见村落有地主和帮工,有稻田,有槟榔和椰子树林。村落附近大概也是如此的农村景象。虽然无法明确农地的私有制以什么形式被认可,但当时已经存在地主和帮工。

村落附近还有未开发的森林。碑文有记载,“野蛮人居住的地方遍布恐怖的森林”。村落里居住着村民、婆罗门及宗教人员、耕种田地的帮工等,附近有园地、稻田、椰子树和槟榔树,近处还有未开发的森林。碑文中还提到隶属于寺院的村落,其田地归寺院所有,“耕作稻田的帮工、种植园的园丁和家畜饲养员,黄牛、水牛和十四块稻田都归神(寺院)所有”。

村落中的工匠们

那么,我们来看一下稍具规模的村落中到底存在哪些手艺人或工匠,以及专门职业人员吧。从碑文来看,寺院境内有“舞者七人,歌者十一人,琵琶以及弦乐器的演奏者四人(都为女性),在神的境内劳作的二十二名男帮工,五十七名种田的农夫,还有一百头黄牛、二十头水牛和六块稻田”。在寺院的祭祀仪式中,舞者、歌者、乐器演奏者等一同向神明献上歌舞。他们同时也从事寺院境内的清洁、准备供品和僧侣的饮食等所有的家务劳动。除此之外,还有在广阔的寺院境内从事耕种的帮工。加上家畜、田地,可以看到寺院境内经营着宗教活动和日常生活,并耕种稻田。

附属寺院的村落

安置神佛的寺院或僧院,似乎规模大小不一。大寺院有大量帮工劳作,职务种类也被进一步细化。湿婆神寺院有向其提供每日粮食和日用品的附属村落,另外有两个村落供给必要的生活用品。从帮工的职务种类来看,有六十一人辅助寺院宗教事务,在为寺院提供必需品的一个村有四十四人,另外一个村落有三十人,总共一百三十五人,算是一个相当庞大的群体在劳作服务。这其中也有帮工的子女。下文会提到,这些村落附属于寺院,因而被免除了赋税。

舞者与歌者

执行寺院祭祀礼仪的宗教事务辅助人员有“舞者、歌者、乐师、磨香人、神的厨师、僧人的厨师以及整理僧人衣服的人”。其他碑文还记载了各种各样的职务种类。例如耕种稻田的帮工、帮工头、田地的看守人以及制作衣物或僧衣、僧侣雨季罩衣的织妇和纺纱女、园地看守人。

这些寺院中有负责表演祭祀圣礼和显灵的专门歌手、舞女及乐师,磨香料者以及准备供品、僧侣饮食的人。进行日常宗教活动的僧侣,带着许多辅助祭礼的见习者们一起负责举办祭祀仪式。在寺院中,宗教事务的辅助者在神佛面前打声招呼,一天开始。然后,点灯,献花或进香,供奉早饭。到了晚上,清洗神像佛像,双手合十礼拜,结束一天的工作。

两个村落为了保证寺院活动顺利进行,向寺院提供必要的日用品。为确保粮食的供给,两个村落共同耕种二十块水田,另有人负责家畜的饲养。织妇和纺纱女从事修补僧侣衣服等工作。大寺院拥有数个附属的村落,以经济上的自给自足体制运作。这类寺院远离国内交易,村落中基本上是通过以物易物的方式过着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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