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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迪逊(美国第4任总统)

麦迪逊简介

麦迪逊:詹姆斯·麦迪逊(James Madison,1751年3月16日—1836年6月28日),男,出生于弗吉尼亚州康维港,共济会成员,美国第4任总统,毕业于普林斯顿大学。1776年担任州众议员;1780年—1783年担任大陆会议代表;1789年—1797年担任联邦众议员;1801年—1809年担任国务卿。他还是制宪会议的主要人物、北部联邦党人文件的起草人之一、民主共和党的组织者。詹姆斯·麦迪逊是美国“国父群”中的一位,主张建立强而有力的中央政府,并且全盘修改邦联条款,是一位联邦主义者。

麦迪逊传记——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出身于南方大种植园主家庭。少年好学,青年时期即投身于独立战争。16岁的麦迪逊在国王和王后县完成了由受尊敬的苏格兰牧师唐纳德·罗伯逊执教的5年学业后,父亲将他带回了奥兰治县,在那里待了两年。家庭教师托马斯·马丁推荐麦迪逊去自己的母校完成学业。他在两年之内就完成了普林斯顿的常规课程。之后私下跟随威斯布恩继续学习。威斯布恩后来让麦迪逊带着雄心勃勃的读书计划,回到弗吉尼亚。他学习历史和政府的课程,法律读的很好。麦迪逊进入闭门读书的时期,这延迟了他的事业选择,直到革命的爆发,才将他从书斋当中拉了出来。

从政经历

1776年参加弗吉尼亚宪法的制定缮,在大陆的国会提供,并且是弗吉尼亚会议的一位领导人。曾参加弗吉尼亚革命代表会议,起草关于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文件。先后出席大陆会议和1787年的制宪会议。在制宪会议提出著名的“弗吉尼亚方案”,并使之成为制定联邦宪法的基本框架和指导原则。在担任美国第1届—2届众议院议员期间又通过极力争取,将10条权利法案以宪法修正案的方式写入宪法。

1784年—1786年担任州参议员。

1780年—1783年担任大陆会议代表。

1789年—1797年担任联邦众议员。

1801年—1809年担任杰弗逊总统的国务卿。

1809年3月4日至1816年3月4日连任两届总统,担任总统期间曾领导进行第二次美英战争,保卫了美国的共和制度,为美国赢得彻底独立建立了功绩。

离任生活

1819年参与创立弗吉尼亚大学,曾任该校校长。

政治举措

政治方面

他在1776年参加弗吉尼亚宪法的制定,在大陆的国会提供,并且是弗吉尼亚会议的一位领导人,还是出席大陆会议的代表,是制宪会议的著名人物、北部联邦党人文件的起草人之一、众议院议员、民主共和党的组织者。麦迪逊和汉密尔顿、约翰·杰伊在宪法诞生后,一起写了一系列的文章,为宪法的批准做出了重大的贡献。麦迪逊是美国杰出的政治哲学家,是美国宪法的奠基人,他与约翰·杰伊及阿历山大·汉密尔顿共同编写《联邦党人文集》,被称为美国“宪法之父”,他的人权主张和三权分立学说迄今仍是美国宪法的指导原则。和杰斐逊共同创建和领导了民主共和党,使美国开始形成了两党政治。

制宪会议在费城,36岁的麦迪逊把频繁和显著的部分加在辩论内。麦迪逊与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和约翰·杰伊,联邦主义者散文的宪法做了较大的对照。在晚些年,被称为"宪法之父",在国会,帮助修改权利法案,制定第一个收入立法。

从他的领导当中反对汉密尔顿的金融提议,他感到将过于向北方的金融家给予财富和能力,变成共和党人的发展。当时总统杰斐逊国务卿,麦迪逊给交战法国和英国抗议他们的美国船的被扣押,与国际法律相反。尽管1807年不受欢迎的禁止行动,这没使交战的国家改变他们的方式,但是引起了美国的消沉,麦迪逊在1808年被选举为总统,废除了EmbargoAct。[1]

外交方面

1810年5月审定的国会进行两个交易,指导总统,如果两者中任何一个将接受美国的中立的权利的意见,禁止与其它国家进行交易。拿破仑假装答应。在1810年后期,麦迪逊与英国宣布非交往。在国会包括亨利·克莱和约翰·卡尔霍恩的年轻的一组,"好战分子",为一个更好斗的政策敦促总统。美国海员的英国强迫服役和货物的扣押使麦迪逊不得不对压力让步。

1812年6月18日美国向英国宣战,意图吞并英国殖民地的加拿大省,一般称之为1812年战争,又称第二次独立战争。此战争最知名的事件,就是1814年8月24日英军攻占华盛顿特区,并焚烧美国首都所在地白宫。这场战争是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美国首都被外国军队攻陷并占领。最后由于安德鲁·杰克逊将军在新奥尔良取得的巨大胜利,才确保了美国人在这次战争中获得胜利。

个人生活

情感生活

妻子:多莉·佩恩·托德写,1768年5月20日生于北卡罗来纳。1849年7月12日在华盛顿特区逝世。两人于1794年9月15日在弗吉尼亚州结婚,婚后无子女。

健康状况

1836年6月28日在维吉尼亚州蒙彼利埃(Montpelier,Virginia)的庄园中去世。

人物评价

美小阿瑟·施莱辛格:他没有独立宣言上签字,也未能在革命战争中冲锋陷阵,然而他在为缔造美利坚合众国所做的贡献上,无人可及。美国宪法—这份在詹姆斯·麦迪逊影响下制定的不同凡响的文件,不仅确立了成功效力于美国两个多世纪的政体,而且确保了美国公民基本权力的实现。正如麦迪逊一再声明的那样,该文件的订立是众人合作努力的果。尽管这样,由于他的贡献如此之大,这个少言寡语、身材矮小的弗吉尼亚人被人尊为“宪法之父”。本书剖析了詹姆斯·麦迪逊的童年时代和少年时光,还向读者揭示了影响,他后来思想形成的人物以及他们的思想连同重大事件,这位思想敏锐、高瞻远瞩的美国第四任总统,在创建美国民主制度的历程中,功不可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