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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占元(北洋政府直系军阀将领)

王占元简介

王占元:王占元(1861年2月20日—1934年9月15日),男,山东省馆陶县(今河北省邯郸市馆陶县)南馆陶镇人。原名德贤,字子春。因家贫投身淮军刘铭传部,后隶毅军宋庆部,1895年选入袁世凯的北洋新军,此后一路高升,累升为湖北督军,统治残暴,以贪鄙闻名。袁世凯死后加入直系军阀,1921年下野,寓居天津,后病亡于此。

王占元传记——

近代史上北洋军阀可谓臭名昭著,贪污、中饱私囊乃社会风气。王占元作为北洋军阀地方大吏,在贪污方面也是独树一帜。

王占元(1861年~1934年),馆陶人(今属河北)。字子春。早年入淮军刘铭传部当兵。光绪十六年(189年)毕业于北洋武备学堂与曹锟同学入宋庆的毅军,参加中日甲午战争。二十一年(1895年)任新建陆军步兵第二营后队队官。二十八年(1902年),历任北洋军步队第七营管带,第一标统带。宣统三年(1911年)任北洋陆军第二镇第二协统领。同年在冯国璋率领下,因镇压武昌起义任第十镇统制。民国元年(1912年)任第二师师长,次年参加镇压二次革命。民国三年(1914年)任豫南剿匪总司令,镇压白朗起义,后任湖北护军使、湖北军务帮办、湖北督军,封壮威将军、襄武将军。袁世凯死后,继续任湖北督军。并与江苏督军李纯、江西督军陈光远被合称为长江三督。民国九年(1920年)升任两湖巡阅使,兼湖北督。次年被湖军击败,为吴佩孚挤走。此后在天津投资办厂、开银号,井购买了直隶(今河北)南部。山东西部的大片土地。民国十五年(1926年)任孙传芳的训练总监。北洋军阀倒台后逃入天津租界,后继续经营实业,直至病死。

因镇压武昌起义有功,升任第二镇统制以后,他凭自己左右逢源的本事,累升为都督长江巡阅使,其官越做越大,贪污搞钱的方式方法也愈来愈多。他为官期间搞了多少钱连他自己也弄不清,他甚至搞不清自己到底有多少资产。上行下效,王占元本人贪污成性,其部属贪赃枉法丝毫不逊于他,这班人员恶迹累累,吃喝嫖赌,无所不干。王占元在鄂数年几乎毫无政绩可言,只知荼毒生灵,借权威一意搞钱。

王占元依靠军阀起家,其所谓发家致富之本也就放在自己所辖北洋军队。他对军队的一贯做法是克扣军饷,以致士兵成年累月领不到津贴,多次酿成兵变,如武穴兵变、会巾兵变及宜昌兵变等。甚至王占元的嫡系部队王金镜的二师,由于军官的玩忽职守,也早已丧失了战斗力。兵变的频繁发生酿成的祸害尤为惨烈,民怨沸腾。王占元“致富”之道迭出,其中之一就是挪用公款,特别是督鄂时期,挪用公款至数千万,且挪用之后,根本没有归还之事,导致官钱局滥发纸币。显然,最后受害的依然是鄂省的百姓。仅粗略统计,王占元在鄂历年所挪用官款除了财政厅旧欠的二千一百余万元。此外欠官钱有银元九百三十八万零八百七十九元零四厘,欠官钱有详例为四十八万六千零五十八两九钱八分二厘,欠官钱有四百九十六万五千八百四十六串九十八文。鄂人之膏血能有多少?所谓大者抢,小者偷,最终遭殃的还是老百姓。

北洋军阀时期战争频繁,王占元作为军阀头目也乘机大发战争财。王占元在督鄂时,具体负责承办北洋军后方兵站及军需采购。他乘机上下活动,大肆中饱私囊,凡采购军需物品,多以中央政府命令以征发或半征发方式向商家及百姓强夺,然后以全额向北洋政府领款。此外,王占元还投资开办湖北军服厂,以他的同乡亲信为经理,凡在湖北境内常驻的军警,所需被服等必须向湖北陆军被服厂订制。显而易见,抬价虚报是常有的事,由此获利可想而知。此外王占元还与商人联合创办公司,如与李信臣等人联合创办信诚公司。除生产军用物品,如皮带、马靴、弹袋、马鞭等,此外还生产普通用品,如皮包、皮夹之类,另备各种风衣、雨衣等。经营范围相当广泛,又具有垄断性,王本人对此公司也特别关心,可见其利润肯定不菲。此外王占元还开设多家公司如豫鄂公司,专销卞合沟等矿的煤炭,甚至还开设酱油公司,乃至招待所等服务业,保阳大旅馆即为一例。此外他还在保定驻军时,与冯国璋集资三十万创设电灯公司,当他见在保定设面粉厂有利可图时,又独资设立乾义面粉股份有限公司。而王占元在山东济南也介入生产经营企业,主要是纱厂,通过与他人合资常驻济南亲自掌管纱厂的事务,由此可见其利润可观。王占元在山东投有巨资但究竟有多少?平常人不得而知。

民国五年(1916年)袁世凯在一片唾骂声中死去,王占元依然盘踞在湖北,九年(1920年)更兼任两湖巡阅使兼湖北督军,次年与湘军作战失败,被吴佩孚挤走。王占元对金钱具有特殊嗜好,在位时贩卖黄金,捣运铜元,这是王占元敛财的拿手好戏。他往往以军用为名控制车皮,将湖北造币所铜元大量外运至河北、山东等地以采购银元。由于湖北钢原料丰富,甚至有来自云南、湖南等地的铜元,在王占元指使下控制了武昌造币厂,不顾中央法令,一切以攫取暴利为原则,大肆铸币外运,而且以军火运输为名,不付费用。时间持续数年,这种无本买卖,使王占元的个人财富究竟增至多少而无法计算。为此他又派人设立银行,一方面办理其财务,另一方面利用银行控制金融市场并进行贩卖黄金,低买高卖囤积居奇大获其利。

作为旧式军阀,王占元对买田置地也同样具有极大的嗜好。民国七年(1918年)至九年(1920年),直隶南部各县连年大旱,赤野万里,而且军阀混战,人民无以为生。王占元抓住时机大肆购买如武安、磁县、大名、柏乡、成安等处的土地。当时各地饥民四处逃亡,土地价格低廉到惊人的地步,王占元与其代理人疯狂购买。当灾象解除后,又高价售出,获利达百倍以上。如此疯狂的敛财使王占元的私人财产无法精确地统计。北京、山东、保定、天津、大连等地都有他的公司。仅就个人房产而言,仅天津就有数处,在河东老龙头车站附近,建有名叫槐阴里的里横房产出租;在黄家花园建有义生里楼房出租;在旧法租界三十一号购置仁和里大部分房产出租;在旧法租界长春道建有中和里楼房出租;在南市广山大街购置大片房产出租。而王占元本人的住宅也同样数量惊人,首先建筑的是河东旧金汤二马路的私宅。王住过一段时间又移住旧义奥交界的新盖的大楼,其规模之大令人惊叹;住过一段时间又移居旧英租界十四号路新建规模更大的住宅。王占元的房产之多,连他本人也承认有许多住宅他从未去过,更不用说住过。

王占元之所以敢大胆贪污,克扣军饷,中饱私囊,原因显而易见,他无疑也是北洋军阀的黑暗统治的典型代表。王占元由第二师师长升任湖北军务帮办、襄武将军、督军以至两湖巡阅使时,袁世凯曾煞有介事地宣布要惩办贪污,曾规定贪污达五百元者即处死刑。然而对这些地方军阀来说却没有什么影响。他们照样侵吞公款,大肆贪污,吃喝嫖赌照样肆无忌惮。

王占元一心一意为自己敛财,然而他并没忘记为自己的贪污营利巧作粉饰。他曾解释说过,有人说他做大官,发大财,既与真实不符,而且事实也不是那样。有人说他经商是与民争利,他解释说,他既不是自己要经商,只因家乡父老乡亲见他在外做大官,认为钱多势大,时常来找要他给安排事做,他只好叫乡亲们去做生意。

于是有好事者便认为那些生意都是他王占元的东家,也真是冤枉。王占元的解释无疑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王占元从士兵做起,靠圆滑的处世上下沟通,先是投靠冯国漳,累升至督军、两湖巡阅使,在位时几乎毫无政绩可言,更多的是聚敛财富。在鄂数年危害甚烈,加上连年天灾人祸,于是有驱王运动,加上吴佩孚的排挤,民国十年(192年)不得不辞去鄂督之职。离职之后他在天津等地从事投资设厂、开银号等商业活动。此外还购买了直隶南部山东西部的大片土地。当然他时刻不忘复职美梦,周旋各派势力之间民国十五年(1926年)应孙传芳之请担任其训练总监,但不久就不为所用。北洋军阀的倒台,也彻底摧垮了他的希望,终于在郁闷中病死于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