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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宗兴起——阿拉伯

历史大观园 通俗讲史 2020-07-10 00:34:50 0


禅宗兴起——阿拉伯

半岛

与海风吹拂的拜占庭不同,阿拉伯帝国的诞生之地贫瘠而荒凉。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半岛,被红海、阿拉伯海、波斯湾和阿曼湾环绕的这个地方,三百二十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居然没有一条永久性的河流,大部分地区是碎石平原、熔岩区、沙漠或旷野。干燥而灼热的草原上长着可供骆驼食用的灌木丛,适宜农耕的绿洲则寥若晨星。

于是,阿拉伯半岛虽然夹在埃及和美索不达米亚(两河流域)之间,却仿佛被造物主遗忘。直到两河文明和埃及文明陨落多年以后,这里依然没有什么引人注目的动静,响起来的只有驼铃。也许,除了真主,谁都想不到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竟会兴起一种伟大的、影响世界的文明。

这是一个奇迹。

新文明的创造者是阿拉伯人(Arabs)的一支,叫贝都因人(Bedouins,又译贝杜因人或贝督因人),意思是“荒原游牧民”。他们属于欧罗巴人种地中海类型,主要靠饲养骆驼和马、羊为生,每年都要周期性地沿固定路线迁徙,游牧的距离常常在一千公里以上。只有少数有幸住在绿洲的居民种植大麦、小麦、甜瓜和椰枣,或者从事商业和手工业。于是椰枣和骆驼便成了这个半岛最具特色的风光和象征。

知道了这一点,就不难理解伊斯兰文化为什么那样喜欢和亲近绿色,并把天堂称为天园,地狱称为火狱。是啊,半岛最炎热的地方夏季气温超过50摄氏度,沙漠的地表温度更高达70摄氏度以上。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又有谁不向往绿色之园呢?贝都因人的生存条件确实太艰苦了。

幸亏还有商道。

商道叫希贾兹(Hejaz),又译汉志。它北起约旦,南至也门,中经沙特阿拉伯王国三省,背靠希贾兹山脉而与红海平行,并且跟红海一样狭长,历来就是连接欧亚两洲的商贸之路。那些装在帆船上的东方商品——主要是奢侈品,包括产自印度和中国的宝石、香料和丝绸,经由阿拉伯海运到也门以后,为了避开拜占庭和波斯人的战乱,往往选择走陆路运往叙利亚和地中海岸,再运往欧洲卖出大价钱。

禅宗兴起——阿拉伯

无数来自东方远洋的商品,先用帆船运至也门,然后用骆驼沿希贾兹商道运往叙利亚和地中海岸,再运往欧洲。随着大型商队和沿线城市的出现,希贾兹商道也达到鼎盛,成为当时连接欧亚的交通要道。

这样一条路,实在堪称“生财之道”。

何况半岛的南部还是乳香和没药的产地,尽管不是世界上唯一的。作为香料和药膏,这两种橄榄科植物的树脂对于许多文明古国都至关重要。希伯来人用它们来祭祀神灵和养颜治病,罗马人用来掩盖火葬时产生的恶臭,埃及人则用来制作最好的木乃伊,结果其身价竟至于几近黄金。

有了乳香和没药,又有了希贾兹商道,养骆驼的贝都因人很便当地就把自己从牧民变成了半游牧半商贸民族。实力雄厚的部落组织起商队,那些穿灯笼裤、腰间插着弯刀的散兵游勇则成为向导和保镖。这对于骑惯了骆驼走惯了远路的他们来说,显然并不存在转换身份的困难。

商队是规模庞大的,最多时据说人员可达三百,骆驼可达二千五百头,上千骆驼则很可能是标准配置。这样一支浩浩荡荡的队伍行走在漫漫征途,就不但需要安全,也需要沿途的补给。前者使商队变成了武装集团,后者则催生了城市经济。而且,这些城市也有着独特的称号——它们被学术界恰如其分地称为“队商城市”。

队商城市是由商站发展而来的,尽管其中也有一些曾经是犹太人的农垦区。事实上,绿洲上的村落原本就是游牧民获取农产品的园圃,现在变成商队的中转站和补给站同样顺理成章。当它们由于需求的增长变成旅店、商铺、作坊和农贸市场的庞大集合体时,站点也就变成了城市。

这样的城市当然规模有限,但对于阿拉伯人来说却意义重大。因为正如本中华史第二卷《国家》所指出,史前与文明的分界在国家,国家的标志在城市。也就是说,一个民族一旦建立了城市,他们的国家和文明就迟早要诞生。

何况商道上的城市不是一个两个。作为商队必须停下来歇脚打尖,购买便鞋、马鞍和盛水皮囊的站点,它们从南到北接二连三,就像古埃及的城邦——诺姆。只不过,把诺姆像珍珠一样串联起来的是尼罗河,把队商城市连缀起来的则是希贾兹。由商道而非河流创造历史,正是伊斯兰文明的独特之处。种种奥秘,可谓尽在其中。

不妨来看麦加(Mecca)。

作为穆罕默德的出生地和伊斯兰教的兴起地,当年的麦加并无今日之景象。那时,这座其貌不扬的小镇坐落在干燥而多沙“没有庄稼的山谷”之中,令人绝望地被两重荒凉无树的群山环绕。用石头或干砖——晒干而非烧制的砖块砌成的平顶屋构成了它拥挤的居民区,只有城市中心开阔广场上的一眼圣泉和一座神庙,才暗示着它必将非同凡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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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渗渗泉和克尔白。

克尔白是Ka‘ba(阿拉伯语,以下无另注者皆同)的音译,意思是“立方体的房屋”。这座四方盒子般的建筑物之所以神圣,是因为其中藏有一块黑色的陨石。它被认为是天上掉下来的圣物,而且据说是人类的始祖所安放。克尔白旁边的渗渗泉(Bir’Zam-zam)同样不凡,它是阿拉伯人的先祖在造物主的指引下挖出甚至一脚踩出来的。

神奇而神圣的黑陨石和渗渗泉,让麦加在成为伊斯兰教第一圣地之前就成为阿拉伯人的朝觐中心,也为这座城市赢得了和平。隋文帝开皇六年,也就是穆罕默德十六岁的公元586年以后,麦加被各部落约定为不得斗殴的禁地,管理事务和维持秩序的监护权则被交给了古来氏人。

古来氏(Quraysh)一词的本义是钱币或鲨鱼,但无论哪种解释用于这个部落都很合适。事实上他们就是贝都因人当中的大鳄,不但全民经商,而且多财善贾,尽管他们原本以游牧和掠夺为生。但当希贾兹成为“生财之道”后,精明的古来氏人立即就放下了屠刀,转而依靠出租骆驼和护送商队发家致富,并发展为定居麦加的专业化商贸部落。

成为商贸民族的古来氏人无疑很懂生意经。他们不但成功地把麦加变成了希贾兹商道上的队商城市,也很好地维护着这座城市朝觐中心的地位,并利用禁地和禁月的惯例大做文章。在约定禁止斗殴的月份,他们为前来朝觐并进行交易的中西部阿拉伯人提供种种方便,甚至还组织一年一次的乌卡兹(Ukaz)集市,就像现在的贸洽会和商品展。

麦加日趋繁荣。

繁荣的麦加吸引着八方来客,无论他们是要在那朴素的圣殿进行虔诚的祈祷,还是要在那多彩的市场进行公平的交易。总之,在先知宣示天启之前,麦加已经同时成为半岛的商业中心和宗教中心。尽管严格地说,此时的麦加还只能称作朝觐中心,但成为宗教中心却只是早晚的事。

这就既不同于主要是政治中心的中国都邑,也不同于主要是商业中心的希腊城邦。由此诞生出来的,当然就既不可能是中国式的大陆农耕文明,也不可能是希腊式的海洋工商文明,而只能是二者之外的第三种——游牧商贸文明。

事实上伊斯兰文明的生命种子,就孕育在贝都因人从游牧到商贸的华丽转身,麦加两个中心的双重性格,以及犹太教和基督教通过商道的传播之中。这就让阿拉伯半岛凝聚了极具创造性的力量,也使伊斯兰作为世界宗教而兴起成为可能。尽管这历史使命的完成还需要另一座城市给力,但不管怎么说,新文明已是呼之欲出。

现在需要的,只是一位先知,一位领路人。

我们知道,他就是穆罕默德。

先知

一个威严的声音在天空回响:宣读!

我不会。听到声音的人说。

这是实话,不识字的他确实不知道该宣读什么。

宣读!

威严的声音继续发出命令。与此同时,受命的人感到自己被无形的手紧紧抱住,几乎透不过气来。但,当他精疲力尽并感觉被放开时,仍弱弱地说:我不会。

于是命令和动作再次重复,如是者三。最后,威严的声音明确告诉他:你应当奉你的创造主的名义而宣读,他曾用血块创造人。你应当宣读,你的主是最尊严的,他曾教人用笔写字,他曾教人知道自己所不知道的东西。

听到这话,那人浑身战栗。

这是公元610年2月的某个晚上,按照阿拉伯传统历法和后来的伊斯兰教历则是9月。地点是在麦加城北的希拉(Hirā’)山洞,说话的是天使哲布勒伊莱(Jibrā’īl,又译吉卜利勒、吉布利里等等,即基督教的大天使长加百利),面对天使的那人当然就是穆罕默德。

跟中国的圣人孔夫子一样,伊斯兰教的伟大先知穆罕默德也出身于一个破落贵族的家庭。他的祖父曾经是麦加渗渗泉的掌管者,父亲却在经商途中客死他乡,只给妻子留下五峰骆驼和一群羊,以及一个埃塞俄比亚的女奴。

作为遗腹子,降生在麦加的穆罕默德被送往沙漠中一户贝都因人收养,五岁时才接回母亲身边。不幸的是,他的母亲和祖父很快就相继去世,孤苦伶仃的他只好小小年纪便跟随伯父外出经商。幸运的是,艰苦的生活和艰难的旅程给了他健康的体格,勤劳好学的他更是因此而见多识广。

这可真是“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

成年后的穆罕默德也表现卓异。他的外表是俊美的,有着长长睫毛的眼睛目光深邃,迈出的步伐坚定而沉稳。他的品德也是高尚的,工作勤勉,待人诚恳,信守诺言。他虽然未能受过正规教育,却是那样地受人尊敬,以至于获得了艾敏(al-Amin)的称号,意思是“忠诚可靠的人”。

更幸运的是,他娶了赫蒂彻为妻。

赫蒂彻(Khadīja)是古来氏贵族的遗孀,四十岁时与穆罕默德结婚。这时的穆罕默德二十五岁,原本是赫蒂彻的雇员。婚后,赫蒂彻把“公司”交给丈夫打理,这就将穆罕默德提升到富有和负责任的地位,为他今后成为阿拉伯人的精神领袖和政治领袖奠定了基础。

从贫困和琐事中摆脱出来的穆罕默德开始思考。在他看来,麦加和古来氏人都已经变得堕落。他们在聚敛财富的同时背弃了道德,整个社会人欲横流。贪恋取代勇敢成为卑鄙者的通行证,忠诚反倒成了高贵者的墓志铭。神圣的克尔白殿堂里居然拥挤着三百六十尊偶像,小商小贩们恬不知耻地叫卖各种护身符和小玩意,简直就是对神的亵渎和嘲讽。

这是一种背叛,穆罕默德认为。

于是,四十岁以前,未来的先知常常会在禁月,也就是被称为莱麦丹(Ramadān,又译来埋丹、赖麦德等等)的阿历九月,独自一人在希拉山洞沉思和祈祷,直到天使哲布勒伊莱降临。这是他首次接受天启,此夜也被伊斯兰史学家称为“高贵的夜晚”,又称“受权之夜”。

也就是说,从此他成为先知。

然而先知对此似乎并无思想准备。不知所措的他一路小跑回到了家中,浑身发抖地对为他生了四个女儿和两个儿子的贤妻说:快,快拿条毯子把我盖起来!

赫蒂彻却神闲气定。

听完丈夫的奇遇,这位后来被称为“信士之母”的聪慧女人决定向自己的堂兄请教,因为老先生不但早就皈依了基督教,而且精通希伯来文。结果,这位长者宣布:穆罕默德得到了上天的启示。唯一之神曾将这启示赐予先知摩西和基督耶稣,现在赐给穆罕默德,穆罕默德必须顺从。

那就顺从吧!

顺从的穆罕默德接受了使命。当然,天使哲布勒伊莱也多次降临给他启示。正是这些启示,奠定了伊斯兰教最核心的内容: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主使者。接受这信条并崇拜真主敬仰先知的,就是穆斯林(Muslim)。

最早的穆斯林是赫蒂彻,以及先知的一些亲朋好友。宣教和传教则先是秘密的,后是公开的。穆罕默德这样做,当然是因为得到了真主的命令,却遭到麦加古来氏贵族的抵制甚至迫害。这些家伙是旧秩序的既得利益者,而穆罕默德的许多主张和做法则显然动了他们的奶酪。

先知决定迁往雅特里布。

雅特里布(Yathrib,又译耶斯里卜)也是希贾兹商道上的队商城市,在麦加以北大约400公里,是一处椰枣树环绕的绿洲。当穆斯林的生存环境日趋恶劣时,迁往伸出双手欢迎他们的雅特里布,未尝不是明智的选择。

是的,雅特里布人向先知发出了邀请,尽管他们只是把穆罕默德看作一位可以调停他们内部纠纷的智者,而不是宗教领袖。但有此绿洲,总比困在麦加好。

真主似乎也表示了赞许。据说,在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天使哲布勒伊莱引领穆罕默德乘坐一匹长着翅膀的白马来到耶路撒冷,在那里登上云霄,看见了历代先知,也目睹了天园和火狱,然后在黎明时分回到麦加。这一天,后来被定为伊斯兰教的“登霄节”,耶路撒冷也因此成为伊斯兰的圣城,尽管它先前既是犹太教的,也是基督教的。

此事似乎说明,转折即将发生。

公元622年9月24日,先知抵达雅特里布。这对于他和他的追随者们都是历史性的一步,同时也充满风险。因为按照传统,这就意味着与原来的部落断绝血缘关系,也自动放弃了由此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一旦在那陌生的城市和人群中无法立足,请问他们将何以自处,何以为生?

穆罕默德却睿智地把坏事变成了好事。是啊,既然血缘已无意义,那就依靠信仰吧!于是,一种名叫乌玛(Umma)的穆斯林共同体被发明和建立起来。乌玛有章程、纪律、机构和分工:迁士(随迁穆斯林)担任军事要职,辅士(本地穆斯林)负责户籍税收,导师、领袖和统帅当然是先知。不难看出,这样政教合一的组织离国家已只有一步之遥。

先知大获成功。雅特里布也被改名为麦地那,全称麦地那·纳比(Madinah al-Nabī),意思是“先知之城”。这次迁徙则被称为希吉拉(Hijrah,英语Hegira,汉译徙志),迁徙之年也在后来被定为伊斯兰教教历的元年。

成功的先知并没有忘记麦加。公元630年,穆罕默德率军万人进入自己的故乡。他接受了麦加贵族的皈依,拆除了克尔白殿堂中的偶像,将古庙和陨石定为圣物。从此,麦加成为伊斯兰的宗教中心,麦地那则成为政治中心。

禅宗兴起——阿拉伯

伊斯兰教在阿拉伯半岛兴起不久就传入中国,以唐、宋、元为主要时期。传播路线主要有两条:一是陆路,沿丝绸之路从阿拉伯经伊朗、阿富汗到新疆天山南北,再经青海、甘肃穿河西走廊到达长安;二是海路,从波斯湾和阿拉伯海出发经印度洋、孟加拉湾、马六甲海峡到广州、泉州、杭州、扬州等中国沿海城市。

这一年,唐太宗也成为了天可汗。

公元632年初,也就是先知与世长辞的半年前,预感自己将不久于人世的穆罕默德从麦地那来到麦加,主持了规模空前的朝觐仪式,史称辞朝。参加这次朝觐的十万之众清一色全部都是穆斯林,先知则登上阿拉法特山宣布了真主最后的启示:今天,我已为你们成全你们的宗教,我已完成我所赐你们的恩典,我已选择伊斯兰做你们的宗教。

这是新宗教的成年礼。

按照天启,它被命名为伊斯兰(Islām)。

伊斯兰

伊斯兰的意思是顺从。

穆斯林则是顺从的人。

顺从是有特指的,这就是顺从真主的旨意。真主在阿拉伯语中被称为安拉(Allāh),原本是多神崇拜时期麦加居民的创造神,而且很可能是主神。伊斯兰教兴起以后,安拉成为唯一的神。伊斯兰教认为,只有绝对地敬畏安拉,顺从安拉的旨意,才有可能获得幸福和安宁,获得和平。

没错,伊斯兰还有和平的意思。

这当然是典型的一神教,而且非常坚定和彻底。穆斯林们被告知,全人类拥有同一个宗教,这就是伊斯兰;也只应该崇拜唯一的神,这就是安拉。犹太教的雅赫维,基督教的耶和华,只不过是唯一之神的不同表述。

因此,三大一神教一脉相承,承继了安拉旨意的则是使者(Rasūl,音译来苏里)和先知(Nabī,音译纳比)。先知是能够以各种方式领受安拉启示,并做出预言的人。使者则不但能够如此,还要肩负安拉赋予的特殊宗教使命。所以,先知未必是使者,使者则一定是先知。

先知和使者都是安拉从人类当中特别挑选出来,在不同时期派往不同民族的。穆罕默德之前,最有名的使者和先知是阿丹、努海、易卜拉欣、穆萨、尔撒,实际上也就是《圣经》中的亚当、诺亚、亚伯拉罕、摩西和耶稣。

穆罕默德则是最后的使者,封印的先知。就是说,此后安拉就不再选派使者和先知了。因此,穆罕默德也是最伟大的圣人,汉语表述为至圣,阿丹(亚当)和尔撒(耶稣)等五人则是大圣,此外还有钦圣和列圣不一而足。

这的确耐人寻味。

那么,安拉为什么要派遣至圣穆罕默德(他也因此被简称为穆圣)来作最后的启示呢?

恐怕是以前的教义不能让安拉满意。

最不能接受的是基督教的三位一体。真主,无论是叫做安拉还是上帝,都是独一无二的,怎么可能是三个位格中的一位,唯一的神又怎么可能会有三个位格?如果那三个位格都同样受到崇拜,请问与多神教又有何区别?

把耶稣说成是基督(救世主)也很可疑,说成神的儿子更是不通。安拉没有儿子,耶稣是人不是神。他只是安拉的使者,而且只是使者之一,还不是最伟大的。最伟大的使者是穆罕默德,但同样是人不是神。穆斯林只顺从真主,他们对先知的态度是敬仰而非崇拜。至于神的儿子为了替人赎罪而死在十字架上,在他们看来更是无稽之谈。

因此,没有什么“道成肉身”,只有“道成经典”。

经典包括安拉降示的所有天启,就连犹太教和基督教的也得到承认。犹太人和基督徒则被称为“有经人”,比没有经典和信仰的人高贵。但,正如最伟大的使者是穆圣,最神圣和最完美的经典是《古兰经》。作为安拉最后的启示,《古兰经》是用世界上最优秀也最优美的阿拉伯语宣布的,因此最接近安拉的语言,也是安拉旨意最准确的版本。

禅宗兴起——阿拉伯

《古兰经》共有30卷114章6236节,古兰经每一章以一个阿拉伯语词作为名称。2015年7月22日,英国伯明翰大学表示,该校图书馆发现了全世界现存最古老的《古兰经》手抄残页,手稿的年代不会晚于穆罕默德归真20年之后。这些残页至少已有1370年历史,是全世界现存最古老的《古兰经》手稿。

所以,穆斯林极其重视《古兰经》的诵读,并有一系列的相关规定。早期某些学者甚至反对将《古兰经》译为其他语言,因为那会导致安拉旨意的失真,至少无法准确地传达经文在韵脚、节奏和修辞方面的激情和感染力。

这并不奇怪。

实际上古兰(Qur’ān)的本义就是诵读,而诵读能够增强信念和凝聚力。要知道,除第九章外,《古兰经》每一章的章首都有“奉至仁至慈的真主之名”这句话,而每次礼拜时都必须诵读的首章则是这样的:

奉至仁至慈的真主之名

一切赞颂,全归真主,全世界的主,至仁至慈的主,报应日的主。我们只崇拜你,只求你佑助,求你引导我们上正路,你所佑助者的路,不是受谴怒者的路,也不是迷误者的路。

显然,这里表达的,是伊斯兰教最核心的信仰,最核心的诉求,最核心的价值观。不难想象,当穆斯林齐声诵读这段经文时,内心深处升腾的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感。

诵读,岂非不可或缺?

信安拉,信使者,信经典,再加上信天使、信末日和信前定,就构成伊斯兰教的六大信仰。简单地说,就是一切都由安拉事先安排,包括现存世界将会毁灭。一切也都由安拉创造,包括用光创造的天使。天使各有职司,比如哲布勒伊莱负责向穆罕默德传达天启,伊斯拉非来(Israfil)则要在将来吹响审判的号角,宣告世界末日来临。

末日是惊心动魄的。那时,所有的死者都要复活,然后逐一接受安拉的审判。生前行善者将进入天园,作恶者将坠入火狱;功过相抵者则悬在半空,既能望见天园之乐,又能看见火狱之苦,不能不祈求安拉的赦宥。

这就与基督教颇为相近,但伊斯兰教不承认原罪。他们认为人是生而纯洁的,有罪只因不顺从安拉。因此,作为穆斯林,最重要的就是对安拉和先知坚信不疑。也因此,伊斯兰教的五项功课之首就是念功,也就是念诵清真言——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主使者。

清真言是伊斯兰教基本信仰的纲领性表达,因此是每个穆斯林一生中讲得最多的话。在某些隆重的场合,比如入教时和临终前,则不但要念诵清真言,还要念诵作证言——我作证: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真主的独一无可怀疑;我又作证:穆罕默德是真主的奴仆和使者。

显然,清真言和作证言的主要内容完全一致。那么,有了清真言,为什么还要念诵作证言呢?

为了坚定信仰。

实际上,清真言和作证言虽然内容基本一样,口气却不相同。虔诚地念诵“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主使者”已是信仰的表白,再加上“我作证”就更加显得坚定不移。所以,这两句话必须念出来,以示公开表白。

君无戏言,穆斯林也一样。

除了念诵清真言和作证言,穆斯林每天都要礼拜,并在先知第一次得到天启的莱麦丹月斋戒。如有条件,一生中至少到麦加朝觐一次,不具备条件的则可请人代为履行。

此外还有纳课,也就是按照一定比例上交正常开支以外盈余财产的部分,用于扶贫济困和宗教事务。由于这是“奉主命”而定的宗教义务,是能够让安拉喜悦的事情,所以叫天课(Zakāt,音译扎卡特)。念诵、礼拜、斋戒、纳课和朝觐简称念、礼、斋、课、朝,是穆斯林的五项功课。

有了六大信仰和五项功课,伊斯兰作为宗教已是相当地完备。问题在于,这种宗教为什么能使阿拉伯人在短短不到百年的时间内,迅速由沙漠部落结成的松散联盟,发展为强大的世界帝国;又在阿拉伯帝国灭亡以后,继续保持向世界各地传播和渗透的态势,终至成为不受王朝兴衰影响,能够依靠自身机制和力量屹立不倒的世界性宗教?

其中奥秘,究竟何在?

帝国

公元632年6月8日,伟大先知穆罕默德在麦地那与世长辞回归安拉,这让许多人六神无主。的确,伊斯兰教由传创而确立,一半因为穆斯林相信安拉的启示,一半也因为穆罕默德的个人魅力。现在,先知已经归真,安拉也不再派遣使者,没有了主心骨的芸芸众生将何去何从?

这是一个严峻的问题。

首当其冲的还是谁来接盘。前面说过,自从穆罕默德率众迁往雅特里布,乌玛就逐渐取代了原来的氏族和部落。先知归真时,这种政教合一的新社会组织究竟应该定位为穆斯林社团、伊斯兰公社还是麦地那国家,就连后世的历史学家都莫衷一是,更不用说当局者迷。但是谁都清楚,乌玛就像海上的帆船和路上的商队,需要舵手和领路人。

新的制度必须被发明出来,这就是哈里发。

哈里发(Khalīfa,又译海里凡)的本义,是继承者和代理人。乌玛哈里发的全称为Khalīfat Rasūl Allah,意思是“安拉使者的继承人和代理人”。这可以说是相当准确和严谨的表述,因为他的任务是加强团结和巩固政权,继续先知的神圣使命,但不再有接受天启的权力和可能。

最早的四任哈里发是选举产生或被拥立的,史称“四大正统哈里发”。他们被选中的原因各不相同,但事实证明选择并不错。在短短不到三十年间,四大哈里发不但统一了阿拉伯半岛,还征服了叙利亚、伊拉克、巴勒斯坦、埃及、亚美尼亚和利比亚,将拜占庭帝国的大片土地都置于伊斯兰的旗帜之下,甚至干脆灭亡了波斯萨珊王朝。

这可真是非同凡响。

光荣归于真主,哈里发也功不可没,尤其是征战最多的第二任哈里发欧麦尔(‘Umar)。实际上从统一了半岛的首任哈里发阿布·伯克尔(Abū Bakr)开始,乌玛就不再是社团或公社,而应该称之为“哈里发国家”。不过,这个国家虽然已经具有对外征服的帝国特征,却没有世袭的皇帝。他们的版图之大有如秦汉,权力的交接却类似于尧舜。这当然难以为继,哈里发国家也迟早要变成阿拉伯帝国。

革命几乎注定要发生。

麻烦则由来已久。事实上,前三任哈里发并没有得到所有人的认同,一部分人坚持认为只有与先知血缘关系最近的才有资格担任这一职务。他就是阿里(‘Ali),穆罕默德的堂弟和女婿,先知之女法蒂玛(Fātima)的丈夫。

拥护阿里的人被称为什叶(Shi‘ah)派,意思是追随者或阿里党。对立面则叫逊尼(Sunni)派,意思是遵守逊奈(Sunnah,先知的传统和榜样)的人。逊尼派直到现在也仍是多数派,人数多达世界穆斯林的十之八九。两派当然也有教义的分歧,但最早的分歧起于谁当哈里发。

阿里也终于等到了机会。武则天被立为皇后那年,也就是公元655年,第三任哈里发奥斯曼(‘Uthmān)被来自埃及的叛乱者谋杀,穆斯林的第一次内战随之爆发,许多人都参加了进来。内战中取胜的阿里成为第四任哈里发,并把首都从麦地那迁到了伊拉克南部的库法(Kufah)。可惜,他的地位并不稳固,也必须面对更强有力的挑战。

挑战来自穆阿维叶(Mu‘āwiyah)。

穆阿维叶是麦加古来氏部落的伍麦叶(Umayyah,旧译倭马亚)贵族,第三任哈里发奥斯曼的堂弟,也是哈里发国家最赫赫有名的战将之一,阿拉伯人的第一支海军就是他建立的。他的舰队曾经让塞浦路斯不战而降,让拜占庭人狼狈逃窜,最终彻底瓦解了东罗马帝国的海上霸权。

实际上,尽管阿拉伯人很早就发明了三角帆船,掌握了航海技术,却只是用于商业,不曾用于战争。沙漠中的贝都因人甚至被告知,人在船上就像风暴中树叶上的昆虫。因此当穆阿维叶提出要远征塞浦路斯时,奥斯曼提出的条件是只能招募志愿者并带上妻子。这显然是怕他胆大妄为。

事实却证明阿拉伯人的帆船远比罗马人的优越。前者可以在任何风中行驶,后者在逆风时就只能依靠人工。结果是有了史称“船桅之战”的胜利,穆阿维叶也威名远扬。因此当穆阿维叶提出阿里应该为奥斯曼之死负责,并把奥斯曼的血衣作为旗帜时,阿里其实已经对付不了他。

更重要的是,身为叙利亚总督并经营已久的穆阿维叶不但拥有重兵,而且老谋深算。公元657年,御驾亲征的阿里与穆阿维叶在幼发拉底河畔罗马人的旧地两军相遇,发现自己处于劣势的穆阿维叶立即使用了谋略。他命令士兵把《古兰经》绑在长矛的顶端,然后高喊:让安拉来裁决!

没有哪个虔诚的穆斯林会向真主的书进攻,申请仲裁的要求按照阿拉伯人的传统也必须接受。这就直接导致了阿里阵营的分裂。主战的阿瓦利吉(Khawārij)派失望地离开了阿里另立山头,最后还用一把匕首结果了他的生命。

穆阿维叶立即与阿里的长子哈桑(Hasan)谈判,受到追随者拥护的哈桑则同意放弃哈里发的职位。靠着丰厚的年金和特别费,他在麦地那度过了不太长的一生,并成为继阿里之后的第二任伊玛目,受到什叶派穆斯林的尊敬。

成为哈里发的穆阿维叶做了三件事:定都大马士革,建立世袭制,将政教合一的体制与拜占庭和波斯萨珊王朝的行政管理体系融为一体。这三件事,尤其是确定由伍麦叶家族世袭哈里发,使穆阿维叶成功地完成了从哈里发时代向王朝时代的过渡,他的政权当然也就叫伍麦叶王朝。

伍麦叶王朝继续着哈里发国家的扩张事业,接二连三地征服了突尼斯、阿尔及利亚、摩洛哥和西班牙,中亚细亚各国、阿富汗和印度北部也落入其手。公元732年,也就是唐玄宗的开元二十年,阿拉伯军团的刀锋所向距离巴黎甚至已不到160公里。如果不是遇到号称铁锤的法兰克王国统治者查理·马特,他们还不会停下几乎无法阻挡的脚步。

至此,伍麦叶王朝已经建立了一个横跨欧、亚、非三洲的世界性大帝国,把地中海变成了自己的内湖,尽管这“内湖”原本是罗马人的。但是现在,东罗马人却只能在君士坦丁堡望洋兴叹,勉为其难地守住那半壁江山。

穆斯林的军团却继续挥师东进征服了塔什干,并在怛罗斯城(今哈萨克斯坦江布尔)大败唐帝国名将高仙芝。结果是一方不再西进,另一方也不再东征,拜占庭、阿拉伯和大唐三大世界帝国遂成鼎足之势。

禅宗兴起——阿拉伯

据刘明翰《世界通史·中世纪卷》。

不过,这时已是阿巴斯(‘Abbāsids)王朝了。

阿巴斯人是举着黑旗推翻伍麦叶王朝的,这让他们得到了“黑衣大食”的称号。赠送这个称号的是中国人,因为中国古史称阿拉伯帝国为大食。使用这种颜色的原因也有三种说法:受波斯文化影响,表示反叛和哀悼,与伍麦叶王朝画清界限。没错,尚白的伍麦叶是“白衣大食”。

至于后来出现的法蒂玛王朝,则称“绿衣大食”。

但无论原因何在,结果都一样:伊斯兰世界的历史从此改写,帝国的中心也从接近拜占庭的叙利亚东移到原来波斯的伊拉克,起初定都库法,后来迁都巴格达。尽管无论是伍麦叶的首都大马士革,还是阿巴斯的新都巴格达,都已经远离了穆罕默德的麦地那,两个王朝还是有很大区别,以至于国际学术界普遍认为是一场超越了改朝换代的革命。

革命的结果是阿拉伯帝国的盛极而衰,以及伊斯兰教更大范围的传播。这两件事的同时并存未免让人费解,其中的成败得失和经验教训却不能不深究。

那就让我们走进巴格达。

告别巴格达

巴格达与泰西封只有一步之遥。

泰西封是波斯萨珊王朝的故都,巴格达则原本是底格里斯河西岸的一个村落,距离泰西封只有32公里。阿巴斯王朝的第二任哈里发曼苏尔(al-Mansur)把它定为新都,而且像罗马皇帝君士坦丁迁都拜占庭、隋炀帝营建洛阳一样,亲自选址并亲自监工,当然不会是心血来潮。

事实上“巴格达”这个名字很可能来自波斯语,意思是“真主的恩赐”。建成之后的正式名称则是麦地那·萨拉姆(Madinah al-Salaam),意思是和平之城。显然,这就意味着帝国将来要走和平发展的道路,放弃地中海,转而依靠波斯的传统,寻求波斯的支持。难怪阿巴斯人要把自己的政权称为道莱(Dawla)了,他们开创的确实是一个新纪元。

禅宗兴起——阿拉伯

新,是方方面面的。

首先,王朝在曼苏尔和他以后都“一国两府”。哈里发是宗教领袖和国家元首,行政事务和大权则交给名曰维齐尔(Wazīr)的宰相或首席大臣。他们通常由波斯人担任,权力大到不但理所当然地主持国务会议,而且可以任命和罢免行省总督。基督徒和犹太人也被委以大臣和顾问的要职,阿巴斯王朝变成了联合政府领导的多民族帝国。

这就与定都大马士革的伍麦叶风格迥异。伍麦叶王室是不相信非阿拉伯人的,他们也不会把国家事务假手他人,对其他民族的文明更不感兴趣。这个从麦地那乌玛到哈里发国家一路上升的家族,更像隋唐初年的关陇集团。他们的“关中本位”政策就是依靠阿拉伯人,尤其是阿拉伯武士。

阿巴斯王朝却显得开放和宽容,各色人等都能在这个帝国如鱼得水。这其实也是被逼出来的。作为旧政权的颠覆者和过去的少数派,他们既不能依靠伍麦叶的人,自己又没有执政能力,只好就地取材使用波斯官员和波斯官制。何况阿巴斯人造反起义时得到了什叶派、基督徒、犹太人和波斯琐罗亚斯德教徒的支持,胜利之后总要以德报德。

结果,政权的性质就变了。

变化也有两方面。一方面,统治集团由过去的阿拉伯贵族和阿拉伯武士,变成了职业文官、商人地主和教法学家组成的群体。另方面,帝国也变成了波斯化的王朝。实际上这些久居伊拉克的阿拉伯征服者,早就与那些被征服的萨珊贵族眉来眼去,现在更是心安理得地接过波斯传统,模仿波斯习俗,迷恋波斯女人。当波斯音乐从底格里斯河畔的豪华别墅飘出来时,他们与沙漠中的游牧生涯已如隔世。

这又带来了一系列的变化。

最大的变化是过去的武夫变得文雅,帝国的政策也变得宽容。这种宽容是当时西方世界所没有的。犹太人、基督徒和琐罗亚斯德教徒被允许坚持自己的信仰,更被允许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没有焚书坑儒,也没有异端裁判所,尽管维系帝国统一的纽带仍然是伊斯兰教和阿拉伯语。

宽容和雅致催生了文明之花,阿巴斯王朝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一片欣欣向荣。富饶的两河流域提供着各类丰富的农产品,从大唐战俘那里学到的造纸术传遍全国,纺织业和银行业茁壮成长,交通运输四通八达,巴格达开出的支票可以在摩洛哥兑现。总之,当中国的大唐陷入安史之乱的泥潭不能自拔时,阿巴斯人却迎来了伊斯兰文明的黄金时代。

当然,也是和平时代——萨拉姆。

于是就有了功德无量的“百年翻译运动”。从公元830年到930年,也就是中国的晚唐五代时期,对其他民族文明成果大规模有组织长时期的翻译推介活动,以巴格达为中心全面展开。正是这一壮举,使古希腊典籍得以完整保存,为欧洲的崛起提供了指路明灯,让文艺复兴时期的伟人们有了能够站立起来高瞻远瞩的巨人肩膀。

禅宗兴起——阿拉伯

星盘是古希腊人发明的,阿拉伯学者们加上了角度的刻度,从而可以进行精确测量。其用途非常广泛,包括定位和预测太阳、月亮、金星、火星等天体在宇宙中的位置,以及确定所在地的经纬度和时间等等。借助星盘,穆斯林们可以随时掌握麦加的准确方位进行朝拜。

但与此同时,帝国也走向衰朽。

衰朽是从统治者开始的。长时间的和平繁荣,使他们日趋骄奢淫逸,也更加没有执政能力。哈里发们自称“真主在大地上的影子”,却其实是波斯人文官政府的影子,后来还变成突厥禁卫军随意废立的傀儡。到公元9世纪中,也就是大唐皇帝接连被宦官谋杀,查理曼帝国也一分为三时,阿巴斯王朝的政府已经由波斯人的变成了突厥人的。

这就离亡国不远。公元1055年,也就是中国的北宋仁宗至和二年,巴格达被塞尔柱(Seljuk)突厥人占领。突厥首领自封苏丹(Sultan)成为实际统治者,哈里发则变成徒有虚名的宗教领袖。公元1258年,即南宋理宗宝祐六年,成吉思汗的孙子率领蒙古军团血洗了巴格达。既政教分离,又只剩下可怜兮兮两河流域的阿拉伯帝国正式灭亡。

算到这年,阿巴斯王朝维持了近五个世纪的统治,其中大约有三分之一灿烂辉煌,三分之一起伏跌宕,三分之一名存实亡。这个王朝甚至一开始就是分裂的。西班牙有“后伍麦叶王朝”,中国史称西大食;突尼斯和埃及有什叶派的法蒂玛王朝,史称南大食;阿巴斯王朝则只是东大食。

两个另立山头的王朝也曾有过自己的美好时光。后伍麦叶王朝的首都科尔多瓦(英语Cordoba)与君士坦丁堡和巴格达齐名,是当时的世界文化中心之一。法蒂玛王朝则不但占领了埃及,还征服了叙利亚、巴勒斯坦和希贾兹,位于开罗的爱资哈尔清真寺更是名扬四海的高等学府。

阿拉伯世界三国鼎立。

然而在巴格达沦陷前,后伍麦叶和法蒂玛王朝都已先期谢世,只有阿巴斯苟延残喘。种种迹象表明,阿拉伯人的辉煌已是明日黄花,只能留待后人在晚霞中凭吊和吟唱。

既然如此,那就让别人来接手吧!

事实上之后伊斯兰教的传播,主要就靠波斯人、突厥人和蒙古人,影响最大的是奥斯曼、沙法维(英语Safavid)和莫卧儿(英语Mughal)三大帝国。奥斯曼是突厥人的,在今天的土耳其;沙法维是波斯人的,在今天的伊朗;莫卧儿是蒙古人的,在当时的印度。他们都不在阿拉伯半岛。

阿拉伯人反倒成了“少数民族”,在今天的穆斯林中只占八分之一。更重要的是,公元10世纪后,伊斯兰教的传播已主要不是靠武力,而是靠商贸活动和文化交流实现的。受传教师、移民和商人影响而伊斯兰化的地区,包括了印度尼西亚群岛、马来半岛南端和非洲一部分,就连作为征服者的蒙古人也自动皈依。这不能不说是神奇,而且必有原因。

不过,我们还是把这问题留待将来吧!

现在已经完全清楚了。麦地那乌玛,哈里发国家,伍麦叶帝国,阿巴斯王朝,阿拉伯人一步一个台阶地走完了自己的路。但这道路不是罗马的,也不是中华的。实际上,由于西周奠定的人本、现实和艺术三大精神,中华大地并不具备宗教土壤,因此只可能产生具有世界性的文明,不可能自发地产生宗教,更不可能产生世界宗教。这里面没有是非对错的问题,只不过事实如此而已。

然而中国的隋唐之际,却是世界宗教的时代。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灿烂辉煌,风起云涌,波澜壮阔,以及对人类文明和历史进程的深刻影响,我们在拜占庭人和阿拉伯人那里已经领略过了。中华帝国并非与世隔绝,对此应当不会无动于衷,何况另一种世界宗教早已传入中国。那么,当佛教作为外来文化遭遇中华传统时,原本不乏矛盾冲突的双方又该怎样相处和自处,新的思想文化会因此而诞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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