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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历史教训——变本加厉的剥削

历史大观园 历史教训 2020-06-23 15:31:21 0


叛乱起后,统治者的措施是一面愚蠢地冀图用武力削平,一面加重搜括来应付非常的军费。叛乱发生前,农民被强迫加负的有嘉靖三十年(1551)的“加派”一百二十万,三十七年的“提编”四十万,万历四十六年(1618)的“辽饷”三百万,前后迭增到五百二十万;叛乱起后,崇祯三年(1630)又增百六十五万,八年增“助饷”,十一年行“均输”及“加征”,十三年加“练饷”。统计在万历末年合九边饷止二百八十万,到崇祯时加派“辽饷”到九百万,“剿饷”到三百三十万,“练饷”七百三十万。(《明史》卷七八,《食货志》二。)这些都是农民的血汗,有政治势力的地主、绅士、商人是不用负担的。

就陕西一地而论,民众的新加负担有“新饷”,有“均输”,有“间架”,其他琐细的勒索,更无从数起。(《明史》卷三〇九,《李自成传》。)关于民间的苦痛,崇祯六年(1633)正月御史祁彪佳疏陈十四项:曰里甲,曰虚粮,曰行户,曰搜赃,曰钦提,曰隔提,曰讦讼,曰寓访,曰私税,曰私铸,曰解运,曰马户,曰盐丁,曰难民。(《明史》卷二七五,《祁彪佳传》。)其最为农民所苦者是虚粮,据说当时纳税的则例“小民多未见闻,第据县符,便为实数。遂致贫户反溢数倍,豪家坐享余租,此飞洒之弊也。近来苦盗苦荒,迁徙载道,丁粮缺征,里甲代偿,富户化而为贫,土著化而为客,此逃亡之弊也。又有户产尽废,户粮犹存,买产之家,视若隔体,代纳之户,惨于剥肤,此赔垫之弊也”。为工人所苦者是行户:“一小民以刀锥博什一,为八口计也。有司佥为铺行,上自印官,下及佐贰,硃票一纸,百物咸输,累月经年,十不偿一。又有供应上司,名曰借办,每物有行,每行有簿。”为小商人所苦者是私税:“大江以北,凡贸易之家,官为给帖,下至鸡豚,无得免者,至隘口渡头,有少年无赖借牙用为名,横加剥夺,蝇头未获,虎吻旋吞。”为一般百姓所苦者是私铸:“私铸之为钱法害,固也。而南中为甚,每钱止重七分,每百不盈三寸。更有私铸奸人控官请禁,小民畏罪,去之惟恐不速,此辈一铸一卖,一禁一收,利五六倍,而小民何以堪哉!”(《祁忠惠公遗集》卷一,《陈民间十四大苦疏》。)

不但农民的负担增加,他们积欠官府的陈年烂账也不曾被放松,崇祯八年(1635)二月侍读倪元璐上疏说:“今民最苦无若催科。未敢冀停加派,惟请自崇祯七年以前,一应逋负,悉可改从折色,此二者于下诚益,于上无损,民之脱此,犹汤火也。至发弊而追数十年之事,纠章一上,蔓延十休,扳贻而旁及数千里之人,部文一下,冤号四彻,谁以民间此苦告之陛下者。及今不图,日蔓一日,必至无地非兵,无民非贼,刀剑多于牛犊,阡陌决为战场,陛下亦安得执空版而问诸兵燹之区哉!”(《平寇志》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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