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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为什么会出现“垮掉的一代”?

“beat”,在字典中是打、拍打、敲击的意思,也有打败、精疲力尽、疲惫不堪的意思。普通人一生如果经历过一次“二战”那种高烈度的战争,会不会有“被打垮”的感觉?

被打垮的人看什么都不顺眼,生活如此单调,政治如此压抑(抓赤色分子呢),到处沉闷乏味。如果碰巧这些人是文人,那就更是一肚子不平之气忍不住要“嚎叫”出来:

我看见这一代最杰出的头脑毁于疯狂,挨着饿歇斯底里浑身赤裸,拖着自己走过黎明时分的黑人街巷寻找狠命的一剂;

天使般圣洁的西卜斯特渴望与黑夜机械中那星光闪烁的发电机沟通古朴的美妙关系,他们贫穷衣衫破旧双眼深陷昏昏然在冷水公寓那超越自然的黑暗中吸着烟飘浮过城市上空冥思爵士乐章彻夜不眠;

他们在高架铁轨下对上苍袒露真情,发现默罕默德的天使们在灯火通明的住宅屋顶上摇摇欲坠;

他们睁着闪亮的冷眼进出大学,在研究战争的学者群中幻遇阿肯色和布莱克启示的悲剧;

他们被逐出学校因为疯狂因为在骷髅般的窗玻璃上发表猥亵的颂诗;

他们套着短裤蜷缩在没有剃须的房间,焚烧纸币于废纸篓中隔墙倾听恐怖之声;

他们返回纽约带着成捆的大麻穿越拉雷多裸着耻毛被逮住;

他们在涂抹香粉的旅馆吞火,要么去“乐园幽径”饮松油;

或死,或夜复一夜地作践自己的躯体;

用梦幻,用毒品,用清醒的噩梦,用酒精和阴茎和数不清的睾丸……

再引用下去,这本“严肃”历史书就沦为禁书了。这篇看上去满是酒、性、毒品的文字,就是《嚎叫》。1955年10月7日,在旧金山的一次诗歌朗诵会上,一位名叫艾伦·金斯堡的诗人朗诵了他的这首作品,四座惊叹,全世界的诗坛都为之兴奋或是惊恐。

这些如同嗑药以后癔症般的嘶吼,到底是说什么呢?其实第一句就已经告诉你了“我们这一代最杰出的头脑毁于疯狂”,《嚎叫》就是告诉你,我叫得声音再大,内心也是颓废堕落空虚的,我们向往自由的灵魂和充分的解放,好吧,我们是“垮掉的一代”!

既然是一代人,就不会只有金斯堡一个,“垮掉的一代”这个说法,来自金斯堡的至交好友,杰克·凯鲁亚克,两人是校友,都就读于哥伦比亚大学。

凯鲁亚克是体育生,因为橄榄球被特招进哥大就读。似乎体育特招生大部分都是身材高大,智商一般的。凯鲁亚克却是一个有着文艺心的橄榄球员,谁也想不到,他不是个普通的文学青年,他还能成为灯塔感召后世大量的文学青年。

1950年夏,凯鲁亚克在新墨西哥城创作他的第二本小说,当时他身患痢疾,靠着大量的安非他命,在三个星期内,抱着一部旧打字机,将被“药物”刺激的所有灵感和激情宣泄在250尺长的打印纸上。《在路上》是一部关于“流浪”的小说,“我”是个叫萨尔的作家,平静的生活被一个叫迪安的怪家伙彻底搅乱,迪安天生是个流浪者,他出生在颠簸的旅途上,一辈子注定无法安定。他放荡不羁,自由无拘,给萨尔展现了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于是萨尔就被迪安“带上路”,他们和几个小伙伴,从东到西从西到东,在美国的大地上流浪。不需要钱,不需要计划,甚至不需要目的地,他们就这样流浪在路上,搭顺风车,认识不同的人,见识不同的风景,酗酒、泡妞、吸毒,极度放任,无底线疯狂,他们甚至疯到了墨西哥。经过四次旅行,从墨西哥回国后,萨尔意识到,作为一个正常人,自己断不能像迪安那样放纵,还是要回归正常的生活中。他穿上正装坐上一辆凯迪拉克去听音乐会,看着迪安穿着一件被虫蛀过的大衣又踏上了“流浪”之路。萨尔在心里想念着迪安……

能在三个星期内写出来的长篇小说,大都可能是作者的亲身经历,《在路上》记录的就是凯鲁亚克和他“垮掉”的好友们从1947年夏天到1950年秋天四次横跨美国的旅行。小说中的人物,都可以在现实生活中找到原型,艾伦·金斯堡就在小说中,而主角迪安则是尼尔·卡萨迪,“垮掉”派作家中一位“神仙”。他跟金斯堡和凯鲁亚克这些名校骄子不同,他没受过系统教育,跟着酒鬼父亲在各种小旅馆和小酒馆混迹着长大,他精力旺盛,无法无天,不受任何约束。为了在美国旅行,他偷了500多次车,被捕了7次。1951年,卡萨迪给凯鲁亚克写了一封长信,讲述了自己复杂疯狂的性爱故事,凯鲁亚克越读越激动,兴奋之下,《在路上》就诞生了。

《在路上》一问世就轰动了文坛,或质疑或嫌弃或眼前一亮,反正是火了。它被称为是“垮掉一代”的圣经,后来,它成为很多人的“圣经”。

我们光说它在中国的影响力吧。1962年,《在路上》由作家出版社节译到中国,当时是以神秘的“黄皮书”发行。所谓黄皮书,是在“文革”以前,内部出版了一些资本主义国家的“腐朽”读物,既然是“内部”,那都是些有觉悟有高度的领导同志,他们读这些东西,一定是当作反面教材用来严厉批判的。这些“反面教材”文艺类的就是黄皮书,政治类的就是灰皮书,相当高端,当时要能读到一本,是身份的标志。

“文革”期间,混乱中,部分黄皮灰皮流落民间,中国“文革”后的这帮孩子,比50年代的美国青年更“自由”,美国青年叛逆着想要把他们那个现实砸烂却只能在心底“嚎叫”,中国的孩子们当时已经砸碎规矩,砸碎信仰,想砸啥就砸啥了。《在路上》到了这帮孩子手里,醍醐灌顶啊,自由人类原来是这么玩的!

知青点的知青们也开始组织上路了,不管去哪儿,一定要上路,在路上能找到什么或者找不到什么都不重要,关键是心灵被“洗礼”,标志就是培养出一批诗人。被带上路的的诗人中,有我们熟悉的北岛和芒克。至于被带上路的作家,那简直多不胜数,如果你读过《玩的就是心跳》会认定王朔是在向凯鲁亚克致敬,其他诸如王小波、余华甚至连卫慧之流的作品,你都能读出《在路上》的影响。“在路上”不是一部小说,它成为一个象征,象征着自由、解放、释放,很潮很酷很先锋。

《在路上》是一本需要趁年轻读的书,遗憾的是,第一次读时,已经到了思前想后蝇营狗苟的年龄,这种说走就走的旅行,想睡就睡的爱情肯定无法欣赏了,我一边读还一边想:这些孩子真不负责任,对不起父母对不起学校,赶紧藏起来别给儿子看见,学坏了!

“垮掉的一代”形象太刺激太张扬,他们几乎统治了美国50~60年代的文坛,谁也盖不过他们的风头。其他的作家当然也有,但物以类聚,这个时期的作者,不离经叛道休想出头,那年月看小说,妈妈肯定是要审查的。

亨利·米勒,美国文坛的“怪杰”,说起来似乎他也算“垮掉派”一路的人物,或者说,他是“垮掉派”的精神导师。他的两部巨作大家都听说过,一部《北回归线》,一部《南回归线》。

《北回归线》于1934年在巴黎出版。能在巴黎出版的东西,不一定能在美国出,“二战”后期巴黎解放后,英美盟军进入巴黎,偶尔发现,居然还有这么一本书呢,竞相传阅,爱不释手,随后偷偷夹带回美国,当宝贝到处显摆。

这么受欢迎的书,又是美国人的作品,美国干吗不出版?赤裸裸密集的性描写,太露骨了,太淫秽了,乍一看,地道的黄书,美国说到底是清教徒的国家,哪能这么放肆呢?

《北回归线》是米勒的自传,是他在巴黎和一些侨民、艺术家混在一起的混沌岁月。这帮人凑在一起,到底干了些什么?不知道,混乱得很,没有个清晰的故事线,就是一堆人的吃喝、神侃、游荡当然还有嫖妓,周而复始,天天如此。米勒是个思维跳跃的人,他还故意想到哪儿写到哪儿,没有喝酒或者嗑药的人,很难跟上他的逻辑。自认为是个阅读能力合格的人,尝试几次阅读《北回归线》都没读完,读得胸闷,还偶尔怀疑,是不是自己的神经出了问题。所以非常主观地判断,《北回归线》被传得那么热门,卖黑市卖得这么畅销,完全是因为其中的性描写吸引了不少人。

虽然看不懂,主题其实是清晰的,开篇第一章作者就讲明白了:“就‘书’的一般意义来讲,这不是一本书。不,这是无休止的亵渎,是啐在艺术脸上的一口唾沫,是向上帝、人类、命运、时间、爱情、美等一切事物的裤裆里踹上的一脚。”可以理解为,米勒预备用这本书砸碎一个旧世界,颠覆欧美社会传统的审美、道德、宗教或是哲学,所以,米勒绝对算是“垮掉派”的先行人物了。

米勒在巴黎共创作了三部自传体小说,《北回归线》、《黑色的春天》、《南回归线》。1940年,米勒回到美国,创作了殉色三部曲,《性爱之旅》、《情欲之网》、《春梦之结》。仅从名字看,这几部书要放在网上,肯定会被有关部门扫黄。

大家别以为当时有点露骨性描写,小说就惊世骇俗了,还有更先锋的呢。1958年,《纽约时报》的榜首畅销书,是俄裔作家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写的《洛丽塔》。

在“萝莉”这个词横行的时代,很少人不知道这部小说了。一个40多岁的老男人亨伯特,因为青春期时代的一场无果恋情,落下了病根,从此只对9~14岁的“性感少女”有感觉。经过两次目的不同的正常婚姻后,他终于成为12岁的洛丽塔的继父,并发展为不伦关系。他将洛丽塔带在身边,用食物、玩具、化妆品等物质控制她,直到她成年,直到她忍无可忍离去。三年后,17岁的洛丽塔婚姻失败生活潦倒,怀孕待产身无分文。她给老男人写信求助,亨伯特希望她再回到自己身边,被洛丽塔拒绝。亨伯特疯狂中找到洛丽塔的丈夫,枪杀了他。亨伯特因此入狱并死在狱中,洛丽塔也因难产而死。

中国的小文青喜欢用“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来诠释整个故事。没那么美好,亨伯特对洛丽塔是一种畸恋的控制,洛丽塔对亨伯特是无知无奈地委身,中间从来就没有所谓爱情,奇怪怎么会有人读出美好和感动来。

因为主题过于“惊悚”,《洛丽塔》问世后,在多个国家被禁,又是神奇的法国,将它公开出版,让纳博科夫成了当红作家。在巴黎震动了三年后,《洛丽塔》才进入美国,当年就成为《纽约时报》榜首畅销书。

阅读这个故事时,读者们心里想得最多的是,能写出这样的故事,作者该不会是有亲身体验吧?文章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细腻的心理描写,场景的细致描述,尤其是青春期少女一颦一笑的小眼神小举动,这如果不是盯着看了很久,恐怕写不了这么清楚。不过根据史料,迄今为止,还没发现纳博科夫“恋童癖”的有关证据。

好莱坞又在第一时间买下版权拍成电影,为了照顾观众的接受程度,女主人公洛丽塔被定为14岁,仿佛大了两岁,这段恋情就正常多了。影片《洛丽塔》进入中国后,中国给了一个天才的翻译名,叫《一树梨花压海棠》。诗句出自苏东坡,他嘲弄他朋友张先在80岁时娶了18岁的小妾,梨花说的是张先一头白发,海棠指的是少女红颜。那以后只要在一个画面里同时看到梨花和海棠,整个人就不好了!

成人的书有成人的主题,成人的世界总是难懂,只是这个时期的成人们,沉溺在“垮掉”的气氛里,谁想过青春期的孩子们是怎么看他们的呢?

一个叫霍尔顿的16岁熊孩子,家庭环境不错,在名校读中学。因为五门功课挂掉四科,他“光荣”地被学校开除,这已经是他第三次被不同的中学开除了。在跟室友打了一架后,霍尔顿连夜回到纽约,他不敢回家,住进一个小旅馆。

本来霍尔顿认为,他就读的学校是个假模假式的丑陋之地,可他在纽约的一天两夜游荡中,他发现整个成人世界都是光怪陆离混乱不堪,而且更加假模假式的。他尝试跟成人一样堕落,甚至招妓,这让他更加苦闷。彷徨害怕中,他躲到他曾最尊敬的老师家中借宿,可没想这位老师似乎对他有不可告人的变态企图,霍尔顿吓得落荒而逃。霍尔顿最后决定去西部流浪,想临走时见他最爱的妹妹菲比最后一面,小菲比居然拎着行李箱跑出来,要和他一起出走。霍尔顿无奈之下,只好带妹妹去动物园玩了一圈儿,一起回家,然后大病了一场。

这是很喜欢的一本美国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作者J.D.塞林格。1951年,小说问世时,也引发了不小的轰动,尤其是在青少年族群中。霍尔顿成了半大男生的偶像,反戴红色的猎人帽,把帽檐放在后面,抽烟、喝酒、粗口,当然也招妓。霍尔顿是个未成年的“垮掉派”形象。

塞林格是塑造一个熊孩子让其他孩子跟着学坏吗?当然不是,小说将霍尔顿描写得淘气叛逆玩世不恭,其实骨子里,他脆弱且善良,他小心地想保持一片纯真的心里天地,可外界总不能给他任何干净的影响。霍尔顿通过种种堕落的行为表示他的抗争,他的坚持,他对菲比说出了自己的理想:

“有几千几万个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做游戏,附近没有一个大人,除了我。我站在悬崖边上,职务是守望,要是哪个孩子对悬崖边跑过来,我就把他捉住。孩子们狂奔,也不知道自己在往哪儿跑,我就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金色的麦田,就是霍尔顿心目中的纯净天地,在里面玩耍的孩子心里一样纯净,如果他们被外界污染,偏离了方向,“要向悬崖边跑去”,霍尔顿会把他们拉回来,他希望做这方纯净永远的守护者。

这是一部关于成长的书,一代代的孩子们似乎都经历过霍尔顿的困惑和挣扎,不过大部分的我们都不抗争,我们接受了“人生就是场大家按规则进行比赛的球赛”这个说法,就算真有我们不了解甚至明显不公的规则,我们也选择努力适应,咬牙硬扛,将人生憋屈到不温不火,似乎就成功了。

爱死了霍尔顿这个角色,看到他在考卷中给老师塞纸条,安慰老师,就算不及格也不用“自责”,反正自己早就准备不及格时,甚至为这帅孩子拍案叫好。可如果自己的孩子是个霍尔顿,就愁死了,蝇营狗苟的心,容不下金色的麦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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