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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殖民地为什么会分成13个独立集团?

17~18世纪的北美殖民地,也许贫瘠也许艰苦,但出于对信仰的坚持,文化方面并不算太落后太愚昧,也出了几个属于北美的文化名人。

在文学界,要说美国历史上第一部重要著作,《美洲基督教史》应该是可以考虑的作品。听名字似乎是一部历史书,它比较翔实地介绍了当时社会政治的一些情况,总督和牧师的传纪,各教堂和大学的运作,包括跟印第安人的战争,当然最重要的,它还是要记录殖民者将基督教带入新大陆后的发展状况,提出了自己对宗教未来的发展思考甚至是忧虑。

作者叫科顿·马瑟,在那段时间的美国历史中,姓科顿和马瑟的大都是知识分子,科顿家和马瑟家是波士顿附近著名的书香门第,马瑟家还专给哈佛大学培养校长。

科顿·马瑟算是个现代型学者,博学多才,思想先进。在殖民地最早提倡接种天花疫苗,还普及哥白尼的学说,热衷自然科学的探索,他被推荐为伦敦皇家学院的院士。

按说,这么一个人物,就算宗教信仰虔诚,也不至于跑偏,走入偏执。马瑟恐怕是因为对自然科学过于热衷,没事有些超自然遐想,他将自己卷入了殖民地一场惨烈而又低级的闹剧。

1692年,马萨诸塞地区已经非常繁荣,波士顿周边地区更是颇有都市规模了。人的劣根性就是,日子一好过,就喜欢瞎折腾。距波士顿24公里,有个叫塞勒姆的海港城市,是新英格兰地区最为古老的海港,也是早期移民登陆的地方,清教徒为主,信仰虔诚。

这年年初,教区的牧师帕里斯家两个女孩,他的女儿和侄女突然发了怪病,要么就昏睡不醒,要么醒来就尖叫、满地打滚、歇斯底里或者无端痛苦地呻吟。几天后,又有几个女孩子发了相同的病。以当时的医学水平,医生束手无策。医学解释不了的事,最适合胡说八道。大家还记得,天主教在欧洲取得统治地位后,就开始大肆猎杀所谓女巫,对女巫的忌惮和厌恨,跟着清教徒来到了北美。

塞勒姆的高人一分析,这绝对是闹女巫了,各种手段施展了一通于事无补后,大人们就逼问这些犯病的孩子,是不是被女巫所惑,他们当然是认为,只有抓到女巫本人,才能施法将其消灭,才能从源头上解决这个怪病。

女孩子本来就是病人,再被家里的大人用这么严肃严重的样子逼问,脑子更吓糊涂了,交代出3个她们特别不喜欢的老女人,她们想,如果世界上真有女巫,肯定就是这3个人的样子。

其中一个是牧师家的女奴,提图巴,她是来自西印度群岛的印第安人,没事的时候,喜欢给女孩子们讲故事。她是印第安人,又是奴隶,还跟女孩子走得最近,肯定是第一嫌疑人。提图巴是个聪明人,看情势严峻,干脆顺着大家的意识,说自己的确是个女巫,而且塞勒姆还不止她一个,有为数不少的女巫,隐藏在社区里。

出大事了,马萨诸塞的总督刚从英国回来,就立即组建了特别法庭,专办女巫案。既然是特别法庭,就特事特办,也没个法理依据,把提图巴检举的人抓来审,只要你承认自己使用巫术,还能揭发同谋,保证不随便使用巫术害人,就能获释,死不认罪还死不悔改的,杀无赦!

前后抓了200多号人,有20人被处以极刑。其中15名“女巫”、4名“男巫”被吊死,有一位老者用了两天时间,被巨石活活压死。大家可以分析一下,这20个人,为什么不认罪逃过一死?正因为他们是最虔诚的,宁可死也不愿玷污了自己教徒的清白,应该说,这20个人的死,如同殉道。

闹剧最喧嚣的时候,我们的大学者科顿·马瑟出版了自己的论调《无形世界的奇迹》,从一个受人敬仰的大学者的角度,给予了这场审判以“科学”支持,他认为,巫术是真的存在的,而且跟魔鬼撒旦有密切的关系!

监狱里关着百十号嫌疑人,还不断有人被问吊,如此人命关天的时刻,一个“黑嘴专家”真比女巫害人多了。

科顿·马瑟注定要将自己这一项人生污迹永久留存于史了,幸好他的爸爸、哈佛大学的校长克里斯·马瑟要给马瑟家族留点儿颜面,他提出,这么大规模缉捕女巫的行为,也许正是魔鬼的背后操弄,吊死无辜清白的人,正中了魔鬼的圈套,他以一个悲悯的基督教学者的态度提出,就算放过10个女巫,也比抓错一个无辜的人好!

克里斯·马瑟说服马萨诸塞议会停止了这个闹剧,有关的法官陪审团都向公众表达了歉意,关押的疑似女巫也被释放。那些得了怪病的女孩子,竟也都慢慢痊愈了,最初的“检举者”承认,自己的确是说了慌。这场把小城弄得翻天覆地的所谓“女巫”案,终于结束。

300年之后的1992年,马萨诸塞州议会通过决议,为死者平反,并表达了对他们的尊敬。而克里斯·马瑟提出的宁可放过10个,也不能错杀一个的精神,则永久成为了美国司法的重要原则,也是我们现在需要倡导的司法良心。

根据美国人没心没肺的性格,惨案过去后,他们的纪念方式一般是轻松快乐的。现在这个叫塞勒姆的小城,就成了女巫文化的中心,经常举办相应的活动,万圣节之类闹腾的日子里,尤其热闹。

女巫案真是吃饱喝足“作”的结果,研究基督教在美州发展史的科顿·马瑟在发现巫术之外,也沉痛地发现,随着物质条件不断优越,殖民者越来越世俗、功利,信仰似乎也不纯洁了,好多人都忘却了他们来到这片新大陆肩负的使命。

清教徒来到新大陆,第一代铭记对上帝的承诺,艰苦垦荒,创造了殖民地的繁荣。到第二代第三代,就没有那么清晰而忠诚的信念了,物质世界的兴旺似乎总伴随着精神世界的衰落。

18世纪中叶,为了重建殖民地的精神信仰,激活曾经那样热烈激昂的宗教环境,北美地区爆发了一场意义重大的宗教复兴运动,被历史学家称为“大觉醒运动”。

既然是鼓舞大家恢复虔诚的信仰,自然少不了牧师的引导。乔纳森·爱德华兹是大觉醒运动最为重要的牧师,是美国最早的神学家,也被认为是奠定了美国哲学思想的第一代思想家。

爱德华兹不到13岁就进入耶鲁大学学习,21岁成了耶鲁的首席教师,后来他接管牧师祖父的教堂,开始布道。

清教徒一直有个观点,认为自己是被上帝拣选的少部分人,注定要活出不一样的荣耀来。爱德华兹则认为,没有拣选不拣选的分别,上帝的仁慈和爱惠及所有的男女,不管是上等人下等人、聪明人笨人,都能通过虔诚的信仰得到上帝赐予的美和快乐。

爱德华兹后,许多优秀的、头脑清晰的神学家走出教堂,摆脱各种复杂的宗教仪式,走进基层,到底层信徒中传教布道。乔治·怀特菲尔德牧师从1740年开始,巡回整个北美殖民地传播福音。怀特菲尔德口才出众,才华横溢,布道时激情四射,吸引了万千信众。不管是城市还是乡村,听说怀牧师来了,所有人放下农具、工具、饭碗赶到现场,屋里坐不下,就在门外听,他让整个大觉醒运动达到了顶峰。

大觉醒运动各种观点、论调、思想,应该是更专业的基督教书籍讨论的问题,作为一本历史书,重点讲讲这个运动,对美国历史的发展有什么重大的意义。

有人说,大觉醒运动是独立战争的先导,使整个殖民地的团结造反成为可能。

按说来到北美殖民地的人活下来都不容易,明明可以联手成一家人,互相照应,可他们就是生生地分成了互不搭理并不团结的13个独立集团。分裂的根本原因就是宗教信仰上的差异,加上来路各异,品种流杂,殖民地的人们似乎很难融合在一起。

大觉醒运动的牧师倡导的是信仰的正能量,覆盖所有人的爱与快乐;降低神职人员的地位,强调个人的信仰体验;各种仪式的正确性或者动作细节都不用苛求;不同教区的分界更不重要;充分的信仰自由和思想解放;最重要的是强调宗教宽容。受到来自欧洲的启蒙运动影响后,这些“大觉醒运动”的思想又被镀上了理性的光芒。这就形成了既覆盖普世价值又带有美国特色的一种美式基督教。也就是说,在宗教信仰这个最重大的问题上,殖民地的人先取得了默契,为后来终于能整合成一个国家,形成一个民族奠定了基础。而这种对宗教的思考和复兴运动,对美国社会似乎有很好的理疗作用,于是,后来的美国历史发展中,类似的大觉醒运动又发生了好几次,一步步将美国社会美国文化美国人塑造成今天这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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