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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牙交错话行省:元代的疆域与政区

历史大观园 历史图解 2020-07-14 17:43:23 0


1.空前广袤的疆土/h3>

1206年,蒙古部铁木真统一蒙古高原诸部,建立大蒙古国,称成吉思汗。蒙古族的祖先很早就生活在大兴安岭北段、额尔古纳河以东地区。唐代,蒙古之名开始在历史记载中出现。后来,蒙古族西迁到了蒙古高原。蒙古国建立后,不断向外扩张,到蒙哥汗时,已先后灭亡西辽、西夏、金、大理,多次攻打南宋。蒙哥死后,中统元年(1260年),忽必烈在开平(今内蒙古正蓝旗东)即位。至元八年(1271年),忽必烈采取《易经》上所说的“大哉乾元”之义,改国号为大元,创建了中国历史上的元朝,忽必烈就是元世祖。第二年,建都于大都(今北京)。

至元十三年(1276年),元军攻陷临安(今浙江杭州),接受了宋帝的投降。又过了三年,元军在崖山(今广东新会南)消灭了南宋流亡官员和宋军残部所重建的新朝,南宋灭亡。蒙古国初起时各据一方的金、夏、西辽、宋、大理、吐蕃等政权,至此全被消灭,完成了旷古未有的大一统。

元的疆域,东到大海,西至今天的新疆,西南包括西藏和云南,南抵今天的越南、泰国北部,北达俄罗斯的西伯利亚大部,东北到鄂霍次克海,是中国历史上版图最大的一个朝代。

2.行省制度与元中期的十一省

元代在地方上的最高一级行政区划与前面的朝代相比较有所不同,采用的是中书省、行中书省统辖制度。元代的这一制度是从金代那里承袭而来的。如果我们探究行省的起源,可以一直追溯到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国古代王宫禁地称“省”,即省中。魏晋时期,在中央设中书、尚书、门下三省,协助皇帝处理日常政务,省开始成为官署名称。如果遇到地方上有事情,中央政府便会派某些官员前去处理,组成行台省。我们在前文中已经提到过,三国时期,司马昭讨伐诸葛诞,开始设立行台自随。但其时的行台只是临时派出的中央行动机构,事情办完之后,便被撤销。也正是由于这种缘故,行台省在当时还没有一定的辖区。

到了北魏、北齐时期,因为当时州郡的设立过多,中央政府统治起来十分不便。为了改变这种情况,加强对地方的控制,便设置行台省,统辖一定数量的州,这样行台的辖区也就形成了,实际上成为了州、郡、县以上的一级行政区划。从隋代到唐初,一直存在着行台制度。到了唐太宗贞观年间,行台才被相继罢免。

在金代,行台制度得到了广泛的运用。金代在占据了北宋的疆土之后,继承了宋代分路的体制,只不过是将路的区域划得更小了一些。但是由于金代初期都城设在会宁,距离中原地区过于遥远,对这一区域控制十分不便,于是在天会十五年(1137年),金熙宗完颜亶废掉刘豫齐国政权后,便在齐国故地开封设立了行台尚书省。后来为了应对南宋与西夏的军事行动,也曾暂时设置过不少行台尚书省。到了金代后期,特别是蒙金战争爆发后,金朝军队接连失败,路的长官已无法应付一方的事务,为了处理地方的军政,金中央政府便派宰臣到各路“行尚书省事”,开府置府,统领一路或数路的区域,这些机构当时叫做“行尚书省”,简称“行省”。这些行省在当时仍然还是尚书省的派出机构,代表尚书省行使权力,带有临时性质,事情处理完毕后,便被撤销掉。

蒙元在征服中原的过程中,沿用了金代的这一制度,作为战时的一种临时措施。元世祖忽必烈以中书省总理全国政务,以行中书省(有时是行尚书省)作为管辖新征服地区的行政机构,久而久之,这个机构所管理的地域范围也便以行中书省的名称相称,简称行省或省。同时,作为中央政权机构的中书省本身也直辖包括首都在内的一大片地区。

元代的中书省又称都省,号为腹里。地方最高行政区划行中书省的全称是“××等处行中书省”,简称“××行省”,或只称“××省”。另外,为了防止地方割据的情况发生,元代还立了御史台,在各行省设置二十二个肃政廉访司,用来监督各省内的官民,检举他们的犯罪行为。

元代创设的行省制度,是自秦汉以来中央集权制度的一个重大发展,也是我国历史上地方行政区划的一次重大改革。这一制度的确立,不仅加强了元代的中央集权统治,巩固了多民族国家的统一,而且对明、清以及后来地方行政区划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元代以后,“行省”这个名称一直沿用下来。明代虽然改行省为布政司,但在当时的口语中仍如此称呼。另外,元代的行省划分,也初步奠定了今天我国的省区规模。

到了至元十七年(1280年),南宋被元彻底灭掉之后,元一共设有七省,即一个中书省(直属包括河北、河南、山东、山西、漠南、漠北、辽东和西夏故地等广大地域)和六个行中书省。

现将六个行省的辖区与治所条列于下:

(1)陕西四川行省:中统元年(1260年)置。又称秦蜀行省。统辖金陕西五路、南宋四川路故地,治安西路(今陕西西安市)。

(2)云南行省:至元十一年(1274年)置。统辖大理国故地,治中庆路(今云南昆明巿)。

(3)湖广行省:至元十一年置(1274年)。统辖南宋湖南、湖北、京西南、广西四路故地,治潭州路(今湖南长沙市)。

(4)江淮行省:至元十三年(1276年)置。统辖南宋两淮、两浙路故地,治扬州路(今江苏扬州市)。

(5)江西行省:至元十四年(1277年)置。统辖南宋江西、广东路故地,治隆兴路(今江西南昌市)。

(6)福建行省:至元十五年(1278年)置。统辖南宋福建路故地,治泉州路(今福建泉州市)。

从上面所列出的信息可以看出,这七个省(中书省与六个行省)的辖区大小不一,相差悬殊。之所以如此,主要是因为这七个省的区域,基本上是由军事行动的过程和路线所形成,同一次行动或同一条路线所占领的地区即被划为一省。例如,云南行省就是元朝大军在攻下段氏的大理国后,忽必烈以原大理国的统辖范围为基础而设立的,派大臣赛典赤担任平章政事,负责处理云南行省的事务。这种战时形成的区域,到了和平时期便显现出管理方面的不便,于是到了元代中期,便对上述七省的各自辖区重新进行调整,逐渐在元代的版图上形成了十一省(即一个中书省与十个行中书省)的新格局:

中书省:在甘肃、辽阳、河南、岭北等处相继建立行省之后,中书省辖区便缩小了很多,只限于河北、漠南、山东、山西一带。

岭北行省:大德十一年(1307年)置和林行省。皇庆元年(1312年)改为岭北行省,治和宁路(今蒙古鄂尔浑河上游东岸哈尔和林)。统辖范围相当广阔,东起哈剌温山(即大兴安岭),西至也儿的石河,相当于今天的蒙古人民共和国和内蒙古、新疆部分地区、俄罗斯西伯利亚地区。岭北行省的辖区内,除了一部分政府的屯垦区与牧区外,其余的大部分区域则是元朝诸王的封地和部落的游牧地。

辽阳行省:至元初曾设置东京行省,不久即罢。二十三年(1286年)再立,同年又罢。二十四年(1287年)再一次设置,改称辽阳行省,治辽阳路(今辽宁辽阳)。辖境相当于金东京、咸平、上京三路和北京路的大部分,西北起大兴安岭、外兴安岭,东南抵海,接高丽境,大体与今天的东北三省区域相当。辽阳行省境内有一部分是设立了行政区划的农业区,有一部分是由诸王的封地与部落的游牧地所构成的牧区。

河南江北行省: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割中书省之河南与江淮、湖广两省之长江以北而置,治汴梁路(今河南开封)。辖境相当于今天河南黄河以南部分和湖北、安徽、江苏三省的长江以北部分。

陕西行省、四川行省:至元十八年(1281年),把陕西四川行省分为陕西、四川两个行省。其后一度再合为一省,二十三年(1286年)又分为两省。陕西行省治安西路,后改奉元路(今陕西西安),辖区相当于金陕西五路及南宋利州路部分地区,东起今天山西、陕西之间的黄河,西包河洮,南起大巴山,北包内蒙古鄂尔多斯草原。四川行省治成都路,辖区相当于宋成都、潼川、夔州三路及利州路的一路分,面积与今天四川的甘孜、阿坝、雅安以东和湖北的恩施地区相当。

甘肃行省:景定二年(1261年),在西夏故地设立西夏中兴行省,治中兴府。此后屡罢屡置,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将省治迁到甘州路(今甘肃张掖),改称甘肃行省。辖境相当于今天的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河西地区和内蒙古西部地区。

湖广行省:至元十八年(1281年),治所移到鄂州,后改武昌路(今湖北武汉市武昌)。辖境较前小有变化,包括今天的湖南、广西、海南三省,贵州省的大部分及湖北、广东各一部分。

江浙行省: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江淮行省改称江浙行省,治所移到杭州路。后来,名称一度曾改回江淮行省。大德三年(1299年),罢福建行省,隶属于江浙行省。辖区相当于今天的上海、江苏南部,安徽东南部及浙江、福建两省的地区。

江西行省:没有建置沿革的变化。辖境包括今天的江西大部及广东大部。

云南行省:没有建置沿革的变化。辖境比现在的云南省要大一些,不但包括今天的云南全境及四川凉山、贵州西部的一部分,而且还包括今天缅甸、泰国、老挝、越南的一部分地区。

另外,还需要说明的是,元代中央政府为了防止这些地域广大的行省在日后出现分裂割据的情况,因此,在调整上述行省的界线时,十分注意“犬牙交错”划界原则的运用,有意人为打破与划界关系密切的几条重要的山川边界,如秦岭、淮河、南岭、太行山等,使得没有一个行省能够拥有一个完整的地理形胜区域。明白了这一点,也就不难理解以下的这些现象了:陕西行省由北向南地跨秦岭,而辖有汉中盆地;湖广行省虽然以湖南与湖北为主要辖区,却向南越过南岭而领有广西;江西行省也是地跨南岭而辖有广东;河南江北行省,则是地跨淮水南北两岸;江浙行省,又从江南平原直到南部的福建山地;至于中书省的辖区,则是地跨太行山的东西两侧,将山西高原、华北平原及山东丘陵三种地貌类型合在一起的区域。相比之下,仅四川行省还可算是四塞之国,然而,由于作为北面屏障的秦岭已北属陕西行省,因此,要想在此割据,也失去了地理基础。清代储大文对此已有过精辟的论述:“合河南、河北为一,而黄河之险失;合江南、江北为一,而长江之险失;合湖南、湖北为一,而洞庭之险失;合浙东、浙西为一,而钱塘之险失;淮东、淮西、汉南、汉北,州县错隶,而淮、汉之险失;汉中隶秦,归州隶楚,又合内江、外江为一,而蜀之险失。”于是,如果观看元代的省图(参见《元代中期十一省示意图》),就会看到,由于犬牙交错原则的运用,使得元代各省的划分,是以纵向为主的,这与唐代各道的划分以横向为主的情况,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犬牙交错话行省:元代的疆域与政区

元代中期十一省示意图

元代如此划分省界,固然起到了加强中央集权统治的目的,但是,由此而带来的一些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综合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点:一、使得地方上没有地理天险可以利用,一旦出现反叛或外族入侵,要想进行抵抗就十分不利;二、把不同地理环境的区域合在一起,对农业生产的发展极为不利;三、行省区领域过大,管理十分不便。因此,到了明代,便开始着手对这些弊端进行革除。

除去上面所提到的十一省之外,元代还设有征东行省。大德三年(1299年)初置于高丽,不久即罢;到至治元年(1321年),再次设置征东行省。不过,由于这一行省的丞相由高丽国王兼任,可以自己来选择任命属官,并没有改变其原有政权机构和制度,仍按原有的习俗进行治理,这些都与元代设置的一般行省的性质不同,是一个徒有虚名的行省,因此这一行省应当被看做元代中央政府的藩属国。

元代末年,各地农民起义爆发,为了镇压这些起义和维持地方治安,元代中央政府又设置了许多行省。如中书省于济宁(今山东巨野)、彰德(今河南安阳)、冀宁(今山西太原)、保定、真定(今河北正定)、大同等地置中书分省,又分置山东行省。河南江北行省分出淮南江北行省,江浙行省分出福建行省。之后,福建行省又分出建宁、汀州、泉州等分省。总之,到了元代末期,行省制度已十分混乱。

3.多层级的复式的地方行政区划

由于元代的省地域相当辽阔,而且是设置于金、宋两代原有的路府州县之上,因此,元代在地方上便形成了多层级的复式的行政区划体系。

元代在省之下,有路、府、州、县等多级地方行政区划。在最复杂的地区,如中书省,行政区划的层级可达五级之多,即省——路——府——州——县。而在最简单的地区,行政区划的层级却只有两级,即省——路、省——府、省——州等,岭北行省就是这方面的一个实例,其下只辖和宁路,路下不再设其他的府州县。不过,元朝大多数地区实行的行政区划是三级或四级制。再有,在宋代,本来府与州同级,设府只是表示地位尊崇而已。到了辽代,府则成为州之上的一级政区。元代借鉴了辽代的制度,也把府置于州之上,在一般情况下与路同级,在个别情况下又比路低一级。至于元代的州,区域比宋代的更小,有不少的州往往只辖一县或根本就不辖县。甚至在江南,还有一些县因为户口增多,而干脆上升为州,所以在元代,县与州近似为同一级。因此从基本结构上看,元代的行政区划层级大致也只有三级,即省——路(府)——(州)县。

另外,在元代的多层级地方行政区划中,还存在着复式的统辖关系。元代复式的地方层级关系是从辽代仿效过来并加以发展而形成的。在北宋之前,行政区划的层级都是单式的统辖关系,二级就是二级,三级就是三级。但是辽代时改变了这种情况,出现了复式的层级统辖关系,也就是说,二级制与三级制并存于一个高一级的行政区划当中,如辽代的南京析津府(今北京),既直辖十一县,又统领六州,六州之下又各自领县,形成了如下所示的关系:

犬牙交错话行省:元代的疆域与政区

我们在上面的图示中可以看出,这里的县既可以是第二级政区,又可以是第三级政区。元代路、府的情况与辽代相似,也是除直接辖县外,还可以通过属州再领县。

既然元代政区层级多,并且采用复式统辖关系,因而形成了一套复杂而繁琐的行政区划体系,其各层次之间的关系可以大致用下图表示:

犬牙交错话行省:元代的疆域与政区

这就是说,元代的地方行政区划,除去省——路——府——州——县的层级顺序之外,还存在着省——路——州、省——路——州——县、省——路——县、省——府——州——县、省——府——县及省——州——县等多种层级形式。这种复杂的行政区划,在中国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

元代路一级政区,以府、州为依托,参照金代的总管府制度设置了总管府,负责一路的司法、行政、财政等各项事务,这与宋、金时期路级政区诸司分治的情况是不同的。元代的许有壬就曾说过:“我朝为路,路则今制。”意思就是说,元代的路制并不是简单地沿用了宋、金的路制,而是有所改变,赋予了其新的内涵。元代的路一般设达鲁花赤(蒙古语,为镇压者、制裁者、盖印者的意思,转而有监察官、总辖官的意思)、总管各一员,同知、知中、判官各一员,专制刑狱的推官一到二员。

元代大都路因为是都城所在,路总管府特加“都”字,称“大都路都总管府”。至元十九年(1282年),置大都留守司兼本路都总管府。二十一年(1284年),另设总管府治民事,而以留守司管守卫宫阙都城、门禁关钥启闭,调度本路供亿等事。都总管府设官与一般的路总管府相同,只是员数为二员,另有副达鲁花赤二员,留守司设留守五员,下设同知、副留守、判官等官职。

元代府一级的政区数量不多,在元代的地方行政机构中并不占有重要的地位,主要设置在原来金、宋和大理的统治区域内,分为直隶于行省的府和隶属于路的散府(也称为诸府)。大的府多升为路,剩下的府虽然仍然保持原有的建置,但其地位已无足轻重了。元代的府设达鲁花赤、知府或府户、同知、判官、推官、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

元代的州,隶属于中书省与行省的,一般称为直隶州;隶属于路及散府的,一般都称为散州。这些州有的领县,有的则不领县。元代的州设有达鲁花赤、州尹、同知、判官等官。

元代县的分布很不均匀,在蒙古部民居住的岭北地区,就不曾设立过州县,那里的居民依然保持原有的千户、百户编制。元代的县既可以隶属于路,又可以隶属于府,还可以隶属于州。各县一般设有达鲁花赤、县尹、丞、主簿、尉、典史等官。如果是属于中、下等级的县,则不设县丞。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蒙元统治者为了保证对被征服地区的控制,规定在路、府、州、县中,达鲁花赤不能由汉人担任,而主要由蒙古人充任,也常参用色目人。这种制度的实施,是元代统治者的独创,也是少数民族入主中原的产物。

根据《元史·地理志》的记载,元朝共有一百八十五路,三十三府,三百五十九州,一千一百二十七县。

4.宣慰司道与宣慰司、宣抚司和安抚司

我们在前面已经说过,元代在地方上的最高行政区划是行省,在行省之下又有路、府、州、县等级别的区划。然而由于元代的行省大多辖区较广,中央政府时常感到鞭长莫及,因此,为了加强管理,便在离行省中心较远的地区,又分道设立宣慰司,负责协调临近路、府的军民事务。元代一共有山东东西道(治益都路)、荆湖北道(治中兴路)、湖南道(治天临路)、海北海南道(治雷州路)、河东山西道(治大同路)、四川南道(治重庆路)、广东道(治广州路)、福建道(治福州路)、淮东道(治扬州路)、浙东道(治庆元路)、广西两江道(治静江路)等十一个宣慰司道。宣慰司道向上承接省的政令,向下传达到各县,然后又将各县的一些请求向上传递到省,承上启下,兼有行省派出机构和介乎省、路之间一级行政机构的职能,因此,宣慰司道也被当做省之下的一级行政区。

在边疆少数民族聚集区,还设有宣慰司。如在云南行省就设有罗罗斯(治建昌路)、乌撒乌蒙(治乌撒路)、曲靖(治曲靖路)、临安广西元江(治建水州)、银沙罗甸(治银沙罗甸)、大理金齿(治永昌府)及八百(治八百)七个宣慰司;在湖广行省设有八番顺元(治贵州)宣慰司。从这些宣慰司所统辖的路数与管辖范围的规模来看,都比不上上面我们所提到的那十一个宣慰司道。再有,由于这些宣慰司主要用来协调军事方面的事宜,因此,又常被称为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虽然名称有些变化,但是其长官仍叫宣慰使,并不被授予元帅的头衔。

另外,在少数民族居住区还设置有宣抚司、安抚司等,由宣慰司统领。比如湖广行省就设立了顺元、播州、思州宣抚司,庆远南丹、乾宁安抚司;云南行省也设立了丽江路、威楚开南、广南西路宣抚司;四川行省也有叙南宣抚司与永顺安抚司等。

这些设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宣慰司、宣抚司与安抚司等官员的正职都设达鲁花赤,而副职则由土人担任,因此又被称为“土司”。兴起于元朝的土司制度,是中央政府在少数民族居住区所实行的一种特殊政策,它不同于自秦汉以来在少数民族地区所实施的羁縻政策,即中央政府不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立正式的行政区划,而是让当地的部族首领自行治理。元代土司职位是世袭的,但在承袭时要得到元代中央政府的批准,不然就要兴师问罪。史书上就记载了这样一件事。在至元十七年(1280年),土官亦奚不薛生病后,没向皇帝禀告便自行将他的官职转给了他的从子。元世祖得知后,非常生气,斥之为“无人臣礼”,发兵讨伐。亦奚不薛见此情况,只得亲自出面,向世祖谢罪,元军才撤回都城。这说明了元代中央政府对土司的控制还是有一定的力度的。总之,土司制度与羁縻政策相比较,治理的方式显然进了一步,已经将间接统治变成了直接统治,虽然这种管理与汉族地区设置的正式行政区划还有一定的差距。

5.元宣政院辖区

元朝建立以后,藏族地区也先后归附蒙古,成为元代版图的一个组成部分。此后,中国虽然又经历了几次王朝的兴替和政权的更迭,但西藏却一直处于中央政府的管辖之下。元代称藏族分布的区域为吐蕃。

1260年,忽必烈继帝位,当年即封吐蕃萨迦派高僧班智达·贡嘎坚赞的侄子、萨迦派法王八思巴为国师(1269年又晋封为帝师),让他负责管理全国的佛教事务。1264年,元代中央政府设立总制院(1288年又改称为宣政院),是与中书省(掌行政)、御史台(掌监察)、枢密院(掌军事)平行的中央机构,“掌释僧教徒及吐蕃之境而隶治之”。具体来说,宣政院的职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负责对藏区的军事管理。吐蕃地方的一般军事行动,都由宣政院处理。二、举荐官员。吐蕃地区各个机构中的高级官员,如宣慰、宣抚、招讨使等,都由宣政院或帝师举荐中央任命。三、管理驿站。为了加强对吐蕃的管理,元代曾先后三次派官员到藏区清查户口,并陆续在藏区设立了三十多个驿站,负责传送公文,支应过往官员食宿、马匹等事宜。四、负责对佛教事务的管理。

由于吐蕃属宣政院直接统管,是与元朝的十一省并列的一级行政区划,所以在那里不设行省。吐蕃当地的最高地方权力机构,是分别设置在“吐蕃三区”(也称为“吐蕃三道”)的由宣政院统辖的三个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具体名称分别是“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及“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

藏语称今天青海一带藏族地区为“朵”,称今天青海东部的地区为“朵思麻”(又作脱思麻、脱思马、秃思马、朵哥麻思),就是“下朵”的意思。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设置于蒙哥汗时期(约1253年),辖区主要是除去西宁州(西宁州因为被划为驸马昌吉的封地,故不属宣慰司)之外的朵思麻,大体与今天的青海东部与南部、甘肃西南部和四川阿坝自治州等地相当,因此又简称为朵思麻宣慰司,治所设在河州(今甘肃临夏)。其下统领朵思麻路、河州路、洮州元帅府(今甘肃临洮)、积石州元帅府(今青海循化)、贵德州(今青海贵德)、礼店文州元帅府(治礼店,今甘肃礼县)、松潘迭宕威茂州宣抚司(今甘肃川北)等地区。朵思麻地区为元代内地通往乌思藏的驿路所经之处,经常有使者、僧人、商旅在此路过。

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设置于元世祖时期(约1280年前后),管辖的区域主要是朵甘思之地,相当于今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东部,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和阿坝藏族自治州的一部分,因此又简称为朵甘思宣慰司。其下统辖朵甘思田地里管军民都元帅府,碉门(今四川天全)、鱼通(今四川康定)、黎、雅、长河西、宁远等处军民安抚司,朵甘思、哈答(今四川泰宁)、李唐(今西藏理塘)、鱼通等处钱粮总管府;另外,还有剌马儿刚招讨司、奔不招讨司、奔不儿亦思刚、亦思马儿甘万户府等。

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大概与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同时成立于1280年前后,起初称为乌思藏宣慰使司都元帅府,1292年元代中央政府又将西部的阿里(即纳里速)地区划入,才称为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简称为乌思藏宣慰司,统辖吐蕃本部的前、后藏及阿里地区,包括今西藏自治区除昌都地区以外的大部分地区。“乌思”、“藏”及“纳里速古鲁孙”都是藏语的音译,分别是指前藏、后藏与阿里三部。乌思藏宣慰司下辖十三个由僧俗居民组成的万户。

在相关的藏文史籍中,也讲到在元代时,曾经把藏族地区划分为三个“喀”,从阿里地区到索拉甲沃(在今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索县)为一个却喀,从索拉甲沃到黄河河曲为一个却喀,从黄河河曲到汉地的大白塔为一个却喀,这三个却喀的地域与元代在藏族地区设立的三个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的辖区大致相符,为我们了解元代藏族地区行政区划的实际情况又多了一条途径。

元代治理藏区的官员,一般由当地藏人担任,不过这些官员都必须经宣政院或者是帝师的举荐,然后由皇帝任命。另外,对于这些地方官员,元代中央政府通常采取“军民通摄”、“僧俗并用”的策略,这是西藏政教合一制度的开始。

6.别失八里、哈剌火州、哈密力及澎湖巡检司

在元代的甘肃行省以西、今天的新疆东部地区,有三个不属于行省而直接属于朝廷的单位,即别失八里(今新疆吉木萨尔县北破城子)、哈剌火州(今新疆吐鲁番)与哈密力(今新疆哈密)。

早在成吉思汗统治的晚年(1225年),他已将今天天山、阿尔泰山、额尔齐斯河以西的地区分封给了他的四个儿子。当时由于大家都服从成吉思汗,因此蒙古帝国还是统一的。但是到了蒙哥汗和元世祖忽必烈执政时,各部已经不相统属,互相争夺大汗的位置,蒙古帝国于是分裂成元帝国和窝阔台、察合台、伊尔及钦察四大汗国。

今天新疆天山以北的大部分地方已经成了窝阔台汗国的领地,但是在阿母(姆)河南岸的地区没有分封,一直由大汗统治。蒙哥汗曾在那里设置了阿母河行省,但由于离大汗统治区太远,因此到了蒙哥汗统治的末年,将它并入了伊利汗国。

1251年,蒙哥即汗位后,为加强对中亚的控制,设置了别失八里行尚书省,以讷怀、塔剌海、麻速忽等人充别失八里等处行尚书省事,治所就设在别失八里,统辖阿母河以东、按台山以西西辽、花剌子模故土(今阿姆河下游及阿富汗北部)。

在阿里不哥与忽必烈争位之战中,别失八里为阿里不哥占据。至元元年(1264年)阿里不哥投降后,忽必烈控制此地,并立火赤哈儿的斤为亦都护。元朝灭掉南宋后,为加强对海都等西北叛王的防务,遣宣慰使綦公直率大批汉军、新附军进驻屯田,以备军食,并设置冶场,用来制造农业器具。同时,元朝政府还增设驿站,以方便从别失八里至内地的交通。至元二十年(1283年),又设置别失八里宣慰司,专门负责北疆的军政机构。二十三年(1286年),驻守别失八里的元代军队被察合台曾孙笃哇击败。笃哇军撤退之后,元代政府再度控制了别失八里。元成宗元贞元年(1295年),在别失八里改设北庭都元帅府,与同时设立的曲先(今新疆库车)塔林都元帅府分治天山南北。14世纪初,别失八里又为笃哇占据,以后长期为察合台汗国所有,但其政治重要性已降低。

今天的新疆伊犁河流域,在成吉思汗时也未分封。元世祖忽必烈在至元十二年(1275年)设置了阿里麻里(一作阿力麻里、阿力马力)行省,以阿里麻里(今新疆霍城县水定镇西北)为治所。但该行省存在的时间更短,两年后就废了,以后并入了察合台汗国。

元代还设立了澎湖巡检司这一行政机构,对台湾和澎湖列岛进行管理。

早在三国时期,孙权就为了“普天一统”,在黄龙二年(230年)派大将军卫温、诸葛直率一万多名士兵远征到过台湾(当时称为夷州)。这一雄心勃勃的军事行动历时一年,尽管最终无功而返,但这是有文字记载的大陆上的汉族人最早一次大规模去台湾的行动。

隋代时台湾被称为“流求”。隋炀帝就曾先后三次派人到过“流求”。从唐代到北宋的五百多年时间里,大陆和台湾一直保持着经济、文化联系。

到了南宋,台湾和祖国大陆的关系日益密切,中国已在台湾附近的澎湖列岛上建造军营,派兵驻守,还把澎湖划归福建泉州的晋江县管辖。

元代称台湾为“留求”,或者“琉球”。元代初期积极经略海外,曾派兵南征安南、占城和爪哇,东征日本,对于近在咫尺的台湾,自然不会无意控制,在元代初期就曾先后两次派人去台湾宣抚、讨伐。第一次是在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元世祖派遣万户侯杨祥、吴志斗、阮鉴等一行,携带诏书,出使招谕留求。第二年的春夏之交,他们自澎湖出发,遇到一个“山长而低者”的地方,派人登岸察看,由于言语不晓,被杀死三人,于是只得无功而返。对于这一次的行动,当时他们内部的意见有分歧,杨祥以为到了留求,而阮鉴、吴志斗两人则不这样看。现在我们就事理来推断,杨祥等人既然是从澎湖出发的,然后到达了海上一个“山长而低者”的地方,而不懂那里人的语言,自然应是番人居住的地方,因此可能是台湾西海岸的某个地点,而不会是澎湖群岛的某个岛屿,因为当时澎湖群岛只有汉民,而无番人。第二次则是在元成宗大德元年(1297年),当时任福建行省平章政事的高兴上奏说,如今福建行省的治所由福州迁到了泉州,距离留求很近,随时可以侦察消息,斟酌招降或者讨伐,不必调动他处兵力,因此他愿意就近一试。等到高兴的建议获准后,他便派遣张浩、张进赴留求国,生擒一百三十余人而还。第二年年初,又将所俘留求人放回,要他们效顺,但是以后却没有了下文。

元代这两次招抚台湾虽然没有结果,但后来还是在澎湖设立了巡检司,负责管理台湾和澎湖的各项具体事情,并让福建泉州府的同安县(今厦门)管理澎湖巡检司。从此,台湾和澎湖正式成为中国版图的一部分。不过,元代澎湖巡检司设置于何时,目前学界还有不同看法,没有定论。元末顺帝年间,汪大渊两次搭乘海船,到南洋一带游历了好几年,到至正九年(1349年)时,他根据自己的亲身所见所闻,写成了《岛夷志略》一书。在这部书中,他说:“至元年间立巡检司。”但是元代有两个“至元”年号,一为元世祖的“至元”(1264-1294年),一为元顺帝的“至元”(1335-1340年)。《岛夷志略》所说的“至元”,究竟指的是哪一个便成了问题。在清代所修的台湾地方志,大都认为元代澎湖巡检司设于元朝末年。如果我们参照这些记载来看,《岛夷志略》所说的“至元”,应当是指元末顺帝时而言的。另外,从《岛夷志略》一书的记载中还可以知道,元代已有不少泉州人移居澎湖了。

明朝初年,朝廷仍设澎湖巡检司。但是随着倭寇在海上的日益猖獗,明朝政府认为澎湖孤悬海外,不便防守,于是在洪武二十年(1387年),下令撤销了已有一百多年历史的澎湖巡检司,并把居民迁到漳州、泉州一带居住,荒唐地以为这样就可以断绝倭寇的供应,使他们无法在澎湖立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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