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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商业——豪商巨贾

历史大观园 古代文化 2020-06-17 16:22:05 0


这部分商人主要是从事长途贩运贸易的。

贩运贸易的形成和发展,是和地区之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有密切关系的。中国是一个土地广大、人口众多的国家,由于自然条件的不同,形成了各地区间差异甚大的经济区,这种差异的存在,为商人的贩运贸易提供了条件。因为贩运贸易就是把已有的生产物从有的地方运到无的地方,从多的地方运到少的地方,以买贱鬻贵的不等价交换,来赚取价格差额,以获得商业利润,贩运的物品愈是来自远地或异域,即地区间的差距愈大,售价的差额也就愈大,所获得的商业利润也就更高。

正因为如此,在中国古代,凡大的商人无不搞贩运贸易,反过来贩运贸易的进行,也从中产生了一批大的商人。

司马迁在他的《史记·货殖列传》中所记述的大商人,大多是搞贩运贸易的。这些商人活动的特点正如《国语》中所描述的那样:“令夫商群而州处,现凶饥,审国度,察其四时,而监其产之货,以知其市之贾(价),负任担荷,服牛辂马,以周四方,料多少,知贵贱,以其所有,易其所无。”大家知道孔子有70多个学生,其中有一个叫子贡的。他出生于卫国,曾在鲁国、卫国做过官,也曾求学于孔子,后来他辞了官、退了学,专门从事商业去了,他经商就是搞长途贸易。在贩运过程中,他特别注意掌握各地的行情,以此地之有换取他地之无,用贱买贵卖的手段,从中转易取利。他曾驾御成队的车马,周游列国,发了大财,很有些势力,连各国的诸侯对他都特别款待,司马迁说他结驷连骑地搞贩运,成了最为饶益的商人,他能以束帛之币而聘享诸侯,所到之处,国君无不分庭与之抗礼。

子贡搞贩运,实际上就是将各地的特殊产品即土特产品于异地之间进行交换。由于中国地大物博,各地的特产还是相当丰富的,特别是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后,为贩运商们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经营途径和方便的条件。为了巩固统一的局面,增强国力,秦始皇下令通关塞、修驰道、统一币制、统一度量衡,动员全国的力量通畅各地的水陆交通,虽然秦始皇在这方面的所作所为,主要是出于政治上和军事上的考虑,但在客观上也大大方便了各地的物资交流和商旅的往来。所以到了汉朝的时候,商业,特别是其中的贩运业更有长足的发展。关于各地所具有的各种土特产品司马迁曾有如卞一段的概括:

夫山西饶材、竹、、纟卢、旌、玉石;山东多鱼、盐、漆、丝、声色;江南山齿差、梓、姜、桂、金、锡、连、丹砂、犀、玳瑁、珠玑、齿;龙门、碣石北多马、牛、羊、旃裘、筋角;铜、铁则千里往往山出棋置,此其大较也。

正是有了这些特产,为商人们的经营提供了条件,于是就出现了“商而通之”的情况。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商人们贩运的物品不仅仅是各地的土特产品了,一些专为出售的农、副产品作为商品而大量生产出来,如粮食、棉花、布匹、木材等,也开始成为商人们贩运的主要物资了。

隋唐的时候,商品经济进一步发展,商品更加丰富、交通更为便利。这时期,物资交流的特征是南北之间的大流通。虽然秦汉时期的全国统一为物资交流提供了条件,但终究是客观的条件刚刚形成,道路和交通还存在着诸多的不便,商业本身也处于起步阶段。到了国家分裂的南北朝时期,尽管南方的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但南北处于分据的局面,这时期商人的贩运活动受到了极大的阻碍。隋唐统一之后,南方经济迅速崛起,北方仍然保持原来的发展势头,形成了南北的两大经济区。从官方角度来看,由政府直接插手管理的漕运,作为物资交流的一条重要渠道,实现了南北之间的经济联系,就民间角度来说,南北贸易便主要的是通过商人的贩运活动而体现出来。比如,除了珍奇异物、金银宝货等南北之间有了大量的交往之外,贩运商们把大量的南方稻米贩运到北方。中唐以后饮茶之风日盛,北方饮茶在很大程度上要仰赖茶商从南方贩运而来,史称“其茶自江淮而来,舟车相继,所在山积”。由于水陆交通的便利,长途贩运在商业贸易中已经占有了相当重要的地位。所以在隋唐时期,搞长途贩运的商人很多,因此而发家的也大有人在,像齐州醋商刘十郎“家累千金”;定州何明远“资财巨万”;河东裴明礼“家产百万”;襄汉潘将军,其资本“强均陶、郑”(陶朱公和郑国商人);长安邹凤炽“金宝不可数”,等等,以上这些大商人,虽然不都是只搞长途贩运的,但在他们的商业活动中,贩运贸易是占着相当大的比重的。

明清时期,全国最有实力的商人就是贩运商。这时期南北经济都迅速发展起来,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经济区,已经出现了像华北、华东等这样划分经济区域的概念,同时各省内部也已经形成完备和固定的物资交流体系,以“集”、“镇”为交流中心的地方小市场,完全成了农村居民不可缺少的生产、生活必需品的集散地,而大、中、小城市的发展壮大,也使城市市场丰富、繁荣起来。大至全国,小到村、镇,商业的交流形成了网络,而支撑这个网络的则是依赖于地区之间的、由为数众多的商人所从事的贩运贸易。

就南北贸易来看,明朝人李鼎说过这样一段话,“燕赵、秦晋、齐梁、江淮之货,日夜商贩而南;蛮海、闽广、豫章、南楚、瓯越、新安之货,日夜商贩而北。”充分表达了南北货运的流通发达程度。就地区间的贸易来看,更为活跃。比如河北省的情况,在《河间府志》卷七《风俗》中有这样一条较为详尽清楚的记述:

河间行货之商,皆贩缯、贩粟、贩盐、铁、木植之人。贩缯者,至自南京、苏州、临清;贩粟者,至自卫辉、磁州,并天津沿河一带。间以岁之丰歉,或籴之使来,粜之使去,皆辇致之;贩铁者,农器居多。至自临清、泊水,皆驾小车而来;贩盐者,至自仓州、天津;贩木植者,至自真定;其诸贩磁器、漆器之类,至自饶州、徽州。至于居货之贾,大抵河北郡县,俱谓之铺户。货物既通,府州县间亦有征之者。其有售粟于京师者,青县、沧州、故城、兴济、东光、交河、景州、献县等处,皆漕挽。河间肃宁、阜城、任丘等处,皆陆运,间亦以舟运之。

城市的和乡村的集市交易,则因贩运贸易的全面展开而显得异常的丰富和充满生机。在大大小小的城市中,店铺林立,商贾云集,农村集市人来人往,买卖兴隆,你可以在某一个城市或农村集市上看到来自于其他地区甚至全国各地的名特商品,比如在杭州城,明朝人王士性在他所著的《广志绎》中就说该城百货所聚,有“湖之丝,嘉之绢,绍之茶之酒,宁之海错,处之磁,严之漆,衢之橘,温之漆器,金之酒”等等。在河北的涿州,在它的集市贸易上竟有“江淮远方之货,辐辏于市”,可见商人贩运贸易已经发展到了何种程度。

对这一时期的商人,其活动范围,人们常常用“足迹遍天下”来形容,这样一种说法实际上一点也不夸张。我们以山西商人为例来看一看。山西商人据史料记载和各地发现的实物,他们贩运贸易的活动范围是“南则江汉之流域,以至桂粤,北则满洲、内外蒙,以至俄之莫斯科,东则京津、济南、徐州,西则宁夏、青海、乌里雅苏台等处”,在全国各地几乎都留有山西商人的足迹。再看一看徽商,史料记载他们的经营活动也是遍布全国,“滇、黔、闽、粤、秦、燕、晋、豫,贸迁无不至焉。淮、浙、楚、汉口其迩者矣。沿江区域向有无徽不成镇之谚”。还有的史料记载说:“今之所谓都会者,则大之而为两京,江、浙、闽、广诸省;次之而苏、松、淮、扬诸府;临清、济宁诸州;仪真、芜湖诸县;瓜州、景德诸镇。……即山陬海顷,孤村僻壤,亦不无吾邑(指徽州歙县)之人。”(明朝万历《歙志·货殖》)搞长途贩运贸易,并不是任何人可以胜任的,而是要具有一定能力的商人才能进行。具体的说,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第一,必须具有雄厚的资本。贩运贸易所用时间比较长,所经营的一般都是大宗买卖,其数量也是很大的,没有一定的本钱是无法进行的;另外,长途贩运要通过一道道关卡,这就要求贩运商们善于与各地方官进行各种周旋,这种周旋不用金钱是不行的。

第二,贩运商们必须有丰富的业务经验和对各地商情的了解。比如要熟悉路程、交通运输情况、要知道各地的物产、行情、斛斗称尺,以及地方的风俗习惯、风土人情等,这些并非是一般商人所能做得到的。

第三,长途贩运,一因规模大,二因要历经各种艰难行程,遇到各种险境,所以贩运商们要有较严密的组织系统和管理系统。最常见的就是这些商人都组织成相当规模的商从,为了商队的安全还要雇用一定数量的保镖人员。

以上这些条件,对于中小商人来说都很难做到。因此,凡是从事长途贩运贸易的都是一些豪商巨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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